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模板汇编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合同 篇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设备安全和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签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开工前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JTG H30-20xx<<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并按要求制定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保障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乙方在养护维修作业中要严格遵照JTG H30-20xx<<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的要求进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设置各项交通安全标志,按已制定的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保障方案实施。
三、乙方在养护维修作业中需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技术教育,掌握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在施工期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四、乙方应做好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预案,并积极与当地交警、医疗抢险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采取及时有效援救措施。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以保证维修作业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六、由于乙方违反JTG H30-20xx<<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费用,同时将依情节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单位: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安全合同 篇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评价任务。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这次安全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内容、评价范围和技术要求
1.1工作内容
针对本工程或系统,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治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根据目前工程、系统的实际情况,本次安全评价为________________。
1.2评价范围
以整个工程、系统为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实际工作中,按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装置和物质特征,评价方法的有关具体规定等原则和方法把整体工程划分为若干评价单元,逐一进行分析评价。
1.3技术要求
主要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评价通则、导则和细则》等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
第二条 甲方需向乙方无偿提拱的资料
2.1矿山基本情况介绍资料;_
2.2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
2.3设备、设施、生产原料清单及生产工艺流程介绍资料。
2.4特种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
2.5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报告。
2.6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事故救援预案。
2.8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报告评审时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评价成果及提交时间
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一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含报告评审费用。
4.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给乙方,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余款________元,待评价工作完成,最终成果经过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提交甲方使用时,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负责工作期间乙方与内外部有关主体的关系协调;
5.1.2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评价工作,为野外工作人员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1.3维护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
5.1.4办理最终成果评审报批手续。
5.2乙方责任
5.2.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工作期间需与其他部门协调时,应与甲方说明;
5.2.2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评价工作,根据合同规定技术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资料,确保评价成果报告通过评审和确认,并对评估质量负责;
5.2.3开展安全评价过程中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5.2.4由甲方提供的与工作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报告评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工程情况,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5.2.5协助甲方办理评审报批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均有权向违约方收取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拔付工程款,每超过一天,应支付合同价款1%的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提交成果报告,每超过一天应减收合同价款的0.1%作为处罚;
6.3由于乙方原因,工作质量达不到该项目技术要求或不能通过评审而造成返工时,返工费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条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8.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为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的附件。
第二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项目地点: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一)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其内容是:深圳南华气体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通则;项目属地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应有完备的交底资料记录。
(二)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该项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三)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作业,事先要求和协助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一)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进场作业前需到甲方单位安全部门办理进场许可证及作业人员胸卡证后才准允进场作业,并把进场作业人员名单报安全部门备案。
(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
(五)对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制订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单位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六)需使用甲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七)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不安排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的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九)发生人身事故或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十)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本单位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一份。
甲 方 乙 方
安全责任人: 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现场安全监管人:
安全合同 篇5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承包监护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特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凡在甲方 工地工作的乙方人员,必
须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若乙方乙方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乙方施工人员若酒后作业,悬空作业未系保险带,进入施工未戴安
全帽,甲方管理人员随时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50-2000元罚款,若乙方人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违规操作,甲方可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给监护人。
三、为了促进安全生产,乙方应扣留所承包工程费的5%在甲方处,工程
交工后,如无安全事故,甲方予以退还,如果在工程施工中违规作业发生安全事故,且因安全事故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该工程完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合同期间,因故停工或到其他工地,乙方则视为甲方合同解除;
五、经商定,乙方班组长为该合同的监护人;
六、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
四、 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 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2.1 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3 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4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3、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 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发包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里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派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监部批准。总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1、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四、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五、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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