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饭店转让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饭店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饭店转让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西苑南区(18#08)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西苑南区的胖子张驴肉火烧店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胖子张驴肉火烧店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六条:饭店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甲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胖子张驴肉火烧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鄂尔多斯盐业公司。鄂尔多斯盐业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履行该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
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出让方):xxx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米兰一粥”饭店(许琼餐馆)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三台县城北坝镇樟树路的“米兰一粥”饭店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空调、电视等原饭店所有设施。
第二条:乙方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整。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米兰一粥”饭店负责人许术琼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支付合同定金 (大写 )整,合同剩余款项乙方必须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米兰一粥”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原房屋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米兰一粥”饭店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米兰一粥”饭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继续履行原“米兰一粥”饭店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变更“米兰一粥”饭店与原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
可与原房屋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米兰一粥”饭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米兰一粥”饭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原“米兰一粥” 饭店各项证件乙方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乙方自己重新办理各项证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年月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房 东(丙方):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清泉大道A73 号的店铺(原十里香酒店)空房转让给乙方使用,一共七层(一楼所有门面除外)总建筑面积为 240平方米左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房屋的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年7月 日,年租为38800元人民币,**年7月 日起每年递增5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费、电费、收视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签租赁合同。
三、在甲方收到乙方拆迁损失补偿金后30天内甲方将空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工具用具、材料、商品等全部动产由甲方拆除搬走,否则由乙方处置。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拆迁损失补偿费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xxxx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xxxx的负责人 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xxxx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xxxx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xxxx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xxxx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2. xxxx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整体转让完毕后 日内将原xxxx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及物业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给乙方指定人员,则甲方在 年 月 日起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xxxx整体转让前(截止 年 月 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xxxx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xxxx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xxxx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 。 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______ (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________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______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饭店,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饭店,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饭店,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8
甲方(出让方) 乙方(承接方)
姓名:姓名: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
合同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现于田家庵区龙湖南路海沃世贸商城4楼牛太郎烧烤城转让给乙方,饭店名字 田家庵区海沃牛太郎烧烤城 ,经双方协商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
至转让即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从年日开始接手,从接手即日起饭店所生发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转让即日起甲方负责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房费)。
今年房租到期乙方和房东协商费用,甲方不参与,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以上几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违约金为拾万元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曾清华(身份证号码: )
王俊(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乙方):秦永平(身份证号码: )
甲方经营的“老北京饺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清华与李晓云合伙经营,后因李晓云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俊,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XX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XX年10月份乙方按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XX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XX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XX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XX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XX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伍份。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电话: 电话:
饭店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2000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20xx年1月23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20xx年到20xx年度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20xx年12月25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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