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及租房合同

时间:2020-11-12 09:37:14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及租房合同范本

  签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及租房合同范本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5、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6、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9、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10、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面积是否确实。常有这种情况,租房实际测量的面积比合同上少,这种情况,可以按单位面积扣款,明确载于合同上。

  (2) 明确注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摊。

  (3) 明确注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项的具体交纳办法。

  (4) 要在出租方的各种物品交接清单上签字。

  (5) 注明押金,押金的意义是作为房租迟缴或损坏建筑及物品等情况发生时的风险费用。合约期满后,若未发生以上情况,押金应退回给租方。

  (6) 须注明天灾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害及合同终止等情况,不须由承租方负责。

  (7) 核实出租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拥有者。

  (8) 要求出租方在水、电等方面给予方便及协助。

  而随着成都租房市场的愈发火爆,在签订租房合同前,请牢记以下四点建议:

  1、审核出租人的身份

  在承租前,弄清租房信息变得十分重要。特别是要弄清楚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该房屋的资格,在签署租房合同时出租人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并一式三份予以留存。保证双方的利益,以免在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重点注明租金、租期及付款方式

  具体的约定。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

  目前实践中,购房款一般分为三笔支付,定金之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果采取按揭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贷款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以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

  3、合同中注明该房屋的配套设施

  现在,成都租房价格有着水涨船高的势头,本来房租就贵,如果再算上水、电、煤、网络、有线电视等其他配套的话,承担的压力就更大。所以在承租前,有关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设施需特别注明。

  资深置业顾问表示,包括房屋留存的家电都应一一列出,在租房合同中注明。配套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如何支付,何时支付,都应在合同中加以体现。

  4、充分利用补充协议

  租赁双方如在租赁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需要双方协商的,都应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拟定补充协议或条款,并以书面形式留存,以此保障双方利益。

  小贴士:

  租赁过程中,双方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交验房屋时三方都应到场,承租人也理应约法三章,在租赁期内不得破坏房屋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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