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合同

时间:2023-05-16 15:28:47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货物出口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货物出口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货物出口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货物出口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 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 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货物出口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鉴于甲方作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_________号货物出口合同(以下简称“出口合同”);

  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出口合同 篇3

  行纪合同(出口货物)

  行纪合同(出口货物)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鉴于甲方作为行纪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为明确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数量

  单 价

  总价

  交 货 期

  (注明贸易术语)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按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出口货物,并办理与货物出口有关的事宜(包括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甲方为乙方出口货物的委托手续费为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费用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报酬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外商索赔,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等);如甲方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对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的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纪合同(出口货物)

  行纪合同(出口货物)

货物出口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

  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力口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力口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 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耒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货物出口合同 篇5

  卖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货物出口合同】相关文章:

货物出口合同11-23

货物出口合同07-19

货物出口协议02-25

出口货物的合同03-06

关于货物出口合同01-12

出口货物的合同10-13

精选货物出口合同3篇04-24

精选货物出口合同三篇04-28

货物出口委托合同02-22

精选货物出口合同三篇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