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

时间:2022-03-09 08:25:27 劳动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范本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范本

  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1

  一、 订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需要和对乙方基本条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

  二、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为 年。

  三、 工 作 内 容:

  1. 负责制定公司 年 月产品销售计划,搞好市场调查,建立健全客户资料档案,保证公司市场营销目标的实现。

  2. 负责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 回款,协调处理好销售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处理好销售部门与客户的关系。

  3. 协助建立销售业绩考核管理体制,调动销售人员的推销工作积极性,不断开拓新市场,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当好参谋。

  4. 掌握公司产品市场行情,为公司产品定价提供准确的市场依据。

  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由于乙方工作岗位的特征, 享有相近岗位的工作条件, 即交通、通讯、餐补等均按公司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方面, 夏季(7月1号—8月31号)发放规定的降温费,或采取其他降温措施。

  五、劳 动 报 酬

  1.本企业工资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每月发放一次, 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2.乙方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平均每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 元/月。

  3.本企业实行按出勤日补助中餐及车费、通信费的补助制度。

  4.本企业按国家法律规定, 职工在甲方工作三年以上的为乙方提取社会保险费,上交社会保险机构。

  5.待遇标准与解释,依据甲方所制定的《公司待遇与奖罚制度》。

  六、劳 动 纪 律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即工作8小时计为一个工作日。

  2.有事必先请假, 获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工作时间, 不准擅离岗位, 不准会客、聊天, 不准在电脑上上网、进行娱乐活动。

  4.不准擅自将外人带进公司办公室, 确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见面的, 未经允许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5.乙方应自觉维护本公司声誉和对外形象, 爱护公司的设备和设施。要自觉的保守企业秘密, 不准将公司的财务报表、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和磁盘记录资料提供他人查阅和复制。并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6.由于乙方无视约定的劳动纪律, 给本公司带来较坏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责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约束, 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七、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一)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企业规章制度造成损失和有害影响的;

  3. 严重失职的, 营私舞弊或勾结社会上的人员, 对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损甲方专利、技术、经营利益,并为其他企业服务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在工作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终止,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合同期已满, 双方不再续订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 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 拒不承诺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负责人安排加班后的补休的;

  3.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乙方工资(含生活补助)的;

  4. 解除劳动合同后, 未按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经甲方培训后成为企业管理技术骨干, 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与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甲方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纪律, 对企业工作秩序造成混乱, 损害甲方经济利益的(可以计算损失的部分)。甲方违反劳动合同, 除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外, 接受政府执法部门的处罚;乙方违反劳动合同, 要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为录用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 由于乙方过错, 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并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乙方应保守甲方有关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乙方离开本企业,三年内不得在与本企业业务相似的企业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

  合同编号: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

  全 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劳动者(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安排和劳动合同期限

  一) 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结合用工单位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经乙方同意,现安排 同志,担任 工作,工种 工,工作时间折算系数 。

  二) 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当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劳力则应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如乙方担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项工程提前完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鉴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具有不确定性、临时性的特点,确定工作地点存在一定困难,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调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筑行业,因施工特点、工艺要求、现场组织、气候、外界等影响,造成工作时间的难以确定性特点,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满足施工现场作业的要求和安排为准,并按计价工资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工资按照计件工资核算,甲方委托用工单位采取现金发放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

  2、应发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计件薪酬总额,除以工班人员总工作时间计算出该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

  技术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2,普通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0。

  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乘以各自的工作时间,即为该人员的当月应发工资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长,全权负责本班组甲方与乙方、乙方与用工单位、甲方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关系,乙方承诺完全同意、认可该工班长的一切经济活动行为。

  4、乙方对应发工资额、实发工资额、代扣代缴额、扣减额(如违纪罚款、赔偿损失)等有异议的,应在领取工资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的,视为乙方对发放的工资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 社会保险

  乙方委托甲方代x办x各种社会保障业务,标准为乙方应发计价工资的5%,由甲方包干负责,统一缴纳。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依法按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必须的劳动工具或办公设施。

  二)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据情向乙方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结合岗位与职业病关联性,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职业病健康状况检查。

  三)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 甲方根据岗位和工作性质,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职业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应自觉地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按章进行劳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乙各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教育,遵守职业道德,爱护企业财产,维护企业利益。

  二) 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况,甲方有权采取检查、调查核实、督促改正、奖励惩罚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使甲方商誉、经济、财产受到损害、损失、损坏、损毁的.,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还可依据国家规定、单位制度,给予乙方处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协调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违反、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质量缺陷、返工和各种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 甲乙双方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本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5、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连续或累计超过15天的。

  6、乙方违规违约擅自离职的。

  7、乙方在同城或异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无回复,继而通过媒体公告送达告知期满的。

  四)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离岗,以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工作。乙方违反本项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乙方突然离职,导致生产、工作中断、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离职,甲方另招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 甲方单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解除的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当《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时。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自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另行签约。

  第十一条 物品归还、文件移交、债务清偿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归还甲方一切所有权、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电子文档资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偿债务。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应协商解决。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调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诉讼。

  第三条 其他

  一)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满、甲方支付完毕劳务报酬后自行终止。

  二)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共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住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3、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止。特别注明:

  1、在试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身体状况不符合甲方职业要求的;

  (2)录用时有欺瞒行为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素质、能力、绩效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

  2、在试用期起15日内,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工作时,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试用期起15日后乙方要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于当天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4、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基本工资,只享受业绩工资,其业绩工资按甲方《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实行。

  二、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 区域销售经理(之一) 岗位工作。

  2、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3、区域销售经理晋升。区域销售经理入职3—5个月后,完成的销售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列前的,依次晋升为省级销售经理→大区销售总监,月基本工资6000—9000元。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在区域内开展公司业务,组织销售团队,对区域内销售指标进行分解,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业务总金额完成下列指标(以正签项目合同和现金业务金额为准):

  (1)试用期时间段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

  (2)试用期满后每月40万元。

  说明:乙方入职后每一年内(自入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2、负责与区域内客户沟通合作意向,负责招投标的资料准备和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签订协议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区域内协议的跟进和实施。

  3、负责区域内公关活动的策划、安排、组织工作,处理外部公共关系。

  4、负责公司营销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对所管理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甲方不固定乙方到公司上班时间,但乙方需在每周星期六上午将本人在本周的工作情况和下周的详细工作安排发电子邮件到公司销售部邮箱: 。本人工作任务以内加班加点的,不计加班工资,本人工作任务以外由公司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业绩工资。

  2、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止的试用期总基本工资3000元,该基本工资在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发放。

  3、乙方试用期满工作月基本工资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岗位补助 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

  4、岗位工资与应完成的月基准业务量(限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40万元挂钩,在每月3日至10日对受聘人在上一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

  (1)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意向合同月基准业务量为150万元)每减少1000元扣0.8分;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每增加1000元加0.8分。考核加分为正分,扣分为负分,每正一分奖10元,负一分扣10元,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如果离职,离职之日止未考核的时间段仍须进行考核,批准离职人的正分和负分在当月工资中结算。

  (2)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每3个月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进行阶段考核,年终(12月31日)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总考核。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3)所签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只能作为一个月考核的临时依据,在两个月内该意向合同未实现正签项目合同,该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无效,对所考核的月份重新考核。

  4、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实完成的业务量每月平均达到40万元,则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基本工资按 元/月计取,岗位补助按20元/月计取,少发放的工资在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发放。

  5、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月工龄工资20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1200元。

  6、假期工资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7、业绩工资。

  (1)客户一次性现金购买产品,销售人员业绩工资计付。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等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总额为产品销售总金额的5%。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低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

  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高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本项业绩工资在客户付款后的当月工资中发放。

  (2)销售人员承揽项目(分期付款、合同能源管理)业绩工资计付。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等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业绩工资总额为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低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高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本项业绩工资按项目方付款的等比例,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3)销售人员对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的业绩工资计付。

  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的,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否则不能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本人与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自然构成“首问上级”与“直接下级”的关系(直接下级须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直接下级的首问上级固定为1人,以直接下级的“入职登记表”所确认的首问上级为准。

  首问上级的直接下级可自行发展下级成为首问上级。首问上级组织的直接下级达到5人,且所组织的销售团队(限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月销售业务量达到40万元,自然成为全职区域销售经理,享受全职区域销售经理待遇。

  首问上级享受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只按直接下级所得业绩工资的15%计取(不按直接下级所完成的业务量计取)。首问上级享受每个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累计总额为10万元止。

  首问上级所享受的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与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同时发放。

  (4)全职工作人员的业绩工资,按下表规定上浮:

  8、销售业务费用处理

  (1)销售人员开展销售业务,正签合同前的差旅费、招待费等其他业务费用包含在业

  绩工资中。销售人员呈报的项目经公司确认后,公司可垫付项目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借支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不超过该项目总金额的0.3%。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在首次支付本项业绩工资时扣回。

  (2)由公司垫付了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而未成功的项目,公司所垫付的前期费用(不含借支)由公司和项目承揽人各负责50%,项目承揽人应负责的50%,从基本工资中扣回。借支由借款人偿还。

  (3)销售人员开展项目正签合同后的项目服务工作,省级销售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开展销售工作,按规定凭票报销差旅费,享受出差补助。

  六、薪资发放

  1、乙方工作月的当月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2、假期工资的发放办法,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3、销售业绩工资的发放办法,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4、月岗位工资与乙方工作情况挂钩,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5、乙方经批准离职的当月工资,计算到甲方书面确定的乙方离职之日止,离职当月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为乙方办理从乙方在甲方试用期满后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下一个月起至离职之日的上一个月止期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的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

  ② 月绩效奖。

  ③ 年终绩效奖。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4、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九、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内或解除合同后均不得将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向第三者泄密,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机关报送、接受查询除外。如有泄密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按下列规定实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本合同未解除前受雇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⑤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转移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⑥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据为己有的;

  ⑦ 乙方未经请假批准,连续5个工作日,甲方办公电话或相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联系不上乙方的;

  ⑧ 合同期未满未经书面报告批准,擅自离职的;

  ⑨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②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③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在合同期内解除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可签订兼职协议,乙方按甲方的《兼职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享受业绩工资。

  5、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6、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乙方按甲方的《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的规定》所应享受的业绩工资。

  十一、特别协定与合同担保

  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特别提出的防止利用甲方经营模式、资信等导致或参与同业竞争的从业约束条件:(1)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乙方自离开甲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经营有同种项目的企业从业;(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谋求私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诉诸法律。

  2、乙方经办的甲方货品在20天内未回款到甲方或收货方未与甲方签订相关合同,乙方按经办该货品时的市场价付款给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或在合同期满通知期内未书面通知乙方而不续约时,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4000元的损失费。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5日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合同期满通知期内未书面通知甲方而不续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4000元的损失费。

  3、本合同未解除前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离职之日止,因本协议规定未到期而未发放的薪资、费用、奖金不予发放,公司已为其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多交月数的金额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000元,并另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1)受雇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2)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转移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3)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据为己有的;

  (4)不按甲方时间要求,将本人经办的业务向甲方移交完结的;

  (5)乙方未经请假批准,连续5个工作日,甲方办公电话或相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联系不上乙方的;

  (6)合同期未满未经书面报告批准,擅自离职的。

  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离开甲方,必须完成工作交接,交清公司物品,结清财务帐目,在甲方书面确定的乙方离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清离开甲方手续。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办清手续的,每逾期一天,须按乙方上月工作日总收入标准的二倍赔偿甲方。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无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特别提示:本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则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域销售经理劳动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郑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周六、周日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营销管理制度3.2 、2.1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国家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销售成若书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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