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0-12-05 13:11:27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高中部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一:高中部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新)

高中部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盐化中学高中部教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考核程序,客观、科学地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全面工作情况,有利于规范教师行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全面提高教学质最,合力打造盐中品牌。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中教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适用范围

  高中部全体科任老师。

  三、考核形式及项目

  对每位老师实行百分制考核,一学期考核一次。项目包括德(思想道德素质)(5分)、能(文化业务素质)(5分)、勤(教学行为规范)(5分),绩(教学成绩)(20分),廉(廉洁从教)(5分)和工作量(60分)六大项。

  四、考核挂钩

  个人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五、考核细则

  (一) 德(想道德素质)5分)

  1.加强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忠诚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升旗等集体活动。否则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者扣0.5分(公差除外)。

  2.服从领导、团结协作、识大体、顾大局。不服从领导,

  一次扣2分; 煽动闹事,一次扣5分。

  3.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打骂学生,让学生站在教室外而等),发现一次扣1分;家长反映到领导处经核实无误后,一次扣2分;反映到上级部门或通过媒体曝光,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一次扣5分。

  4.该项考核扣至零分为止。

  (二) 能(业务素质)5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否则,缺席一次扣1分(公差除外)。

  2、虚心学习、坚持听课、教龄三年以内,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五年以上,每周听课不少于l节。以听课本笔记为准,少听一次扣0.5分。

  3、加强课后反思、秋累,要求每位老师每学期最少上交3篇教学反思,少一篇扣1分,反思不认真,一次扣0.5分。

  4、积极参加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研究课和教学能手评选等活动,凡参加者一人次奖励1分。

  5、鼓励全体教师加强学术研究,踊跃发表论文,在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者,分别奖励1、2、3分。

  6、领导听课,提出表扬,奖励1分;批评一次扣1分。

  7、青年教师务必认真参加公开课,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获奖奖2分,受到批评扣2分。

  8、该项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三) 勤(行为规范)5分)

  l、按时按要求交教学计划和总结,无计划或者总结扣2分;两项均无扣2分;计划总结不认真扣1分。

  2、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穿拖鞋或奇装异服一次扣1分,坐着讲课一次扣1分;上课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违者一次扣5分。

  3、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确保出勤率,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旷工一节扣5分。

  5、作业及检查,每学期年级组牵头检查两次,评出一、二、三等三个类别,获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扣2分,未批改作业扣5分。

  6、教案检查,考核标准同“5”,无教案扣5分。

  7、学情调查,每学期组织学情调查一次,评出同“5”。

  8、上课、上自习期问,有学生无故缺席者、上课教师未登记的,1人次扣相应老师1分。

  9、监考、评卷无条件参加,不参加一次扣2分。

  10、该项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四) 绩(教学成绩)(20分)

  1、本项考核分均分(6分)、有效(7分)、贡献(7分)三项。

  2、每项考核执行统一标准,即年级主任根据平行班数量设置一、二、三等奖。教师个人该项得分=所带班级总得分/所带班级数量*同类班级考核系数。同类班级考核系数:一个为1.0,两个为1.1,三个为1.2,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40分。一等占30%,二等占40%,等占30%.

  (五)、廉(廉洁从教)(5分)

  1.廉洁从教、不以权 谋私、不收家长财物、礼品等,发现一次扣2分。

  2.不乱订资料、乱收费、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3.不私自从事有偿补课、不得私自以各种名义办辅导班,否则,发现有偿补课,一次扣3分;发现办班,一次扣5分

  (六)工作量(60分)

  1、对担任班主任的老师,按其工作状况予以奖励加分,具体标准为:高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高二、高一:一等加18分,二等加16分,三等加14分。

  2、担任教研组长者,每人每次加2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语数外10节或两个班;理化生、政史地12节或四个班:音体美计16节或八个班。工作量不足,少一节课扣3分;超工作量起一节加3分。

  六、考核方式

  此方案每月由年级组考核一次,送交教务处。

  七、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盐化中学高中教导处

  2012年11月30日

  篇二:高中教师量化考核方案

  东光县职教中心教师考核方案

  教学管理是学校教学的核心,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学管理的质量高低取决于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及敬业精神,同时又要为教师提供竞争的良好氛围。为了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增加管理的公正性及透明度,特制订此考核细则。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分数高低排序。此结果作为学期末评优的依据。

  1、教师量化(满分60分)所有任课教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前30%得60分;后20%得20分;其余得40分。

  2、学生测评(满分20分)所有任课教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前30%得20分;后20%得5分;其余得10分。(每学期终进行一次)

  3、备课作业(满分10分)备课内容翔实,书写规范,教学环节全,按教案设计内容书写,以上项目均合格者为一等,得5分。以上要求有一项不合格者,得3分,无教案得0分;作业批改次数达标,有批改痕迹及评语者得5分。次数不达标少一次扣0.1分;次数达标但无批改痕迹,最多得3分。(每月进行一次)

  4、公开课(满分4分)省级一次4分;市级一次2分;校级一次1分,累计加满4分为止

  5、论文(满分4分)经教务处认定,国家级论文4分;省级论文2分(可累计加满4分);市级论文1分(可累计加满4分);专著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2分。

  6、经教务处认定,已结题的国家级课题4分;省级教改课题3分;市级教改课题1分。

  7、指导学生竞赛:获国家级奖加5分;省级奖3分;市级奖2分。

  8、教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10次者、无故旷课达5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篇三: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处理的基础上最后再定性。

  1 、教师的考核工作,实行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一般为单项或几项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由职能部门负责记载,每学期综合一次。阶段考核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教研组、年级组、被考核教师以及学生和学生家

  长的意见。也可采取听课、座谈、民意测验、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及观摩教学、答辩、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实的评价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和教师本人要注意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渠道收集、记录并提供有关的评价材料。

  4、确定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最后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能超过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反馈给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见,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业务档案是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真实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职务聘任、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加强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结果都要及时整理归档。评定职务时必须提交业务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教师调动时,业务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环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领导小组人数根据学校规模自定(5-9人)。考核小组的产生,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民主产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也可在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考核组或各校点考核组,具体负责教师的初步考核工作,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最后形成对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本“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发放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书。

  (二)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传达教体局下发的《科左中旗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五)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和学校对该同志各项考核指标量化情况,依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并签字。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参加原学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 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 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内退休教职工,以审批手续为准,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 “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进修或出国学习等(指与教体局有协议者),按规定返校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超过一年以上未返校者;无协议者。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其中优秀人员在职务晋升、评模选优、职称聘任等方面可优先考虑;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1、 教体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考核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实行公开、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

  篇四: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苏芸

  副组长:卢榕飞、俞勇、郑璋

  组员:邓荣贵、刘燕、吴丹舟、王伟、林金来、陈杰生

  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通过考核鼓励和促进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六、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绩效考核与月常规考核结合,采取考评组、教研组、年段集备组、学生、家长等多元评议等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检查、抽查、问卷、评教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

  (二)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等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4.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以学年度进行统计计分考核并评定等交。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分不满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次。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附 1.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福州高级中学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

  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学年度绩效工作考核,是总结每位教职工在一学年中工作业绩和不足,通过全面、综合的评价,进一步发扬优点,找出差距,明确工作方向,树立奉献精神,不断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榕教人[2010]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及上级单位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⑶上述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同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出勤情况: (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学工作人员每一节算半天)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工作量(18分)

  (一)专任教师(18分)

  1.标准课时工作量(12分):

  ⑴专职教师每学年320节、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行政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12分。

  ⑵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另项目内不给分,并在教学常规栏目内不取最高档成绩。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课时,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目授课者,可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⑸教务处安排的代课、选修课、学科竞赛辅导课及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显著,班风学风良好,得6分;

  (2)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风学风较好,得4-5分;

  (3)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一般,班风学风尚好,得1-3分;

  3.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认真做好教研组长、集备组长等管理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管理资料齐全,出色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管理资料较为齐全,较好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与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两项只选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管理人员(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或学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无过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或学校财产损失的,酌情扣分。

  2.课时工作量(6分)

  (1)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管理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6分。

  (2)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

  四、业务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一)(二)选一项](7分)

  (一)班主任工作 (7分)

  1.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做好学校规定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如实记录,得1分,无工作记录或材料不齐的得0.5分。

  2.定期组织召开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学期至少5次,有班(团、队)会课教案记录。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记录,得1分;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3.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课任教师、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家长学生满意率达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得1分。

  6.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7分)

  (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得2分。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师生评价良好,得2分,师生评价一般得1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成效显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说明:(1)年段长、教研组长参照班主任给分;(2)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三)教学常规(33分)

  1.依据课程标准认真拟定教学计划。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按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8分)

  ⑴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4分)

  教案由教研组正副组长负责检查评价,教案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得4分、3分、2分。教师上课没有教案的每节扣0.5分,整个学期教案均没有课后反思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⑵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2分)

  集体备课缺一次扣0.5分, 不能承担主备任务或缺主备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⑶按时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2分)

  不能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没有听课记录,每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5分)

  ⑴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的得4-5分;

  ⑵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学,课堂管理较有序,上课期间

  篇五:中学教师考核评价方案

  教师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提高师德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此考核评价方案。

  二、考核评价对象 各院系部任课教师。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师德表现、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出勤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学工作。

  四、考核评价原则

  1.坚持全面、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实行专家、教师、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遵循特点、分类评价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考核评价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占10%左右,当年受处分或者有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可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及计分表

  注: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由学生评价、专家评价、教师评价、三部分构成,分别给予权重系数为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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