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合同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首都国际机场口岸信息楼工程电气工程施工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1.1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
1.2承包范围:北京首都机场口岸行政信息楼电气设备安装施工。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单价
2.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2合同单价: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报价中存在不合理单价,甲方有权将不合理单价进行整。
2.3本合同在任何条件下不会影响本合同标明的单价。本合同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予上调。此项目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该项目从机具设备调遣、人员调遣、生活设施、电气设备安拆,工程修建、中小型机具使用费、生产工具使用费、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甲供材料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生活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清理、缺陷修复、现场管理、工程赶工的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及合同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所有费用。是乙方完成本工程合格项目的全部支付。
对于因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砍伐树木、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导致乙方窝工、误工、停工等现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工序:
母线、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电缆(线) 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电气调整试验、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自动化控制仪表等工程施工。
第四条:工期和工程进度
4.1工程进度与工期和土建工程进度相适应,且不得影响其他专业的施工。阶段工期为:20xx年2月18日前地下结构完成,达到±0.000板全部封顶。20xx年5月30日前整体结构封顶完成,20xx年7月20日结构验交,转入装修阶段,20xx年12月20日竣工。
第五条: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
5.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队长(法人代理人)是: 李发友 ,技术负责人: 熊宗旭 。
5.2乙方施工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工程未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的委托变更手续。
5.3施工中双方往来的信件,签署的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除盖有单位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名,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处以结算总价1~2%的经济处罚。
6.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本合同的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6.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贯标工作。应按照甲方贯彻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8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协作与配合
7.1在协议实施过程中,临时便道由甲方负责,施工与生活用水由甲方给乙方指定水源,乙方负责用水设施;施工用电甲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内的设施,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及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每个楼层设一个二级配电箱)。当甲方安排其他施工队伍使用便道、水源及搭接电力线路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为其他施工队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7.2为保证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乙方应主动或在甲方的协调下做好与甲方作业队、各配合施工队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7.3若本工程施工对已完工程造成破坏,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7.4用电设施、电气管道的预埋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制安。
7.5为规范管理,乙方进场后必须把所有进驻现场的所属人员造表后抄送甲方,甲方对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都视为甲方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对所有人员进行监管和实施奖罚。为确保上述人员的工资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乙方进驻现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造表甲方审定后监督发放。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从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出专款用于支付上述人员工资,也可为上述人员直接代发工资。尽管甲方对上述人员进行监管或工资的审定或代发工资等的管理工作,都不能免除或减轻按本协议乙方应该承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月计价(结算)及拨款
8.1本合同工程每月20~30日期间进行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时甲方预扣计价(结算)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返还5%,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剩余部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均不计利息)。
计价(结算)工程数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确定当月应计价数量。计价数量在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数量控制下,并最终以现场实际测量完成的数量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联合审定后为计价数量。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内容或工序及超出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数量的部分如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且未得到业主支付,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都视为已包括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8.2乙方在进行当月计价结算前,必须先办理当月材料领用、机具租赁结算手续,办理甲方现场签认手续并申请办理当月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报表由甲方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依据现场实测的工程量进行编制,并复印若干份送财务、计划及乙方各一份,审核后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方可付款。
8.3本工程实行工序单价包干,数量当月认定,当月计价(结算)的方式。
8.4为了保护民工的权益,乙方为本项目所雇的民工和其他人员的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应把民工或其他人员的工资表送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核后由乙方发放,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代发;但由于各种原因,当乙方所计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人员工资时,乙方将承担责任并补齐其差额部分。
8.5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项目工序数量计量后,扣除材料款、工具款、机械租赁费、生活水电费用、民工工资、税金、借支及其他扣款等费用后为计价(结算)后的拨款数,与此同时,甲方视整个项目业主资金情况安排资金拨付。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工程竣工结算后业主资金不能到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仲裁或诉讼。
8.6所有工序完工后乙方凭最后一次结算支付报表及结算签认单和协议书进行最终债务清算,办理退场手续。在业主对该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到位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资金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甲方决定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利息。
8.7根据国家的税务政策,对乙方计价款扣除民工工资及税费、规费等费用后的余款,乙方应出具税务发票给甲方财务列入成本。
8.8本工程合同内项目不发生零散用工,如发生合同内容以外的零工,劳力工按40元/天计,技工按45元/天计。
第九条:材料供应
9.1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所用的小型机具设备由乙方自备,当乙方部分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代购代买后转入乙方使用,其购买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9.2用于本合同的主要材料(见附录《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目录》)由甲方供应,卸车由乙方负责,卸车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其他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且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9.3主要材料进入现场后属甲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无权调出施工现场,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实施重罚,其处罚金额为10000~50000元并追究责任。
9.4乙方须严格控制主要材料的用量,杜绝浪费。材料用量必须控制在设计量内。超过设计用量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按市场价的1.3倍承担。
9.5乙方必须24小时轮班作业并负责看管工地所有材料与设备(含甲方材料与设备),此类费用已含在乙方单价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9.6因工程需要需采购材料时,先由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供材料采购计划交技术部审核,再交物资部根据工地存料情况进一步核实,然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交项目经理审批后方给予购买。
第十条:甲方责任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总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并按业主的规定承担费用。
10.3指导工程的施工,对进度、质量、安全实施全方位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的圆满完成。
10.4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定期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评定)。
10.5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汽车起重机、卷扬机)。保证物资的供应。
10.6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及管理工作,包括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大施工方案的制订,控制测量等。
10.7负责现场对内对外的协调和现场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11.1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与批文的合法、真实和有效。
11.2乙方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乙方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
11.3根据本工程工期、所有工序工作量及各项协议条款,在协议签订后,按甲方通知要求五日内组织足够的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保证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
11.4严格按设计文件、计划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必须返工,直至达到优良后才予以计价(结算),返工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1.5乙方应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因乙方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了损害,乙方应承担其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6乙方应组织管理好施工队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1.7为完成本工程所布设的临时住房、便道、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等由甲方投入的一切设施乙方应进行维修养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
11.8按国家的'规定,除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交纳外,其它税费、地方或国家的规定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工序单价中。
11.9负责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用已含在相应的单价中。
11.10无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追加费用要求。
11.11不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则给予10万元一次的罚款。
11.12因各种原因,乙方需在结构上开洞、开槽等,其开洞(槽)及修补工作和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2.1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传,并按本协议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伤亡事故。
12.2乙方必须为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也可由甲方代办,费用转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工序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同时接受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处罚。
12.3甲方将在乙方前三期的工程计价中每期扣除1万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10000元处罚,每亡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同时其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虽然甲方给予了安全生产处罚,但并未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负的其他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施工中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安全保证金。
12.4为了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标识、信号和安排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指挥,其费用已包括在乙方包干单价中。
12.5乙方不按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的,甲方将不予计量。
12.6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水沟要保证畅通。由于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甲方将对乙方处以3000~8000元的罚款。
12.7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施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上岗证牌,头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上班,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章者,甲方将给予违章者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书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3)、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损失);
(4)、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
(5)、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和信誉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履约保证
14.1 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及单项工序的特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预付款,但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 金 壹拾 万元,工程竣工后无违约情况给予退还。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金条款
15.1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各项工序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5%,其余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内按约定支付。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合同工序出现质量瑕疵时,该款充作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应承担责任。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则适用后款);否则,甲方有权委派他人执行,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瑕疵时,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6.1 乙方向提供甲方的《承诺书》、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都是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双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及签认的验工计价单,领料单、机械、料具租赁单、清算资料以及法人授权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和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规范的条款。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 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怀柔区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工程履约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支付完所有余款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 章)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产品概况:
1)、上述总价中包括:设备款、运输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后期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安装及施工范围:供水设备主体安装
3)、安装范围:供水设备主体安装、水泵至控制柜电缆线配5米含在报价内,配电房连接控制柜电缆不在此工程范围内。
4)、设备参数是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技术要求来进行选型配置的,完全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
5)、乙方保证货物为全新产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单》约定文件所载内容相符,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单》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
三、交货期和安装期
1. 设备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天全部到达甲方现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具备安装条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毕,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完毕。
2.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天内乙方提供设备基础图给甲方,甲方需在7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完毕。
3. 设备的运输:乙方负责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设备的调试期
1. 设备调试期: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调试时间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调试通知之次日起5日内完成。若甲方现场条件不具备,甲乙双方需重新商定具体调试时间,且做书面调试时间确认函,甲乙双方需在确认函上签字认可,乙方按照此约定时间如期调试。
2. 本套设备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安装和调试,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对设备是否合格存有争议的,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争议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乙方垫付,鉴定结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依据鉴定结论情况承担鉴定费用。
3. 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免费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
五、交货和安装地点:
交货、安装地点:
六、计价及付款方式
1. 计价方式:本工程按 (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总价包干,该包干总价是指乙方实施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款、运输装卸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后期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以包干总价为准,除甲方允许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外,不作任何调整。
2.付款
2.1 付款方式:转账或其他方式
2.2 付款时间
1)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大写: 整)作为设备定金。
2)全部产品运输至甲方现场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 (大写: )做为设备的货到款。
4)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7%即¥ (大写: )。
5)留合同总价款的3%,即¥ (大写: )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七、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
2. 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终身免费维护,即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2年(乙方按约定将货物送至甲方现场,但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满2个月未启动安装的,质保期从该2个月的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赶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内扣除。
八、验收
1. 乙方应在送货前1天电话通知甲方,在货物到达甲方工地现场后,由甲、乙双方按合同对产品外观、数量、品名等进行清点。若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须在10日之内按照合同约定补正。
2. 乙方应在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2日内通知甲方并邀请水公司验收,甲方接通知后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法定节假日除外),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的验收结论。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的质量及安装调试合格。
3.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九、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量的交付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2. 乙方交付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规范标准。
3. 乙方产品和安装材料、工具到达甲方项目现场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保管场所,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
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安装调试时,应做好防火、卫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在全同履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水、电的.正常使用。
十、违约责任
1. 逾期责任: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按时交货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甲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进度款,则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该次应付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则乙方可解除合同。
十一、附则
1. 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号: 账 号:
年 日 月
安装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应共同严格遵照下列合同条款:
一、产品:
1、产品规格:(详细规格详见附件一《电梯规格参数表》)
2、合同总价: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壹萬陆仟元整(¥116000。00元)。此价格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不含安装费。
3、如买方要求或同意变更电梯规格,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二、交货:
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2、交货联系人:刘发双 联系电话:
3、交货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土司路106号
4、收货联系人:卢召翠 联系电话:
5、交货期限: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于收到全额定金之日起 20 天内交货。
6、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5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10 天。
7、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三、包装:
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四、到货验收:
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电梯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当日,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当场拆箱验收。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详见附件二《FSLK—S乘客电梯主要部件清单》)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等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5天内,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2、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五、安装验收:
1、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三《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2、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3、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后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5、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买方应于3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即¥30000。00元(大写:叁萬元整)作为定金。卖方在收到全额定金后,根据合同交货日期要求交货。
2、买方接到卖方交货通知后,应在收货前10天内交付本合同电梯设备价款总额的*%,共计人民币(大写): 八萬陆仟 元整(¥86000。00元)
3、在电梯设备按合同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电梯价款总额的%。
4、在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合同电梯价款总额的%,即。
5、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0%留作质量保证金,即¥,(大写: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6、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安装款的付款方式按安装合同进行。
七、技术文件:
卖方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1、装箱清单;
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3、品质证书。
八、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乘客电梯均根据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和
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并保证对所供电梯持续有偿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九、土建要求:
买方的井道、机房需符合电梯设备的安装要求,做好预留、预埋工作,有关土建图纸应经合同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实际建筑应在电梯安装前按GB50310—20xx《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土建交接验收,如有不符由买方通知卖方负责整改。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依法签订或签证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除不可抗力外,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必须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合同履行中,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3、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万分之四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6、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8、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经合同鉴定机关查实证实,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XXX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XXX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XXX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XXX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________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安装设备规格、数量、价格具体见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设备购买、安装调试费用标的额:
2.1本合同购买、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本金额已包括税款、运输费及安装人工费及维护费等(大写: 人民币 万元整)。
2.2 设备购买、安装及调试费的支付方式:
2.2.1 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安装费的 65%。余下5%的合同款,作为乙方向甲方履行设备购买、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的质保金,该质保金的返还方式,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
2.2.2 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且发票专用章应与签订合同公章一致。
3、设备购买、安装调试施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确定,开工日期确定后,乙方购买、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 年? 月? 日,经乙方完工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应及时验收。
4、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义务:
4.1.1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材料、零件、工具的操作场地。
4.1.2 协助处理乙方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3 配合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及时交付验收。
4.1.4 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购买、安装调试的设备未经完工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1.5 甲方应指派一至两名人员代表甲方对乙方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进行监理、协助。
4.2、乙方义务:
4.2.1 本协议约定安装调试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
4.2.3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甲方可派上述代表进行配合)。
4.2.4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特别或单行法规及质量规范标准完成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工作。
4.2.6 乙方应当自行提供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 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解决食、宿费用、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2.9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0 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 2 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4.2.11乙方承诺并实际具备隧道配水配电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因乙方不合资质而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4.2.12乙方到甲方安装前装货、运输、卸货、安装过程等给己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2.13乙方在甲方工地安装,调试设备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关于质量、安全等要求施工,否则,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并自行承担自身损失。
4.2.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违反甲方作业规章制度,如有严重安全隐患、质量严重不达标等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撤离,乙方不得因此拖延撤离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清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5、安装验收:
5.1 乙方应于安装、调试工作完工前3天,通知甲方组织甲方人员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根据本合同规定,依据相关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业主要求以及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特别或单行法规及质量规范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费由 (甲方/乙方/甲乙共同)负担。
5.2 乙方负有对安装调试完毕的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的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
5.3甲方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的,验收合格日为乙方安装调试合同竣工之日,否则,乙方返工至设备通过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之日,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执行。
5.4 如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损失,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实际损失协商解决赔偿方案,验收竣工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
6、安装质量的保证:
6.1 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备,自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设备在两年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 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按前款规定重新起算。
6.1.2 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继续使用维持成品正常运转,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1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1.4乙方违反本条保修维护义务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质保金,因乙方违反本条保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6.1.5保修期满,乙方未发生上列条款事项的,甲方在保修期满七日内返还乙方5%合同款的质保金。
6.2 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2.1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2.2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2.3 因甲方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坏。
7、违约责任:
7.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竣工交付使用,从合同到期日次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7.2 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7.3 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8、附加条款:
8.1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地震、水灾、旱灾,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5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8.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7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盛世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恒顺莫尔街D5商业项目室外全彩 LED 显示屏订购与安装》工程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恒顺.莫尔街D5商业项目室外全彩
2、工程地点:**市**区恒顺.莫尔街D5商业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主要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均按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合同后附报价清单及技术参数为准。
本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竣工日期: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乙方收到预付款开始计算,不含验货期)
第一条、本工程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含税)
小写¥: 1350000.00元整。
合同价款组成及说明: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恒顺莫尔街D5商业室外全彩 LED 显示屏订购与安装工程范围内施工总包干价。
2、合同价款以项目现有施工场地、现有施工条件。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实现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所包含的全部费用。
3、合同价款包括合同范围内国家、地方政府规定计取的有关各种风险,市场涨价因素对本工程影响,以及因地质条件等对本工程特有的全部风险。
4、合同价款已包括:本项目含(所发生的直接工程费、垂直运输费、采保费、各类专业措施费,通用措施费、工程所需各种机械租赁费、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水电费的全部费用)。
5、合同价款包括市场各种价格风险,政策性调整的有关费率、人工、材料、机械调整系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等全部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派现场人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2)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条件;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端口及规定内的有效场地。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LED显示屏工程款。
(4)在施工中,若需调整或者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出具正式签证。
(5)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乙方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6)及时通报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 2 乙方
(1)按合同要求负责工程安装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制造及安装。
(2)负责系统整体设计,结合项目实施要求完成深化设计,包括全部设备、控制、配电、安装、维护及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3)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期和施工质量。
(4)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乙方施工前必须办理保险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5)完成相关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验收资料交甲方。
(6)在施工期间,安排一名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与甲方和相关施工单位联系,出现问题及时向甲方现场领导汇报,并服从于他们的'协调。
(7)乙方未履行以上条款,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相关损失。
(8)对接管人员操作规范不少于两次的培训。
第三条、质保:
免费质保三年,终身维护,(两年内不能有三次以上有黑块、黑条现象,超过三次时,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金由甲方全部扣除)质量保证期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的验收报告证明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故障产品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以下情况(使用方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应由甲方负责: 1)显示屏控制用计算机挪作他用或者网络连接使用时或染上病毒等原因,破坏了计算机自有及显示屏控播软件。
2)显示屏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期限:
供方负责产品安全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 电话:-----)。
供货周期:合同签字、盖章并收到预付款后生效,30个工作日内完工。如订单有另行约定,则以订单交期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付货款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 40.5万元整,大写: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2、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完毕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40.5万元整,大写: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3、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核实,乙方为甲方提供好操作人员后开具合同总金额95%的发票,并送至甲方指定财务部门主管会计验收人员验证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35%即人民币47.25万元整,大写:肆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
4、合同总额的5%即人民币6.75万元整,大写:陆万柒仟伍佰元整留作质保金,在经验收合格后叁年后的一月内无息付清,款到乙方账户视为甲方付款义务的完成;
第六条、培训:乙方负责免费培训甲方操作人员3-5名,培训内容为LED电子显示屏的操作及日常维护,使操作人员培训结束后能够熟练掌握显示屏的操作常见故障的排除;
第七条、安装进度及验收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地方法规和规范进行验收。
2、乙方负责整个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及技术标准执行。
3、显示屏验收合格及培训完成以前工作人员的所有系统控制必须由乙方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工程未经验收,应由乙方进行半成品、成品保护,若甲方需提前使用必须通知乙方并做好运行作业操作维保。
(2)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派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若因整项工程进度问题不能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约定验收时间。
(3)该产品达到合同要求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费用(除质保金)以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有一方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订单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及时修理或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未按合同工期交付,则每延误1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转账账户资料,如因乙方提供资料有误,造成工程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需提供产品合格证、3C证资料及厂家来源等,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假冒产品,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两倍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因诉讼所产生的诉讼法、鉴定费、勘验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实际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正文同等的效力。
2、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触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安装合同 篇8
总包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亦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方: (以下亦简称乙方)
工程概况甲方为完成由其总承包的位于成都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甲方具体的需求,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甲方本工程的水电工程劳务施工,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成都立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四川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工程位于成都市崔家路87号。
该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为地下室2200平方米,地上部份为29369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地下室层高5.1米、地上层高为3米。
(二)、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一、 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成建制劳务分包方式。
二、 承包范围:本工程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通风、自动消防、电梯、弱电工程等不计入,但弱电系统、通风、自动消防、电梯的预埋线管、洞口含在内,普消、应急照明在内)。本工程发包范围为立吉房产天空城2#楼工程,但承包价格为固定包干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本合同期间内为固定价格,不因任何外界因素变化而调整。
水安装分项工程人工费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核定为:8.5 元/m2 (其中预埋阶段综合单价为3.00元/ m2,安装阶段综合单价为5.50元/m2),合同总价为 26万元人民币,暂定价,最后以结算为准。
电安装分项工程人工费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核定为: 11.50 元/m2;(其中预埋阶段综合单价为4.50元/ m2,安装阶段综合单价为7元/m2);合同总价为 36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最后以结算为准。
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得发生计时工。
合同价格内包括人工、机械、低易耗材费、辅材费及管理费、工伤保险费、社保费、利润等除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低易耗材发票、工民花名册以及民工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二、价格内容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指本工程所有散水以外1.5米内水电安装、甲方需用之临建水电安装的全部工序等水电安装工程(通风、自动消防、电梯、弱电工程等不计入,但弱电系统、通风、自动消防、电梯的预埋线管、洞口含在内,普消、应急照明在内)。水电安装分项工程承包范围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1、完成水电分项工程所有工序所需的全部人工费(包括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停窝工费);
2、小型机械及低易耗材料费用:甲方只提供塔机、施工电梯。其它的所有工具、机具、劳保用品及辅材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并不限于如圆盘锯、电动机、灯泡灯管、扫帚、铁钉、元丝、抬杠、抬绳、锯子、锯片、斗车、电锤、密封胶、泡沫、焊锡、焊条、透明胶带、千斤顶、扳手、大锤、手锤、手套、安全帽、安全带、水鞋、线锤、墨水、墨斗、粉笔、木工笔、红蓝笔、50米以内的钢尺卷尺、铁铲、每层楼配电箱之外的电线电缆及灯具、灯泡等等。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中建四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双层活动板房两栋,单层活动板房一栋,安装总面积暂定约700平方米,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 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 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 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 总面积=(1)+(2)+(3)
第二条合同金额
1、单价为270元/㎡,本单价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
2、其他项目:。
3、总金额(人民币)约19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钢构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进度款。
2、单栋完成后付款至该栋合同金额的50% 进度款。
3、全部安装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50%进度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60% 进度款。
5、结算完成后40日内付清剩余的40%合同款。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1、安装地点:珠海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一期项目工地。
2、安装布置以甲方提供的平面图为准。
3、安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个日历天。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场地平整、板房基础、安装所需水电接驳以及夜间施工所需照明。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出场合格证、板房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合同附件。
2、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期完工并安全交付使用。
3、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
4、乙方必须保证板房的`正确安装及安全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10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安装合同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合同数量为约数,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安装展开面积结算。
二、合同工期
1、材料进工地日期:
2、开工日期(具备安装条件后,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竣工日期:
4、合同总工期:
5、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事由,工期自然顺延,如每周停电累积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误工费由责任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材料进工地的进度款;合同总金额%的进度款;工程验收后____日内付到全部工程款的'%,余款作为保修金________年内付清。
四、工程竣工验收
1、验收标准:双方认可的图纸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接到报告____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合格。
3、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验收后日内整改完毕。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依法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需变更合同时,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做出回复,不回复视为同意变更。
六、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七、甲方提供:水、电、库房、垂直吊装、安装用脚手架平台和必要安全防护;提供食宿方便,费用乙方自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法院申请处理。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约定不明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图纸及双方往来信函、传真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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