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协议

时间:2024-07-09 11:26:3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临时用电协议(大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临时用电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临时用电协议(大全15篇)

临时用电协议1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进行对接操作,接电地点由甲方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制定专门人员联系供用电、停电事宜。须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发现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说明整改期限),乙方整改后,应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若乙方拒绝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甲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单价为。

  元/千瓦时。

  2、甲方每月25日抄表,乙方应在用电统计表上签字,电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若乙方拒绝签字、交费,甲方将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临时用电协议2

  甲方: (总承包单位)

  乙方: (分包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JGJ59-20xx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劳务分包

  二、安全生产管理:

  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

  (1)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

  (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

  (4)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

  (5)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6)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7)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8)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临电器材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必须是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3)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的临时用电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用电安全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和活动。

  (5)分包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6)分包方有教育职工安全用电的义务,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100% 。

  (7)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部门、地方的标准和规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种用电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分包方应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过程控制,保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分包方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定人、定机、定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9)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

  (10)分包单位的电大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懂得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向总承包方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协调开展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不得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必须坚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4)分包方要加强宿舍、仓库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15)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先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然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

  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包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总包方一经发现可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总包方有权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方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总包方经济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都要服从和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均自觉接受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交付现金或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四、补充条款:

  五、协议说明: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截止时自然终止。

  2、本协议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 分包负责人:

  时间: 时间:

  盖章: 盖章 :

临时用电协议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临时用电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临时用电部分》、《JGJ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临时用电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 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

  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4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有偿借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因生产用电借用甲方电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电房接电。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甲方因生产规模扩大或实际用电增加需要,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变电设施设备,不得更改线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电期间,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装独立电表,另行独立接连电缆电线,电缆电线电表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每月 号甲方抄记乙方电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用电量按 元/度标准及相关电量损耗向甲方交纳电费,缴费日期为 。逾期每日按欠缴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在借电期间国家电价标准调整,甲乙双方相应调整借用电费用标准。

  五、如乙方超负荷运行或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变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甲方如因维修、更换变电设备等需要停电,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观故意停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提交借电保证金 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收款凭证,保证金用于乙方违约或欠费时抵扣,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给乙方。

  八、借用电期间,综合治理责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所接电线要注意安全,应派专人定期巡查临时用电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电或单方终止本合同,造成甲乙双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变压器的用电用途;

  (3)欠交电费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累计达五日;

  (4)损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5)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临时用电协议5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一条责任划分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二条双方义务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三条双方权利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六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生产责任制和技术措施,保障联营单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工作,明确甲乙双方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此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建立施工项目生产组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督促联营单位人员认真xx贯彻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督促联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生产教育,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3、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切实可行的技术交底,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技术交底,落实措施,监督其执行。

  4、坚持定期和经常的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

  5、督促联营单位电工及机械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联营单位提出的不因素,要给以重视,分清责任,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杜绝带隐患冒险违章施工。

  7、检查监督联营单位落实措施,搞好现场的各项防护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联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组织,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员,落实教育制度。

  2、全体作业人员都应遵守《建筑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临时用电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程》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

  3、全体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服从甲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xx关于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施工现场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规定使用帽、带、网等防护用品(具);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xx要齐全有效,所有机械均要及时维修保养,禁止“带病”运转。

  (3)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使用标准电闸箱,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电器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4)电焊机应使用专用电闸箱,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双线到位。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xx。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5)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动操作xx的,操作xx要有合格证。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严禁酒后或服药后作业。

  (7)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他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岗位需要定期体检。

  (8)坚持班前讲话制度、日检、随检制度,及时消除隐患。

  (9)配合甲方各项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甲乙双方

  应自觉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条款,严格按本协议所赋予的职责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凡违反上述协议规定,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7、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8、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9、本协议终止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终止事项出现后即行终止。

  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仲裁。

  五、双方约定本协议争议仲裁上诉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临时用电协议8

  供电方: **供电有限公司城北供电所

  用电方:

  因用电方 原因, 需临时搭线用电, 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时至200 年 月 日 时止;

  三、用电性质: ,执行电价为: 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 ;电能表计为: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3、临时建筑楼面浇注:结算电费 = 楼面面积× 度/平方米(单位面积用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须向供电方预交电费 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产权分界点为用电方临时搭线与供电方低压线路临时搭接点处,搭接点至用电方电力线路及设施属用电方资产;搭接点以上至变压器线路及设施属供电方资产。附图:

  八、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供电方:

  用电方:

  200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9

  一、施工方案

  吊篮使用必须要有专项施工方案,且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经过审核、审批。

  设置要求:

  1、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一般为楼板或屋面)的承载进行验算。

  2、高处吊篮施工前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

  二、装置

  (一)吊篮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防坠锁,防坠锁的使用应在规定的标定期限内。

  设置要求:

  1、高处作业用吊篮必须安装有效的防坠锁。

  2、锁的标定有效日期一般不大于12个月。

  3、吊篮的防坠落转置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标定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其有限性和可靠性进行检测。

  4、当悬吊xx运行速度达到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绳,并在不超过200mm的距离内停住。

  (二)吊篮上应设置专用绳及锁扣,绳应固定在建筑物的可靠位置

  设置要求:

  1、绳上设置供人员挂设带的锁扣,绳应单独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

  2、绳应使用锦纶绳,并且整绳挂设,不得接长使用。绳索为多股绳时股数不得小于3股,绳头不得留有散丝,在接近焊接、切割、热源等场所时,应对绳进行保护,所有零部件应顺滑,无材料或制造缺陷无尖角或锋利边缘。

  3、绳径大小必须在锁扣标定使用绳径范围内,且锁扣要灵敏可靠。一个锁扣只能供一个人挂设。

  (三)吊篮上应设上限位装置,且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三、悬挂机构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承受吊篮的全部重量,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应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

  前梁外伸长度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前支架与支撑面垂直,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

  设置要求:

  1、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顶面或构筑物上的作用力均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重要求。

  2、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使用专用且重量符合设计规定的配重块。

  设置要求:

  1、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不能用沙袋、砖块等其他物体代替。

  2、配重块重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固定并设防止人为擅自挪动的措施。

  四、钢丝绳

  工作钢丝绳与钢丝绳均不得有断丝、松股、硬弯、锈蚀或油污附着物。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相同,且应悬挂。

  电焊作业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钢丝绳。

  设置要求:

  1、吊篮整机主要由六部分组成,①悬挂机构、②悬吊xx、③提升装置、④装置、⑤电气系统。

  ①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屋面上,由两套的钢结构架及钢丝绳组成。钢结构架由钢结构件通过螺栓或销子连接而成。每套悬挂钢结构架的前梁分别悬垂两根钢丝绳,一根为提升机用工作钢丝绳,一根为锁用钢丝绳。钢丝绳系吊篮专用镀锌钢丝绳,强度高,耐锈蚀性能好。型号为4×25Fi+PP—Φ8.3,破断拉力不小于51.8kN。钢丝绳使用过程中,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的有关规定,对钢丝绳的磨损、锈蚀、短丝、异常变形等进行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即更新钢丝绳。

  下述计算钢丝绳的系数(按极限状态下单根钢丝绳承载考虑):

  作用在钢丝绳上的拉力F=776—300+630=1106kg

  系数=51800N÷(1106kg÷9.8N)=4.78,达到要求。

  ②悬吊xx:由片式组焊件通过螺栓连接成框型钢结构装置,用以承载作业人员及施工器材。

  ③提升装置:每个悬吊xx两端各装有一台提升机。提升机采用电磁制动电机和离心限速装置及手动滑降装置。电磁制动装置在电路故障或断电时,产生制动力矩使xx制动悬吊。离心限速装置能保证xx下滑速度不大于1.5倍额定提升速度。手动滑降装置在电气故障或停电以及紧急情况下操纵吊篮xx下降,具体方法是:用置于提升机手柄内的拨杆插入电磁制动器(电机风罩内)拨叉的孔内,向上抬起拨杆,打开制动器,可使工作xx匀速下滑。

  ④装置:包括锁及钢丝绳。锁属于防倾斜型,每个xx两端各装有一把及和钢丝绳,当工作钢丝绳断裂或xx一端倾坠时,能自动锁住钢丝绳防止xx下降。

  ⑤电气系统包括电缆、限位器、漏电保护器及其它控制开关。

  2、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3、钢丝绳不得有断丝、松股、硬弯、锈蚀等缺陷或油污附着物。

  4、钢丝绳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径减少7%或更多时,即使无可见断丝,钢丝绳也予以报废。

  5、钢丝绳因腐蚀侵袭及钢材损失而引起的钢丝松弛,应对该钢丝绳予以报废。

  6、在吊篮xx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钢丝绳,绳应悬挂。

  7、正常运行时,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

  8、电焊作业时要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电焊缆线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

  五、安装作业

  吊篮xx组装长度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吊篮各配件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

  1、安装流程

  转运材料→组装悬挂机构钢结构件→压放配重块→安装并垂放镀锌钢丝绳→组装→安装提升机锁→安装电器系统→自检并确认部件安装正确完整→试运行→提升机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吊篮悬挂系统的安装

  ①将悬挂机构零部件转运到屋面上。拼装悬挂系统的三节臂杆(前臂、中臂和后臂),连接部位装好销轴及开口销,拧紧连接螺栓。

  ②调整前臂伸出女儿墙的长度a,在保证吊篮运行与建筑物所需空隙的前提下,满足悬吊xx靠近建筑物的一侧与墙的间隙为15~45cm。墙上凸出挑板的情况xx不宜超过75cm。

  注:a、b、F、G的关系详第xx节。

  ③使拼装后的悬挂臂杆前支点和后支点之间的距离b为臂杆悬挑长度a的两倍以上。压放平衡配重的要求,每个支架平衡重重量500kg,每台1000kg。

  在屋顶构架部位吊篮悬挂系统的锚固方法。用(直径φ8.3)钢丝绳穿入后支点处臂杆螺栓孔,将臂杆与构造梁缠绕数圈并固定在一起,调节钢丝绳预受力绷紧,用三个10mm绳夹固定,绳夹间距10—12cm,钢丝绳自由端长12cm以上。

  ④安装提升钢丝绳和钢丝绳。

  分别将提升钢丝绳和钢丝绳绕过绳轮后安装三个钢丝绳夹,绳夹间距12—14cm,绳夹滑鞍压在工作段上,非工作段长度10—12cm。

  检查确认钢丝绳绳夹紧固可靠,再将固定钢丝绳绳轮与悬挂前臂耳板穿上连接销轴,开口销尾部叉开。钢丝绳绳夹螺栓拧紧的扭力矩应达到60~65N·m。

  分别将提升钢丝绳和钢丝绳沿外墙缓慢放下。

  4、组装悬吊xx。根据项目部指定的具xx置确定所需吊篮xx的长度进行组装。xx组件不应有歪斜、扭曲及严重锈蚀等缺陷,连接件必须齐全、紧固可靠。

  5、将锁及提升机安装就位,装好定位销,拧紧全部连接螺栓。

  6、设置救生绳。救生绳固定在建筑结构上,从吊篮内侧沿外墙放下。

  设置要求:

  1、吊篮xx内xx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2、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边长不大于7.5m的吊篮xx;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边长不大于5.5m的吊篮xx;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边长不大于2.5m的吊篮xx。

  六、升降作用

  操作吊篮升降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操作。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且人货总荷载不超过载荷要求。

  作业时带应用锁扣分别挂在的绳上。

  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设置要求:

  1、吊篮操作人员操作前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从事吊篮升降操作。

  2、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且人货总荷载不超过载荷要求。

  3、吊篮内作业人员的带应时刻保证挂设在的专用绳锁扣上。

  4、作业人员进出吊篮时应从地面进出,当不能从地面进出时,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时应考虑有便于吊篮安装和使用及工作人员的出入的措施。

  七、交底与验收

  吊篮安装完毕后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验收内容应量化。

  安装使用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留有文字记录。

  每天作业班前班后要进行检查。

  设置要求:

  1、吊篮在施工现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机检测。

  2、吊篮安装完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

  3、验收内容应有具体的量化数据。

  4、吊篮使用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

  5、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吊篮进行检查。

  八、防护

  吊篮xx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底部应有挡脚板。

  设置要求:

  1、吊篮xx四周装有固定式的扶栏,工作面护栏高度不小于800mm,其余面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的水平集中载荷。

  2、吊篮xx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3、在架空输电线安装和使用吊篮作业时,吊篮的任何部位与高压输电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如在10米范围内有高压输电线路,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4、吊篮作业应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多层或立体交叉作业。

  九、吊篮稳定

  吊篮作业时应有防摆动措施,钢丝绳应保证垂直,吊篮与构筑物的间距不应过大。

  设置要求:

  1、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应有防摆动措施。

  2、吊篮钢丝绳在使用时应保证垂直,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度。

  3、吊篮在工作中应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空隙)不应过大(建议不大于150mm),并应设置靠墙轮或导向装置或缓冲装置。

  xx、荷载

  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方案与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荷载应均匀分布。

  设置要求:

  1、吊篮荷载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篮内堆料及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2、堆料及设备不得过于集中,防止荷载不均。

  3、吊篮上应醒目地注明额定载重量及注意事项。

  4、禁止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

  xx一、吊篮拆卸

  拆卸要求:

  1、吊篮拆卸过程与安装过程正好相反,先装的后拆,后装的先拆。

  2、吊篮拆卸的主要流程是:降落悬吊xx着地→钢丝绳xx松弛卸载→拆卸钢丝绳→拆除电气系统→解体xx→取平衡重→解体悬挂支架→材料清理

  3、拆卸过程注意事项:

  (1)必须按工作流程进行拆卸,特别注意xx未落地且钢丝绳未xx卸载之前,严禁进行平衡重的拆除。

  (2)拆卸过程工具及配件等任何物件,均不得抛掷,尤其注意钢丝绳、电缆拆除时不得抛扔,而必须用结实麻绳拽住,从高处缓慢放松,或收上屋面再转运下地。

  (3)拆卸作业对应的下方应设置警示标志,专人负责监护。

  (4)吊篮上部所有材料拆卸后均应放置平稳,不得靠墙立放或斜放或于临边放置。

  (5)拆卸过程中,放钢丝绳、转运材料,必须特别注意保护建筑物成品(如墙面、楼地面、雨水管等),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碰撞、擦挂损坏。

临时用电协议10

  甲方:

  乙方:

  地址:化湖人家物业办公室地址:

  电话:15758503882电话:

  为了解决乙方在临时搭线用电的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限自动延续,延续期间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二、甲方向乙方仅提供伏交流电源用于乙方临时搭线用电的使用。

  三、甲方允许乙方在化湖人家33幢2单元前临时搭线用电,并按甲方要求,乙方安装标准电表用以测量的实际用电量。

  四、乙方自行承担新装电表的相关费用,新装电表及安装位置、时间等相关事项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电费押金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_____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乙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用电费用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甲方所开据的押金凭证)。

  六、乙方用电量按经甲方确认后的新装电表的实际用电量进行计量结算支付给甲方电费;电费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议电价人民币0.85元/度(¥零点捌五元____元/千瓦时)的用电单价(施工用电)标准(含线损)进行结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加价时,本协议电费价格跟随其加价额度进行加价结算,以此类推,累积加价结算次数不受限制。

  七、电费按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提供电费收款收据(加盖公章)给乙方,乙方应在每月12日至20日电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八、甲方每月8日对上一月用电量进行抄表,按月向乙方收取电费,乙方的指定人员应于每月12日至20日前自行向甲方领取上一月的电费收款收据凭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还少补的原则办理。

  九、乙方应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电费结算和支付相关费用等有关用电事宜联络,若乙方指定专人有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告之相关指定专人信息,否则,造成电费结算和支付不清、不及时或无人经办等脱节情况,甲方有权免责随时中止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指定专人信息如下:

  姓名:,联系电话:____ 。

  十、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所应支付的电费,若未能按时足额缴清电费,乙方应按所欠缴电费金额的_____%/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电费欠费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免责中止向乙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免责随时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乙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十二、安全责任:

  1、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乙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乙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三、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十四、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十五、若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甲乙双方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予同意,相关费用按实结算。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附则:

  1、本协议共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文字打印同填写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临时用电协议11

  甲方:

  乙方:

  根据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工程的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为了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法规和操作规程。

  二:乙方用电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后方可使用。乙方对“临时用电设施申请单”中所列内容负责安全管理。

  三:甲、乙双方应在临时用电设施移交单中明确电源取用点部位、数量、类型等,取用点由甲方负责。取用点以下(不含取用点)由乙方负责。如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电源设施,否则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电源取用点设施的检查、维修,使之处于安全状态。

  五:乙方应指定不少于2名有资格的电工,并将其资质证书复印件3份向甲方备案,用于现场临时用电的电气作业,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正确地从双方确定的取用点引出电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毁坏取用点。

  六:乙方电器容量不得超过取用点容量规定值,如因超负荷使用发生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应保证下级用电设备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保证出现故障时,乙方所有的开关首先动作,若致使甲方开关动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护装置等,并可视情节轻重,拒绝送电给予经济处罚。 七:乙方如从指定的电源取用点以外用电发生事故,其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有本市有效操作证的电工完成,并且符合《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电工每天用试验按钮检验一遍,每月(雨季、潮湿及危险场所每周进行一次)测量动作时间及电流记录,并向甲方递交三份存档。

  九:乙方自备的配电箱由乙方负责全面管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上级检查中对乙方用电违章或隐患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保证安全用电工作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

  十二:甲方对乙方用电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通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隐患与违章较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止送电处理,乙方应在一周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三:事故处理遵照本协议所签订的条款执行。属于谁的责任由谁负责向本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十四:本协议未尽适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五:需要补充的条款

  1:乙方进场后用电设备先按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情况交甲方备案。

  2:电焊机按规定加装节能保护器。

  3:必须先申请后接电源,特殊情况除外,作业面电工自已配。

  4:配电箱以外移动配电箱及电缆电线自备。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盖有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

临时用电协议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 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沙河南一村租赁房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私自动用火源和电焊未开动火证的将重罚,并清除现场200-500元。

  5、对不服从管理批评和教育的,不在此工地使用给与清除并罚款500-1000元。

  6、对无理取闹喝酒闹事的清除工地并罚款1000-20xx元。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13

  供电方: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

  电是我国的宝贵能源,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用电情况及不平衡情况极十分为严重,东南沿海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用电较为集中用电量大,而西部偏远山区用电相对少,国家为此对东部进行了电网改造,加大了对对东部供电的投资力度,但是随着西部的大开发投资额的不断增加,西部的用电也逐步上升,这样用电不平衡的情况逐步上升,有的地方电源充裕有的`地方紧缺,这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为缓解用电不平衡的局面,因此供电与用电之间采用计划用电的的方式进行协商,协商条款由下:

  1,年用电量3600kwh,日供应量为10kwh

  2,供应方式:按照日供应量,超额用电时按照50%加价

  3,结算部办法;每月25日核实用电量,30日前将电费交齐

  4,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生活保证供电,如果有用电设施维修提前通知业户

  5,下年度增加或减少用电应在本年的11月份前申报

  以上协议望共同信守

  协议人; 供电方:____________ 签字

  用电方:_______ 签字

  二〇_____年九月二日

临时用电协议14

  甲:

  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项目部责任:

  1.项目部建立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专职电气工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

  2.建立各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本上履行交底人和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团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题并做好记录。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建立维护记录。

  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用电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预防电气火灾应急救援队伍。

  施工队伍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施工队伍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成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与团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团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团队人员的实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对其进行日常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和专业电工队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如果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应及时纠正。严禁非法操作。

  5.组长应每天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应及时解决,并向项目部报告。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根据项目部和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执行。

  6.施工队长和队长必须按照项目部发布的临时用电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的监控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并建立监控和维护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时,应保护现场员,并及时向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报告。

  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和责任事故,应协商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终止。

  注:项目部可以根据本协议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年月

临时用电协议15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附后)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刻按责任违约给于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

  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3)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乙方进行20xx—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执行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权利、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三、其他

  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3、联系人: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公司负责人(签章):

  公司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临时用电协议】相关文章:

临时用电协议02-25

临时用电协议10-08

临时用电协议07-09

临时用电合同12-05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03-09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03-25

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协议03-31

临时用电协议书01-11

临时用电协议20篇09-27

临时用电协议书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