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0-10-23 19:07:03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即租赁物;

  2、租赁期限;

  3、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4、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

  除以上基本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取回、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及其他当事人认为必要而又协商一致的内容。

  依《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生效的租赁合同对当事人产生以下效力:

  (1)对出租人而言

  ① 出租人负有交付租赁物及维持租赁物符合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不仅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而且对于第三人的妨害,出租人应当予以排除。

  ② 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是指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权利而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使用租赁物,在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定为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甚至解除合同。 物的瑕疵担保----是指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

  ③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义务。

  ④ 在合同终止时接受租赁物和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义务。

  (2)对承租人而言

  ①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并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② 支付租金的义务,这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③ 不得随意转租和转让租赁权,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④ 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务,如第三人就租赁物主张权利或租赁物有修理的必要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⑤ 于合同终止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合同的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定期租赁合同不应用口头形式订立出来,当事人不能从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证明租赁合同的期限,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的,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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