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

时间:2023-05-21 11:21:18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员工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员工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员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个赛季,从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注:合同期限最短为______个赛季,最长为______个赛季)

  第二条 工作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在俱乐部一队从事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

  2、甲方有权根据俱乐部的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现和状态,在俱乐部一队及预备队之间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条 生活、工作条件和健康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清洁、卫生、舒适、便利的住宿安排和营养丰富的饮食安排,其中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的使用费由乙方自理。

  2、如乙方为外籍运动员,甲方应在上述安排基础上予以适当照顾。(如乙方提出更高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可在“补充协议”中另作安排,并明确承担费用的责任。)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执教资格规定的教练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标准的草坪训练场和其他训练设施。

  5、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交通、食宿和相关费用。

  6、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非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至解约或合同期满),但乙方因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至使伤病的除外。

  8、甲方为乙方本合同期内,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或提供相应的金额由乙方自己办理。

  第四条 教育培训

  1、甲方如需培养乙方成为教练员或管理人员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条件和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和文化知识或其他业务知识和机能的条件和便利。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的工作期包括竞赛准备期和完整赛季。

  2、甲方依照训练、比赛节奏、在上述工作时间,为乙方安排不少于 天的休息日。

  3、甲方安排的工作,包括训练、比赛、学习、会议、其他活动等,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六条 肖像权使用

  1、乙方享有本人肖像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乙方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在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甲方或中超联赛宣传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乙方肖像,并予以积极合作。

  3、乙方同意在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

  4、乙方同意中超委员会在为中超联赛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包括乙方在内的不少于5名中超联赛运动员的集体肖像。

  5、乙方同意甲方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其他商业广告开发,乙方有权从中获 %的收入分成。

  6、乙方使用本人肖像为他人进行广告宣传,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并向甲方上缴 %的收入分成。

  7、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一系列商品开发,并应另行签订协议,获得合理收入。

  8、乙方获得的上述收入,由甲方或支付方式和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员工合同 篇2

  甲方名称: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原籍住址:省(市) 县 镇(乡) 村

  现暂住地: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②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原则上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确实需要加班加点,在确保乙方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安排,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乙方相应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妥善保存检查结果和个人诊疗健康资料。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相关人员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月,如果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或公示该计件产品的工序价格和目录表。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八条中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甲方保证在每月25-27日期间发放乙方上月工资,如遇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发放的,甲方保证在当月发放乙方基本生活保障费。

  第十四条 ①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②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停产,需要甲方支付工资的,甲方按本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当地政府安排的参保比例参加社会保险,如乙方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尚不愿参加养老保险的,甲方应尊重乙方意愿,如乙方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填写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按月足额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如女工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到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第二十九条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对乙方实行年度补偿。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录用建档费和保险登记费;(200元)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旷工所造成的设备停机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双方对乙方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履行期限的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履行期限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竞业限制

  第三十五条 竞业限制及商业保守机密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产品或设备直接损坏的,超出甲方产品废品率规定的,超出部分按该产品成本赔偿。设备损坏按实际损坏程度双方协商解决。但每月赔偿扣月工资金额一般不超过乙方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20%。(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方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检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要当日及时告知乙方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改正办法,记录乙方当日的次品数,经检验确认才能作为赔偿依据。并且甲方必须在当月内与乙方办理赔偿结算手续,逾期或已出厂的产品,甲方不得提出向乙方赔偿要求。

  第三十八条 特别约定:

  (一)乙方保证在甲方录用期间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所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对乙方的岗位补贴,绩效津贴及其他补贴按薪资管理制度中另行约定。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在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阅知、理解,同意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奖惩办法等文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三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 年 月 日 签订 年 月 日

员工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

  。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

  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方:(盖章) 受聘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日期 日期

员工合同 篇4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劳动者根据38条辞职有补偿金,

  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收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资卡等,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劳动者辞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保险。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要是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根据法律的规定,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同时,员工还可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不签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你可以通过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员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对员工餐厅综合管理,提高员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员工餐厅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甲方房屋使用权及甲方员工餐厅,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中、晚餐)以及公司接待用餐。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有效期为_____年。

  合同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顿单价计:_____元。

  四、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甲方将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饭店使用,租金按年计算每年________元。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中、晚三餐),须准时开餐。

  供应时间为:

  早餐:__________

  午餐:__________

  晚餐:__________

  2、乙方应努力提高饭菜质量,菜的式样要经常轮换,避免一周之内多次重复。

  3、甲方如有接待任务,提前告知乙方准备,乙方必须做到饭菜及时,服务热情周到。

  六、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_____日之前,将承包费用_______元以现金方式提交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上月营业额补偿对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八、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工作地点可以变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五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九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员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合同条件:

  1、凡自愿在本宾馆工作,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经面试合格者。

  2、签订本合同前须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为1个月。

  3、凡签订本合同之员工须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

  1、工资标准为既定标准,根据岗位的不同及个人表现享有岗位补贴,工龄补贴及奖金。

  2、每月享有带薪休息日。

  3、员工签订合同以后宾馆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不愿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宾馆将资补贴的`形式发放给个人。

  三、合同终止及辞职:

  1、合同期满后,员工可续签合同,不签合同视为原合同的延续。合同期满后要求解除合同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宾馆,否则视为违约。

  2、凡经考核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者,宾馆有权终止其合同。离店时,可结清工资。

  3、工作期间,屡次违返宾馆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开除处理并终止合同;工资奖金一并扣除。

  4、宾馆员工当保守宾馆的各项商业机密;如有泄漏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违反,均可依法起诉

  甲方代表:

  乙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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