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时间:2024-09-20 08:45:06 志华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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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通用10篇)

  为了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学的产出率,制定有效的教师绩效考核细则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通用10篇)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1

  一、指导思想

  1、实事求是对教师工作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

  2、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选先和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4、促进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时间和权限

  1、全校所有教师。

  2、考核以月为周期,按照考核细则,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师的考核成绩。

  3、确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场扣0.5分,事假一场扣0.5分,迟到一场扣0.5,早退一场扣0.5分,旷工一场扣2分,一天两场。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和教师请假条为依据。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学工作量;本校教师任课节数基本持平,教学工作量各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导主任记6个工作量,安全校长记4个工作量,

  后勤会计计4个工作量。收发报刊管理人员计1个工作量。

  (三)、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备课(6分),要求教师对所任学科备写相应的教案,具体要求按照《郑郭镇小学教学常规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对备课的规定进行,学校采取每月一次业务大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备写简单,教学环节不全,字迹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学校要求备写教案者每项扣0.5分,无教案和使用旧教案者本项不得分。(以学校各科教案检查量化考评表量办法为依据)

  2、课堂教学(6分),对教师的课堂关于课堂教学的要求进行量化评定,并不定期抽查教师的上课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课堂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旷课一节本项扣完,无教案上课或备写教案与上课教学过程不符者,发现一次扣0.5分,扣分累计在课堂教学量化评定总分中扣。

  3、作业批改及辅导(8分)

  关于对作业的要求进行检查,采取平时抽查和月查结合进行,检查或抽查中作业量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标准,每少一次作业扣0.5分,作业批改不及时,每落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粗糙,发现明显错误遗漏的,发现一处扣0.5分,无作业批改纪录者扣5分,作业批改不按学校要求,作业普遍书写潦草,封面不整洁,有家长反映,经学校调查核实,有明显问题者扣0.5分。(以作业检查情况反馈表为依据)

  教师必须将培优补差纳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积累,要求每学期要有完整的培优补差计划、细致的记录、效果的分析及总结,计划、总结每项各占0.5分,每月组织检查,量化分数。

  4、教研活动(6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听课任务。学科教学计划、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笔记、培训笔记、月考试卷分析、总结,每项质量不高、数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听课活动扣0.25分,按照学校的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8节,领导组成员30节,每缺一次听课记录扣0.25分。周一例会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4分)

  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学校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当月28号前把所负责安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副校长,安全副校长进行汇总再上报中心校。在教师的管理职责和时间区限内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该项得满分,如出现安全问题,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本项不得分。安全日志每缺一次扣0.25分。学校路队护送每缺一次扣0.5分,门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师德规范(10 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经学校调查落实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5分/次,体罚扣1分/人次,严重体罚扣5分/人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人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1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五)、教育教学业绩(20分)

  按照学校每次月考、教学质量评估的名次为依据,全镇前3名20分,倒数2、3、4、5名10分,中间15分,全镇倒数第1名5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

  (六)、加分项目

  1、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各种比赛,按获奖名次予以奖励,镇级加2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2、教师发文(含新闻报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师在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文一篇加2分。

  4、教师参加校镇级以上组织的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个人才艺比赛、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等活动中获奖,校级加1分,镇级加2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4分,省级加5分。

  5、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应公开召集,个人报名。每次加1分,谁主管谁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学生会各项检查结果为依据,月总分在前2名者加6分,后2名者加4分,中间加5分。

  四考核结果及复议

  1、期末学校组织考核组成员对教师的学期工作依据考核细则进行客观公正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在全校教师会上公布,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

  2、教师个人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应按照正当渠道提交考核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不满意,学校或教师个人提交中心校解决。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2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

  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

  b、脱产学习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发工资的;

  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3

  为切实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加强全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达到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拟订“济宁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分为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一线教师是以教学为主并代满上级规定课时量的教职工。管理人员以管理工作为主,按照上级要求兼任教学工作课时量达到本学科的1/3。教辅人员指以教辅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本学科学科课时量的1/3;工勤人员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岗位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励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区教体局审核后进行发放。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职工的工作量

  1.各类人员的工作量。

  教学岗位的工作量=规定课时量+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辅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教辅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岗位工作量=工勤岗位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课时量。

  规定课时量的依据:按《省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标准和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综合计算工作量。(语文、数学12-14节,综合学科14-16节)

  规定课时量:

  语文:

  (1)任教一个班的语文,担任班主任。

  (2)任教一个班的语文,兼任其他学科4――6节。

  数学:

  (1)任教两个班的数学。

  (2)任教一个班的数学,担任班主任。

  (3)任教一个班的数学,兼任其他学科6-8节。

  综合学科:14-16节。

  说明:

  (1)跨课头每周加两课时;

  (2)双班数学每周加两课时;

  (3)社团辅导每次加一课时;

  (4)体训队每周加三-四课时;

  (5)组、部长每周加两课时;

  (6)体育教师管理广播室每周加两课时;

  (7)一线教师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员,每周加一课时;

  (8)跨校区代课每周加两课时;

  (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男53、女50周岁及以上教师课时量为本学科课时量的2/3的视为满课时量;

  (10)每超过或少于规定课时量一节,每节加或减10元;教导处临时安排的代课费为每节10元;

  (11)没有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继续完善《济宁市实验小学考勤制度》,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仍按原标准:一线教师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课时费15元(5元/节,一天按3节计,如自行调课的不扣除课时费);后勤教师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应绩效工资。连续住院15天的不扣钱(需提交住院证明及病历)。本学期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按30天算)、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者,不再参与绩效考核。

  (三)各类奖励

  1.区级教学质量抽测中,所抽班级学科成绩列全区前五名者,奖所抽到班级相对应学科教师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综合学科各个名次相应依次降10元。

  2.年级部长、教研组长能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带领本组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创新,形成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者,每人每学期奖100元。

  3.经过长期组织学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大型活动中获奖教师,给予奖励。学校组队参加区田径、篮球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从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别奖每名辅导教师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块金牌奖励教练组30元。艺术、科技等组队参加区级及以上团体(50人以上)比赛,区级一等奖奖每位辅导教师100元,二、三等奖依次减少10元,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团体获奖降低一个等级。不计等次的奖项按二等奖计算。

  4.经上级部门批准,由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区、局级非业务比赛,获一等奖者,依次分别奖获奖教师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个奖次,减少10元。

  5.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检查、验收等工作(教学月例会、品牌教研组验收、课堂教学展示、提高活动现场、各类研讨会、现场会等)中表现优秀的教研组和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对待验收工作不认真,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教师扣罚100元。

  6.教师执勤按时到岗,认真管理,无责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写学校新闻稿件在国家、省、市、区级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教育类报纸、杂志等)采用者,每篇分别奖50元、40元、10元、5元。市区教育网站分别奖8元、5元。

  (四)各类人员的业绩考核

  1.一线教师的考核:各校区教导处组织实施

  一线教师的考核项目主要为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学质量三个方面,总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为210分)。考核办法采取自评、互评、考核小组评相结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得分,然后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按照40%、40%、20%分别定为业务考核一、二、三等奖。

  (1)职业道德:50分

  考核办法:自评占20%、教研组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①工作态度(10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不推诿扯皮,工作期间不浏览与教育无关的网页,不办私事,发现一次扣2分。

  ②集体活动(10分):按时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及学习,参加学校例会认真做好记录,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低于1000字者扣5分。

  ③团结协作(10分):与同事团结共处,互相协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10分。

  ④廉洁从教(10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相关要求,如被发现并查实有违反规定者,一次扣5分。

  ⑤热爱学生(10分):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如有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视情节一次扣1―10分。

  (2)教学常规:110分

  考核办法:教学常规考核自评占20%、学科组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检查内容:计划与总结6分、备课20分、课堂教学20分、听课10分、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教研活动10分、辅导学生10分、培训研修8分、成长手册与家访记录6分。

  考核标准及依据:依照教研室下发及学校制定的《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赋分,凡缺项不得分。

  说明:

  ①计划与总结:6分

  每学期能制定所教学科(或相应岗位)的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扣1―6分。

  ②备课:20分

  各科教师应认真备课,每课时教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还应达到全学期量的要求。全学期规定:语文、数学总节数按语文教参总时数,其他所有学科总节数=国家教育部规定每周节数×18,每缺一节扣1分;抄袭教案者或过于简单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评优。每学期至少写8节高质量的教后反思(上级最新要求),缺一节或应付检查者扣1分。并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课堂教学:20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和不执行课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时上下课,经常迟到或拖堂,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扣5分。对无教案上课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课,缺一次扣1分;对内外堂不按教学内容和课堂教学常规上课或上成放羊式课,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况出现一种者课堂教学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听课:10分

  认真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和评课。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不少与2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5节,少一节扣1分。

  ⑤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

  作业按要求设置齐全,不得任意删减,及时进行单元检测。批改要及时规范,并有作业批改纪录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错批、或次数不足者,不能定为优秀等级;凡作业批改缺少激励性评语或无反馈者,作业批改与设置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

  认真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阶段性检测和期中、期末检测,及时分析检测情况,期末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等级评定工作。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校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区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一次者,此项不得分。

  ⑧辅导学生:10分

  有课外辅导计划和活动记录,并经常进行辅导,效果明显。经查辅导不及时、不认真,效果不明显,该项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训研修:8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培训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笔记、学习反思等质量高,外出学习及时上交学习汇报并上汇报课或教研组内交流。参加各类研修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

  ⑩成长手册和家访记录:6分

  能够结合实际制定个人成长规划,详实记录成长档案。按照要求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家校联系效果明显。如发现记录不详实、次数不够,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优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学常规缺项者,本学期考核评定为最低等次。下学期根据缺项分值扣除个人绩效。

  男教师53周岁、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上一线教师代课需达到本学科平均课节数的三分之二,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视为满工作量。该部分教师教案可以写简案,但节数不得少于教参规定课时节数。作业、批改记录、试卷、质量分析按学校常规要求认真完成,听课不少于10节。其他常规资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学质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A语文、数学:

  教学成绩“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年级平均线,三率与上学期相比提高幅度较大、附加题得分率较高”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突出者,评为教学质量一等奖,计50分。两项或提高幅度较大一项者评为教学质量二等奖,计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数学双班取平均值。)

  B综合学科:由所教班级的班主任、教研组长根据平时课堂教学与兴趣社团辅导两个方面的观察和考查情况进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组为单位根据考核得分前40%定为一等奖50分,其他定为二等奖47分。其中,所教班级班主任、教研组长考核占50%,考核小组考核占50%。

  2.其他人员的考核:

  (1)学校管理人员考核:校长组织实施。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一等奖;未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

  (2)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各校区后勤处组织实施。按照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况。自评占20%、教师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按照40%、40%、20%分别定为考核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二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三等奖,三等奖的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

  (3)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单独制定,由各校区大队部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从思想教育、班风学风、常规工作、学生活动、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绩效工资的分配资格。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根据考核方案,计算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等次的划分分校区分别按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学科进行评定。各奖次比例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40%,三等奖20%。其他各类人员依次降低一个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绩效工资分配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者。

  (2)经查实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书籍资料等行为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者;

  (5)违反生育等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绩效考核工资的分配:

  教师工作量、考勤、各类处罚直接在有关教师个人绩效工资里扣除;扣除的钱数用于教师各项奖励。

  教职工绩效发放结果为:绩效基数-扣除数(教师工作量、考勤、处罚)+个人奖励+业绩奖次

  3.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4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

  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街镇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四、考核内容

  (一)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中心校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实绩。

  (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绩。

  (三)专任教师考核

  主要考核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表现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绩,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实际表现,包括业务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业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方面。

  3.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对于教师的请假、旷职、离岗等,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4.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承担工作劳动量情况。考核时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所承担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包括体力和智力、显性和隐性等各方面因素)。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计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在安排工作时,要合理分配,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5.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备课、课堂教学、自习及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质量检测、实践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环节表现情况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6.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包括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培养优秀生学习水平、质量提升幅度等方面,但坚决不允许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四)班主任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与水平、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含安全管理)、班队活动、家校沟通、控辍保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总分300分)

  中心小学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的考核采取主管部门与学校(单位)教代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具体见附件)。教育局考核、测评由区教育局采取股室评价相关业务和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测评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学校(单位)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测评。自评结果报教育局确认后,由教育局按比例折算总分、确定等次。

  农村其他完全小学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组织进行。

  2.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考核

  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的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班主任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六、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改革性和奖励性三部分,基础性和改革性绩效工资经考核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必须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要根据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一)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参照陕人社发〔20x〕171号文件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两部分,其额度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和40%。

  3.工作过程奖励部分可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4.工作过程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以月或学期为单位发放。工作实绩奖励以学期为单位分配,寒暑假工作实绩奖励按上、下学期进行考核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分配实施机构核算,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单位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

  6.单位(专项)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以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基准,按照教育局确定的绩效考核等次对应相应比例(A:140%、B:120%、C:90%、D:80%)确定,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7.中心小学及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标准。学校其他领导、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高于本校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

  8.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区级其他部门、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9.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的法定假(婚、丧、产、生育等),在法定期限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10.死亡、调出系统人员按当年实际工作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到龄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11.请事假、病假人员及脱产进修人员,请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在编不在岗、旷职、超假不归、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调到其他学校(单位)或离职进修者,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自发生之日起,不予分配个人。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3.有违法行为、重大违纪行为和存在“师德一票否决”行为的,由学校提出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意见,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严重失职或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有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调查处理结果予以扣减。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5.扣除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16.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贴发放仍按陕人发〔20x〕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照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乘以本人的退职比例确定。

  17.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规定高出30%的部分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七、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工作。组建绩效考核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考核实施机构时,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成员。成员既要有学校(单位)领导,也要有学校(单位)方方面面的教职工代表,确保考核、分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中心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工作,加强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管理。

  2.科学民主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广大教师利益。在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方案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和激励性。同时,严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正式确定后,农村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单位独立上报(一式二份)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执行。

  3.认真细致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各校(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实施考核工作,力求做到项项有考核,天天有记载,月月有小结。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核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并将结果在本镇校公示,经教职工签字确认,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及时、足额向教职工发放。对于在考核、分配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全区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科目核算,按规定周期及时全额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截留滞留。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改革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拨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公示、教师确认,教育局审批后打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与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6.各校(单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坚决维护学校及教师队伍的安定与稳定。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5

  一、基本原则

  1.遵循政策,依法依规;

  2.突出导向,有效激励;

  3.控制总额,量力而行。

  二、实施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是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非在编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此方案核算,另行发放。我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得享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总量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区人社局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核算,全校合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超过区人社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并根据学校财力实际控制在1.4倍总额范围内,量力发放。

  四、考核内容

  (一)岗位绩效奖(本项由校办室组织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

  1.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岗爱岗,从业敬业,全年出满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其他学习任务,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党员教师按时参加党员集中学习和活动。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职称等级发放岗位绩效奖。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的总量按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度的'30%计算。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分的,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1000元。没有按规定完成其他学习任务、晒课任务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500元。

  3.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教研活动,按时上课;专职教辅人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按时考勤,工作日每天上下午两次打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0元;考勤未打卡、例会缺席、教研活动缺席或其他应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的每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事假按天扣除岗位绩效奖,病假(住院除外)按事假标准的一半扣除岗位绩效奖。每天岗位绩效奖标准为本人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270天。

  4.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教师一岗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的一半或全部。

  (二)工作量绩效

  1.定量:学校实行满工作量工作法,全体教职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

  教师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外语每周正课10节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每周11节,其他学科为每周12节。中专部专业课各学科工作量参照高中部相近学科执行。超工作量的享受超工作量奖。

  男教师56—58周岁、女教师51—53周岁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1个课时工作量;男教师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2个课时工作量。

  2.定标(每年按实际教学周期计算,有新提高的标准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①正课标准: 基本课时奖:高中部6元/节;中专部8元/节;超课时奖:25元/节。

  ②晚自习标准:15元/节。

  ③周六、节假日上课:30元/节。

  ④期中期末考试:监考、阅卷30元/场,巡视、收发25元/场,命题每套150元。(第①②③④项由教务处核算。)

  ⑤班级管理绩效:

  班主任管理绩效由基本绩效、早自习绩效、考核绩效三部分组成。基本绩效300元/月,早自习10元/节,考核绩效根据《亳州五中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计算。自20xx年9月起,班主任考核绩效调整为优秀占比30%,400元/月;良好占比50%,300元/月;合格占比20%,100元/月。(第⑤项由政教处核算)

  ⑥校务管理绩效:

  校长800元/月,副校长700元/月,中层正职400元/月,中层副职、年级部正副主任280元/月,专职教辅人员、教研组长15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校务管理绩效不重复享受,行政兼职人员取最高项发放。

  学校为课时不足的教师设有党建员、实验员、宿舍监管员、视频检查员等兼职教辅岗位(兼职教辅岗位设置由校党总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兼职教辅岗位每月100元。

  学校安排的全天24小时护校值班和节假日、寒暑假值班80元/天。

  运动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工作人员100元/天(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上报至校办室报备并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名单到办公室)。(第⑥项由校办室核算)

  (三)教学教研成果绩效奖

  1.教学成果奖:按《亳州五中高考奖励办法》执行。

  2.教科研成果奖:按《亳州五中教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3.教研组考核奖:按《亳州五中优秀教研组考评方案》执行。

  五、发放办法和解释权

  奖励性绩效奖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汇总,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交会计室发放。此方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党总支。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要控制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如遇政策调整、生源变化影响到绩效工资总量的变动,党总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6

  1、小班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每学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单科成绩达到优秀分(语、数、英108分,其其他科目90分)及以上的奖励30元/生;未及格的负奖励15元/生。

  ②学校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2、生地会考、初三中考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中考(会考)成绩目标达到率为60%,不奖不罚;

  ②目标达到率为70%,达标的奖励10元/生;

  ③目标达到率为80%,达标的奖励15元/生;

  ④目标达到率为90%,达标的奖励20元/生;

  ⑤目标达到率为100%,达标的奖励30元/生;

  ⑥目标达到率低于60%(即50%)未达标的负奖励5元/生;

  ⑦目标达到率低于50%(即40%)未达标的负奖励10元/生;

  ⑧目标达到率低于40%(即30%)未达标的负奖励15元/生;

  ⑨目标达到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达标的负奖励25元/生;

  3、单辅教学

  ①学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达到目标分的奖励30元/生,未达目标的负奖励15元/生。(未学到期末的以最近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②学生成绩无任何提高的负奖励30元/生。

  ③学生无故流失的负奖励30元/生。

  ④单辅学生续费的奖励学生学费总额的3%;

  4、续班

  ①续班率达到40%,不奖不罚;

  ②续班率达到5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3%;

  ③续班率达到6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4%;

  ④续班率达到7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5%;

  ⑤续班率达到8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6%;

  ⑥续班率达到9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7%;

  ⑦续班率达到10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9%;

  ⑧续班率低于40%(即30%)未续的负奖励10元/生;

  ⑨续班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续的负奖励20元/生。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7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省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班子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

  2、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

  3、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4、重安全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体局上报;由教体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8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1 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桂教人(XX)6 8号)、(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横县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横教发(XX)11号)及(云表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村委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分配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在教职工中公示通过,报镇中心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对象

  横县云表镇南康村委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细则

  1、考勤(基分10分)

  上课、集会、例会及各种会议:

  迟到:每次扣0.1分。

  请假:超出(横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节数每节扣0.5分。

  旷课:每节扣1分。

  以上分数扣完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职业道德(基分10分)

  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否则每次扣2分。

  造成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不顾全大局,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闹不团结,挑拨离间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学过程(基分30分)

  ①上课:

  (1)认真上课,严格实行点名制度,保持教室纪律良好(体育课学生不能在校园内乱跑),否则,每次扣1分。

  (2)上课期间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扣10——15分。

  (3)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关注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否则,每落实不到位,上课应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备课、听课、作业批改等

  (1)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到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具有创新性,符合课改精神,并有教后感,否则,每缺一节扣2分,质量差者扣1分。

  (2)坚持听课,做好听课笔记,写好听课批语,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节扣1分,无评语者扣0.5分。

  (3)作业批改认真,无错批、漏批现象,作业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务,批改要求详批,具有指导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现错误扣0.5分。

  (4)授完每一个单元后,不进行测试小结的每次扣2分。

  ③ 班主任工作

  班队会、安全卫生课不认真授课,当作自习课的,每节扣1分;学校布置的其它班级工作,班主任不认真组织的,每次扣1分;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员工作不认真,不按时开、锁大门,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

  4、教育教学及科研业绩(基分30分)

  (1)期终测试科任成绩超出镇达标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减3分,减完为止。

  (2)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和其它活动奖的校级和学区级每次加2分,镇级加3分,县级加4分,县以上加5分。

  (3)发表论文或获奖的每篇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自治区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4)参与课题研究的每个课题加5分。

  四、本方案由横县云镇南康村委小学校办室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9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于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硷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50元。

  3、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4、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

  5、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60元。

  6、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20元。

  7、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8、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50元。

  9、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工资10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会迟到只扣分不扣钱,没有质量和本月全勤奖奖。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 10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细则因学校类型、地区及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核原则

  注重师德:强调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注重实绩:重视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及工作业绩。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一般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实验员、专职辅导员等。

  部分学校还可能包括非正式在编的教师岗位人员,如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制教师等。

  三、考核内容

  1. 师德考核

  参照相关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意见执行,实行“一票否决制”。

  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师生关系等方面。

  2.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包括备课、授课、作业批改、教学质量分析、教学计划执行等方面。

  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学生评议等方式进行。

  3. 科研教研业绩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科研成果、教研活动等。

  包括论文发表、课题主持或参与、获奖情况等。

  4. 公共服务考核

  考核教师在学校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表现,如参与学校活动、支持学校工作等。

  5. 出勤考核

  考核教师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

  一般设定满勤分数,并根据迟到、旷课等情况进行扣分。

  四、考核程序

  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

  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协同完成考核的'审核工作。

  考核结果需经过公示,确保透明度。

  五、考核等级与奖惩

  考核等级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本类参加考核总人数的一定比例内(如15%以内)。

  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如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理,如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教师提供的各项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核优秀资格。

  考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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