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3-08-18 13:34:4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产品购销合同(精选)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购销合同(精选)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产品跌价原因复杂造成产品跌价原因很多,有市场的、社会的,也有经营者本身的'原因,归纳起来影响产品跌价的因素有:

  (1)经营者生产能力过剩,但又不能通过产品改进和加强销售工作扩大销售,只能考虑采取跌价措施。

  (2)在竞争压力下,迫使经营者通过降价来扩大市场份额。

  (3)经营者生产成本比其他竞争对手低。

  (4)竞争对手采取降价措施。

  (5)产品需求弹性大,降低价格可以扩大需求量。

  (6)经济形势。在通货紧缩形势下,市值上升,价格总水平下降,应当采取降价措施。

  合同范本(一)

  供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农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二、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农残检测、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能通过国家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

  三、交货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于________________交易。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及费用。

  五、结算方式:银行汇兑或转账(人民币结算)。

  六、付款时间:交货后按收、发货确认数15天内付清,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每天按_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澄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借贷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供应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并予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替乙方非法统计药品、耗材销售数量等有关信息。

  四、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使用医药产品选择权。

  五、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联系商谈,不得到临床、门诊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乙方在销售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

  七、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单位内通报,取消药品等医药产品配送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八、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九、本协议书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第一条 数量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供应方供应的五金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 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和交货日期: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 包装要求:

  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 技术文件要求:

  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七条 验收

  在交货点按照订单指定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验收。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产品验收合格之后七天内采购方应全部付清余下材料款项。

  款项转入如下账户: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开户名: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回,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产品规格型号等有变更以变更后为准。

  第十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

  3、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样品进货,如遇市场确实缺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换厂家,另送样鉴定,经甲方确认后,以样品为标准进货。

  4、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当天重新进货,不得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并按该批货款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签订时间:

产品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乙方为实现 需要,向甲方购买 ,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乙方需求向乙方提供产品,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二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特殊行业的还应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三 交货:

  1、交货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全部产品交付给乙方。

  2、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到甲方处自提 □甲方将货物运送至乙方之地指定点 , 负责运输,运费由 承担。

  四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申请款项时,应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正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货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产品验收:乙方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验收,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异议。

  六 质量保证内容、期限:

  1、甲方应保证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任何时候发现甲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都有权提出质量异议,要求甲方立即予以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2、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7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3、甲方所提供货物经乙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立即予以更换,构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二款执行;产品无法使用或甲方逾期交付而乙方不再需要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补足。

  4、除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擅自解除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八 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担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部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需方与供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觉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吉林省建筑行业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1、产品清单、结算方式

  1.1、产品清单(见表一)

  1.2、规定的产品单价,是需方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就单位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的材料价格和运输费用。

  1.3、一次性付款合同:合同总造价按实际供货数量确定(以需方物资验收签字单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签定数量相差不得超过20%),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款。

  1.4、分期付款合同:合同总量签订后,需方分期付款,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开始供货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供货量以实际发生的结算单为准。

  1.5、限期付款合同:合同总量签订后,待需方工程__ _年_ 月 _日结束后一次性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实际发生结算单为准。

  2、交货地点:_______ ____具体地点以需方通知为准(超出市区运输费用双方另议)。交货地点为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

  3、交货时间:(一次性供货、分批供货选择使用)月____日止,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品必须满足需方工地施工的进度要求。

  3.1、产品交货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

  3.2、需方应提前_____天向供方提供本批产品的供应量,供方所供产

  3.3、对于少量补货,需方应提前____天以书面通知方式向供方发送订货清单。

  4、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

  4.1、本合同所涉及产品均应满足建筑工程用国家与地方标准及规范要求和吉林省有关文件要求。

  4.2、材料进场前,供方按要求由专人进行封样检验,并经供、需、监三方确认后封存,作为本合同涉及产品进厂检验之样品。

  4.3、产品到货时,包装完好,货物清单有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体积重量,损坏的由供方承担。

  4.4、货到后在规定时间内需方负责召集监理人员、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现场验收,清点产品数量,检验产品质量,产品的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及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卸货后需方在产品供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供方合格产品的交货凭证。

  4.5、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无供货单位公章及本合同编号无效)。

  4.6、材料复试由需方进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果产品复试不合格,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由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5、违约责任:

  5.1、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供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需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2%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合同货款总额的2%违约金。

  5.3、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5.4、本合同签订后,如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6、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6.2、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事后 日内通知对方一方,及时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7、纠纷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或和解不成,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补充条款

  9、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二份,供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通知条款:

  本合同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双方地址如下,如有变动及时通知对方,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8

  工业类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项: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到货

  合计

  合计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按标的物最高质量标准进行制造的验收;必须全部为新货,本合同对货物部件有特别要求或附有技术类协议的,还应符合特别要求及技术类协议要求。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自买方实际使用之日起 12 个月(以买方使用记录为准);在质保期内非因买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必须免费更换,质保期自免费更换后重新开始计算。出现问题时,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三天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如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处理质量问题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未到现场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买方有权停付一切货款,同时本合同所提供设备的质保期一律变更为终身质保。

  第四条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供方承担;运输、交货完毕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附清单、合格证等必需文件全部交货完毕(如有变更则以买方电传为准)。

  第六条检验:货到初验。质量最终以实际使用后双方约定的质保期满时的验收结论为准;合同约定按重量计价的,以买方实际过磅重量结算,实际重量正负不超过合同约定的1.5%,超出吨位不予补偿,不足部分在1.5%至3%以内的.乘单价扣除。差重超过3%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降价使用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款到生效,供方发货,并开具金额17%增值税票。

  第八条合同解除:卖方逾期供货或所供货物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卖方每延迟壹天交货,按总货款0.5%计违约金并从货款中扣除;如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由卖方赔偿买方的损失,并承担总价款30%的违约金,因此解除合同时,退还全部已付货款。卖方售后服务不及时或不尽责,每迟延一天承担总货款0.5%有违约金。末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必需文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卖方不按约定足额提供增值税发票,逾期超过二十天,应向买方承担所欠发票税额30%违约金。

  第十条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如有恶意串通损害买方利益,以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本合同无效,卖方产品价值全部赔偿给买方,用于弥补买方损失,不足部分,卖方仍需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除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发货时,需提供发货清单、合格证书等必须文件,随货物同行到买方厂内。本合同壹式肆份,末按约定提供,按迟延交货处理。

  第十三条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邮政编码:

  卖方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邮政编码:

产品购销合同 篇9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3】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诚信经营的原则,经协商达成药品购销合同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书有关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有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二、甲、乙双方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前,应按法规规定相互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经质量管理部门对合作方合法资格,履行合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审核,调查,评价后,建立档案。如因一方证明文件虚假给对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应按许可证规定范围开展销售业务,甲方不得向乙方销售超范围药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购销、电话购销等购销方式。甲方在规定药品范围内供应的'药品,其质量应保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及有效期。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进口药品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复印件。而生物制品提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签发合格证书》复印件,甲方因违反上述条款,引起质量纠纷,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进行药品购销业务中,应确保药品质量,按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凭法定部门出具有关票据向责任方索取赔偿。质量问题解决前,受损方可暂扣责任方货款或(和)责任方可预支经费先行解决。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五、乙方收货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所供药品质量有问题,应尽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六、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因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如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乙方有权送到地市级以上药监部门检验,药品质量以法定检验报告为准。

  八、乙方的十五家社区均为独立行使经营权机构,任何一家社区出现药品质量问题自行与甲方处理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负责各社区药品票据电脑过账处理。

  九、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可约定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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