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分包合同3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分包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分包合同 篇1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 工作日,其中安装工期 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 GB50017-20xx
五、合同价格
金额(人民币,以下同) :(大写) 五十五万元整
六、付款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达甲方的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 40 %,计 220xx0 元,材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每星期报一次进度,按进度的80% 预付给乙方
3、其他约定: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1 名,姓名为: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2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3、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得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得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得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得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得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得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得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得规定,约束等"得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得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得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得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得国家,地方颁发得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得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得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得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得质量等级,由此造成得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得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得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得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得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得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得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得对乙方得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得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得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得费用.如达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得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得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得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得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得责任和由此发生得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得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得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得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得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得施工人员及乙方得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得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得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得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得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得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得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得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得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得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得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得 %,由此造成得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得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得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得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得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得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得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得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得 %计 万元得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得 %得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得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得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得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得,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得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得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得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得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得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得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得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得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得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得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得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得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得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得内容为:
a)本工程得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得现场施工得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得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得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得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得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得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得施工所需得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得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得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得约定行使甲方代表得权力,履行甲方代表得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得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得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得工程协调,便于乙方得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得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得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得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得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得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得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得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得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得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得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得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得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得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得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得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得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得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得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得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得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得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得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得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得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得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得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得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得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得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得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得,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得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得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得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得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得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得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得,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得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得,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得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得与该合同发生得相关得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交易合同得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得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得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得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得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得所有得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得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得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得专业分包商/供应商得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得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得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得,所引起得一切有形和无形得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得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得该合同得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得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得,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得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得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得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得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得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得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得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得各类分包商得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得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得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得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得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得费用(另加20%得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得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得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得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得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得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得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得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得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得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得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得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得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得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得供应商必须在甲方得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得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得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得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得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上海市第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XXXXX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xxxxxxxxxxx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
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3、承包范围:xxxxxxxxxxxxxxxx项目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人工包辅材(不含对拉螺杆)包模板、包木枋、包小型机具(电锯、台锯、电锤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质检站验收资料为准。
3、合同单价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混凝土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模板制安人工及材料费《含模板工程所需的电锯、电钻,含模板(16000㎡)木枋(400m3),含所需辅材(如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密封胶、pvc管等)含运输费如(模板木坊汽车装卸运输以及材料场内二次运输等)》为 26 元/㎡.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pvc管、胶纸、嵌缝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 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 50 元/工日,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
(5)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下浮。
5、工作内容:
a. 测量放线(甲方施工员放出每层测量基准线及控制标高点,其余轴线及标高引测由乙方完成)配模、模板安装、清理木屑补模板缝、拆除并将模板上的旧钉拔除、粘接物清除、整理堆放整齐及堆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b. 场内运输:木枋、模板、钢管支架及其它周转材料乙方所用材料在场内运输费及上、下车均已包括在本综合单价内。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驻工地代表: xxxxxxxxxxxxx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限额用量的文字交底。
3、甲方负责提供塔吊、提升机,大型机械操作和电工由甲方机操人员操作。
4、甲方应监督、检查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及时组织钢管和扣件材料进场,负责搭设安全设施,指挥安全、质量、进度、施工技术,协调各种正常施工,指挥机械运转。
6、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甲方收取乙方每人每月10元食堂搭伙费,甲方按6度电/人,3吨水/人限制用电用水量,超额部分按市场价直接在工程款内扣除。
7、甲方提供施工用电至现场二级配电箱。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 (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500元/天)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四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安全资质证、税务登记证、外出施工证书、法人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由责任方承担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提供施工人员使用的木枋、模板等周转材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电动工具、锯床、手电锯、锯刀、创子、钉锤、卷尺、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用电线及碘钨灯等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7、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8、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
9、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四、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按甲方现场合理编制的工期组织计划施工,按甲方计划材料进出场,每次周转材料进场须甲方人员签字确认数量,最后甲方统计总量。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按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10000元/天罚款。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 武汉市优质工程 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合同单价结算按优质工程标准定价,按市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结构优质标准;工程质量以资料或主体结构工程最终验收标准而定。本工程如因属模板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人工费的合同单价按10%下浮。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2~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XX元的罚款。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五、工程结算与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人工费支付:
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按节点付款,基础平±0.000付款一次,每六层结构付款一次,主体封顶付款一次,乙方在每个节点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进度并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工程相关人员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 70 %,主体封顶支付总价款的 85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二个月付至90%,三个月付至100%。
若因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甲方付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
3、乙方必须办好进入当地施工的各种手续,以上合同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六、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除已完工程量不再结算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力。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罚款10000元或退场,,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项目工长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4、结构内的收尾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模板新旧比例为8:2,即10000㎡的新模板,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0~10000元(从履约金内扣除),且单价下浮10%.
6、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及每次拆模卸下的钢管、扣件、模板、木坊等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否则视具体情况罚款100元~XX元。
7、每次砼浇筑前或每层周转料转运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00~1000的罚款,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模板封模前应将其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浇筑砼前模板内无杂物。否则每次罚款100~1000元。
9、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0、因乙方原因出现爆模,乙方除及时按技术规范处理外,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罚款100~5000元。
1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人工费和材料费后失效。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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