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11-15 09:41:2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汇总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汇总5篇)

工程合同 篇1

  (一)分公司或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1、分公司签订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对于何为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项目部签订的合同

  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有些是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严格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如果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是有代理权的,那么此类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3、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还有一种情形,是由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上既没有公章也没有项目部章,只有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的签字。这类合同的效力认定要分两种情况:其一,项目经理如果是施工单位的职工,那么这种行为一般认定为职务行为,对于职务行为,施工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其二,项目经理如果不是单位的职工,实质上是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这类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因法律上成立表见代理而认定有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订立合同,债权人要求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部或者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限的除外。”

  对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同,虽然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成立表见代理,但是在理论上还是存在争议。由于实际施工人仅仅只是挂靠在施工单位,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实际是由实际施工人承担的,因此实际施工人是一个独立的身份,其行为并不是代表施工单位,从实质上来说不是代理行为或者表见代理;因为无论是代理行为还是表见代理,其最终的民事责任都应当是由被代理人即施工单位来承担的。实际施工人的这种特殊身份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已被合同相对方所掌握,并且也明知合同实际的权利义务承受人为实际施工人,但是在诉讼中合同相对方又往往基于其是实际施工人进而主张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成立表见代理,在法律上是一个矛盾,值得商榷。

  (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筑项目应当经过立项、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如果上述手续不完备,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无效?这类合同的效力又是否能够补正?目前司法实践与各地法院对该问题均有不同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诉人贵州黔民水泥厂与被上诉人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衡阳建设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认为:双方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认定合同无效。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二条规定,“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予以竣工核实的,可认定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应认定合同有效。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超规模建设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起诉前补办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涉案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主张合同无效的,在开庭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无效;开庭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有效。”

  5、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有关施工许可证的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影响合同效力性的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十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宜将因发包人的用地手续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认定所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工程合同 篇2

  摘要: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现阶段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合同管理不完善,让整个管理体系都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合同管理的分工不明确,或是合同管理双方没有及时沟通等,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所以,想要更好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就需要对合同管理进行严格把关。本文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对策

  合同管理有着完整的体系,它的分工比较明确,各部门在制度下各司其职,形成了一套沟通体系,但是在实际的水利水电工程中,合同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水利水电工程经济效益的降低。

  1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1.1合同执行方分工不明确

  从现阶段的发展来看,一般的施工企业会将合同管理分给不同的部门进行执行和确认,在这个过程中,施工企业的法人没有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在中标签订合同后,施工企业的法人会将工作分给相关部门,而实际对合同的执行状况,施工企业的法人是没有办法确认的,这就造成工程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亏损。目前,很多工程存在亏损的主要原因都是因为合同管理工作没有落实到细节。所以,想要更好地带动工程的发展,就需要对合同执行方的'分工进行详细划分。首先,企业法人需要更加谨慎地对待合同的履行义务。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保证履行合同后所产生的最终效益由企业法人获得,这不仅可以达到平衡责任和权益的目的,还能够从源头中解决工程的盈利问题。其次,要把执行的重点放在合同管理方面。在这里需要注意:以项目为主体,不断提高大家的合同意识,并对合同中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更好的保证企业的合法效益。

  1.2各部门之间合作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指导与培训。不少人没有正确地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导致相关部门没办法对实际的合同执行信息进行及时跟进与反馈。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整个企业工程的发展,即使出现问题,也不能够快速解决。因此,想要更好地发展企业,相关部门就需要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普及,对工程项目合同实施分类建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跟踪调查,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审。

  2合同管理的变更和索赔

  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工程整体造价。所以,在实际的水利水电工程中,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在工程可能发生变更和索赔时,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并积极协调各个部门进行配合,减少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变更和索赔。

  2.1变更索赔的处理方法

  企业在投标之前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先了解和认识,以便更好地完善合同管理。对存在风险的认识,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风险的发生,除了一些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外,尽量控制减少人为出现的损失。但是在面对自然灾害这些不可避免的风险损失时,合同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协商赔偿,确保工程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工,这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合同变更后,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要对工程进行现场签证。履行合同时,要合理的调动相关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工程方案,并在工程的合同周期中完成任务。

  2.2工程变更的处理

  工程变更需要严格按照步骤执行,在工程变革的处理上,需要遵循工程变更的原则。以某招标文件为例,详细分析工程变革的处理原则。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的文件做出相应规定:对于超过预算而造成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超过原合同清单的15%以上),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审查结束之后,按照实际的工程报价进行结算。不超过原合同清单的15%,或是需要改动的地方很小,则可以通过与相关负责人的讨论和协商,制定出相关工程清单。其次,如果合同中对工程变更提出了相应的条件和规定,则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执行工程变更,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项目使用的完整性可以分为直接应用、间接使用、部分套用三种形式。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工程变更进行明确规定,则可以根据合同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格。这种方式就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来进行价格商议:一是变更不大的时候,可以估算人力、物力的损失,通过计日工的方式来计算出变更所需的价格。二是合同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工程进行变更处理。这种方式可以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价格的调整与变更,也可以根据计算,设定新的合同内容。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合同管理十分重要,企业想要更好的得到发展,就必须完善合同管理,通过更好的经营方式来满足市场的需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此外,企业通过对合同的履行,还能够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企业的经济利益达到更高的水平。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合同管理已经成为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此,工程企业的各个方面都需要围绕合同管理展开。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权利是双方的,所以双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完成自己在合同中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水利水电工程,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因此,可以说合同管理是一个关系到整体的系统化内容,只有保证好局部和整体的团结协作,才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企业效益。

工程合同 篇3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概况

  (一)课程性质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等专业很重要的一门专业课程,其任务是培养应考者系统地学习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领域的基本知识,了解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各研究领域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深刻认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发展与利用培养专门的管理人才。本课程强调工程技术观点和实践技能训练,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和分析、解决工程问题能力的提高。整个课程以培养学生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应用能力为主要目的,具有良好应用性和可操作性。本课程教学的任务是使学生具备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基本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行业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发展日趋成熟,也取得的较大的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很多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比如专家评委的'素质和要求可以有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活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体系和制度规范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市场和合同管理相关的活动,促进和提高了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做为建设工程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工程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随着建筑的经济市场快速的发展,社会中对选拔从业工程造价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而做为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工程造价人员的重要场所。怎样才能满足市场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是我们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目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发展政策,国家高度重视高职技术人才的培养。同时,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神话,项目教学法和现代化信息手段的应用,在高职教育的课程教学和技能提升发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建设工程招投与合同管理》这门课程,在高职教育中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同时也是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国相关的建筑工程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同时我国的工程建设也在不断的向外发展,走向国际。

  三、教学手段与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这门课程以实际工程案例为背景,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探索能力,调动了学生课堂积极性参与性,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教师通过引导和启发,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分析问题的思维;教师在整个课堂中不再只是讲授的角色了。然后教师对学生进行分组,让所有的学生都参与到课程中来,教师对学生进行点评,归纳和总结。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入不同类别的实际工作中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课堂氛围,将纯粹的理论知识通过活泼风趣的语言和有趣的案例展现出来,将知识点通俗易懂化。案例教学法将理论知识讲授与实践技能训练融为一体,教学内容的职业性和综合性等特点凸显。教师对创造性活动有计划地进行组织,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主动性和创新性。真实情境化的“案例教学”法,实现传统教育向创新教育的转变,也有利于达到学生职业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同步培养目标。

  (二)现代化信息手段的应用

  现代化信息教学手段的应用,在教学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以及通过一些虚拟教学手段的应用,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体验感,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将一些深奥的理论知识通过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展示出来。

  (三)小组式讨论

  项目化教学改革中,有很多任务需以小组形式来完成,小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既培养了团队协作精神,又增加学生的主动性。小组成员互相讨论、研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共同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小组式讨论,彼此能够取长补短,同时也完成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

  四、教学改革的基本实践目标

  1.通过全方位的了解工程造价这个行业以及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改革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内容。2.通过对工程招投标各个流程的情境模拟,让学生能够直观的感受到招投标的全过程的工作,直接体验到未来招投标工作的职业性。这不仅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还大大提高了课程课堂的质量。3.以实践为课程的主线,结合社会需求,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以及新的思路。4.制定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体系,为课程的教学提供思考的地方。一切以学生的参与性为导向,以学生的学习质量为根本,教学改革的根本目标是让学生通过项目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法,小组讨论法等方法,让学生参与到整个招投标活动中来,让学生深刻体验招投标岗位的工作性质,让学生能熟练应用算量软件和计价软件进行标书的制作;通过情景模拟让学生掌握招投标流程,开标,评标流程以及报价策略,合同谈判的技巧以及索赔的方法等。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

  地 址:_____(盖章) 地 址: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 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四、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xx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

  五、取费原则

  1、 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xx定额:SGD1-20xx至SGD7-20xx,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 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 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六、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 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其中5%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15%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 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

  4、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30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10%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 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0%,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2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七、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八、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九、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十、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 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 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 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十一、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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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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