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业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业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 1.4承包方式: 1.5工程质量: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等设施,施工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2.3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4 指派负责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开工前
3.2开工前 天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后按月、周提供月、周进度计划。 3.3指派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项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点。
3.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由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工程变更
5.1 合同签定后,甲乙方中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百分之十赔付对方违约金。
5.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设计师或巡减员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商均无效。发生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总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更改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发生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
第6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4)、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6.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6.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害,其返工费用及赔偿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予验收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6 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乙方应无条件撤场交付甲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及支付尾款。
第7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7.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报告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乙方提供资料不全或者双方有争议的,期限顺延;在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完毕后 天内,双方在资料审查无异议的情况下,甲方结清工程总价 %尾款。
第8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且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8.2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具体的要求采购(合同附件,全国品牌的按要求采购,地方品牌的按相关参数采购),并做好材料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应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如发现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货并按此材料设备的10倍市场价格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第9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火设计规范。
9.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10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0.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10.2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10.3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4 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况的需延期开工、停建或缓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11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另行协商)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11.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应照价赔偿。
1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后,办理合同终止协议,
第12条 保修
12.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 包的项目及内容。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2小时内相应,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2.2因不可抗力,人为损坏及使用期自然折旧等原因,不包含在保修范围内。 12.3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 天内结算,将剩余 %保修金退还乙方。
第13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3.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14条 其他约定
第15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协议条款;
2、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3、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16条 附则
16.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6.3附件资料
1、全部施工图(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2、工程量清单预算表(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鹰视觉摄影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合同,信守执行:
1 、拍摄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图片类别为: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
3 、乙方需在_____个工作日内拍摄出甲方___________(委托事项)作品初稿。或按照甲方的约定时间,拍摄完成共需______个工作日。
4 、此次拍摄服务的收费标准为:元一天(张、件)
(大写), 共 元 。
5 、此次拍摄数量为:拍摄基础数量 件(张),超出基础数量时按实际数量计算。 6 、甲方在收到乙方拍摄的成品图片文件后即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7 、乙方应保证拍摄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如甲方对乙方的拍摄效果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修图或重新拍摄,不得延迟或拒绝支付乙方的本次的拍摄服务费用!
8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拍摄的商品,必要时提供拍摄场地和电源以及相应的道具等设施。
9 、乙方保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将拍摄的图片等资料外泄或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用途,但是乙方有对外展示这些图片的权利。如因乙方泄露其产品资料而让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0 、乙方无偿为甲方保存本次拍摄的图片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如重新需要拍摄的原图片,可预约像乙方索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的保管费用。照片可在1星期内进行图片处理,超出1周重新修改价格另算。
11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2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3 、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摄影)期间,甲方需积极配合(包括有关部门和人员)。如果由于甲方配合不积极所造成的后果有甲方承担。
注: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如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上海
浦东航头路166号
电话:电话:13122223201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3
中英文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合 同 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国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4 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见本合同附件三。
1.5 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 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2.3 除了合同附件三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 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__________)。各分项的价格如下: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3.3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3.1 合同总价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______ 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__ 天内交付。
3.3.2 分项一合同价 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 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A.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 分项三合同价_____ %,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 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5 分项四合同价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6 分项四合同价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3.5 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 交 付
4.1 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CIF ______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B.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C.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D.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4.2 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3 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 保 密
5.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5.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 税 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咨询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咨询方。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承担。
第七条 保 证
7.1 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7.2 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 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7.3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_______月到期。
第八条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8.1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2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条 转 让
9.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
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0.2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10.3 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 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 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商业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 (以下简称“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1条 合作内容
1.1 内容概括:根据甲方提供样本或文字或其它具体的工作性质描述内容,乙方承担拍摄 简称( )。
拍摄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止,超出时间服务内容和费用甲方需与乙方协商解决,否则乙方有权退出拍摄项目。
1.2 具体内容要求:
1、乙方以光盘形式提供所有拍摄项目: 图片原稿一套;
2、略
1.3 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2条 工作实施流程
2.1 甲方提供拍摄内容的具体相关资料(如样图、镜头画稿、文字描述等);
2.2 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合同款项 元;
2.3 乙方按双方商定日期实施整体制作计划,并按约定时间提交相应文件供甲方审查
2.4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全部剩余款项。
第3条 总费用与付款方式
3.1甲方同意按照以下计费方式支付乙方
3.2前期拍摄费用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含税)(即 元)后期光色校正合成等后期处理费用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即 元), 总计费用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即 元),
3.3 第一笔款项(预付金)自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即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
第二笔款项乙方在完成所有承担任务后,及时提交甲方审查,甲方自收到图片原稿光盘之日起计算,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验收工作,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元)。
第4条 图片版权及其它
4.1 乙方依据本合同拍摄并提供的图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2 本案中涉及的人物肖像权及使用权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5条 陈述与保证
5.1 双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5.2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背景资料、素材的及时性、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
第6条 有效时间与终止合同
6.1 本合同有效期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不及时履行本协议,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改正之日起十日内仍未改正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就受不可抗力影响部分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7.3 甲方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自本合同约定付款日之日起计算,每迟延付款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款项的0.3%/天,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8条 保密
8.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及其他顾问、相关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壹年内,本合同8.1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9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9.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9.3 由于以上所述之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10条 合同争议、解决及适应法律
10.1 就本合同内容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表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以法院判决为准。
10.2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乙方所在地法律。
第11条 其他
11.1 其他未尽事宜,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身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11.3 除本合同注明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等之外,甲乙双方均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口头、书面等形式的约定;
11.4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正式通知均按本合同的联系方式进行,如双方联系方 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更正;
11.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5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
住 所(地址):
负责人:
乙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办理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1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 款;
1.2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 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3 购销或服务合同:指乙方与购货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
1.4 应收账款: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其与购货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 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
1.5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1.6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
1.7 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甲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 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1.8 保理余款:指甲方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 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9 保理账户: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在甲方开立的用于应收账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账户;1.10 保理业务手续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而有权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2.1 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
2.2 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3 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乙方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或抵触;执行 本合同不会引起乙方违反所应遵守的其他合同以及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
2.5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赖以产生的购销合同或服务合同及所对应的债权债务 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争议。
2.6 乙方与购货方订立的购销或服务合同中不含有任何限制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7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乙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2.8 在本合同生效时,没有针对乙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其构成任何形式 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2.9 提供给甲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完 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乙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乙方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
2.10 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号为 的保理账户(下同)用于收取相应
应收账款以及扣划保理融资本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该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11 乙方授权甲方对保理账户进行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 出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且须配合甲方对到账的款项进行逐笔核对。
2.12 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保理账户直接扣划其所对应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1) 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乙方未能足额偿还应付利息;
(2) 融资到期日(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能足额支付应还融资本息;
(3) 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提前到账。
2.13 融资到期日保理账户中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其所对应的保理融资本息的,甲方有 权从乙方在甲方或中国工商银行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 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不执行本条规定,但甲方按照本合同第6.3条通知乙方回购的除外。
2.14 本合同项下融资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
第三条 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3.1 乙方将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甲方,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照本合同项下每 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应收账款转让清单》见附件,下同)之和,给予乙 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的保理融资(大小写不一致
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 甲方给予乙方的每笔应收账款发票对应的保理融资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起至甲乙 双方约定的融资还款日止,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3.3 实际融资发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据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记载的保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事 项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保理融资利率、利息和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保理融资利率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4.2 融资利率按 项确定:
(1)按融资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三个月shibor加个基点(bp)执行(年利率 % 或月利率‰)。
(2)以融资发放日的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与本合同第3.2条所约定的融资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 (上浮/下浮/零) %。
4.3 以4.2(2)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融资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按下列第种 方式处理:
(1)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 (1/3/6/12)个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第二期的利率确定日为融资发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次类推。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融资发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在每一利率确定日,按该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定的浮动幅度对融资利率进行调整,分段计息。
(2)在融资发放日后的每一个6月21日和12月21日按当日有效的基准利率和本条约 定的浮动幅度对利率进行调整。
(3)在整个合同期限内融资利率不作调整。(4) 其他:
4.4 融资到期乙方未按约定偿还的,融资逾期部分仍适用上述利率确定方式。
4.5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4.6 本合同项下融资按项约定结息:
(1)发放融资时一次性结息;
(2) 发放融资后,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 (月/季)结息。融资到期,利随本清,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
4.7按照第4.6条(1)约定方式结息的,甲方在发放融资时扣收融资利息;按照第4.6条(2)约定方式结息的,结息日前乙方须将应付利息存入保理账户,由甲方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本合同项下融资到期日,未结利息随本金一并付清。
第五条 应收账款的回收
5.1 本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可采取以下 方式回收,具体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1)甲方自行负责管理和回收;
(2)由乙方进行催收,督促购货方及时将应收账款存入保理账户。
5.2 甲方收到购货方全额付款后,应与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逐笔勾对,确认无误的,该笔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从《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勾销,如有保理余款的,甲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应收账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6.1 由于乙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6.2 除6.1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乙方也应按照甲方通知进行回购:
(1)因货物损失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购货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到期日,甲方未收到购货方付款,或购货方付款金额不足以偿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
(3)构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被甲方宣布到期的应收账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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