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个人合同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八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个人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个人合同 篇3
甲方(项目部): 乙方(施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石总场西部牧业员工宿舍场地地坪
第二条 工程地点:石总场大连路路口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式:单项清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作内容:甲方合同内所有砌体(混凝土、平场地、垫石子、洒水、打夯)清工单价为_________元/㎡。施工中一切用具均有乙方自理,甲方负责混凝土拉到现场,其他一切工序由乙方负责,并做好落手清。注:以上内容都按图纸工作量计算。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质量规范,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规范而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有权开罚款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乙方进场后,每月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80%。 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一、质量管理
甲方提供乙方质量要求和技术交底,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绝对服从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在日常质检和分项工程验收时,必须达到所定标准(具体见技术交底)。
二、甲方职责和权利
2.1 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审核乙方施工方案,全面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2.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周、月进度计划,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和甲方的.指令,但对不合理因素,可提出建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蛮干、
2.3 甲方及时组织、参加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2.4 甲方对有特殊贡献的给与一定奖励,对工作中个人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和权利
3.1 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及承诺。
3.2 严格执行公司和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3.3 严禁未经甲方及设计和监理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如有发生造成的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4 如乙方严重违反《劳务承包合同》,工程工期、工程质量不能保证,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和公司利益受到损失,信誉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赔偿部分损失外,还要追究乙方责任,清除出场。清除出场按总工资的70%结算工资款。
3.5 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派专人现场全权负责协调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
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文明施工等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偷盗,若发生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公司规定予以重罚。
乙方的所有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三宝”,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若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正常工伤按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处理。
五、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同 篇4
一位朋友到一家企业应聘,签订合同时发现,90%的条款都是员工(乙方)的责任与义务,除了注明月工资700元之外,竟无一款涉及到企业的职责。看着这样的合同,朋友只好作罢。
用工合同当然要有员工的责任与义务,但企业同样需要履行职责,只要求员工如何如何,没有企业职责的条款,岂不成“霸王合同”?
用工合同没有企业职责,并非是个别现象,在相当一些企业都有类似的情况。从遵守厂规厂纪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几乎都是对员工的要求,对员工的约束,企业需要履行的职责只字不提,这样的合同不仅有失公平,而且是对员工利益的一大侵害。正因为没有企业履行职责的条款,企业便可有“合法”的理由对员工的工作提出各种要求,即便是超时加班,恶意欠薪,员工也无话可说。出现纠纷、打起官司,员工更是得理不得法,吃着哑巴亏,企业则可堂而皇之地逃避责任。
任何一种合同都是双向的责任与义务,所有的条款也应是双方协商,共同认可的契约。没有企业职责条款的用工合同,显然是既不规范也不合法的。它只能代表着企业一方的利益,是带有霸道性质,又有着欺骗性质的侵权合同。说直接一点,就是企业有意识地为侵害员工利益设下的圈套。员工一旦签下合同,正当权益就没了保障,就会变成企业想捏就捏的“软柿子”。
没有企业履行职责的合同的盛行,固然是因为企业的`见利忘法,以牟取单方的最大利益。然而,有关部门对用工合同的监管缺失,也是一种成因。有些地方只要求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只要签了合同便认为是合法的。至于签的是怎样的合同,有无侵害员工利益,是不是符合国家规范的用工合同,就再也不去过问了。少数企业便利用监管缺失的漏洞,在合同的条款上耍手段,一切以企业的利益为核心,想怎么订就怎么订,至于合法性、员工的权益概不考虑。有的甚至把用工合同变成了“生死合同”,变成约束员工的枷锁。
签订用工合同本是为了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双方利益,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没有企业履行职责的合同,只能是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的劣招。表面上看企业占了便宜,有了主动,实际上使企业失了信誉,冷了人心。看到如此的合同,求职者谁敢去应聘?企业也就不可能补充到新鲜血液,最终必然是以损害企业自身利益而告终。
个人合同 篇5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价格
二、供方保证交付的货物为全新品,产品的功能验收以产品随机配备的.说明书功能描述为准。需方收货后七天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合格产品。
三、包装方式:纸箱包装。
四、交货方式:付完预付款后快递或同城送货。
五、质量保证: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三个月保换,壹年保修,个人原因除外。
六、结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合同款的80%,设备到货验收后付20%。
七、违约责任:
1) 若需方非质量原因的退货,需方应承担相当于所退货物5%货款的违约金;
八、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供方仲裁委员会提出裁决,本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相互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和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销售业务代表,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公司合同规定区域的所有新老客户。工作内容包括:客户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新客户开拓、产品成本核算。乙方负责订单上的业务往来工作,订单交付工作。不参与公司内的车间或仓库工作,订单交接生产部门负责全权生产;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帮甲方管理授权区域业务,甲方每月给予乙方销售提成作为薪资待遇,提成标准:按照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区域内所有客户每月销售回款总额的3%给予乙方作为薪资报酬;
2、提成支付时间:当月销售提成甲方须在次月28日—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乙方,如逾期3天甲方仍然未支付乙方提成薪资则乙方有权按照应得提成薪资的50%追加收取甲方违约金;
3、乙方工作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擅自干涉;
三、甲方授予乙方销售品牌:嘉利来、嘉利、喜趣等品牌,含福建嘉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产品;
四、乙方销售管理区域
1、成都市区(绕城高速内)、双流白家华丰市场、郫县、都江堰等;如在合同期内市区内的批发市场搬迁到该合同指定区域外则该市场同样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销售额提成计入乙方;
2、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授予销售品牌在授权区域内的`唯一销售人员,即该区域的所有客户回款均计入乙方销售回款(包括主动到公司提货的区域内客户回款);
三、业务开支
1、日常业务开展中与客户产生的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需要时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书面同意后以报销形式支付);
2、大型节日或者客户办酒席所需的礼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书面申请后甲方同意支付);
3、市场所需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须提前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其它
1、合同其间,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授权区域市场客户的货款回收工作;
2、所有退换货,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协商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相关操作;
五、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把市场做大做强;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自20xx年06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合同】相关文章:
个人借贷合同借款合同个人与个人02-10
个人与个人借款合同05-06
个人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个人10-17
个人对个人租车合同范文04-14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10-10
个人对个人的私人借款合同10-20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10-25
个人合同08-19
个人合同[精选]10-04
个人合同(经典)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