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范文汇总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运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运合同 篇1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发往 的装载机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货物品名及规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装载机运输业务交与乙方承运。
2.装货前,甲方必须核对乙方发给甲方的车辆信息与装货车辆及证件的一致性,确认无疑后方可装货;在发车前乙方需清点并确保甲方装货数量与清单数量及卸货数量准确无误。
3.合同生效后,待单次货物卸完后及时将运费付于乙方。
4.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指定专人清点货物数量并在货运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按甲方签收的`回单付运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品进行考核。
2.乙方收到甲方的运输信息后需及时派车运输货物。
3. 本次运输的装载机价值 万元,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货物保险,运输途中如有货损,乙方要向甲方按原价赔偿经济损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2.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或增减,须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3.以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货物安全到达指定地点并卸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5.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运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 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 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 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 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 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 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合同 篇3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本案被告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经认真研究本案相关事实,证据及有关法规,我们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三:1保险合同是否有效2货损原因3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原告在保险合同中并无可保利益,因此保险合同无效。此外,货损一不属自然灾害,二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致,充分的证据表明系因承运人的过失或托运人过错导致。亦即:因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所致。依相关保单,保险条款及法规,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依法保险人不负保险赔偿责任。兹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为便于合议庭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兹归纳本案基本事实如下:
20xx年10月30日原告与中国*一冶金建设公司订立“汽车运输协议”约定:在运输途中设备如有损坏,由承运人全权负责;接受货方委托,代办货物保险(原告证据2);
20xx年11月1日原告向被告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综合险,保险标的为:“吊车200吨”。被保险人为原告(原告证据1)。11月2日原告将中国*一冶金建设公司的7200型履带吊车运送至济*钢厂。
11月3日货运抵目的地后,经货,运双方派员查看,发现吊车臂杆磨损,并签发一份“货物运输签收单”。(原告举证附件三会签纪录第6行提及此签收单)确认因运输绑扎等原因货物有以下部件磨损(被告证据1)。
11月7日,货主,承运人,日本供方及进口商四方经现场勘验,确认有21处磨损。其中副臂头杆和臂杆主弦管严重磨损报废。另七根腹杆严重磨损需修复。其余部分需油柒修补。同时确认:在运输中出现磨损(原告证据3)。
20xx年6月托运人收到原告赔偿款人民币130,722元(原告证据8)。
一本案保险合同因原告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而无效。
本案投保人是承运人,承运人对运输中的货物并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不能投保货运险;货运险性质上属财产保险,其保险标的为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或灭失引起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承运人对该运输中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并无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但承运人对其承运的货物负有保管,照料之责,对由于货损造成的损失对货方负有赔偿之责,而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法第50条)。因而可以投保货运责任险。
原告作为承运人本应投保货运责任险,却向保险人投保一般货运险,并以自已作为被保险人。其事先明知只能代货主投保。在其与货主订立的汽车运输协议第8条约定接受货方委托,代办货物保险。且事先已向货主收取了保险费24000元。由于承运人对运输中的货物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原告对本案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依保险法第12条相关规定,本案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就货运险而言,货主(买卖双方)作为货物所有权人,当然对货物的财产及与财产权有关的其他权益具有保险利益。而承运人仅对货运中对第三者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对货物本身的财产权并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承运人对货运险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本案保险合同属货运险而非货运责任险。因此。保险合同依法无效。
假设承运人是为货主代办保险,那么被保险人是货主而非承运人,承运人仍无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张赔偿。只能由货主自已依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由于货损原因是承运人的过失所致,而运输合同约定:在运输途中,设备如有损坏,由承运人全权负责(原告证据2)。此外,相关的法规亦明确规定,虽然货主可依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张赔偿,但保险人理赔后可依法向承运人行使代位追偿权。承运人最终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而若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经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法>第45条)。因此,无论原告是否为货主代办保险,也无论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承运人均不能通过货运险保障自已的风险责任。承运人应当代办保险,同时自已应向保险人投保货运责任险,才能为自已依法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二本案货损原因是因为承运人绑扎不当及因为包装不当。
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两者均系保险除外责任,保险人依法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此节事实有下述相关证据证实。(1)20xx年11月3日承运人与货主签定的:货物运输签收单确认:因绑扎等原因(被告证据1);(2)11月7日之会签纪录承认会签了:货物运输签收单。确认:发现7200吊车臂杆在运输中出现磨损;发现7200吊车全车臂杆中有13节臂杆共存在21处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磨损(原告证据3);(3)12月30日货主致函原告称:因你公司之故,造成运输货物破损。(原告证据5);(4)20xx年11月12日原告致函被告承认: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原告证据6);(5)20xx年2月4日原告致进口商函承认:发现7200履带式起重机臂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多处磨损。(原告证据8);上述五方面的证据相互印证证实,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货损,货损发生于运输期间;货损的原因是因为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该货损原因不是保单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而是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绑扎不当显然属承运人责任。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1条:承运人责任: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五十九条搬运装卸作业完成后,货物需绑扎苫盖篷-布的,搬运装卸人员必须将篷-布苫盖严密并绑扎牢固;而保单约定的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的过失所致货损属保险除外责任。本案原告既是承运人又是被保险人。
包装不当则属于托运人责任。<合同法>第156条和第306条明确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对此<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1条及<汽车运输规则>第35条亦有相似规定。而包装不当属于保险条款第4条3款明确列明的保险除外责任。
三本案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单约定的保险条款为:1994年<国内水路,陆(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承保因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质言之,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二是因该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并非任何损失均属保险责任范围。
本案保险条款之综合险与国际货运险中的一切险不同,后者被保险人仅需证明货物因外来原因导致损坏即可,前者举证责任属索赔方,亦即,原告首先负有证明货损原因是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之举证责任。仅证明货物受损并不足够。迄今原告并未举出任何证据证明货损系由于列明风险所致。反之,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货损系由于承运人的原因,亦即因绑扎不当所致。
该保险之基本险中包括列明的五种情形,并不包括本案之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情况。只有当货损是由于此种列明风险之一所致时,保险人才应依约承担保险责任;而综合险列明的四种情形亦不在其列。同理只有在货损是由于此种列明的四种情况之一者,保险人才应承担保险责任。反之,除外条款明确规定:由于包装不善,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所致的货损,属保险除外责任。
本案货损不是因自然灾害所致,此点属不争之论。货损也非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致,。反之,充分的证据证实货损的原因是由于承运人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而包装不当及绑扎不当无论是托运人过错还是承运人过失均是保单条款明确约定的保险除外责任。而除外责任除非另有相反约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因原告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无效。即便原告是代托运人办理保险,因货损原因是由于承运人的过失及包装不当所致,既不是基本险也非综合险承保范围,且属保险除外责任,当然不属保险责任范围。托运人已经从货损责任人处取得赔偿,依法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敬请合议庭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货运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详细资料,包括: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数量、重量、发运日期、运输期限等.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甲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的文件一并提供乙方。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与实际货物相符,若包装没有破损,发货人对货物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单证及随车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3.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装车3日前通知乙方.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三.乙方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乙方只有在完成转关手续,将有关单据和货物转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义务。
2.及时向甲方报告货运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交付有关单据.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对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要及时和准确的告之甲方。在甲方发货前提供的所有单据,乙方应仔细核查是否正确和有遗漏情况。
4.因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项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站,乙方保证把货物交运到甲方的收货人指定站点。甲方货物如属于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过程中过失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双方同意根据委托的代理事项,按人民币结算运杂费等费用。
2.结算日期和方式.甲方于发货前5日将上述费用交付乙方.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4.货物保险运输或保价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或由甲方联同运杂费一并交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含因甲方责任造成口岸转关时的滞留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国家政策调整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甲方的过失;
六.合同生效时间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所属法院诉讼.(仲裁、诉讼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
委托方受托方: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货运合同 篇5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___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合同 篇6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___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公里(平均_____公里/日,超过每公里______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签约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___%。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_____%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_________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___%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六、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协议。本协议生效日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工程运输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以及甲方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乙方休息和休假时间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运价的___%。具体支付标准及扣发工资情况如下:
1.本月工作满___天,付运价的___%,另计奖励金额若干(具体算法依甲方盈利而定)。
2.本月工作满___天及以上,付运价的___%。(如遇强降水、路滑、路断等特殊情况不计)
3.本月工作不满___天及以下,付运价的___%,若因无故不出车或推延出车扣发______元/天(如遇强降水、路滑、路断等特殊情况不计)。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扣发______元提成: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瞒报、少报、不报货运次数和货运距离或私自卸油行为的,不按时、不按规定填写行车记录及运输登记表的;
7.工作期间不得带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第八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1.不带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再行定夺。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运合同 篇8
甲方(卖车方):
乙方(买车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车牌号为13277,发动机为4280403015车架号为:80513686的小黑牛车壹辆销售给乙方,价格(人民币)大写壹万零肆佰捌拾元(小写: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车属于甲、乙双方自愿交易,自由买卖。
二、此车售出之日以前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红灯、超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三、此车售出之日以后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红灯、超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机械损坏等由乙方负责。因甲乙双方成交车辆为二手车辆,该车辆的车况按成交时乙方认可的为准。
四、车辆手续双方当面交清,如需过户,甲方需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乙方直至车辆过户完毕,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负责。
五、此协议属于双方自愿协议,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承担法律责任。车款一次付清。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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