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模板锦集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公司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饰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材料采购清单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乙方提供本材料批次的具有国家权威的检验报告。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由甲方指定地点送到,并由乙方负责搬运到仓库。
3.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其他人员无权接受,特殊情况离外 。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2.产品货款的结算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结款单据必须有甲方材料员签字,否则不予结款。
3.任何一方伪造或更改货物单据的应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在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入库,由此给甲方造成窝工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 %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 %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结款时间由双方协商。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 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 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
金 额(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市场,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品牌: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_______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 月_____ 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要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同一地区内以统一的最低售价(市场最低折扣____折、伟美之峰折扣____折),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负责人,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客户不管是甲方人员或电话通知带到乙方展厅,或自行到乙方展厅购买材料都享受在甲方给客户的最低优惠价位,一旦销售成功,经核实是和甲方有关的客户,乙方应根据最后成交价格按协议给甲方进行返利,乙方不得低于市场最低价位出售,一经发现,甲方将向乙方素取违约金壹万(¥10000)元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客户要下浮售价,必须经过双方负责人协商并作出书面意见方可按比例扣除双方应得返利,否则按正常成交价返利。
4、乙方促销产品需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代理的各类装饰材料报价明细表,作为甲方选购的依据(具体品牌及价格以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为标准);在执行协议期间,乙方出现货源紧缺或因厂家停产的产品,需要用其他同质量,同外观产品替代的,要提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责人,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供货,否则协议终止
6、乙方应充分维护甲方关于公司的内部条例,条规,不得越过甲方整体与甲方私人合作或私拿折扣点给设计师,一旦发现,视为乙方违约,赔偿违约金壹万(¥10000)元整;
五、送货,补货、退货制度
1、甲方在够货 45 天内,在保证货物不发水、不受污、不损坏的情况下,乙方都将按甲方购物是的原价退给甲方实际货款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在采购材料时,由采购人员在乙方正规销售单上签字,乙方保存好单据并附带发票到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结算,结算方式按月(单)进行结算,
2、甲方客户订购产品时一律以现款现货进行结算,甲方和乙方的返利结算按每单退补完进行
七、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甲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乙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甲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时供货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4)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返还甲方应得的返利
(5)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
2、义务:
(1) 甲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乙方的产品;
(2) 甲方积极协调乙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 甲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 1 天向乙方或乙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乙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贰佰元人民币)等;
(4) 甲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乙方进行接洽,代表甲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甲方违反乙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甲方擅自违约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补偿;
(3) 对于甲方蓄意扰乱乙方销售市场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 对于甲方攻击、贬低乙方,损坏乙方品牌形象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2) 乙方有义务给甲方提供产品相关知识的培训;
(3)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乙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甲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5) 乙方应对所供产品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不是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九、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 30 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 1 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怀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施工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家居装饰工程施工,双方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三、工期:工程放样甲方签署开工之日起算 (甲方自购材料不在工期内)
四、乙方施工工程内容:详见本工程报价书。
五、工程造价:
1、依照甲方 签字认可的 装修设计 施工图,及依此编制的 本工程 报价书,双方 协商确定 乙方施工工程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甲方自购材料及安装和工程报价书中业主自理的部份不含在乙方施工工程造价内。
2、工程管理费为 元/m2,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六、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即日甲方支付工程报价的35%作为备料款计 元(人民币);乙方水电隐蔽工程阶段结束时,甲方支付工程报价的35%计 元(人民币);乙方木作、吊顶框架(不含集成家俱、定制成品门)阶段结束时,甲方支付工程报价的25%计 元(人民币);集成家俱、定制成品门完成时进行现场变更项目的签证,余款5%计 元(人民币)及签证增减灯具安装前交清。
2、工程管理费另行支付:签定本合同即日甲方支付工程管理费的70%作为定金,计 元(人民币),余款30%计 元(人民币)及签证增减灯具安装前交清。
七、工程变更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已确定的施工图原则上不作重大调整,以免造成返工、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原设计效果无法体现等后果。如有设计方案变更,甲方应在该工程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若乙方已做好施工准备或已施工的,除了工期顺延外其所造成的材料及返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工程的平面、立面有较大范围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甲方应与本工程责任设计师进行沟通,经设计师出具书面图纸修改意见书后,乙方按修改意见书进行施工,双方签证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
3、甲方现场增加施工项目,双方依据预算书已有项目单价或市场价协商确定工程造价,并由甲方签证增补造价。
4、乙方承包方式原则上为包工包料,五金拉手、洁具、整体橱柜、灯具、窗帘、装饰物、电器、活动家具等由甲方自行购买,甲方可要求设计师陪同选购,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
5、甲方变更主材产生差价增补,甲方应在购买材料时一次性结清差价部分给供货商。
6、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和费用问题,由责任方自负。
八、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予以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款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工程签证款;
(2)甲方延误办理开工申请;
(3)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
(4)非因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二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
(5)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6)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7)小区物业对施工时间有特殊规定的;
(8)甲、乙双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9)乙方购买主材料或定制材料时,甲方所延误的时间;
(10)因甲方自行购买材料及安装所延误的时间;
(11)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战争、台风、水灾、爆炸等)造成的。
九、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对本工程房屋产生的产权纠纷负责,若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甲方支付违约金和乙方已施工工程项目的费用。
2、甲方应负责解决施工场地水、电供应,并承担施工所需水电的费用。
3、工程所在物业部门要求办理施工申报手续的,由甲方向物业部门办理,如需交付物业押金,费用由甲方自理,并由甲方确定具体开工时间,乙方工期以工程放样时甲方签署开工报告日起算。
4、装饰过程甲方原则上不变更主材,特殊情况变更主材需经设计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5、装饰工程原则上不得改动原结构,如甲方要求改动结构,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后果责任。
6、甲方应该提供一份完整原房屋平面及水电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当地物业部门有关施工的管理规定,遵守作业时间。
2、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不含入户防盗门朝外表面及住宅外部)予以保护,对因保护不善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甲方损失。
3、安排工程质检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理,对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员的监督意见及时回应整改,因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款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2、如因以上第八条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甲方必须给乙方确认签证延期,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计划工期完工或验收的,每拖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人民币50元。
3、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的,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人民币50元。
4、合同生效后,履行期满前,除经甲乙双方同意外,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5、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完成施工项目(含签证变更、不含业主自购只安装项目)自检合格即可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即综合验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验收。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给甲方。
7、如遇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台风、火灾、爆炸等)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损坏的,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十二、工程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委托第三方参与阶段验收,需在工程开工报告上给予文字确认,否则乙方可不予确认。验收标准参照行业主管颁布的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商定的验收标准(见附件)
A、隐藏工程验收;
B、土建工程验收;
C、木作工程验收;
D、综合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乙方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即综合验收)之日起三天内,甲方若不参与办理验收手续或自行入住均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即发给甲方保修单。
4、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十三、附件内容:①预算书;②施工图纸;③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主材表;④工程变更单;⑤工程材料验收单;
十四、送达方式:
双方商定按本合同所列通讯方式接受对方的通知,任何一方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否则因延迟通知对方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延迟通知方自行承担。
十五、保修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装饰装修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一年,定制品、玻璃、易耗品(如五金、开关面板)保修一年,卫生间门及墙纸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发霉本不负责保修,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客户未入住或入住后外出一日以上应关闭水电总闸,否则造成损失按乙方提供保修卡规定赔偿。
3、保修范围:按乙方施工工程内容和现场签证内容。
4、保修费用: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损坏按材料购价及相应的人工费收取维修、材料的成本费用。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通讯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装饰公司合同 篇5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室内装修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小区号楼单元楼 户
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室内木工装修及刷漆工程
室内木装修:进门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阳台大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窗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飘窗(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室内门(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厨房吊顶(PVC板、铝天花)、大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小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包管子(PVC板、铝天花),包空调机、电视墙、客厅边池吊顶用木龙骨石膏板,室内顶角线(石膏线、石膏板条),角柜,电视柜。
圆角大柜 个;书柜 个;阳台柜 个;鞋柜 个;隔断 个;电脑桌个
刷漆工程:石膏填缝剂填平,粘牛皮纸,用腻子打底两遍,砂纸磨平一遍,推漆两遍,包调色。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门、隔断的推拉门、阳台的推拉门、灯、照明灯及开关插座与安装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围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现金。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下一次付清。开工日期为工程材料进场日期,竣工日期为推漆完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1、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一切手续及发生的'相关的经济费用。
2、水、电、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处理四邻的关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如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造成工程未按时完成,则工期顺延。
5、负责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义务
1、按照图纸及《现行的室内装饰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2、因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工程经双方签字之后,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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