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电教管理人员职责

时间:2024-08-19 09:03:35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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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电教管理人员职责

中心小学电教管理人员职责1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对接收来的各种档案要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分类、编号和整理、鉴定。

  二、按不同档案分专柜存放,做到勤检查、勤调整、防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

  三、严格保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四、按规定及时承办鉴定和销毁已过保管期限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档案室钥匙专人保管,门窗及时关锁,闲人严禁入内。

  六、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卫生。

  七、建立对档案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档案全面清点,做好交接工作。

  九、建立电脑数据库,实行微机管理。

  十、借阅档案要做好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或修改,档案员要做好借阅记录。

中心小学电教管理人员职责2

  1、管好、用好图书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不断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和完好程度。

  2、对现有的图书分类、编号、登记、建卡,管理好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所有财物。

  3、做好新书添置和报纸、杂志的订阅、发行工作,经常向师生介绍推荐新书,并按规定清理思想不健康的书刊,防止精神污染。

  4、做好图书和资料的出借工作,编写好各种图书和资料的'索引,以便师生查阅,提高图书和资料的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室和资料室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

  5、搜集和积累有关教育教学的参考资料,并主动向教职工推荐。

  6、定期开放阅览室,协助班主任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7、随时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定期检查,整理书包、杂志、资料,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资料,月底、年终做好报纸、杂志、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8、草拟并严格执行书库管理制度,师生借还规定、图书损坏赔偿规定,资料室规则。并制定防火、防尘、防蛀、防霉、防鼠、防湿措施,教育师生爱护书籍,文明阅览。

  9、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图书、资料的管理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搞好管理工作。

  10、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中心小学电教管理人员职责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义务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临沭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临沭县实验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管理体制

  在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县基教科)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长负责、教导处主管、学籍管理员主办的管理体系。

  二、学籍管理

  (一)新生入学与注册

  1、根据规定,我校只招收驻城户口或符合驻城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学校严格控制班额。在现有人数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每班不超过45人。

  3、学校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要提供有效证件并经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才能在我校建档就读,不能建档的劝其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4、学籍档案建立后原则上不予更名。

  (二)转学和借读

  1、转出。在校学生需转出的,应先到接收学校办好接收证明,然后学校给予办理转出证明等手续。转入外县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2、转入。属于我校招生范围且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除有合法学籍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1)持父母调令(只限军队安置、组织、人事等部门调动到县城工作的')家庭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明。

  (2)父母在县城经商且有连续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一方须是法定负责人)、税票(年税额须在3000元以上)和户口簿。

  (4)父母在县城有住房且有房管局办理的房产证和家庭户口簿。

  (5)对外来投资经商者其子女入学就读,按县委、县府有关政策办理手续。

  3、借出。因需暂外出借读的,学校予以保留学籍。借读学生在一个月内将借读证明交回学校,如不按规定办理,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该生学籍注销手续。

  (三)休学

  学生因病如需长期治疗,须经乡镇级以上医疗(含乡镇级)证明且药费必须在500元以上,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规定级别的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规定级别医院证明,学校审查核准,报县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学生死亡,班主任应及时报告,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注销学籍。

  (四)毕业

  学生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可以发给义务教育证书。义务教育证书应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校同意盖章后,发给学生。

  三、学籍信息

  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采用省教育厅监制的学籍管理系统。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为学生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四、在校生管理。

  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在校生管理工作,及时填写《控辍家访记录》,防止学生辍学。

  班级发生学生变动的,要及时上报学籍管理员,说明变动详细情况,并督促家长完善相关手续。凡是手续未完成的学生,各班级不得接收或安排转学。

中心小学电教管理人员职责4

  一、体育课课堂常规

  1、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教师和学生必须穿球鞋上体育课,不穿皮鞋或硬底鞋,不穿塑料凉鞋或塑料底的各种布鞋、棉鞋上体育课。避免误踏、误踢其他同学造成伤害,防止自己脚扭伤或滑倒摔伤。

  3、在条件许可时,教师与学生应穿运动服或轻便服装,特别注意不穿牛仔裤与各种紧身外裤上体育课,这样不利于活动,甚至会造成运动时摔伤。

  4、上课前应取下衣服上的别针,口袋中不放小刀、铅笔、钥匙等锐利坚硬的物品,以免运动中发生碰撞或摔倒时,造成严重戳伤。

  5、体育老师应在上课铃响2分钟前进入操场集合地点。学生应在课前提前两三分钟到达上课场地,准备整队上课。尤其是楼上的班级更要注意这一点,避免上体育课的同学朝楼下跑与其他同学往楼上跑发生伤害事故。

  6、凡到校学生都必须上体育课,学生因病不能正常上体育课时,必须有医生证明,事假经班主任;批准或持家长证明方能有效;病残免试体育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证明,教导处批准方能免试;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和女生例假,均应到场由教师安排轻微活动或见习。

  7、上课铃响后,各班均在操场规定区域集合,由体育委员检查出席人数,并向教师报告实到人数,随后师生相互问好。教师宣布本课任务与要求,迟到同学应向教师报告,说明原因,经老师允许后方能入队,并站在排尾。

  8、上课时,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地、器材,服从教师和组长的指挥,努力完成各项练习任务,学生在课堂中不得嬉笑打闹,不得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移动器材的.位置和调整难度。

  9、教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和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10、下课前2分钟,教师要进行小结,指出优缺点,提出课后练习要求,布置值日学生清理场地并归还器材,不允许过早下课。

  二、两操活动

  坚持每天一次广播操,一次眼保健操制度。

  1。课间操要求每位学生都要参与,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坚持“晴天室外操、雨天室内操”。班主任老师跟班,负责班级管理,体育老师按值日一人整队,其余体育老师组织学生分年级检查、监督学生做操情况,每天对学生做操情况进行汇总。

  2。要求课间操各班集合整队,做到快、静、齐,做操动作准确、优美,姿态正确规范,态度认真严肃,包年级教干检查,每周公布一次检查结果。

  3、眼保健操要认真做好,任课教师要组织好此项活动。学校将成立检查小组不定时检查活动情况。

  三、竞赛活动

  学校坚持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举办春秋两季运动会,由体育教研组牵头,以年级组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小型体育类竞赛活动,保证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学生总数的100%。

  1、在竞赛规程下发后,班主任所在班级首先要普及练习,在普及的基础上认真选拔,选出班级代表队的学生参加年级的小型竞赛。

  2、竞赛活动由体育教师具体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到场组织本班学生有序参加比赛。

  3、各班都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及各种竞赛活动,不得随意缺席。个别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要向班主任请假,方可在教室内休息;如果整班不能参加活动,须得到教导处批准。

  4、具体竞赛活动按照具体活动通知和规程进行。

  5、各项成绩记入教师和班级量化。

  四、田径队训练

  为了加强田径队训练工作管理,调动教练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运动员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田径队运动水平,提出以下要求。

  1、对教练员要求

  (1)体育组要按运动项目与教练员训练特长包干组队,明确各自职责。

  (2)科学选材,每队建立三个年龄五、六两个年级组梯队,使比赛队员与预备队员结合,其中比赛队员2个年龄组7—8人,预备队6人。(两队中比赛队员24人,预备队员18人,使比赛任务承接有序,后继有人)

  (3)按时训练:教练员制定具体训练计划,上报教导处。每天集训两个小时,教练员应确保训练时间及训练效果。

  (4)建立良好的队风,教练员应督促运动员自觉遵守田径运动员守则。

  (5)制定科学训练计划(长期和近期训练计划)

  (6)关心运动员思想品德、学习、生活、身心健康。

  (7)教练员每学期对运动员上门家访一次。

  (8)建立运动员点名记录本。

  (9)教练员不可代训,公假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才可代训,私假代训扣除其训练工作量

  2、学校加强对田径训练的管理

  (1)与教练员签定目标责任状。

  (2)不定时检查教练员训练情况。

  (3)学校定时对运动员进行抽测,记录运动员成绩,了解训练质量。具体工作由体育教研组落实完成。

  (4)必要时分管领导和教练员一起家访。

  (5)张榜公布入选田径运动员,让表现好的运动员担任升旗手。

  (6)及时表彰奖励对学校作出贡献的运动员。

  (7)参加县田径运动会报名前,学校对运动员进行选拔,择优录取。

  3、对班主任老师的要求

  (1)支持田径队训练,保证运动员出勤。

  (2)做好家长、运动员工作,和教练员一起上门家访。

  (3)及时补课,让运动员文化学习在良好以上。

  (4)及早布置作业,指定学生把家庭作业及时送到运动员手上。

  4、附:奖罚措施

  (1)教练员按要求训练每天补助2个课时。

  (2)比赛结果奖励(评先树优时优先体现)

  教练员(所代课时数要相应减少)

  (1)在县级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学校给予1000元的奖励。

  (2)在县级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二名,学校给予600元的奖励。

  (3)在县级赛事中团体总分低于第四(不含第四名),学校扣发50%的补助。

  班主任

  校田径队在县田径运动会获驻城团体前2名,按班级运动员名次奖励。具体按班级量化细则积分

  运动员

  校田径队进入前2名,运动员有个人名次奖,第一名1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40元,第四名30元,第五名20元,第六名10元。奖励方式:购买书籍和学习用品等;另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

  ①张榜公布

  ②评优优惠政策

  ③大会表扬

  ④升护旗手

  五、体育课外活动(大课间活动)

  体育课外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贯彻《两个条例》具体表现,对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有促进作用。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器材、经费、教师五保证,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各班级在学期初制定本班的大课间活动方案,并上报教导处及体育教研组,坚持依照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进行,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体育教师负责巡回指导,做好活动情况登记,搞好学期总结测评。

  2、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各班在制订方案时要考虑到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水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全面提高。

  3、体育组要制定出学校总的体育课外活动详细安排表,并在学期初发放到各班及时上墙。

  4、如班级需借用体育器材,学校体育组有专人负责发放器材,并做好借还记录。

  5、班级体育课外活动时,班主任、辅导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场,加强组织管理及指导开展活动,保证学生安全。在学生体育课外活动期间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者,给予一定的处罚,参照学校奖罚制度。

  6、在利用课外活动开展体育小型竞赛时,各班主任、辅导员要积极配合好体育教师,精心设计、组织到位、力求成功。

  7、班主任和其他老师无特殊情况不得占用学生体育课外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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