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绩效的考核方法

时间:2020-08-18 14:32:25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卫生院绩效的考核方法

  篇一:20xx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朔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市、区卫生局相关文件并结合我院人员岗位情况,经院委会、全体职工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朔城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虑到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因素确定岗位系数为:公共卫生岗0.12,医疗岗0.12,中医中药岗0.12管理岗0.12,信息岗0.11,护理岗0.115,西

  药剂岗0.11,妇幼保健0.115,收款岗0.11。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职工本人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在每周一早会布置下周工作的同时,要求每个职工书面汇报对上周岗位职责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对照方案进行自我评分评级。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结果对照考核标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月初对上月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绩效工资的计算

  1、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基本任务完成情况。为各人职务补贴、保留津贴、误餐补贴、交通费合计的65%部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情况。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分值,及上月优秀奖,医生值班,通讯补贴、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补贴,每周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奖惩的加减分情况。除开提取所剩余部分乘以考核标准得分比,加奖惩的加减分,再乘以岗位系数,即为当月该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考核内容:

  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否决性指标。

  (一)德、勤、绩考核是指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出勤率、院纪院规遵守情况和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情况。

  (二)服务数量是指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包括门诊诊疗及护理人次、住院诊疗及护理人次、处方划

  价人次、疫苗接种人次、孕儿管人次、妇科门诊及住院人次、检验及心电人次、放射及B超人次、收支缴费人次、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次等。

  (三)服务质量是指各岗位专业质量的合格率.包括:门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护理文书记录合格率、消毒登记合格率、处方划价率、收款登记与票据统一合格率、九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表格填写登记合格率、各种数据网上上报的准确率等,是否都能达到合格的要求。

  (四)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

  (五)否决性指标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以及医德医风败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当月无内部绩效工资。

  六、考核标准

  (一)针对每个职工的绩效工资采取百分制考核标准:德、勤指标占25%、服务数量指标占30%、服务质量指标占35%、群众满意度指标占10%。考核中每扣一分则扣其个人绩效工资额除以100分的数字金额。按实际结余额的大小及个人得分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院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如不参与考核则取第一名职工奖励标准核算。

  (三)德、勤考核标准和方法(25分)

  1、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和行业作风(10分)

  ⑴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发现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1分。

  ⑵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⑶科室及个人私自收费,私自出售药品、器材,发现一次扣1分。凡在计生手术及有关计生的证明中弄虚作假,非法接生、引产、药流及进行非医学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实施者承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⑷规范医保、新农合门诊及住院操作,医保和新农合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定要按上级规定和方案运作,严明责任纪律,医疗组要把握住院指征,完善病历书写、用药指征,自费药品按规定处理。对在医保和新农合运作中违规操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⑹医务人员相互拆台,不团结合作,发现一次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对职工内部制造是非,打击同道,抬高自已,吵架,搬弄是非,损坏单位信誉和他人名誉者,经查属实者扣4分,严重者上报县局处理。

  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凡对病人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或争抢,工作拖拉、扯皮、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⑻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⑼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斗殴,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

  ⑽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⑾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上班穿拖鞋、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非工作联系串岗或聊天、带小孩上班,上班时干私活等,一次扣1分,上班期间喝酒一次扣5分。不服从总值班调度,一次扣2分。不服从院长调度,拒不执行安排事项,每次扣5分。各科室应厉行节约,人走电停,违者补交超支电费并扣3分,如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⑿上班或值班时在院内无正当理由聚集、打牌,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⒀因事外出,既无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发现一次扣2分,如出现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⒁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技术操作常规、不积极参加集体主办的业务学习和劳动、遇急危重症病例不积极配合抢救,发现一次扣5分。首诊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超服务能力接诊,不及时转诊,发现一次扣5分。

  ⒂各临床医务人员门诊、出诊、急诊要做到随叫随到;药房人员要耐心、细心,不在上班时间外出兑换小币,不让患者代为兑换小币。如发现其中一项扣1分。

  篇二:卫生院20xx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20xx]182号)及《宁乡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卫政发〔20xx)53号)、宁卫政发[20xx]73号文件等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收支预算目标,结合2013年度绩效考核和经济运行情况,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政府统筹、一院一策、超收提奖、亏欠不发”的原则,结合我院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xx年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绩效考核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考核的实施范围:全院干职工、临聘人员,共分为临床、护理、行政、药剂、公共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医技、后勤七个系列。实施时间为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建立绩效工资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促进卫生院和谐发展。真正实现“老百姓满意、医务人员满意、政府满意”的新医改目标。

  三、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幅度,以收定支,确保结余,亏欠不发。

  2、坚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重技术,重责任,重实绩,重贡献,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岗位倾斜,向关键岗位和贡献大的优秀人才倾斜。

  3、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收支情况,结合20xx年度经济预算目标,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力争2014年度全院职工平均绩效较20xx年度基础上增长8-10%。

  四、考核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机构,明确考核小组人员以及职责分工;

  1、经干职大会民主选举推荐以院长为组长,院委成员、业务骨干、职工代表为成员的9人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

  大成桥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谢文龙

  成员: 曾建光、杨继承、杨建明、唐波、徐伟、欧润伏、周太明、许爱辉。

  具体分工:

  谢文龙: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工作;

  曾建光:负责对功能科室、护理部、住院部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杨继承:负责对各科室业务收入结算,负责各职工服务数量来源的统计,制定绩效考核工资分配;

  杨建明: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唐波:负责药房药库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徐伟:负责公卫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参加全院绩效管理考核总评;

  欧润伏:负责对治疗室、注射室的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周太明:负责对住院结算,收款室的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许爱辉:负责对公卫办的的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工作;

  (二)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分值计算。

  (三)绩效分具体计算办法:各科室每月完成相应的服务数量后得100分,加当月超额完成服务数量的奖励分合计数乘以对应的个人岗位系数,减去服务质量考核扣分和满意度考核扣分后即为该职工本月的考核得分。核算工资总额时基本工资按档案工资的60%核算,剩余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中按考核得分分配。

  重要规定:全院各科室分为主动性岗位及被动性岗位。门诊医师、住院医师、肛肠专科及理疗科属于主动性岗位,具有开具药品处方及功能检查的处方权利,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费用指标控制目标开具相关医嘱,即住院日均费用控制在170元/日之内,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1050元/次之内,药品比例控制在总费用的30%之内。并且严格杜绝挂床住院;凡超出规定比例及费用控制目标的,均实行扣分,按照每项每超过1%扣3分,核算到个人,主动性岗位的数量核定按照当月收治的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总人数所产生的除药品收入、材料收入及其他收入之外医疗收入总和计算绩效考核得分。

  其他科室包括护理部、功能检查科室及药品调剂属于被动性科室,被动性科室完成好各主动性科室开具的医嘱护理、检查、化验及调剂任务,其数量核定按照对应科室所治疗病人总人数所产生的相关医疗收入总和核定,药剂科除外,药剂科按照当月所完成的中药处方调剂次数总和核定。

  一门诊、二门诊、三门诊共三名医师,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医疗收入后,核定2515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三个科室的系数均为2.31。为弘扬中医药事业,中草药处方实行奖分制度,一门诊、二门诊、三门诊每月各核定中草药处方数60张次,每超额完成1%奖励0.15分,加入绩效考核总分。 各科室考核奖罚办法及岗位系数如下:

  妇科室1名医师,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医疗收入后,核定1100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系数均为2.31。为弘扬中医药事业,中草药处方实行奖分制度,每月核定任务数30张次,每超额完成1%将励0.07分,加入绩效考核总分。

  痔疮科医师一名,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医疗收入后,核定1880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系数为3.5,中草药奖励同妇科室;

  理疗科医师一名,每月根据融达系统统计出收治住院人次及门诊人次总和所产生的总理疗费收入后,核定1320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系数为2.7,中草药奖励同妇科室;

  护理部10人,每月完成住院护理及门诊护理任务,完成总数中核减12%的材料费用后,核定23368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正式工系数为1.3,临聘人员系数1.1。

  药线组6人,完成好各医师开具的处方调剂,负责好药品保管完成好当月的调剂任务,核定总草药收入14060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0.4分,系数为1.35。

  放射科2人,完成好各医师开具的放射申请任务,完成总数中核减15%的材料费用后,核定15200得100分,喻宏宇系数为1.05,张强系数为0.9。

  化验、B超室、心电图室3人,完成好各医师开具的检查申请,完成总数中核减15%的材料费用后,核定33000得100分,系数为1.1。

  住院部医师4人,每月完成好相应的病历规范书写,按照每完成一个治疗人次数得6分,占20%;完成数量16600后得100分,每增减1%奖罚1分,占80%;

  {[(完成人次*6)*20%]+[(完成数量-16600)/16600]*100+100}*系数=个人得分,系数为正编1.7,临聘1.5。

  农合出纳1人,完成好每月本院出院的兑付工作,绩效分按药线组平均分的0.95倍计算当月得分;

  篇三:2013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我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前郭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我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要按照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公共卫生服务专干和临床一线倾斜,向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适当倾斜:向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倾斜,激励和引导专业技术力量向公共卫生服务转移”的主导思想,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康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 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

  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3、 坚持向“因事设岗、以岗订酬、绩效挂钩”的原则。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 坚持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以工作数量和质量为主的原则。

  6、 坚持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对象

  本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

  本院建立绩效工资后,工资结构主要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业务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五、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一)、考核项目

  绩效工资执行考核发放原则。

  1、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是财政扣发每人每月50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做出的贡献。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行为、医德医风、业务收入结余等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收入是指全部医疗收入上缴县财政后县财政实际返还(含中药利润及新农合返回的一般诊疗费)的部分。县财政实际返还的业务收入总量的40%作为医院事业性经费及医疗成本经费,其余60%作为职工效益工资。其中新农合返回的一般诊疗费及医院非

  药的所有收入,临床医生占40%,临床护理占20%,其它各岗位占40%。中药利润临床医生占40%、药剂人员占20%,其它各岗位占40%。另辅助检查操作人员提取销售总额10%。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发放,考核内容以当月基础性工作完成情况为主;业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考核,每月发放。绩效工资必须全部考核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考核方法

  县卫生局根据县财政局绩效奖金发放情况及每年年末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确定各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乡镇卫生院考核得分≥950分,绩效工资按全额拨付;800≤考核得分<950的,按绩效工资的90%拨付;750≤考核得分<800的,按绩效工资的80%拨付;分值<750分的,扣除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卫生院领导班子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确定,得分≥950分,院长按1.5系数,其他班子成员按1.2系数提取;800≤考核得分<950,院长按1.3系数,其他班子成员按

  1.1系数提取;750≤考核得分<800,院长按1.1系数,其他班子成员按1.0系数提取。普通职工按照医院对其进行绩效考核的成绩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职工日常管理标准执行:

  (一)职工迟到、早退、旷工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

  2.迟到、早退30-6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扣发本人日工资。

  4.旷工一天,扣发本人2倍日工资。

  5.连续七天未签到,无明确原因视为旷工,按本人日平均工资乘以逾期天数进行罚款。

  6.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及以上者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辞退。

  7.签到实行每天早晚各一次,如果一天仅签到一次,按旷工处理。

  8.旷工指不请假、请假未同意,请假逾期未归者。

  (二)职工事假、病假、带薪休假、产假、婚丧假标准

  (1)事假

  视事情大小、严重程度而定,但不能超过七天,并且有医院院长及分管院长请假批示、签字盖章,否则按旷工处罚处理。事假期间扣发本人日工资。

  (2)病假

  病假人员严格审查,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带有县医院或中医院院长本人签字的诊断书。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基本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

  ①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

  ②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③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发给; ④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5%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

  ①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给;

  ②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5%发给; ③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 职工家属生病陪护的,陪护时间不得超过七天,陪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3)带薪休假(原工资待遇不变)

  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陪产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 ,难产10天。

  (5)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6)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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