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5-26 10:42:0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分包合同汇编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分包合同汇编7篇

分包合同 篇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

  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

  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一期)3#楼工程“的涂料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24、24、33层,建筑面积约27500m2

  4、承包范围:本工程1-16轴±0以上和所有地下室涂料工程

  5、质量等级:达到福州市“榕城杯”优良标准

  6、承包单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榕城杯单价 (元/㎡)闽江杯单价 (元/㎡)

  1外墙涂料(含线条)㎡3638

  2内墙腻子㎡7.38

  3天棚腻子㎡8.39

  4内墙、天棚刮腻子两道+水泥漆一底两面㎡1213

  5油漆滴水线m1.52

  6地下室天棚直接喷白两遍㎡67

  承包单价含乙方提供材料发票费用。

  7、合同造价:约30万元

  二、承包内容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小型施工机具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外,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砂纸、刷子、滚桶、铲子、门架、水管、末级箱、照明灯具线等均由乙方自备。

  承包内容:基层处理、腻子刮底及涂料底、面层。包括刮腻子、打砂、磨平、修角、刷涂料等工艺,刮腻子和面漆部位及遍数按图纸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技术规程规定施工。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处。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按实际完成部位的结构尺寸计算面积作为双方结算工程量。

  2、进度款按当月完成量的75%审批(次月25日前支付),余下25%作为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付至完成量的90%,工程结算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款5%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乙方申请进度款,必须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计算书及劳务工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技术副经理确认当月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扣款后,由甲方预算负责人审核,最终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4、甲方将所有工人工资以转帐形式转入双方约定的劳务公司帐户,劳务公司所收取的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保证不少于15个以上技术工人及1个以上管理人员现场作业,同时乙方本人必须在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统一进度工期安排,以达到甲方所要求的进度计划,甲方脚手架拆除完毕后10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每拖延一天罚乙方50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因人员、设备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进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班组进行赶工,其赶工的费用按本合同承包单价的三倍付给另聘班组,分割项目结算价款作为乙方借支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签字认可。

  五、施工质量

  1、乙方应保证按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规范等组织施工,若有临时更改,以甲方的技术副经理书面通知或在施工图上签字为准,方可施工。

  2、乙方材料进场时,需提供材料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书,外墙涂料采用“立邦”品牌,材料品牌应通过甲方认可,否则无条件退场,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每延误一天处罚500元。

  3、乙方完成的成品项目经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无偿修复至规定的验收标准,同时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具体整改期限:分项验收前,在发出通知的一天时间内;分项验收后,在发出通知的三天时间内。若乙方不执行整改,甲方将派他人进行修复,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先做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并保证通过各种验收。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任意盲目生产,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3、应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设施,不得私自乱拆乱搭,如发现每处罚300元,如施工需要须向项目部汇报后再实施。

  4、乙方所有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胸卡及其它防护用品)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各种机具电缆必须合格,禁止私拉乱接,绝对禁止使用防护措施不合格的机具和漏电系统不全的电器、机具。

  6、严禁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以免坠物伤人。

  7、乙方按照福州市文明工地标准管理施工现场,若乙方范围内工作达不到文明工地要求,结算单价按达不到优良约定执行。

  8、各种电动工具应保证有完好的防护罩,电线应用电缆线,不得使用交织线、电线应架空,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电动工具要有专人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9、不得损坏已安装的成品,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300元。

  七、甲、乙双方的职责

  ㈠、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2、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证措施,挂设施工所需的安全网及防护栏杆,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3、 甲方应提供水源、电源。

  4、甲方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

  5、若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1至2间工人宿舍,乙方须支付300元/月·间的费用。

  ㈡、乙方责任

  1、严格按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做好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清理及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材料进场前应报甲方确认,提供产品合格证并服从现场取样送检。

  3、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食宿临舍场所。

  4、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教育工人严禁偷盗行为,若发现乙方工人偷盗甲方项目部或其它班组材料、机具等,每人次罚款乙方1000~3000元,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当事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有没有涉及到检测费问题)

  八、主要规章制度及违规处罚

  1、乙方进场的施工工作人员身体应健康强壮、素质高、不得出现各种疑难病症病人和传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员,否则立即清出工地。

  2、严禁包庇窝藏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班组长承担主要责任。不准聚众、打架斗殴,在本工地如发生打架斗殴应及时制止并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乙方施工人员若在工地及斗殴,每次处罚30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参与人员无条件退场。

  3、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煤油炉、液化汽,否则发现没收,并每次处罚2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

  4、乙方工人进场应持进城劳务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当地派出所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工人进场应上交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乙方应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动的内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6、乙方严禁聘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女工50周岁以上)的作业人员乙方工人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脚上班,并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否则每次罚款50元,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组的施工,以免耽误工期。

  9、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九、违约

  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自行退场并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50%给予结算,同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退场通知后叁天内无条件退场,借口拖延每天罚款壹仟元:

  1、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

  3、施工过程中,经相关人员连续叁次检查达不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

  4、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

  5、如乙方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严重滞后;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事故;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

  6、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调配的;

  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未经请假连续2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现场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认可)。

  十、其它

  1、乙方本应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双方协商同意将乙方前期施工围墙工程款与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消。

  2、甲方临时需要乙方工人时,杂工按50元/工日、技工按80元/工日计算人工费,该费用当月进行结算。

  3、乙方每次进度款,须现场项目经理、预算、技术、质量、安全、材料人员签字后以转帐形式支付。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我 作为该工程 楼涂料分项工程的承包人,已仔细阅读上述合同内容,我有能力并自愿承担合同约定责任,同时,自愿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罚,若各项工作均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自愿退场或被强制性退场,我自愿接受对所有已完成工程按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其余部份甲方不予支付,用以弥补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所增加的费用和其它损失,由此造成本人应发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我本人承担,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8月10日

分包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将承建的恒大影城的砌体分项工程人工委托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主要工作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砌体工程(包括过梁、圈梁、压顶、构造柱、卫生间、上翻沿、电梯井道、内外墙、装饰墙柱体等)。

  2、各种砖的润砖,现场二次转运、多次转运,包括各楼层装车、下车、水平、垂直运输(各种砖、砌块均以立方米计)。

  3、配合其它乙方留槽留洞及其抺灰前的补槽补洞。

  4、砌筑脚手架的搭拆及各种材料搬运,并按指定场地堆码以及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

  5、所有墙体拉接筋、构造柱、过梁、门窗套筋、腰带筋的植安。

  6、每日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现场文明施工管

  7、砂浆搅拌机(350型,持证的机操人员)及所有的`工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构造柱、门窗加强框及腰梁、过梁等所有二次结构的浇砼。

  9、砂石隔筛。

  二、分包方式:人工费分包。

  三、分包单价

  承包综合单价为 元/m(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照明及施工工具费、二次及多次转运费、税费、辅料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价款的支付

  1、甲方次月支付给乙方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

  2、砌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至70%。

  3、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至80%。

  4、抹灰工程完成后,工人工资结算完毕,工人退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工程款项。

  五、工程质量保证金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主体验收合格抹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工长向乙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在得到甲方所管工长的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进行样板砌筑,经各方联合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未进行样板砌筑,未验收合格直接进行大面积施工,罚款50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干砖上墙,若发现一处50元/匹;砂浆饱满度要达到90%以上,若未达到要求罚款500元/次;墙面垂直度要小于或等于3mm,平整度要求小于或等于5mm,若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处;乙方立即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

  3、砖砌体应原浆勾缝,甲方根据进场施工的样板进行验收,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七、工期要求

  1、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施工进度必须按时合格完成,由于乙方施工不当,人员不足等原因拖延工期一天罚款2000元,进行累计处罚。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工期进度,保证足够的技术工人及小工满足施工进度需求,若乙方达不到工期要求及质量

  八、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

  2、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3、乙方自行解决砌筑及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所有的机具(搅拌机、振动器具、材料运输车等),施工工具(铁锹、手锯、扳手、铁锤、线锤、施工线、砌块切割打磨工具、铁丝、钢钉、扎丝、水平尺、卷尺、铝合金靠尺、匹数杆、灰桶、灰刀、安全帽等),施工照明线缆、碘钨灯、三级照明箱体等,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并保证通信畅通(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500元处罚乙方。

  5、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要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6、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及55岁以上的超龄工人。

  7、乙方必须为进场的工人购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资料交项目部备案。

  8、乙方在施工中禁止使用砂浆王。

  九、安全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施工现场未及时清理,砖按5元/匹,砂、灰浆2元/斤,模板100元/张,木方20元/米,钢管20元/米,扣件10元/个,φ10以下(含φ10)长度1米以下(含1米)的钢筋50元/根,φ10以上长度1米以上的钢筋200元/根,现场估量处罚,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人员不得在宿舍或施工现场生火、煮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随意大小便,否则罚款500元/次。

  3、甲方提供给乙方现场民工宿舍,每间住8人,若有其他要求自行解决,乙方人员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4、乙方人员若损坏甲方的财物,按原价的双倍赔偿。

  5、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违规操作、疾病、非正常生产场地、非正常生产工作、其他的生活及其他的社会活动,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人员自行承担。

  十、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现任何意外作含伤亡事故,5万元内(含5万元)由乙方自行承担,5万元以上保险报销后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50%,其余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定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分包合同 篇4

  施工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项目部(乙方):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J/T01-26-20xx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质量管理:甲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未经自检的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00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xx-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但已造成质量问题或缺陷,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视损失金额情况罚款5000--1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工程质量低劣,受到质监部门或甲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对乙方进行20xx-5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及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

  第七条:其它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如拒绝签字或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罚款。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主管单位:(盖章)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条款,以及施工规范的规定,由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________项目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该项目劳务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及部分周转材料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一致,特签定如下条款。

  一、承包形式

  包工(含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

  二、承包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蓝图的内容确定如下:

  1、钢筋工程制作、焊接、机械、绑扎及人工安装。

  2、模板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支撑脚手架全包。

  3、外脚手架材料、人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全包。

  4、砼工程、砌体、内外墙天棚抹灰、外墙保温、屋面找平、楼地面、人工机械。

  5、施工用水、电、材料、人工(甲方水电供至水电表上,本工程中预埋及水电安装甲方负责)。

  6、所有乙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安装、检测验收(设备基础及安装所需的土建材料甲方提供)。

  7、基础及地下室工程中的砖模砌体、梁基成型、施工排水、砼、砌体、抹灰、地面找平、护坡、以及本工程中的分中划线全包(甲方负责退土)。

  三、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约为________万元。承包内容中,竣工按国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办理结算,每平米按________元计价;地下室含伐板基础,消防水池及通道,每平方米按________元计价(注一号楼1层高________米,2层高________米,二号楼架空层________米)。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1、根据工程完成进度付款,分为基础完工_____万元、主体完工____%:____万元、主体竣工____万元、砌体完工____万元、内外墙粉饰完工____万元、竣工验收____万元,共计____万元,约____%。

  2、竣工结算时,乙方承担房屋____套,冲抵余下____%款额,余下____%待本工程入住率达____%结清(限时____年内,竣工后乙方随时卖房可抵冲工资款)。

  五、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施工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项目部、业主、质监及监理部门的质量检查、监督、工程竣工经综合评定达到合格等级。

  六、工程工期

  1、乙方必须按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员,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2、工程从基础伐板开始计算工程工期,总工期为____天(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不可抗事件发生,工程相应顺延。

  4、工期延误一天,甲方处乙方每天____元罚金,提前一天甲方给予每天____元奖励。

  5、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及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材料损失的,双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

  七、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监督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条例,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对违章人员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施工安全保险,乙方承担____万元,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买至赔额达到____万元。

  3、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万元安全保证金,甲方将从____%余款中扣除,若因安全事故对甲方资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____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完工退还给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____万元内,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八、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理条例,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现场保证整洁、通畅、堆放有序。

  2、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杜绝野蛮行为。各部分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做到材料无浪费,施工无返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处以罚款。

  3、甲方必须总体布置现场,合理调度,保证水电路正常畅通。

  九、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提供施工蓝图及变更文件。

  2、负责图纸会审,对质量安全隐蔽工程、基础主体及时组织验收。

  3、按合同约定时限____日内给付工资款。

  4、指导乙方现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质量、安全、及时核定工期。

  5、行使甲方应尽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职责:

  1、按图施工,质量自检,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到合格标准等级,并保证验收合格。

  2、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3、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确保及时进行质量保修。

  十、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年,____年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及时的保修范围内事项,若乙方不能及时保修,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若一方严重违约或确已无继续履约能力时,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赔偿违约金____万元。本合同保修期完,工程款结清自动失效。

  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补签,与本合同法律效力同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

分包合同 篇7

  发(总)包单位 (甲方)

  承(分)包单位 (乙方)

  根据 工程需要,将4S店的停车场的回填土发包方(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回填土总量

  二、承包内容:

  2.1地外、内运输所需的便道或钢板铺路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3.1土方回填按实体方量计算,综合单价为/m3(不含税金)。

  3.2乙方采用包。

  四、工期:

  4.1乙方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甲方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工期暂定 2 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

  为20xx年 月 日。

  4.2 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回填。

  4.3如遇

  ①设计变更;

  ②业主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③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未按时进场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业主办理有关工期签认手续(属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未取得业主、监理签认工期,乙方必须按原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工期执行)。

  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按总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处罚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总价每天 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则由甲方承担总合同的罚款内容。

  五、质量:

  5.1按总合同的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或企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 合格 。

  六、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名单:

  甲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2经协商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双方协商解决。

  7.3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以及罚款的依据和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7.4甲方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有权进行检查,若达不到要求时可责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应无条件执行,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但最终的等级评定应以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验收评定为准。

  7.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直至下令停工整改。

  7.6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供项目班子的机构名单、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需用计划,并做好开工前的生产准备。

  7.6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随做随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及宿舍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8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规定,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7.9对产品的保护,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义务和责任,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对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凡造成对方产品破坏的应按损坏产品价值2倍予以赔偿。

  7.10乙方必须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将应交纳的各种保险以及农民工意外伤害险。

  7.11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材料供应商出具欠款说明,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12乙方自备挖掘机、运输车辆及一切与土方施工有关的施工器具,挖掘、

  7.13如乙方在将土方运进了本工地大门以外,必须遵守南宁市的卫生管理条例,遵守国家及南宁市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的交通管理条例,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违章行为并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工地大门以外(或道路上)所发生的一切违反南宁市卫生管理条例的事件或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所产生的罚款及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

  7.1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为其土方施工相关工作人员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交纳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基坑内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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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5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回填前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地面标高以及在回填完成后与甲方共同及时确认完工的实际方量,并及时向甲方申请付款。

  (2)乙方在夜间进行土方施工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够的照明灯具。

  (3)乙方需按南宁市市政要求设置有壹个或壹个以上洗车台,自带洗车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帮助维持市容市貌的清洁。

  (4)乙方在土方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跟踪进行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7.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清洗车辆的场地。

  (2)负责提供满足夜间土方施工的照明灯具,并派出电工跟班。

  (3)负责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随进度控制回填边界及场地标高。

  7.22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和领导,有权制止乙方在本项目场地内施工中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和领导的.现象,情况恶劣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更换新的施工队,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作废。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和南宁市现行的交通、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条例。

  (3)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违章作业行为。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8.1甲方在最后结算时不按期付款,则按未支付余款的每天5‰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按甲方要求进行回填,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多次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的,甲方有权选择另外土方施工队进场施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8.3 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三天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场施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工过程中,擅自中途退场并且未组织机械再次进场施工,此情况作为乙方自动退场处理。

  九、付款方式与结算:

  9.1按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最终完成了全部土方开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壹拾伍天(15天)内结清全部款项。

  9.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报送实完工作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报表后,应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后签字,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支付给乙方,(如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属甲方责任)。

  9.3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甲方帐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十、争议:

  合同在履约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1.1凡属甲、乙双方在以上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在此条款中协商制定。

  十二、合同的签订:

  12.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总)包方(盖章) 承(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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