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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代言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形象代言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形象代言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天。不少于_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 ]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___间,单人间___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___张,经济舱___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形象代言合同2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形象代言人聘用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照片肖像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下列条款:
1、甲方聘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 品牌形象代言人,拍摄平面、影视广告,共支付酬金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年。
2、初次拍摄内容:
(1)专卖店立像推销照
(2)欢迎光临照片
(3)介绍产品照
(4)专卖店货架选购照
(5)产品外包装装潢照数张
如:手提袋、包装箱、礼品盒等
(6)电视广告片拍摄
3、乙方有义务出席甲方的重大宣传活动(开业庆典、产品发布会、大客户洽谈等)需到场,定期为甲方拍摄平面、影视广告,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形象代言费,只支付一定的劳务费。
4、乙方同意其广告形象在甲方各类广告宣传及包装中使用,其肖像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在为甲方代言期间,不得接拍同类企业广告。
6、乙方为甲方拍摄用6x7的反转片拍摄,最终为客户提供6x7的反转片每张价格为________元,电分(XMB)刻盘每张加收________元。
7、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将制作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
(2)初次拍摄内容完成交付照片(反转片)或光盘后,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全部余款。
8、拍摄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____天。由于天气等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9、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图片进行选择,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或者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图片。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图片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图片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3)甲方有权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在杂志内使用乙方图片中的姓名以及乙方提供的相关个人资料。
(4)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的姓名或形象为其他企业本身或产品做宣传推广,不得夸大与乙方的合作范围或做其他不实宣传。
11、乙方权利和义务
(l)、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为甲方提供所需数量的候选照片,并经协商授权甲方选择、使用其中照片。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不应视为违约。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图片时,应当保证有权提供并授权甲方使用图片的相关权益,含肖像权、著作权、姓名权、财产权等。
12、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出现意见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相应损失。
13、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肖像代言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形象代言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 [身份证号为 (以下统称‘乙方’)为 (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或候选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1、 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三天,每天不超过 个小时。
(4)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甲方须提供乙方的往返车票、住宿。单人标准间 间。
5、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3、品牌形象代言人确定后,甲方将在合同期满时支付乙方 。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其他公司或同行业产品形象代言。
5、甲方具有宣传发布次数与形式的决定权。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或造成不良影响需向甲方支付对乙方包装、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活动费用)。
如甲方在确定品牌代言人后,单方违约并造成不良影响,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形象代言合同4
甲方: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优质的宣传平台,甲方特邀请乙方以形象代言人的方式与甲方进行合作,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人的生活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 朋友圈、 、 、 等社交平台或公共媒体。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拍摄小视频作为IP打造包装,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片数。
3、乙方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张数。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合作方式
(一)甲方有权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 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手提袋、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等其他传播媒介。
(二)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以乙方名义注册的网络账户,肖像图片、影像视频、姓名、签字、声音等可传播信息。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
第四条、形象代言酬金支付及结算
本合同代言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订金人民币 元。余X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完毕。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 户名:
代言服务费的所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权,非经甲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选择,决定使用或不使用或如何使用之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拍摄的照片、视频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3、甲方有权在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中就乙方的肖像、姓名和乙方的个人资料予以结合性使用。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之活动。
6、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真实提供书面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资料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其个人隐私资料或将身份证资料用做他处。
7、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提供拍照,拍摄视频,书写文字,提供音频或出席线下活动等相关事情,上述活动的时间安排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
8、乙方有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之权利。
9、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 年内乙方不会从事与甲方相竞争对手的广告宣传活动。
10、在乙方肖像权或姓名权受到侵害,并影响到甲方利益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的维权措施。
11、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甲方以乙方名义注册各类网络账户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属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否认,也不得索要网络账户账号和密码,双方协商同意除外,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言论、视频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
12、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发表对甲方及甲方经营项目的任何不利言论。
13、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的甲方非公开的产品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该保密期间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
14、乙方保证勤勉敬业,按约完成甲方要求的拍摄作品,专业、高效配合甲方完成合作项目。
15、乙方有责任维护自身健康的公众形象,不得有损害个人形象波及甲方产品。如乙方发生被证实有违社会公众道德的负面新闻或受到刑事处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已支付的报酬。
16、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如在本合同约定形象使用期限内,乙方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重大疾病等意外事故,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如实告知,双方以最诚恳的态度及方法处理一切本协议内事宜之解决方法。
17、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以外,无需在甲方处坐班出勤。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之规定或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实现本合同之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未在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酬金,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出现意见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每出现一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应支付费用及报酬的 %。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则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不再支付未支付的费用及报酬。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所确定的支付酬金之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酬金,并有权就迟延支付数额的5%主张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期限及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或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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