设备安装工程合同

时间:2023-03-18 16:07:40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 甲方将一套带钢轧机设备承包于乙方施工,安装范围: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机组地脚螺栓的布置,机前机后辊道的地脚螺栓布置;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组安装,机前机后的辊道安装;750Φ平轧、650Φ立轧电机等相关联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都属于承包范围内。以上工程甲方应付乙方承包安装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包括甲方的`差旅费等)

  2. 甲方需提供所有设备施工图纸、设备材料及时到齐,以免造成工期延误。

  3. 甲方需负责所有安装人员的食宿费,安装所需的工具及必要劳保用品。

  4. 在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4名员工配合施工。

  5. 乙方负责所含项目的具体安装、操作,乙方按图纸施工要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并服从设备生产厂家的指导。

  6. 乙方安装完毕需确保设备安装无误和有设备生产厂家主持调试乙方应全程陪同,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7. 付款方式: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进厂后,甲方需先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预付款,设备基础完工后再付人民币贰万元整,此后每

  月按进度给予结算。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余款。(注:设备基础工期为15天内完毕)

  8. 本工程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该工程质量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必须符合安装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本工程上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9. 奖罚条例:在轧机基础施工过程中如超出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每日1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每日1000元。

  10. 违约责任:如乙方因自身施工技术不足,不能胜任该安装工程,中途退场,乙方不得结算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索赔。

  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八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

  本合同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 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2、需方指定日期XX年 月 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工程进展 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 元。

  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 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 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5、XX年 月 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技术说明:

  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2、系统说明(见附表)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三、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四、设备运输及安全:

  1、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2、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五、质保期:

  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六、安装:

  1、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3、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

  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工期:

  l 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l 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七、售后服务:

  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l 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l 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l 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l 定期预警记录

  l 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八、需方责任:

  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九、供方责任:

  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 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十、合同附件:

  1、施工明细图。

  2、现场施工规范。

  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十一、工程变更说明:

  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 。超过 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十二、不可抗力:

  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十三、仲裁:

  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日期: 日期: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60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舞钢市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二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十八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竣工通知书送达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5.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现场监理指导,并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文件

  (二)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的询标承诺

  十五、其它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因此造成的各类责任、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

  4.本工程若有设计变更,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进行签证并调整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首都国际机场口岸信息楼工程电气工程施工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1.1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

  1.2承包范围:北京首都机场口岸行政信息楼电气设备安装施工。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单价

  2.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2合同单价: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报价中存在不合理单价,甲方有权将不合理单价进行整。

  2.3本合同在任何条件下不会影响本合同标明的单价。本合同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予上调。此项目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该项目从机具设备调遣、人员调遣、生活设施、电气设备安拆,工程修建、中小型机具使用费、生产工具使用费、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甲供材料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生活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清理、缺陷修复、现场管理、工程赶工的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及合同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所有费用。是乙方完成本工程合格项目的全部支付。

  对于因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砍伐树木、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导致乙方窝工、误工、停工等现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工序:

  母线、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电缆(线) 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电气调整试验、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自动化控制仪表等工程施工。

  第四条:工期和工程进度

  4.1工程进度与工期和土建工程进度相适应,且不得影响其他专业的施工。阶段工期为:20xx年2月18日前地下结构完成,达到±0.000板全部封顶。20xx年5月30日前整体结构封顶完成,20xx年7月20日结构验交,转入装修阶段,20xx年12月20日竣工。

  第五条: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

  5.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队长(法人代理人)是: 李发友 ,技术负责人: 熊宗旭 。

  5.2乙方施工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工程未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的委托变更手续。

  5.3施工中双方往来的信件,签署的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除盖有单位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名,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处以结算总价1~2%的经济处罚。

  6.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本合同的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6.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贯标工作。应按照甲方贯彻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8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协作与配合

  7.1在协议实施过程中,临时便道由甲方负责,施工与生活用水由甲方给乙方指定水源,乙方负责用水设施;施工用电甲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内的设施,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及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每个楼层设一个二级配电箱)。当甲方安排其他施工队伍使用便道、水源及搭接电力线路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为其他施工队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7.2为保证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乙方应主动或在甲方的协调下做好与甲方作业队、各配合施工队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7.3若本工程施工对已完工程造成破坏,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7.4用电设施、电气管道的预埋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制安。

  7.5为规范管理,乙方进场后必须把所有进驻现场的所属人员造表后抄送甲方,甲方对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都视为甲方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对所有人员进行监管和实施奖罚。为确保上述人员的工资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乙方进驻现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造表甲方审定后监督发放。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从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出专款用于支付上述人员工资,也可为上述人员直接代发工资。尽管甲方对上述人员进行监管或工资的审定或代发工资等的管理工作,都不能免除或减轻按本协议乙方应该承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月计价(结算)及拨款

  8.1本合同工程每月20~30日期间进行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时甲方预扣计价(结算)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返还5%,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剩余部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均不计利息)。

  计价(结算)工程数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确定当月应计价数量。计价数量在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数量控制下,并最终以现场实际测量完成的数量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联合审定后为计价数量。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内容或工序及超出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数量的部分如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且未得到业主支付,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都视为已包括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8.2乙方在进行当月计价结算前,必须先办理当月材料领用、机具租赁结算手续,办理甲方现场签认手续并申请办理当月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报表由甲方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依据现场实测的工程量进行编制,并复印若干份送财务、计划及乙方各一份,审核后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方可付款。

  8.3本工程实行工序单价包干,数量当月认定,当月计价(结算)的方式。

  8.4为了保护民工的权益,乙方为本项目所雇的民工和其他人员的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应把民工或其他人员的工资表送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核后由乙方发放,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代发;但由于各种原因,当乙方所计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人员工资时,乙方将承担责任并补齐其差额部分。

  8.5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项目工序数量计量后,扣除材料款、工具款、机械租赁费、生活水电费用、民工工资、税金、借支及其他扣款等费用后为计价(结算)后的拨款数,与此同时,甲方视整个项目业主资金情况安排资金拨付。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工程竣工结算后业主资金不能到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仲裁或诉讼。

  8.6所有工序完工后乙方凭最后一次结算支付报表及结算签认单和协议书进行最终债务清算,办理退场手续。在业主对该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到位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资金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甲方决定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利息。

  8.7根据国家的税务政策,对乙方计价款扣除民工工资及税费、规费等费用后的余款,乙方应出具税务发票给甲方财务列入成本。

  8.8本工程合同内项目不发生零散用工,如发生合同内容以外的零工,劳力工按40元/天计,技工按45元/天计。

  第九条:材料供应

  9.1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所用的小型机具设备由乙方自备,当乙方部分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代购代买后转入乙方使用,其购买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9.2用于本合同的主要材料(见附录《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目录》)由甲方供应,卸车由乙方负责,卸车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其他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且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9.3主要材料进入现场后属甲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无权调出施工现场,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实施重罚,其处罚金额为10000~50000元并追究责任。

  9.4乙方须严格控制主要材料的用量,杜绝浪费。材料用量必须控制在设计量内。超过设计用量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按市场价的1.3倍承担。

  9.5乙方必须24小时轮班作业并负责看管工地所有材料与设备(含甲方材料与设备),此类费用已含在乙方单价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9.6因工程需要需采购材料时,先由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供材料采购计划交技术部审核,再交物资部根据工地存料情况进一步核实,然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交项目经理审批后方给予购买。

  第十条:甲方责任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总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并按业主的规定承担费用。

  10.3指导工程的施工,对进度、质量、安全实施全方位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的圆满完成。

  10.4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定期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评定)。

  10.5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汽车起重机、卷扬机)。保证物资的供应。

  10.6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及管理工作,包括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大施工方案的制订,控制测量等。

  10.7负责现场对内对外的协调和现场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11.1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与批文的合法、真实和有效。

  11.2乙方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乙方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

  11.3根据本工程工期、所有工序工作量及各项协议条款,在协议签订后,按甲方通知要求五日内组织足够的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保证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

  11.4严格按设计文件、计划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必须返工,直至达到优良后才予以计价(结算),返工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1.5乙方应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因乙方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了损害,乙方应承担其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6乙方应组织管理好施工队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1.7为完成本工程所布设的临时住房、便道、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等由甲方投入的一切设施乙方应进行维修养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

  11.8按国家的规定,除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交纳外,其它税费、地方或国家的规定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工序单价中。

  11.9负责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用已含在相应的单价中。

  11.10无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追加费用要求。

  11.11不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则给予10万元一次的罚款。

  11.12因各种原因,乙方需在结构上开洞、开槽等,其开洞(槽)及修补工作和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2.1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传,并按本协议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伤亡事故。

  12.2乙方必须为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也可由甲方代办,费用转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工序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同时接受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处罚。

  12.3甲方将在乙方前三期的工程计价中每期扣除1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10000元处罚,每亡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同时其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虽然甲方给予了安全生产处罚,但并未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负的其他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施工中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安全保证金。

  12.4为了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标识、信号和安排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指挥,其费用已包括在乙方包干单价中。

  12.5乙方不按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的,甲方将不予计量。

  12.6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水沟要保证畅通。由于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0~8000元的罚款。

  12.7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施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上岗证牌,头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上班,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章者,甲方将给予违章者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书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3)、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损失);

  (4)、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

  (5)、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和信誉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履约保证

  14.1 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及单项工序的特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预付款,但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 金 壹拾 万元,工程竣工后无违约情况给予退还。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金条款

  15.1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各项工序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5%,其余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内按约定支付。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合同工序出现质量瑕疵时,该款充作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应承担责任。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则适用后款);否则,甲方有权委派他人执行,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瑕疵时,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6.1 乙方向提供甲方的《承诺书》、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都是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双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及签认的验工计价单,领料单、机械、料具租赁单、清算资料以及法人授权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和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规范的条款。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 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怀柔区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工程履约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支付完所有余款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 章)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5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l.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 日 历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日 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 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用实施,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时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6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______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______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______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______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______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______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______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厨房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 设备制作、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即设备清单共页和图纸共页)。

  四、工程总造价:

  计人民币大写为:

  五、工程期限:

  (1)即从签订合同并收到第一批预付款之日起共计 日内完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甲方必须完全交出厨房场地给乙方进场安装使用。

  (3)施工中有以下情况之一,乙方工期则应该顺延:

  A、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被近停工。

  B、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者变更设计方案而不能继续施工。

  C、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交出厨房场地给乙方进场安装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D、施工用电连续中断4小时以上,而影响正常作业。

  E、甲方未按本合同的付款时间或付款进度支付款项,而影响到乙方的施工进度,则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六、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签订即付工程总额的50%即款;

  2、货到场地不卸货付工程总额的40%即元;

  3、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额的10%即 元。

  七、施工设备以及其它条件:

  1、在乙方施工前,甲方应在厨房内提供施工用电和用水各一处,供乙方安装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

  2、供本工程设备所使用的水源和电源,由甲方安装到厨房各设备使用位置,由乙方提供抽风管道设计布置图,穿墙孔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

  3、甲方按工程图纸施工要求完成土建、供排水、电路设施。

  4、厨房场地完工后,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

  5、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供技术人员及施工主管人员名单给甲方。

  6、乙方厨具设备进场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好现场厨具设备的保管和产品的完整,甲方人员须撤离厨房工地。

  7、乙方烟管施工时,甲方必须确保墙壁开孔,并负责后期回填和加固,烟管安装部分由乙方自行施工。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合同附件(即设备清单)上的设备进行生产、制作、安装以及采购。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产品结构指标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安装施工。

  3、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修改图纸和方案。

  九、标准和质量异议期限: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三天内,甲、乙双方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按本合同设备清单内容的要求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和工程设计要求验收。甲方验收后质量异议期限为七天,超出期限一概视为产品合格。未经验收而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甲方对乙方设备验收合格并且造成人为后果,自行负责。按国家验收标准,定购产品的规格和产品相关资料数据允许8-10%偏差,甲方确认验收。

  十、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按产品要求进行保修;

  2、保修期内,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内,由乙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产生的路费费用不在承担范围,但乙方需接到电话后,积极协调处理,尽快按甲方要求处理售后问题。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付清乙方货款之前,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属乙方。

  2、交货及付款超期,违约方应按合同总款的千分之三(每天)计息支付给乙方。

  3、甲、乙双方中的一方单方面毁约终止合同,毁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一切的经济损失。

  4、按国家合同法和合同条例(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甲、乙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审理解决)。

  十二、互相互约:

  1、货到甲方所在地时,甲方提供乙方所属设备堆放地和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水和电。

  2、乙方负责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乙方提供的设备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工地管理规定。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水、电、土建、燃气等厨房工程配套的所有图纸及相关说明。

  5、遇定制产品及定购设备,确认恕不退换。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为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备注:所有设备型号必须按合同报价的品牌和型号提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决定将本项目的制冷设备工程安装交由乙方承包,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制冷设备及材料及安装报酬如下:

  冷库共______间,制冷设备共______套,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

  二、交付安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交付。

  三、保修

  乙方对制冷设备实行保险______年,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保修期间从安装调试合格、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

  安装完毕,乙方应在竣工日起______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日起__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必要的技术说明、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计算。

  2、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付预付款_______元;制冷设备运到安装地时,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元;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付给乙方_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届满时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及时将款汇给厂家订购设备,设备采用铁路运输(包括公路联运),收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验货付设备款单,及时去提货,运到安装现场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时,乙方不予卸货并可拉走设备。

  七、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相电源(必须有零线),由于供电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竣工日期顺延。

  八、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书面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十、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款未按时到位,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影响工期,甲方拖延乙方的结算款按每天______%付给乙方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附则

  1、甲方未付清工程总价款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0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本合同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2、需方指定日期XX年月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工程进展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元。

  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5、XX年月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技术说明:

  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2、系统说明(见附表)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三、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四、设备运输及安全:

  1、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2、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五、质保期:

  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六、安装:

  1、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3、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

  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工期:

  l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l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七、售后服务:

  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l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l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l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l定期预警记录

  l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八、需方责任:

  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九、供方责任:

  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十、合同附件:

  1、施工明细图。

  2、现场施工规范。

  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十一、工程变更说明:

  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超过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十二、不可抗力:

  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十三、仲裁:

  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供方:

  日期:日期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

  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

  土石方约______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______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______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______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______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______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 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 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 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 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七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一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 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3

  发包方(甲方):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负责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决定将本项目的制冷设备工程安装交由乙方承包,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制冷设备及材料及安装报酬如下:冷库共________间,制冷设备共________套,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二、交付安装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三、保修乙方对制冷设备实行保险________年,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保修期间从安装调试合格、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安装完毕,乙方应在竣工日起____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日起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必要的技术说明、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计算。

  2、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付预付款_______元;制冷设备运到安装地时,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元;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付给乙方_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届满时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及时将款汇给厂家订购设备,设备采用铁路运输(包括公路联运),收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验货付设备款单,及时去提货,运到安装现场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时,乙方不予卸货并可拉走设备。

  七、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相电源(必须有零线),由于供电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竣工日期顺延。

  八、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书面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十、违约责任由于工程款未按时到位,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影响工期,甲方拖延乙方的结算款按每天______%付给乙方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

  一、附则

  1、甲方未付清工程总价款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联系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地址:联系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4

  发包方:福建恒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项目部)

  承包方:龙岩市新罗区民安人防设备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与安装

  2、 工程地点:登高中路与溪南路交汇处西北角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含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机械、工具)。

  4、 结算方式:按图纸内容包干计算。

  5、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人防防护、通风设备(详见乙方报价清单)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建设部最新图集生产,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 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福建省人防办关于结合地下室修建人防工程最新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人防产品达到人防验收标准。生产厂家必须是经龙岩市人防办审定注册允许使用的厂家,并提供各项产品的质保书。

  第四条 承包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 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定的和所有图纸设计中所需所有的人防产品(可分期)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所需入场安装。乙方应负责场内外所有的运输、安装、保管等责任工作。为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的本职工作,并负责安装到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开支和验收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各项产品进场后应及时将该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质保书)交付甲方,以便认产品、品牌。

  2、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①乙方进场人员应自行办好外来人员各种证件(如暂住证、婚育证、劳务证等),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许上岗操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规、法令,违法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法及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发生盗窃、酗酒、随地大小便以及家属带小孩进入工地等现象,均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重罚,所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工地凡动手打架、斗殴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整。

  ②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有进场人员应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不接受教育、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违章未造成损失,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施工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③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时应注意安全,若因乙方自行造成的事故,

  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办法: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甲方按业主的来款和甲方公司的付款规定分期付给乙方(有关甲方向乙方提取管理费、配套费等,按总造价的18%从各次转款中按比例提取)。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尾款,乙方应按工程款的70%税票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本着真诚解决纠纷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不服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双方均应服从人民法院的判决。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 为保证安装拆卸和保养的需要,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应于顶板预埋安装所需的预埋件和吊环,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3、 甲方提供相关地下室人防部分施工图纸和人防办审核意见书及技术材料(经人防部门审核认可的图纸),如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经人防办审核认可的图纸施工,由此造成工程未通过验收,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口。

  5、 乙方在施工中配合甲方工地做好安全及质量监督工作。

  6、 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提供全部施工及技术资料,并负责本工程通过人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

  7、 乙方门扇到场之前,甲方需提供乙方门扇顺利进场的运输

  通道。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 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应按实际相应增减;即原图纸中已有的项目价格按照合同单价,图纸中没有的项目另行经监理、业主签证确认后结算。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工地

设备安装工程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4)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元

  (5)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双方协定及施工方案图,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7)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工期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

  a不可抗拒的灾害,被迫停工。

  b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

  (8)工程所需的图纸有甲方负责提供。

  (9)工程所需的设备、附属品有乙方负责提供。

  二、工程款结算

  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规定办理。

  1以审查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双方协商的现行规定办理。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甲方的质量标准施工,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甲方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工报告并由甲方验收施工情况。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3、竣工工程验收,乙方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工程完工报告

  (2)设备清单。

  (3)工程分布图纸。

  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网络设备质量负责保修____年。保修按厂家提供的保修条款提供保修

  网络设备在三个月之内出现故障,乙方提供新品替换,如因更新换代同一型号的产品时用相同的功能的产品换新。出货一年之内,公司将免费保修,或用相同功能的产品换修。保换范围仅限产品主机,包装及外置电源、电源线、各种连接线、软件产品、技术资料等附件不在保换范围内,但附件若在购机后初次使用时有问题,可无偿保换。产品因意外因素或人为行为而损坏的,不属于产品保修范围之内。

  五、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有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解决未尽工程。

  (2)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

  (3)履行合同如有任何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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