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合同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住房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住房合同 篇1
编号:______年( )字____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
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月利率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个人住房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现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现约定如下:
一、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月。每季度支付一次,并应于每季度前15日内支付。乙方直接将租金汇入甲方建行账号。卡号为:________.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租赁期限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二、房屋交接。
双方约定乙方接收房屋时间为xx年x月x日。截止乙方接收房屋时电表读数为:x度。水表读数为:x立方米。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电局、水厂缴纳。电话费、有有线电视费自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计收。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电信、广电缴纳。甲方已预付的电话费、有限电视费x元,乙方在接收房屋时一次性给付甲方。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使用水、电、电话、有限电视线路。违规使用造成的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接收房屋时有完好1.5P空调两台、冰箱一台、电视机一台、消毒柜一台、饮水机一台、海尔热水器一台、液化气瓶一只、全套家具。屋内墙面、圣像牌复合地板、厨房卫生间瓷板、各门套、窗户完好。上述设施乙方应正常谨慎使用。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对房屋内财产安全负责,如因失窃、失火等安全原因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乙方须于接收房屋时同时支付押金______元。押金在合同终止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三、乙方使用范围。
乙方根据自身需要摆放和使用屋内设施,用于办公或自住,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墙上打洞、墙面开槽、使用建筑外立面须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当使用房屋或未尽妥善管理房屋之职,造成的对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请求赔偿损失,且不予返还押金。
1、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非法经营活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与他人合租或转租。
3、乙方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违禁品。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结构。
五、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同意,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无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之情形,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要求终止租赁合同,请求方须向对方支付3个月租金即______元的作为提前解约赔偿金,合同方得以解除。
六、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对方方之损失的,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甲方得以先以押金冲抵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个人住房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住房合同 篇5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住房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万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 购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120个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5.46 ,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12.35挤占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 15.66。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季结息,入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乙方无须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未到期贷款利息按合同利率执行。对贷款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的按联社新调整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
二、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日。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 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一) 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没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4、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甲方对贷款资金支付方式采取自主支付的,办妥提款申请和提供符合贷款用途的相关资料及资金使用计划;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 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三个法定工作日内开始发放借款。
二、 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标准与支付对象
本次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为 1 。1、受托支付;2、自主支付 。
(一)采取乙方受托支付方式付款的, 甲方的借款由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或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担保生效后(或登记备案后),由乙方将贷款资金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二)采取甲方自主支付方式付款的,甲方的借款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 具体的借款支付金额与支付对手为甲方提款申请指定的支付对手和支付金额。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
一、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分期还款的,按季结息,按合同约定还款。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三、甲方未按期还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中划收,本条约定视为甲方对乙方直接划收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授权。
四、提前还款
甲方提前还本时,须提前____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贷款展期或延期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甲方需要将借款展期或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按照甲方的申请重新对甲方进行授信审查,经乙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
(二)乙方审查同意办理展期或延期手续后,借款期限和担保期限应有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三)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抵押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款;
(二)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盖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甲方的义务
(一)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贷款资料,并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债;
(二)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三)甲方承若: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对方;
(四)采用甲方自主支付的,甲方应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五)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六)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七)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八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九)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情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甲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任一金融机构的借款;发生其他影响甲方偿债能力的事件;甲方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承包、租赁等足以影响乙方贷款权利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清偿及担保;
(十一) 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签订、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甲方的消费、生产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贷款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扣划款项;
(三)乙方有权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必要时可对该账户进行监控,并根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四)借款支付过程中,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还款能力不强、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乙方有权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变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单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方提供的有关贷款资料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一)甲方的违约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甲方的违约:
1、 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
5、未按重大交叉违约事件;
6、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7、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9、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0、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11、甲方涉嫌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1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
13、甲方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14、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履行;
15、在合同有效期内,实施承包、租赁、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移经营机制的行为,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16、乙方认为足影响债权实施的其他情形;
17、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联营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他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三) 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为提供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与、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4、抵押人已经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5、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清偿,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四) 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1、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处分质押财产,但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未按质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4、质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债务本息清偿的,出质人未及时恢复质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五) 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其他情形或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二 、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 有权提供终止合同,停止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二)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三) 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五)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六)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当承但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七)从甲方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划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根据儿童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八)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九)行使担保权利,实现担保物权。
(十)解除本合同。
第一条 账户资金监管
甲方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账户名:冯 丽;账号:6228930001098688389;开户社 城西分社 )作为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甲方按乙方约定使用资金,甲方应及时报告该账号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应优先使用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使用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计算管理办理法》进行支付计算。
第十二条 乙方受托支付的特别约定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受托时,甲方即将受托支付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 甲方约定乙方受托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款申请时间内及时支付;甲方应该对其向乙方提供的交易对手的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有权按照受托支付要求,审核甲方的条件,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权要求甲方流入流出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第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不可能撤销地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信用报告,用于评价、审核甲方的贷款申请,并将此次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 (二)对采取乙方受托支付发生付款的,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贷款支付授权委托书办理付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付款错误或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条件的提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乙方与甲方签字或盖章(包括甲方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当事人和甲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住房合同 篇7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_______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_____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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