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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备案登记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备案登记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居住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具: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按一个月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天;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备案登记合同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拥有出租权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号,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作商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有权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但需提前_____月提出申请,并需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按月缴交。
四、签定合同后,甲方给_________天装修期,不计收装修期租金。
五、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并且清偿所有费用后,甲方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乙方需于每月的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当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时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_____%违约金,乙方交租时,甲方应出收据。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能转租或分租,不能改变房屋的用途,装修不能损害房屋的结构,如危害结构需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切违法违规的事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办理开业的一切费用,往后的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电费、水费、工资、管理费、电话费,税费及租赁税费等一切由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的基本设施有责任维护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或及时支付赔偿费用。
(五)所有建筑物及基本设施,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损坏外,一切属乙方故意,无意,人为及安全事故造成损坏,乙方负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员不能在写字楼内过夜,不能使用电炉及煤炉等容易引起危险的用具,如有意外发生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七)乙方不能影响其他租户的经营办公,不能损害其他租户的利益。
(八)乙方不能在写字楼内贮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物品,如有违反,需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提前收回出租的写字楼,需提前一至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违约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补偿______月租金给乙方作为赔偿。乙方违约,没收所交押金。
(十)乙方悬挂张贴招牌广告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范围内除外)。
(十一)乙方如发现大楼有质量及其它危险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作人员反映,及早维修及排除危险。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天灾人祸除外。
九、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将乙方物品及可移动设备(如货架、办公桌椅、空调等)撤出租赁房屋,但乙方不得损坏固定装潢,并应现状归还甲方所有。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房屋则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向乙方书面正式答复,如同意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十、如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_____天,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权留置扣押乙方的财产设备,可拍卖优先受偿租金及违约金。
十一、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资,维护甲方权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资金并隐匿,甲方无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楼张贴通知或在东莞日报通知乙方,均可视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赁期间,属政府征收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只负责返还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赔偿给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内,如双方有纠纷,纠纷本着平等协商解决,也可由律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至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已作充分理解,自愿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备案登记合同3
技术合同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备案流程
一、首先应确定技术登记的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提取奖酬金及核定技术性收入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卖方可以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25%的比例,奖励直接参加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的人员。
在填核定收入表格的时候,在符合比例限制范围内,还要使本次实现技术性收入尽可能地大,因为将来做减免企业所得税备案时是以这个数为准的。
三、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
收入核定完之后,就可以去申请备案免征营业税了,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1份(如有附件需同时提供)。
2、《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业务内容简要说明》原件1份。
3、《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
定表》(黄联)原件1份。[ 对黄联中‘本次实现合同交易额’与‘本次实现技术交易额’不等的原因须提供说明一份(成本中的原材料、设备应缴纳增值税,应从技术交易额中剔除)]
4、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一份(记账联,内容必须有开发、转让字样)以及相应收入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5、《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表》原件2份。
6、《受理备案通知书》及《受理备案通知书明细表》各一式2份。
7、《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资料审核处理书》1份。
四、技术合同登记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
2、有利于促进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维护技术市场秩序
3、有利于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5、申请高新企业认定需要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备案登记合同4
出租方(房东)【甲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房客)【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壹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先付房款后住房。
二、租期内房租壹年12个月人民币:________。乙方按壹年一次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十五天不交,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后果乙方自负。
三、乙方负责租期内的卫生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视收视费等自主需要产生的'费用等。方需按时交纳,如到时不交、拖欠上述各项费用,甲方在押金中扣除或有权甲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四、乙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甲、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损坏、拆改房屋结构,如需装潢,需经甲方同意方可。
七、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有乙方负责,并按价赔偿给甲方。
八、租房押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乙方到期不续租,费用全部结清完毕,甲方需将押金退还乙方。
九:乙方搬走前,要通知房主验收,原房屋,设施并结清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等费用做好交接,房主并将押金如数退还租主。
十、如在租房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如:政府规划拆迁等,乙方需遵守国家政策及时和甲方联系,双方协商,甲方有权结算并退还乙方租金、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二、租房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三、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附:
1、水表底数:________(吨)
2、电表底数:________(度)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协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备案登记合同5
出租房(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在、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路772号旺盛一家快捷三楼整层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房屋,出租房屋甲方已经装修并配备基础设施。
二、租赁期限为_年,自20__年_月_日起至20__年_月_日止,该房屋租金为、壹拾万元每年。
三、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第一年租金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以后每年的租金在租金到期前10日内支付。
四、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时,乙方按期交纳承租期间应缴费用(房屋所产生的日常费用)并结清手续,甲方确认物品及固定装修无损坏后,凭保证金收据由乙方领取。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请乙方迁出,但甲方应补偿乙方损失,补偿额为一个月租金。如乙方需在合同未到期前退房乙方向甲方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如需续租,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交纳下年度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固定电话(宽带)费、数字电视费、停车费、生活垃圾费等居住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租赁房屋内的.空调等设施损坏由乙方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设备及装修,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坏,应负责赔偿并修复。
八、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扩增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出租的房屋只限居住或办公使用,不得从事各种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按期交纳房屋房租及其他应付费用或合同到期后不搬离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房产使用权归还乙方,甲方自行打开房门,房内物品按乙方弃权论处,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如因违法等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全部赔偿。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产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二、本合同填写文字与打印文字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发生争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备案登记合同6
出租方:______(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共____层第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__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案登记合同7
[摘要]买受人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后承担了较大风险,为保障买受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了特别的规制。我国法律除了规定强制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外,还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天津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的作用及法律效力是什么呢?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买受人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后承担了较大风险,为保障买受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了特别的规制。我国法律除了规定强制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外,还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作用在于:
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
2、预售项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售条件,预售合同才能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查阅,这是对开发商和预售项目合法性审查的一道屏障。
3、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使得买受人的请求权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再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抵押,如果开发商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设定抵押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不能通过登记获得所有权,该抵押权也不能对抗预售登记的买受人。这就防止了开发商的一房二卖。
4、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权属变更手续。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作为前置程序,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交易安全。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均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但对于该登记备案制度的性质与效力并未具体规定。学界对此亦无定论。但一般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国外称预告登记或预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一般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是不动产物权,例如所有权、抵押权等。而预告登记发生时物权尚不存在,物权变动是将来发生的行为,故所登记的权利仍是一种请求权(债权),登记的内容是将来请求发生物权变动。
房屋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房屋是否被查封、房产证是真的还是假的等等,总的来说,只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那您可以基本放心啦,卖方的人也好,房产的权利限制也好,工作人员都帮你检查过了,都没有问题。
还有一点,在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卖方则不能再和第三方再次签订买卖合同了,因为房管局的电脑里有了备案了,如果您和卖方的合同不撤销,则卖方永远不能再将此房卖给第三人了。
我们这儿所称的签订买卖合同,在行业也称为二手房合同备案。
提醒一:
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属市区范围内,并且您们的买卖未通过中介成交,则您和卖方带好双方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1至4号窗口签订合同并进行现场备案,并在经过备案并打印的合同上买卖双方签字认可。
提醒二:
如果买卖双方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在中介公司进行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经过中介机构备案后,则在过户时,不需要重新进行备案了。目前,江阴具备合同备案的中介公司共有六家,分别是联众、联丰、五星、瑞德、嘉和、天鸿六家房产中介。
提醒三:
只有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才是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房管窗口来办理过户的,非城区范围的,至各乡区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下面是二手房合同备案的相关知识:
1、二手房合同为什么要备案
依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并结合江阴市实际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提高二手房交易的透明度。
2、二手房合同备案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我市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均须网上备案。买卖双方在申请转移登记申请时,必
须提供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什么是网上备案
网上备案是指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或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在线录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并联机将合同打印,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行为。经过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信息,市民可在江阴房产信息网上通过输入买受人姓名和合同备案号进行查验备案信息。
4、进行网上备案有什么好处
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办法》要求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买卖行为,均须进行网上备案,目的就是有效防止购房人误购查封房产、防止一房多卖、避免房地产经纪人违规操作等情形的发生。
5、网上备案会很麻烦吗
网上备案是个全新的操作模式,有个熟悉的过程,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只要按要求提交有效证件,填写相关材料即可,具体操作由经过培训的中介人员或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来完成,应该说还是很便利的。
6、如何申请网上备案
目前我市在部分中介机构试点实施网上备案服务,其他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提出申请。
7、如何进行网上备案
操作员凭电脑密钥登陆备案系统后,输入拟转让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后提交,按备案系统提示进行网上备案。
8、双方自行成交的可以申请网上备案吗如何进行操作
可以,双方自行成交的,可由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的工作人员提供网上备案服务。
9、网上备案后,当事人需变更或注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合同在系统上进行提交后即视为网上备案完成。如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之前,二手房买卖双方需对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由中介机构撮合成交的,需中介机构人员同时到场。
10、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进行网上备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备案的.文件;
(2)为避免房地产中介机构隐瞒网上备案信息,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现场全程了解操作人员的录入行为;
(3)网上备案后,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备案登记号,通过江阴房产信息网对网上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11、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网上备案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怎么处理
应及时至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或产权监理处投诉。
12、备案的实施日期是什么时间
自2009年12月28日起,市区范围内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手续的,必须将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
这里要着重提醒大家的是,备案后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注销和变更的流程:
上面已经提到,自2009年12月28日始,我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均需进行网上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
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
(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的买卖合同、申请表等资料至房管窗口办理。
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买卖合同非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备案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合同是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操作,则需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
在填表过程中,需要注意:1、表格内的经纪机构意见一栏,请在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前,提前填好,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2、表格内的申请人签章栏一栏内的转让人和接收人的签章,必须由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签证下,当面签字;3、此业务,必须当事人(如有中介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需到场)共同前来办理;4、如买卖合同是对买方进行变更,如原买方基础上需增加配偶等共有人,请申请时,携带能证明家庭关系的证件资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备案登记合同8
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花名册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联系电话:
注:本花名册一式两份。
篇三: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
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性质:单位社会保险代码:填表日期: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经营地址: 说明:
1、本名册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区就业中心、区社保所、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之日起七日内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登记证、录用登同书到区就业中心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
3、户籍为本区外的,所在街道填写区外,所在社区为空,否则按本区实际
户籍所在街道和社区填写。 各一份;
记表、录用花名册和劳动合
备案登记合同9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 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提供出租人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的,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均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备案登记合同10
办理依据: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1号通知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备案登记合同11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X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X市人民政府第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三)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变更(FD0005)提交以下资料:
(四)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后,租赁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延续(FD0006)提交以下资料:
(五)因租赁合同到期订立续租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延续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者续租协议(原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销(FD0007)提交以下资料:
(六)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交提前终止协议。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X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农路297号5号窗口
七、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参考
编号:房租备〔 〕第号
种类:房屋出租□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承租权互换□商品房预租□
所有选择项在相应的□内打√ x市房产管理局制
备案登记合同12
一、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申请 — 管理所收文 —管理所核准 —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双方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的:
1、《房地产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价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的:产权证明(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验原件留复印件)或街道办、居委关于产权的书面证明。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使用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个人的: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境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护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个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须提供护照或居留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填写《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20~49周岁女性计划生育证明;3、委托他人代办承租手续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办理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的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备案登记合同13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包括:
1、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未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建筑用途等具体信息未明的,须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
5、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
6、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7、属于“合作建房”类的房屋出租,须提供行政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
8、改变用途的房屋出租的,须提交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9、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提供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10、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无办理延期,则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并要求合同附加因政府拆迁、改造或收回土地,该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视为自动延期);
11、属于本市农村城市化原村民和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区查违办或者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材料。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
(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五)其他材料:
1、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2、若共有人未到场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须提供共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3、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产权证明原件的,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单位行政公章,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说明,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4、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
5、《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备案登记合同14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二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三、有效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解除有效租赁合同的,须提交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禁止出租的房屋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第三部分:房屋租赁行为应纳税费
一、税费计算基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二、房屋租赁管理费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1、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2、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三、私人出租房屋应纳税
依据深地税发[XX]937号文件的通知:
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特别提示:
1、本指南所列要求应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复印件的均要求核验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凭产权证明到辖区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备案登记合同15
今委托 (性别:年龄:职务:)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 区(县) 街道(乡镇)街(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受委托人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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