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9篇[精品]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名称:
合 同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单位名称: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a1031365010401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比选并经建设单位(乌铁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审核同意后,确定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铁路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
1.2工程地点: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
1.3承包范围:设计文件框架桥主体及附属工程。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条工期
2.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开工。
2.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月日竣工。
第3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4060000元(大写:肆佰零陆万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第4条工程质量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
4.2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质量
监督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xx]453号)文件要求执行。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4.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4质量缺陷的经济责任
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的返修的经济责任按下款执行。
4.5.1乙方未按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4.5.2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应及时提出,如甲方及建设单位不改,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发生的返修费用由甲方及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4.5.3 因为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5条设计文件
5.1甲方须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5.2乙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份数,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自负。
5.3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 2 日内组织现场核对。
5.4非经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5变更设计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 建设单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张毛成
6.3 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铁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4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南疆线库尔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桥;(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桥项目部
乙方项目经理:金龙
乙方项目副经理:袁宪灿
乙方技术总负责:张劲松
6.5涉及营业线时,乙方施工各项目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持证上岗。
第7条甲方工作
7.1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向乙方提供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负责因本工程施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有关部门的交叉配合协调工作。
7.2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组织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7.5负责办理本工程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手续,及时将建设单位批准的本工程进度款拨付乙方。
7.6协助乙方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乙方正当行使权利。
7.7帮助及指导乙方解决施工生产及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难,为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8条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8.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既有线改造及过渡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3根据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按期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内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
8.4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5涉及既有线改建或过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报施工计划等,必须严格执行乌铁总[20xx]42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8.6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7坚持文明施工,对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类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机械和料具侵限现象的发生。对铁路线路旁和两线间的旧轨、旧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对暂时不能回收的,要分类堆码整齐,并派专人看守。对暂时不能上道的新轨,要按规定码放、加固,并派人巡检。对线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线路安全和整洁美观。并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8.8按照规定提交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9及时向甲方提报验工计价资料。
8.10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8.11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签认验收报告次日起 年。保修金为合同承包总价的5.0%。保修期满后且无保修责任全额无息退还。
8.12严格执行和自觉服从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及安全监察队的检查,与运输设备产权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同时执行投标时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规定。
8.13严格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调度指挥信息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在营业线路上施工或进行影响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必须经铁路局或站段审核批准,按规定要求日期上报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审批的项目于施工开始前月的15日前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施工技术部(工作站或项目部)审核签字后,于20日前汇总上报至安调部,由安调部统一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对施工中影响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反馈、考核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汇报、反馈。
8.14 乙方在接到设计文件后,必须自觉的与监理方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及设计优化。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甲方和建设单位。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在接到由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一个月内,向甲方和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进度计划。
9.2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3 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复,可视为同意乙方报告,乙方可据此组织施工。
9.3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代表备案。
第10条延期开工
10.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7天,书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设单位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
10.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 3 天内答复。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3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迟开工日期,并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给予适当补偿,并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3 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
程。
11.3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11.4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同时工期不顺延。
第12条工期延误
12.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1.1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
12.1.2施工图不能按规定日期提交,属甲方责任。
12.1.3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4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属造成事故责任方责任。
12.1.5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采购方责任。
12.1.6建设资金不到位,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7年度计划调整,属建设单位责任。
12.1.8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2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12.2.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情况发生后 24小时内,就延误工程内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2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未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2.2.2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3非甲、乙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13条工期提前
根据工期安排,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否则甲方将根据现场的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施工任务。
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
14.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
15.2乙方自检合格后,按部、路局有关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
及附件,于隐蔽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签证。
15.3如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检查时,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事后如有疑问,认为确需再行检查,可以提出重新检查,如检查结果合格,其检查返工费用由监理单位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不按时到现场,对危及安全的工点,乙方有权视现场情况予以隐蔽,其后果由监理单位承担。乙方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4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5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乙方同时将检查、签证结果书面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如乙方未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检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5.6乙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理、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5.7在既有的铁路运输设备区域或地方设备(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区域内施工时,乙方必须提前7天与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联系,签订设备保护协议,设立防护区域,树立防护标志并派出防护员到现场负责防护工作,同时报甲方及建设单位备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16条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按《乌鲁木齐铁路局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乌铁建[20xx]517号)办理。
16.1ι类变更设计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16.2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 3 天内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3类变更设计经建设单位审定后,甲方应在收到建设单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16.4建设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决定的、、类变更设计,乙方必须实施。
16.5、、类变更设计按照批准权限批准后,按批准的增减费用调整合同价款。
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除在合同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凡由建设单位供应和经过招标选定的材料设备,乙方均不得再向供应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18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所有物资,扣除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主要设备及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取样,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实验,合格后方准进场。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三包证书和材料实验报告。
第19条合同价款调整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9.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19.2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
19.3铁道部发文批准调整的有关费用;
19.4已正式批准的、、类变更设计;
19.5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19.6本合同执行期内的铁道部发布的有关造价调整文件。
19.7任何施工方法的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一律不予调整。
19.8凡未经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购的高于预算价格的设备、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0%为预付工程备料款,即1015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伍仟元整)。本工程预付款在计价付款到合同价的50%时一次性扣回。
第21条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依据工程进度,按照月度估验、季度、年度验工计价及末次验工清算分阶段办理。
21.1月估验工程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当年投资计划(扣除列入当年计划的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甲方。
21.2季度验工计价:乙方按当季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章节编制季度验工计价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于规定的时间内报甲方,作为季度结算。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年__月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接方):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方):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转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工程项目全部一次性转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设独立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2、乙方执行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转包成功前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业主方协商修订。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业主方所交保证金壹佰万元(1000000.00元),由乙方承担。签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十个工作日内再交柒拾万元(700000.00元)。
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后由业主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如业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证金,由甲方先垫付此保证金给乙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前期投资建设的板房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单据,乙方另行计价给甲方。
3、乙方进场后一月内交管理费(税后)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给甲方。
4、甲方在业主方承包的单价按04定额上浮5%,甲方转包给乙方按04定额上浮3%,其中2%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业主方支付进度款中按比例付给甲方。
5、甲方原挂靠兴义市天寿建筑公司,管理费为总承包费的'1%,转包成功后由乙方继续履行此义务。
三、税费和保险费
工程已全部转给乙方,应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和各种保险费,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款的60%付给乙方,时间为次月5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80%进度款。可转帐或现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汇票到银行其它的票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10个工作日内。
3、每次拔进度款,付帐后七日内乙方开据相应的金额发票给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6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达到结算的总价的97%,保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期满3月内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六枝成立四川荣慧建筑支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纳各种税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给甲方的叁拾万元(300000.00)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如甲方违约,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进场后如乙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按工程的破方结算。
3、乙方建设工程投资到位,且按时保质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条第1、2款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
七、本协议不完善的事宜,甲乙双方另外补充条款,完成合同的真实性、更加便于合作。
八、信息费按甲乙双方承诺支付。
九、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的需要,甲方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的范围以内框架主体的模板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随变,已包在承包范围以内。
四、工程内容:
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拆除、清理分类堆放、板面清理、板缝隙密封处理、起钉子等一切模板施工工序。工程完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归堆。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节约)。手提电动工具及手工工具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等部分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实际展开面积计价。
六、质量要求:
严格要求按图施工,符合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必须满足合格。
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漏浆由木工班组清理干净,浇砼时木工必须安排专人看模,漏下砼浆用水冲洗干净,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七、施工工期:
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的需要,按时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班组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九、工程管理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2、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及时将支模用的材料供应至现场;
5、负责模板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及质量监督,负责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6、 根据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甲方为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
7、组织有关人员在拆模后及时对砼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夹渣漏浆情况等方面进行实测,按现行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以实际评定结果作为对乙方模板安装质量的奖罚依据;
8、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和工人现场临时住宿;
9、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责任
1、施工之前,必须熟悉图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工人必须是熟练工人,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甲方人员;
2、熟悉图纸,按图纸要求提前配好模板,尽量减少余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甲方工长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4、甲方提供的大件施工工具、机械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养护,操作不当和人为造成的损坏要赔偿,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按图纸及工艺要求提前做好材料计划,报甲方工长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做到工完场地清、模板起钉、材料分类归拢,堆放整齐有序。特别要注意检查柱头、梁沟等,务必清理干净;
7、提前安排好浇砼期间的木工值班工作,浇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修补加固;
8、因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过失造成的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机料损失。
9、协调好流水作业相关班组的工作程序,不得故意刁难;
10、工地内不得闹事生非,不得中伤他人、打架,各项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合理使用模板,未经主管工长同意不得随意切割成形大块模板,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元以上。
12、本工程乙方和第三方签的`任何协议、合同,属乙方自已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予认可。
13、施工过程中本班工人因自已原因或违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14、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配电设施,以及损失配电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甲方责令未改者,处以50元罚款。
17、乙方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安排工作,指挥管理,带领所属员工按甲方要求和有关施工操作安全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凡管理不善,管理失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一概由乙方负责人承担,经三次指出而没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余下的工程款不作结算。
十、工程变更:
增加施工项目或由于图纸变更施工内容变化大,造价增加较大,原合同条款不能言表的,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保修责任:
保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限定时间内不整改,甲方将另派请人保修,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施工责任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甲、乙方双方就*******路面硬化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施工内容
甲方承担工程中的技术、质量、进度、工程量、文件施工管理工作部分。
乙方承担工程中的基础、砼地面制作及现场施工、相关工作管理(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及经甲方同意采购的地材、部分辅材部分。
三、工程造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施工组织以财政审定的预算执行,路面(路床整形15cm厚4%水泥稳定碎石、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15cm厚C20砼路面)即92元/m2计算;围栏(2.1米高Ф25镀锌圆钢栏杆,基座为1米长63槽钢)380元/米计算,排水沟(宽30cm深50cm,24墙体)199元/米,结算以直接费加税金(以审定标准为依据)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予以结算。
四、工程量签证
隐蔽工程如清渣、换土、基础处理、房屋拆除、化粪池表面爆除和重建等工程量必须进行现场签证,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施工人员,经甲方施工员、技术员、预算员现场收方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否则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乙方必须在二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代表在二天内审核完毕,并办理好签证,按规定返回签证单。所有签证按湘建价[20xx]326文件执行。
五、进度要求
甲方负责工程的进度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组织施工,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进度工程完工,每延期一天扣款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六、质量要求
1、乙方须依施工图及甲方要求按国家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质量严格按国家验收规范交工;凡未到达质量要求,返工处理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每处(次)扣款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以下第三条承担保修期,结算付款时由甲方财务扣留总价的**%作为保质金,保修期内乙方承担的部分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二天内进行返修,否则,甲方可派人处理;并在保质金中扣出费用,保质金在保修到期后办理结算。
3、保修期限
(1)土建工程一年(其中地基础和主体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保修期从项目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4、由于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损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索赔。
七、安全
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结算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完成路床整形和碎石基层后支付伍万元,安装栅栏和排水沟竣工后付壹拾万元,完成砼路面后支付出伍万元,经验收合格审计结算***个工作日支付总工程款**%,其余**%保修期过后一次付清,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按银行利率予以利息。
九、其它
工农矛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XXXX 年 XX 月XX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L2011428-8 的《 XXXXXX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资金等方面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原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补偿说明,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保证甲方XXX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XXXX年X月XX日付XX万元,XXXX年XX月XX日付30万元, XXXX年XX月XX日付40万元,XXXX年XX月XX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小袄兑村委会(二组)
乙方: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利旺水文建工队
甲方委托乙方打井3眼(赵忠厚地、三斗渠地、董称心地),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一、工程内容
预计深度120米,采用钢筋混凝土1000×430无砂井管,机井出水量每小时50吨。
二、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水资源的一切审批手续及费用;
2、甲方负责供水、供电、供柴油及费用;
3、乙方严格按照钻井施工规范施工,确保钻井质量;
4、乙方负责打井所需材料购进及运费;
5、如钻井没有成功,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工程款;
6、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事故,由乙方负责;
7、为了下井管胜利进行,甲方出人员配合乙方下井,并雇用装载机、充砂费用由甲方负责;
8、因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无法拉运材料,甲方出车配合拉运,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费用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按实际发生米数计算,每米240元计算,机井交付使用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因三眼机井为一组、二组共同所有,所以只出全部工程款的50%。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签字后生效。
五、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组长村民代表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8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工程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电力部门的行业规范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0kV配电工程
2、设计内容:新装变压器容量为6060kVA3。
二、设计文件提交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内容和有关基础资料进行设计工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清册共3套。
三、设计费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设计费一次性包干价格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如因电力部门及现场情况限制等原因,所造成的设计图纸更改不再另行计费,须乙方无偿配合。并由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报批且得到电力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设计费的40%计肆万肆仟元整(¥44000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设备清册及相关资料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的40%计肆万肆仟元整(¥44000元)。
3、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报批且得到电力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的剩20%计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
五、甲方责任
1、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执行,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2、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时间和可靠性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则相应推迟设计进度。
3、乙方已开始设计,也得到甲方认可,如甲方违约,应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百分之四十(¥44000元)作为违约金。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
六、乙方责任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根据国家及行业执行规程、规定及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工作。甲方提供完备资料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2、负责对现场进行实地测量以及收集设计所必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3、对所设计项目应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负责设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4、乙方应采用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所设计图纸符合要求。
5、乙方负责此工程设计图纸报批并通过电力相关部门审批。
6、按时提交施工图文件。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九、合同签署: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设计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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