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8-31 07:58:0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范例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销合同[范例6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于 年 月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茶类

  品种(花色):

  级别:

  单位:

  数量:

  单价元/担:

  总金额(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提货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年 日。 日至 月

  条 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未经双方同意,单方终止或废除合同的,承受未执行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违 约金。

  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调出(入)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接货的.,承受未执行部分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茶叶购销合同实施办法》规定处理。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生效。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

  5.如有附加条款,可在备注栏中说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中条款如有相关特别约定,以特别约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常。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物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种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四、交货时间:地点:

  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五、结算方式:

  六、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种子款,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违约责任:

  九、《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

  供方(章):

  需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卖方:

  买方: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订货内容┌───┬─────┬────────────┬───┬───┬────┬────────┐

  │序号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二、到货地点:

  运输方式:( )送货上门 (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现金销售 ( )赊销于 年 月 日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无特殊证明为壹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

  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供货方: 购货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下栏由卖方发货时填写:

  ┌────────────┬────────────┬──────────────┐

  │ 营业部 │ 财务部 │ 公司负责人 │

  │业务人员: │审批: │审批: │

  │部 长: │签收: ││

  └────────────┴────────────┴──────────────┘

购销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号

  购苗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苗木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交货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货物清单”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且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可视路程另行约定调整)通知乙方。若临时变更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充足的交货时间。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3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4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第三条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供苗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苗木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与甲方当日结算。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现金支付。

  第四条 苗木质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选苗并做好标记,乙方应按甲方选苗并做好标记的苗木进行供货,确保苗木质量。

  其他要求: 。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5.1 甲方责任:

  ⑴核实进场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货物清单”相符,如不一致时,督促乙方及时调换。

  ⑵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苗木款;

  ⑶负责合同履行,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等事宜;

  ⑷如甲方提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责任:

  ⑴保证苗木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⑶如乙方送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方式

  苗木进场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与乙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苗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开据“苗木验收单”作为乙方结算凭据。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标记的苗木送货,甲方可以退货,乙方必须迅速将缺少部分的苗木补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无故拒绝收货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终止

  8.1因解除而终止

  8.1.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8.1.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8.1.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8.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8.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8.2.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8.2.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9.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它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13.5、本合同条款中的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13.6、其他约定: 附件:货物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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