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地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地合同 篇1
甲方:(租赁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和土地所在地村委会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臵
甲方租赁给乙方通海县杨广镇古城村委会耕地总面积约 亩,具体位臵及面积如下: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性调整,协议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 照先缴费 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为每年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
结清。本协议期满重新议价时,如租地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土地,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需对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添臵,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等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等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2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北山一带田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东( )南至( )西至(北至( )。经测量实际面积为( )。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田地进行畜牧业生产,租金形式按年度按时支付。 日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半年未缴付承包款,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农作物及设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 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 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租地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 市 村东2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大小为 亩, 长 米,宽 米 ,形状为 形。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20,自20xx年2月1日 至20xx年2月28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万元整(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养殖),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养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2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每年1至2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年租金,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4
甲方:(租赁) 县 镇 村 组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租) 村 组村民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甲方自愿把垃圾地租给乙方作为练车基地。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范围:
甲方愿把1亩1分地基地租给乙方使用, 共约1.1亩。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为 5 年,从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3月31日止。
三、租金约定:
每年为人民币: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开始,每年4月2日付清当年全部地租。如有违约,按所有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
五、 甲方的权益及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给乙方作备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内未能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租赁期天数延后。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用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须如期缴纳租金,如有违约超过三个月后缴纳租金,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基地的所有财产。
3、乙方不能改变田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
4、乙方只负责产品后的税费。
5、乙方要遵守乡(村)规定合约。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
8、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响甲方农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规划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经 营权,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11、乙方租期满后,必须做好地上种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 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证金每亩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种植物,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但乙方清理种植物 时(标准的种植物没有再生力)甲方必须 3 天内如数退还保证 金。
七、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的、较大定的自然灾害时,双方共 同协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变,支付时间共 同协商。 如遇国家征用土地, 于甲方无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及权利、义务,双方须共同遵守,如违约合同,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原*****厂区范围内的一幢仓库房及一幢住宅房及围墙内场地(占地面积:520平方米。(以附图为准))租给乙方使用。
二、使用期限: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
三、租金:使用期限内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签定合同之日须交清一年的租金,之后每年的12月份交清下年度租金。
四、其他约定:
(1)甲方出租厂房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故甲方不负责提供该厂房的产权手续。
(2)甲方同意乙方将破损严重的仓库房拆除,并同意在场地上搭建新厂房。
(3)使用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场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土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甲方得10%,乙方得90%;但乙方增添的建筑物设备及机器设备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搬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使用期内应保证生产安全,经营合法等。甲方一概不承担乙方使用带来的任何安全、经济问题。
(5)使用期满时,如甲方继续租用该厂房、场地,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租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协商解决和签定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签订日期:
电 话: 签订日期:
租地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代表全家人)将位于沂南县铜井镇燕子湖村西南1.7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面积大小为1.7亩,土地性质为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三十年不动,目前还剩15年,目前地里种植小麦,租赁期从割完麦子算起(大约从20xx年6月1日),北面地头有房屋一座,按总价800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14.5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年租金300元/亩,租金共计:300元/亩*1.7亩*14.5年=7395元整。
房屋一座:800元
总价:7395+800=8195元整(大写:捌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甲方出具收到条为依据。
四、甲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全家人)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因本地块是农村按人口分的耕地即为农村所说的“口粮田”,按国家的政策要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暂按此名称),如颁发后此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应归乙方,甲方不得用该证为抵押或转让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违反此规定,甲方将所得收入的5倍赔偿给乙方。
如颁发“农村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后,甲方应给交给乙方或复印给乙方作为本合同附件,特此说明。
五、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或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乙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乙方清理完后甲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收取500%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标的金额的500%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沂南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 日
租地合同 篇8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荒地、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 ,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遇国家的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叁拾年每年元/亩,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年至 年租赁费为 元/年、亩。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 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荒地、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租地合同 篇9
甲方:张衡街道办事处魏营社区居委会第六居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阳市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社区长期没有幼儿园,幼儿入园难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张衡办事处党委政府、教育局、当地行政村给予高度重视,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工程项目被列为高新区教育工程项目得以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需征收高新区张衡路办事处魏营社区第六居民小组集体土地约16.3亩作为原南阳翔和中心幼儿园即现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教育用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征地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征收集体土地约16.3亩,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供地手续。此次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以红线为界,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或界址点。作为附件附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
总征收土地面积39亩(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征土地魏营小学对面第六居民小组占土地约16.3亩(10872.1平方米)
村里办厂约占土地22.7亩(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征收甲方集体土地约16.3亩的土地补偿费、在供地手续办完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按国家征地标准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补助费每亩1100元,合计为17930元(大写:壹万柒千玖百叁拾元整)等手续完善后,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青苗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将该地范围内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自行清理完毕,并交付土地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幼儿园工程建设,并不得抢种任何经济作物,抢建建筑物,否则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2.甲方全权负责好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发放工作,土地征收后,多余劳动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决。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地的`土地权源证明材料及土地权属认证登记资料,并保证本协议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并安排给建设单位使用。
4.若该地出现有关权属纠纷事项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办事处各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张衡办事处魏营村(村主任): 魏营村(公章):
高新区张衡办事处 主任: (公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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