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秘书部工作职责
第一章秘书处各成员工作职责
秘长职责
1、协调主席团,整体把握学生会工作动态,在各项活动及学生会各部常规活动中进行有效指导。
2、针对系学生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改革建议,或组织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全体学生会会议,负责主席团会议的记录工作。
3、审议各部提交的工作改革办法。在重大活动中,及时组织、协调。
4、对秘书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做好承上启下的工作;根据学生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与副秘书长进行沟通交流。
5、负责秘书处工作的审核、落实和工作总结,协调秘书处开展工作。
副秘书长职责
1、配合秘书长做好主席团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对秘书处秘书进行工作分派,确保各部、各班工作具体到人。
2、主持秘书处常规工作,安排各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确保学生会工作照常进行。
3、负责学生会部长级会议的会议记录。各项资料归档工作必须安排到个人。
4、负责部内各组工作的分配、调控,协调秘书处成员与其它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并对部员的表现进行评估考核。
5、负责部内成员的档案和活动资料的管理。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部员,关注他们的进步,为他们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6、负责秘书处内部工作,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在内部工作会议时向秘书长反映委员的表现和工作情况。
秘书职责
1、按照分工对学生会各部、班内情况进行资料存档和工作监督。
2、负责协调各部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对各部各班资料进行存档归类,安排每周的学生会会议,按时收缴会议记录和活动相关资料。
3、并对各项通报进行归档存放。对各部所上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定期的汇总和整理。
4、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在活动的策划审核时发挥创新意识,提出富有创新性的建议和倡议。
5、团结协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做好每次例会的会议记录,登记会议出勤情况、汇总会议结束后的意见及讨论结果。
6、协助其他各部门完成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如资料收集、场地布置、秩序维持等。
7、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的通知及其联络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
一、日常:
1、秘书处成员要严于律己,遵守学生会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如发现部内成员有严重损害秘书处形象的,当即予以辞退;
2、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或学生会的名义有不当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3、秘书处成员在执行工作中,出现错误应追究该组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如因主观原因出现一次重大错误或者三次小错误,即予以除名;
4、秘书处成员如察觉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辞职,并上交辞职报告。经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得到老师同意,并且工作移交完整后方可离开秘书处。
二、会议: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于每周三下午4:30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委员应准时参加例会,例会前专设一名委员登记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保证讨论的议题顺利进行;
3、委员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
4、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请假并说明理由,事后明确会议内容,委员迟到、早退达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内部处理。
第三章奖惩条例
为了提高部门成员在工作上的责任意识,加强部门内部管理建设每学期将对部内委员工作成绩进行评定,特拟条例如下(实行百分制)。
委员最终考核成绩有两部分组成,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对其考核成绩分数占总分的60%,委员自评成绩占总分的40%;每位委员的基础分为70分;严格按照分数高低评选出优秀委员;每次评选优秀委员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
奖惩细则:
1、及时传达各项任务加2--5分/次,不能及时传达工作任务将视其情节扣2--5分/次。
2、积极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视其效果加2--5分/次,对不能完成任务而无情况说明者将视其情节扣2--5分/次。
3、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负责加5--10分;玩忽职守,扣5--10分/次。若造成严重后果、有损学生会或部门形象者,将给予警告或开除。
4、在活动策划及开展中,提出创新意见者加2--5分/次。
5、对于每次例会,应准时参加,生病或有事应事先请假。无一次缺勤者加5分;如无故缺席扣其5分/次,迟到扣2分/次。
6、秘书处委员参加秘书处活动一律不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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