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时间:2022-12-28 17:06:28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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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5篇)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和修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修水县财政局委托江西同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通过县第16届人民政府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由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项目起点位于宁州镇,路线起点位于宁州镇岗上G220国道约K1478+800处,途径横安、程山林场、范塅,终于陈家大屋,路线全长约11.121公里,路面宽6.0米(其中程山段原有路面宽3.5-4m加宽至6.0m及以上),并对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拓宽路段修筑挡土墙、破损路面修复、增设涵洞、排水沟、标示标线、防护设施提升、沿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期2个月。

  2020年8月以(修交字【2020】166号)完成施工图批复,批复施工图预算总金额2083万元。2020年8月修水县财评中心以(修财评字【2020】222号)、审定金额1722.77万元,作为工程招标控制价,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020年8月,委托九江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挂网招投标,2020年9月与中标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价1495.49万元,工期60天。与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14.8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15日全面完工。根据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度会要求,拟对公路沿线的防护设施、绿化、附属设施、桃里支路等工程进行改造提升,桃里支路100万元(与主线同步完成),2020年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元月底完成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2020年10月与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桃里支路100万元;2020年10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

  2020年11月,修水县招标领导小组以(修招字【2020】43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增加投资185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及清单漏项60万元、增设管线及管涵10万元、程山路段加宽75万元、沿线零星处置40万元)。

  2021年7月,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交工申请”申请交工验收。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修财字【2020】50号),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4万元,其中工程款1254万元、设计费13.65万元、监理费10.36万元、招标代理费3.8万元、造价咨询费5.6万元、测量费1.12万元、绿化工程5.8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是修水县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20%、40%、30%、10%进行绩效评分,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项目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修水县交通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和项目情况总结;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 20 分

  (1)超预算率,分值5分。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修水县交通局未见资金预算批复,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实际支付占预算的'68.1%,由于项目临时增加内容过多,项目实际投资预计1968万元,超预算3.5%,扣1.75分,得3.2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5分。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经核实,该项目能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得5分。

  (3)组织实施,分值 5 分。按照修财联字[2018]14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验收、决算审计,考虑沿线实施要求检验高。扣1分,得4分。

  (4)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性,分值 5 分。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修改。得2.5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 40 分

  (1)数量指标,分值 10分。

  该项目完成了调整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得10分。

  (2)质量指标,分值 10分,其中:

  政府采购规范性,分值4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项目单位对主合同实行了公开招标,对其他工程合同未办理招标、竞价手续,得2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 3分。项目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得3分。

  现场核查,分值 3 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得3分。

  (3)工程完工及时性,分值 5 分。项目单位2021年7月申请交工验收,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扣2.5分,得2.5分。

  (4)资金拨付及时性,分值 5分。经核实项目单位会计账目,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得5分。

  (5)成本指标,分值10分。该项目预算单位成本1900万元/11.121公里=170,85万元/公里。预计实际单位成本2039.46万元/11.121公里=183.39万元/公里,大于预算单位成本。得0分。

  3、效益指标,总分值 30 分,其中:

  (1)社会效益,提高通行能力,分值10分。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了交通压力,提高了通行能力。得10分。

  (2)经济效益,分值10分,其中:

  已完工程使用率,分值 5分。已完工程已全部交付使用,得5分。

  提高经济规模与效益,分值5分。改建后,节约了车辆通行时间和运行成本,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得5分。

  (3)生态效益,分值10分.其中:

  绿化情况,分值5分。改善了改造前的脏乱差环境,改建后,沿线绿化景观得到较好改善,得5分。

  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分值5分。改造后,通行时间大大缩短,环境卫生、空气质量有明显提升,得5分。

  4、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分值 10 分。为评价满意度,对老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占大于90%。得10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发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组织实施、工程款拨付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分数80.2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设计没有统筹规划,建设内容一改再改,造成绩效目标不明晰、任务不明确。

  2、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修水县交通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具有组织责任,对项目资金具有监管责任;但实际执行时,修水县交通局仅负责将资金拨付,未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容易引起项目资金使用不当风险, 也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和目标的实现。

  3、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

  五、建议

  1、要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建设按既定的目标推进。项目单位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项目主管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修水县交通局作为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应根据《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审核与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3、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加快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2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20xx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于20xx年12月颁布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xx〕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各类教育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省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建立学前教育的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对资助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做好学生教育资助工作,20xx年武陵区设立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工作,项目主管单位为武陵区教育局。

  2.项目主要内容

  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实施范围为武陵区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

  3.项目实施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审核认定两种情形。

  ①直接认定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原扶贫部门认定)、农村或城市低保(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联认定)、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边缘户子女(原扶贫部门认定)五类幼儿(以下简称“五类幼儿”)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资料交幼儿园进行直接认定;

  ②审核认定

  对上述五类幼儿以外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个人或监护人到所在幼儿园申请,经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按要求格式汇总造册,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2)资助资金的发放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20xx-20xx年度发放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①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由武陵区财政局直接发放至各幼儿园;

  ②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武陵区财政局将一般困难补助发放至各幼儿园,建档立卡补助发放至乡财政中心专户;

  ③20xx年秋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发放,分三种情况:一是武陵区芦荻山乡、丹州乡、河洑镇三乡镇户籍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二是公立幼儿园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发放;三是其他由教育局拨付到幼儿园,再由幼儿园发放。

  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明细如下表:

  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20xx年预算安排380.60万元,各年度预算安排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略

  20xx年-20xx年实际到位资金375.10万元,共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375.10万元。

  详见附件1: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

  (二)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经济幼儿实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入园补贴,帮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解决入园困难问题。

  2.20xx-20xx年度目标

  (1)产出数量

  学前教育阶段五类贫困家庭幼儿覆盖率100%,应补尽补。

  对受助幼儿人数按在园总数的7.5%进行动态管理,增减控制在10%以内。

  (2)产出质量

  补助的申请、认定、发放符合文件规定,发放合规率100%。

  (3)产出时效

  春季、秋季两期均在本学期内发放,资助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资助标准500元/人/期,按春季、秋季分别发放。

  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控制±10%以内。

  (5)社会效益

  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100%。

  因贫未入园幼儿人数为0。

  (6)可持续影响指标

  学生教育资助年限≤3年。

  (7)满意度

  受助幼儿家长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到武陵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8月至10月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过程中,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资料、核查财务会计记录等程序,按幼儿园规模、受助人数及区域等因素选取了24家幼儿园,涉及经济困难幼儿补助3033人次,抽查比例在40%以上,对补助对象进行了档案核查和电话调查。经综合分析并与区教育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1.34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8分,扣2分,扣分明细:

  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扣2分。

  (二)过程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4分,扣6分,扣分明细:

  申报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扣2分;

  资料不齐全且未整理归档,扣2分;

  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扣2分。

  (三)产出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0.34分,扣9.66分,扣分明细:

  20xx年资助比例增减率超过20%,扣1分,20xx、20xx年增减率在10-20%,各扣0.33分,合计扣1.66分。

  补助发放合规率100%未完成,存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未经民主评议及幼儿园审核认定等情形扣6分。

  经核查教育局延期发放共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酌情扣2分。

  (四)效益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电话调查受助家庭,3位受访者表示不清楚政策,政策知晓率94%,未完成政策知晓率100%的目标,扣1分。

  详见附件2: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该专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20xx年-20xx年区教育局填报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但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及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绩效指标欠细化量化。

  3.资金投入

  20xx年-20xx年年度预算按上年平均在册幼儿园人数的7.5%确定,预算测算依据充分,按标准编制。

  (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项目20xx-20xx年三年预算合计380.6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三年综合资金到位率99%,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在10%以内,目标完成。

  (2)预算执行率

  三年应到位资金375.1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16号)要求,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每学期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现场核查,存在部分申请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部分幼儿园受助幼儿资料缺失情况。

  (三)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资助家庭困难经济幼儿7502人,其中20xx年2420人、20xx年2572人、20xx年2510人,春、秋两期受资助人数占在园总人数7.5%,增减控制在10%以内。20xx年-20xx年资助比例均超过指标值7.5%,且增减比率未控制在10%以内,三年均未完成目标,具体明细如下:

  略

  五类生家庭幼儿实现资助全覆盖,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现场核查发现,有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幼儿家庭的经济情况;部分申请表未经民主评议、学校初审意见;《一般困难家庭幼儿申请表》部分幼儿园填写不完整;补助发放的合规率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经统计,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支出中延期发放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发放及时率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人均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分为春季、秋季每学期发放500元,目标完成。

  20xx年-20xx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分别为-5%、3%、-3%,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均在±10%以内,目标完成。

  (四)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为94 %,目标未完成。

  20xx年-20xx年共发放了7502人次幼儿入园补助,通过发放幼儿入园补助有利于促进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及时接受学前教育,切实保障了幼儿受教育权,未发现因贫未入园幼儿,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2.可持续影响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受资助年限均在3年以内。目标完成。

  3.满意度

  项目调查分幼儿园随机抽查资助幼儿65名,以给幼儿家长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问卷,取得有效调查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资助幼儿家长满意度为91.6%,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健全机构,资助工作常态化

  武陵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资助中心配足了3名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地,设备齐全,资助宣传、系统管理、档案管理、大学生源地贷款、高中、职中、幼儿入园补助的发放均有专人负责。

  武陵区内各幼儿园均设有资助专干。全区上下形成了“贫困学生有人爱、助学工作有人抓、助学活动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幼儿资助管理逐渐工作迈上了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2.强化宣传、资助工作阳光化

  资助中心通过会议、文件、微信群等渠道,把国家及省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时贯彻到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及时在园宣传资助政策,公布资助标准,按规定公示受助名单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待加强

  绩效指标设置与总体目标的匹配性存在一定偏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主要设置了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幼儿资助覆盖面、平均每生每年资助金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预算偏离度等指标,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及受助学生家长政策知晓率等核心指标。

  原因分析:区教育局对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对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不到位。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

  家庭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是项目的核心程序,项目管理在个人申请、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1)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请表》普遍填列不完整,佐证资料缺失,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及家庭人均年收入未填列,已填列的存在逻辑错误,勾选的类型与台账不符,抽查的24家幼儿园均存在申请表填列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形。如天才幼儿园曹祉睿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填列无,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均未填列,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中填列30000元;新雅培幼儿园严可馨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除填列姓名与性别外,其他均未填列,且无任何佐证资料。

  (2)幼儿园认定程序不到位

  部分幼儿园认定未入户调查,无民主评议和学校初定意见,且打分随意。如希望幼儿园肖雪菡、孙若冉、丁书琪,小哈佛幼稚园陈思妙、陈松麟,荷塘月色幼儿园李欣妍、高浩然等申请表中民主评议意见和学校初定意见均未填列;丹砂幼儿园20xx年只有张智翔、周长入户走访,其余为受助幼儿家长提供照片;丹州荷花幼儿园入户照片由幼儿自行提供;20xx年爱心幼稚园资助幼儿20人,困难程度测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按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序测评标准,普遍得分90分以上,既不可能也不可行,打分随意,流于形式;芦山多乐幼儿园20xx年春季补助沿用20xx年资料,未入户调查和重新测评。

  (3)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荷花幼儿园、荷塘月色等幼儿园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4)建档备案资料缺失

  皂果、荷花等幼儿园未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原因分析:各幼儿园对资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缺失。

  3、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待完善

  资助中心未按资助工作要求,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并分年、分学期进行管理。

  4、资助款发放不规范

  20xx年秋季教育局将春蕾幼儿园资助款17500元转入陈建英个人账户、北方之子幼儿园资助款2500元转入严丽花个人账户,付款时未注明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未出具付款委托函。

  5、产出目标未达成

  资助比例、补助发放的合规率、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度四项绩效目标未完成。

  20xx-20xx年应补尽补五类幼儿按学期补助为1122人次,仅占资助总人次的15%,占在园总人数的1.28%,而20xx年资助比例为8.26%,20xx年资助比例为9.05%,20xx年资助比例8.4%,均超过了目标值(文件和预算中均规定为7.5%),且偏差在10%以上。

  原因分析:资助中心对资助工作重支出轻管理,审核把关过于依赖幼儿园。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根据项目特点,补充设置业务管理过程中的资助比例或人数、补助发放合规率、政策知晓率等指标,提高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绩效管理。

  (二)加强对幼儿园辅导与培训

  组织幼儿园进行资助工作的培训,督促幼儿家长如实、正确填写家庭状况,幼儿园按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严格把关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并加强档案管理。

  公告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幼儿隐私,建议对幼儿姓名中一个字用字母或符号代替,维护幼儿人格尊严,更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

  (三)严格审核把关幼儿园报送的资料

  加强资助中心审核把关意识,让资助款帮助到真正有实际困难的幼儿。

  (四)多部门联动,加强动态核查工作

  资助中心统筹指导所属幼儿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基础信息库,并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对接共享。

  加强动态核查工作,资助中心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困难幼儿,通过函询、走访等多种渠道核实其家庭状况,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取消该幼儿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其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资金。

  (五)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查阅流程

  加强档案管理,为保证幼儿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和连续,资助中心建立资助档案专柜,将幼儿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建档造册,分年、分学期进行保存。

  规范幼儿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工作流程,严格规定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不得泄露幼儿资助信息。

  (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公示解读,含资助范围、比例、标准、程序等,提高政策知晓度。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3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定发展粮食生产,省厅下达了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任务,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我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工作调查的耕地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等情况。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利用“三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成,减少重复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为省厅临时下达,年初并未申请预算,因摸底调查矢量数据的优化调整以及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航拍图、现状图、区位图等图纸的制作等技术需要,用区财政预算局年初下达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资金调剂用于此项工作,向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目前成果已提交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该项目已完成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任务,为我区“恢复地类”整治项目提供了数据保障,也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为保证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需要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加强数据库成果管理来指导镇(街道)及时了解和落实整改,需高效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非农化”“非粮化”数据服务。因此后续还需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矢量数据与文档数据等。为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之后还需要全面了解掌握核实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后续有关问题。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4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xx〕303 号)要求,对我市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 (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xx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xx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xx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截至今日,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5

  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负责20xx第一批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中的三个项目。按照贵局的部署,本周工作进展与下周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评估项目

  事务所项目总负责人:xx(电话135XXXX3032)

  序号12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评估工作组构成

  张XX

  (138XXX4967)张XX

  (135XXXX7027)吴XX

  (136XXXX2591)传染病防治项目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项目社会保障卡系统改造项目

  二、本周完成工作进展汇报

  1.组建评估工作组。三个项目事务所评估工作组成员情况如上表所示。对评估工作组成员进行内部培训沟通,了解工作要求及重点工作内容。沟通探讨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2.初步拟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按照XX局对工作的时间要求,我们初步拟定了项目工作方案,对工作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确保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方案报XXX局绩效考评中心备案。

  3.组建专家组。按照委托项目特点,初步联系相关专家,初步拟定专家评估会的时间。对XXX项目、公共卫生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项目业务方面还不能做出明确判断,具体的业务专家待初步了解后确定。

  4.拟定初次入户调研工作提纲。与项目联系人员联系,确定初次入户时间,明确初步入户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项目工作方案、时间计划安排等。

  5.完成初次入户调研。经过沟通,三个项目确定在20xx年11月18日上午进行初次入户调研。入户调研完成的工作事项包括:

  向项目单位下达《事前绩效评估入户通知单》。评估工作组成员与项目单位对接,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具体配合人员,建立联系沟通渠道。

  工作组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由工作组组长向项目单位介绍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明确评估依据、评估任务、评估工作时间计划。

  由工作组现场负责人讲解:项目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各项资料内容构成。

  工作组成员向项目单位参会人员发放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资料,记录项目单位配合成员职责与联络方式。

  取得项目部分资料。经过沟通,工作组与项目单位初步约定以下事项:明确项目单位准备资料清单内容;明确项目单位在20xx年11月25日前准备齐全资料;初步商定于20xx年11月28-30日(具体时间待商定)召开预评估会议;商定于20xx年12月5日召开专家评估会。

  三、下周工作计划安排

  1.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初次调研获得的项目资料情况进行梳理,了解评估项目情况和预算组成。

  2.调整工作方案。

  按照初次调研工作了解到的项目初步情况,与初步拟定的调研提纲核对,对需要调整的地方进行调整。

  3.专家组成员的确定。

  通过初步了解的项目情况,确定业务专家。联系各位专家确认参加评估会的时间。对首次参与绩效事前评估的专家尤其是业务方面的`专家,沟通绩效评价工作注意事项。

  4.资料的搜集及审核。

  了解项目资料的基础上,辅助项目单位完善绩效目标,提出补充资料建议。实地了解项目内容,收集项目资料。将现场情况与上报资料进行对比,对项目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且记录项目单位对有关疑问的解释和答复。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审核及整理,形成专家工作手册。

  5.联系专家及代表进行项目现场调研。

  下周联系专家组成员及人大、政协代表,确定是否有时间进行项目现场调研并实施。

  6.准备召开专家预评会事项。

  联系专家时间,确定专家预评会的具体时间。形成专家工作手册,项目资料提前送达专家。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加强油茶产业振兴,推动竹产业和森林旅游康养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基地、园区载体、企业主体和新型业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林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特色林产品优势区,提升了全市特色林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林产品研发力度和深加工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林业示范区,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实施林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六安样板。

  2、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六安市林业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六林〔20xx〕46号),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专项资金预算85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0万元,其中:全民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

  金寨县:

  金寨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2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霍山县:

  霍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85万元,其中: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建设项目100万元、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6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

  舒城县:

  舒城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30万元,其中:油茶丰产高效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

  霍邱县:

  霍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

  金安区:

  金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裕安区:

  裕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叶集区:

  叶集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 10万元。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353号)下达我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50万元,全部到位,已拨付8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集群化、组织化发展,促进绿色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xx]18号)“四区”总体布局和“五绿”具体任务,20xx年,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5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对20xx年度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进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对象和范围: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85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重点核查。根据项目设定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对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项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收集项目评价资料,全面了解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分析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度市级预算项目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规范、合理,按照《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行项目申报管理,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管理办法》、《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结合年度林业重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设定与项目实施相符,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市共完成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建设油茶丰产高效试点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试点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项目1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全力提升林业经济发展层次,大力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施油茶品牌提升行动、竹产业升级改造行动以及依托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扩面提质实施林旅融合发展行动,打造林业全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进程,20xx年全市林业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发展迅速,林业总产值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社会效益指标

  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盘活林业资源,激活林业经济,着力打造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金山银山,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3.生态效益指标

  组织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号召全市人民植树增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5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六安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六林办[20xx]66号)、《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财农[20xx]393号),修订了《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严格申报程序。市级重点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经县区推荐申报,市级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指导县区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执行,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不便于绩效评价开展。二是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偏少,对林业建设投入不足。

  七、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将林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定再细化和量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二是加大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充分发挥林业专项资金在林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7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试点补助、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海拉尔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现将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制度建设

  1、政策细化:海拉尔区财政局、农牧局联合建立并印发了《海拉尔区20xx-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出台了《海拉尔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补贴范围、补贴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实际执行、补贴对象确认、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补贴申领所有程序均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各岗位工作职责进行公开,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受益对象的确定进行公开公示。

  重点工作

  1、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化:在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确定方面,我们根据海区的资金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农民提出的申请,大型青饲料收获机械、马铃薯种植及收获机械、牧草收获机械、喷灌机械、动力机械等机具给与补贴;补贴工作自年初开始,由农牧业局、财政局、纪委监察局参与,共同开展工作。对申请补助的购机户,按照全区统一规定的补贴申领材料,材料齐全的直接打印补贴确认通知单,一次即可办理完成购机补贴所有程序。

  信息公开

  在呼伦贝尔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网上开通补贴专栏,及时上传公开相关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提交了地址链接,向呼伦贝尔市及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网站发布信息。全年补贴结束后,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受益户信息公开至村屯。

  系统应用

  补贴的全部程序均按照规定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录入信息准确无误,根据要求导出保存购机户个人信息。

  投诉处理

  在这方面,只要是农民有投诉问题,我们就及时调查,与经销商沟通解决问题,同时建立投诉记录档案,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问题整改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部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并整改到位。

  廉政风险防控

  为了更好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海拉尔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农牧业局纪检部门及农机管理中心多次组织职工学习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利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方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购机补贴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购机户提交申请补贴的材料,对符合要求的`购机户申请的同时即办理补贴手续,并做到不参与、不插手、不变相为企业销售出谋划策。

  宏观引导

  手机APP申领补贴海拉尔区已开展,但使用很少。农牧民的补贴申请,对提交申请补贴材料齐全的用户,均可申请的同时一次直接办理补贴确认,满足购机户的补贴需求。

  工作经费

  海拉尔区未安排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操作模式

  海拉尔区全面实行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旗市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不存在游离于政策外及软件系统外实施。

  资金管理

  截止12月24日,全年补贴资金78.39万元全部分配给购机户。购机户信息已上报财政部门准备拨付补贴资金到购机户的“一卡通”账户。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8

  为深入贯彻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对宝安区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以及“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2019年12月,为全面响应顶层设计,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建设文化旅游综合体,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为落实国家、省、市文体事业发展目标,做大做强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宝安区围绕“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城区群众文化艺术馆、图书馆、新安影剧院进行升级改造,将新安影剧院改造为宝安音乐厅,推进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的建设。

  (二)项目组织管理

  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组织管理主体主要为区文体局、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区工务署”)、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文体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相关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区文体局为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提请并汇总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的具体需求,同时承担新老三馆专项债券的偿还责任。此外,区文体局负责统筹、监管本次债务项目中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

  2.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区工务署负责基础建设类项目的施工建设,即专项债资金的“用”环节。区工务署的市政工程一科负责此次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管理。本专项债项目涉及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和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均由区工务署统筹实施,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把控、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3.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区文体服务中心为区文体局的下属单位,负责已建成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已建成场馆的运营规划及运营方案编制,运营组织实施、开放管理、活动运营管理、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运营年报报告等内容。

  4.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改局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单位,统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在本项目中,区发改局负责债务项目选取、推荐。

  5.宝安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专项债预决算管理、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可将其大致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和基础建设类部分,其中宝安1990改造项目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及基础建设类部分、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基础建设类部分项目。

  1.宝安1990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二路70-74号,为宝安图书馆旧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含宝安画院)、新安影剧院升级改建工程。主要对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三个场馆原有墙体拆除重新布局;对室内进行装修、整合广场地面、统一广场地面标高;新建钻石书廊、阶梯艺廊、仓库、休息厅、水晶前厅、地下新增文化艺术区、自行车库、地下停车库等。

  2.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为14,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固定展区、博物馆陈列布展区、临时展区、教育区与服务设施、艺术馆演出区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地下部分,建设内容包含藏品库区与技术区、报告厅、会议室、小学活动场地、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配套部分,对室外场地进行铺装以及完善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景观、室外照明、室外管网、标识系统及泛光照明等工程。

  (四)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实施建设总体目标为:推动深圳市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并构筑起展现群文风采和前沿艺术的文化新高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体活动需求和现有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推动宝安区文体事业发展。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象、范围及时限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专项债务资金20,567.00万元;主要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对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对象主要为区文体局及区工务署,评价期限主要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鉴于宝安1990馆中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对外运营,评价期间延伸至2022年。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评价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成本效益分析、穿行测试等方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围绕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开展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案卷研究法。评价主要通过搜集项目立项、决策、运行、监督等全过程资料及与项目相关的资金支出等原始材料,分析了解项目执行的'基本情况。

  (2)实地调研。评价通过对项目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立项、执行及管理等相关情况,并形成调研纪要及问题汇总表等。

  (3)问卷调查法。评价主要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项目实施的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4)成本效益分析。评价根据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执行情况,结合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

  (5)穿行测试。评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业务进行穿行测试,了解项目的执行及监管情况,以评价项目执行的有效性。

  (三)评价组织实施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总体来看,项目实施进度正常,项目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评价结论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75.06分,等级为“中”。

  四、主要成绩及经验做法

  (一)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领域公益项目融资需求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下,未来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本项目对专项债“借、用、管、还”各个环节的实践,拓展了政府专项债券品种,同时,专项债也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了便利;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实体经济运行困难等背景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效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能够更大程度地加强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财政金融与政府税收的稳步增长。

  (二)合理使用专项债券,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功能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使用专项债是我区积极进行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有效措施,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三)项目建设合理规划设计,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效率

  2021年,宝安1990改造项目及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均合理进行规划设计,以提升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一是宝安1990改造项目开工过程中,全面引入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集成视频监控、智能水表/电表、人员定位等数据,应用计划、劳务实名制、安全质量等管理系统,对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全面实现项目运营状态的多维度、多层次可视化,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引入VR浸入式安全教育系统,可模拟多种安全事故场景,具有效果逼真、印象深刻、占地小巧,内容详实等优势,VR事故体验设置为工人进场第一课,提升工人安全防范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二是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对深圳市各月平均气温和各月平均降雨量进行统计,以及对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进行勘探与测试,有利于保障与推进后续工程建设良好进行。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

  (四)更新场馆配套设施,丰富群众娱乐活动,提升人民幸福感

  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建成完毕,图书馆与文化馆已对外开放运营,其中图书馆第一阶段体验式开放,升级改造后的图书馆空间功能分区更为具体化,一楼综合服务区包含自助图书馆、汇学堂、1990记忆展厅及多功能厅,面向全年龄段读者开放。二楼儿童主题区,根据儿童年龄段,分为婴幼儿阅览区,学前阅览区,少儿阅览区。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更加细化的馆藏资源也方便了前来选择的家长。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展示宝安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成绩,普及民俗文化、节庆文化和非遗文化,文化馆举办了丰富多彩的体验日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醒狮表演、茶座、戏曲演出等,极大丰富了市民的娱乐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效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

  1.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

  一是未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宝安1990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运营,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区文体局未出具场馆运营方案,未对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进行明确,不利于为后续场馆运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二是未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服务中心未建立场馆运营管理制度,未对宝安1990中已运营的文化馆、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日常巡查、应急预案、信息公开、用户满意度调查等内容进行明确,导致宝安1990馆的安全管理、使用管理、活动管理、开放管理等内容无章可循、无制度可依。

  2.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场馆效能未有效发挥

  一是场馆使用布局不合理,不利于场馆效能发挥。宝安1990馆中已投入运营的文化馆,共7层,其中对外运营开放的主要为1-3层的,用于展览、文化活动承办及剧院等,4-7层主要为名师工作室以及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办公区域,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不足,难以发挥场馆效能。二是场馆承办活动内容较单一,大型活动较少,难以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经调研,区文体服务中心2022年5-11月在文化馆承办活动约33场,其中约20场主要为演出及展览活动,仅1场为承办国家级活动,2场为承办市级活动,其余均为区文体服务中心承办的区级活动,承办大型活动较少,难以引入国内、国际等高端活动,不利于场馆品牌形象树立,不利于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3.已建成场馆未及时投入运营,难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一是图书馆及文化馆未及时投入运营。经调研,宝安1990馆中的文化馆、图书馆于2022年5月18日开始运营,2021年未完成区政府交代任务,投入使用时间晚于规定时间近1年。二是音乐厅未及时投入运营。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底全部建成,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宝安1990项目中的音乐厅尚未投入使用,经评价调研了解,因区文体局仍未明确具体的音乐厅运营方式,未决议是否由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抑或是继续由区文体服务中心自行运营,从而导致音乐厅仍处于闲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建设目标未落实

  1.工程建设暂未达到环保目标要求,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经调研,目前已建成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区工务署尚未针对宝安1990改造项目申请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认证,影响宝安1990改造项目环保目标的落实。

  2.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已建成项目无法办理竣工验收

  一是工程项目仍存在较多问题项,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经调研,区工务署工程监管不到位,于2021年底由区工务署建成完工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仍存在较多工程问题项。一方面,已完工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另一方面,音乐厅仍存在个别房间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二是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后,于2022年10月份取得用地划拨,过程中得知用地规划许可证因用地性质及面积变更问题需重新办理,导致原先办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也需重新办理,待工程变更手续完善,才可进行项目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等。

  3.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影响设计变更的合理性

  根据《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代建管理流程》中“代建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设计变更均须由代建单位牵头,建设单位(邀请项目单位参会或复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的要求。经调研,部分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但仍通过设计变更申请。

  (三)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不到位,影响资产使用效益

  1.场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不及时,无法及时投入使用

  实际家具标段、办公设备标段、演艺设备标段的供应商确定时间均落后于预期进度,最晚的办公设备标段采购工作甚至落后半年时间。

  2.场馆设施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发挥资产效益

  一是部分设备购置不及时。经调研,区文体局的宝安1990馆设备采购项目时发现,截至2022年9月底,部分设备仍未到位,设备到位率为92.18%。二是大部分设备仍未验收入库。三个设备采购标段中,区文体局仅于2022年4月将演艺设备标段进行履约验收,其他两个标段截至2022年9月仍未验收。此外,已验收的演艺设备标段资产截至2022年9月仍未入库、未粘贴资产标签。

  (四)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无法进行量化分析

  评价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地方政府政务项目绩效自评表》发现,绩效目标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完整,经调研,区工务署宝安1990改造项目未设置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及目标、未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及目标值。二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经调研,区文体局项目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社会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社会影响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经济建设带动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带动”,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六、下一步建议

  (一)加快场馆运营规划建设,完善运营管理体系

  1.加速场馆运营顶层设计方案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一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已运营的宝安1990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为场馆后续运营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局应根据编制内部运营管理制度,为场馆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2.提升宝安1990场馆运营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场馆效能

  一是对宝安1990进行合理化布局。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重新规划宝安1990文化馆场地设置内容,将目前4-7层的名师工作室、办公区域等进行重新规划,扩宽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从而更好地发挥场馆效能。二是调整部分场馆空间用途。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1990文化馆建设规划平面图,调整部分区域的空间用途,避免出现场馆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不符的情况。三是扩展活动类型、提升活动品质。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区前期宝安1990改造项目规划,引进符合场馆本身特质的活动,提高引进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活动、赛事的活动次数,从而使得场馆运营效益最大化。活动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还应提高公益活动频次、形式、内容,此外还需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拓展活动宣传渠道,尽全力将宝安1990打造为深圳市、乃至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四是通过提升场馆服务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活动,从市民的满意出发,及时了解市民需求,通过动态调整经营策略进而解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求。

  3.及时将已建成场馆投入运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加快对音乐厅运营方式的决议,若采取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则选取与音乐厅场馆本身性质、建成目的相符的运营方;若选择继续自主运营,则应立即编制运营方案,继而加快音乐厅开放运营的进程。

  (二)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

  1.建设过程中达成生态环保要求,避免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区工务署应督促代建方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从而使建成场馆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要求。

  2.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整改,早日完成已建成场馆规划验收工作

  区工务署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开展已初步建成场馆宝安1990的工程自查工作,结合已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尽快落实整改,达成验收要求。

  区文体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取得宝安1990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尽早完成宝安1990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工作。

  3.严格规范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签到,避免影响设计变更合理性

  区工务署应确保后续所有涉及项目变更的设计例会中,均有所有相关方到达,且做好签到统计工作;若为线上参会,也应保留现场照片或采用线上打卡签到的方式留存记录。

  (三)加强场馆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及时进行采购项目实施,保证资产及时投入使用

  区文体局在后续工作中,应实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进行采购实施工作,避免再次出现采购工作实施进度落后于区年度任务令的情况,进而影响场馆开放及时性。

  2.落实场馆设施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区文体局应及时完成采购项目实施,从而推动项目有效进行。首先是丰富设备论证的维度,在设备论证过程中结合设备购置客观事实及部门业务发展趋势,多维度获取市面上或兄弟单位设备购买、使用过程的数据,综合分析设备购置的预算保障要求、功能性设备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性等;其次区文体局应及时进行资产验收入库工作,且对已验收资产进行及时使用,避免资产闲置。

  (四)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1.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可量化

  一方面,区文体局应树立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认真编报绩效指标,按实际需求申报费用补贴,督促落实完成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另一方面,区文体局还应树立绩效理念,规范项目管理,结合项目实际,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2.深入进行绩效自评工作,深入剖析项目管理问题

  建议区文体局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中监控、年末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项目的全面分析,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

  《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建设 项目立项的批复》(池发改交运〔20xx〕154号)、《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池交建〔20xx)15号)

  2.项目主要内容

  昭龙路路线起点位于昭潭镇谭东村,与S222(K28+900处)相接,起点桩号K0+000,道路沿途经过黄荆港村、何村村、下畈村、曹村、龙泉街道,终点位于龙泉镇龙泉村,与官石路相交,终点桩号K13+440,路线全长13.440km。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路,并申报安徽省20xx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通过道路的改建,助力龙泉、昭潭两镇全域旅游的开发,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拉动两地经济的发展。

  2.年度目标

  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建设任务13.44公里。

  3.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三)项目实施时间、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四)项目评价期

  项目评价时间起自20xx年1月1日,截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昭潭至龙泉县道公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在设计过程中,注重保持环境原貌,尽量避免大规模开挖山体和填埋沟渠,综合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在对公路拓宽改造的同时,注重绿化提升、路景融合。在穿田、穿村庄路段,通过绿化带、挡墙、边沟等方式合理做好路田、路宅分家。实施过程中节约用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路线和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公路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实施,工程质量优良、安防设施完善,附属设施完备、路域环境优美。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发展方向,总结经验并将广泛推广。项目完工后第一时间移交县农路中心管养,安排专业养护人员进行精细养护、规范管理,同时依托乡村道路专管员和路长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公路管养到位,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12分),评分12分

  (1)项目申报规范(3分),评分3分。我县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总里程13.44公里,由县级申报,市级下达批复文件,申报资料齐全、真实。

  (2)项目审批合规性(3分),评分3分。符合市级审批制度,东至县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市级审批

  (3)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性(2+4分),评分6分。

  项目总体及年度目标合理且明确。

  2、资金落实(8分),评分8分

  昭龙路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资金安排符合国家及政府规定,资金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

  (二)过程(30分),评分30分

  1、项目管理(20分),评分2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2分),评分2分。昭龙路改造工程参照有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

  (2)组织管理(1分),评分1分。组建昭龙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成员,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项目建设“四制”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一是强化业主管理。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担任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件项目管理办公室,参与扩面延伸工程的实施。二是落实招投标制。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组织招投标,严格落实预算评审制度。三是强化工程监理。为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监理单位,进行监管控制。四是严格签订施工、安全、廉政三项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4)安全管理(2分),评分2分。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都建立了单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得以落实。施工单位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工程建设中无发生事故。

  (5)质量监督(3分),评分3分。由项目法人向县交通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法人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6)竣(交)工验收(3分),评分3分。各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了交工验收。

  (7)资料报送情况(5分),评分5分。自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按时报送。

  (8)项目公示情况(2分),评分2分。各项目均在施工路段设置项目公示牌,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项内容。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调动发挥老党员、老村干的监督作用,组织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财务管理(10分),评分1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2分),评分2分。参照已有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评分4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3)会计核算(2分),评分2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符合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产出(25分),评分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8分),评分8分。

  本年度目标任务共13.44公里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完成及时性(5分),评分5分。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100%。

  3、质量达标情况(5分),评分5分。各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组织第三方质量检测,数据显示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2分),评分2分。路面结构层厚度、路面宽度、长度均符合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技术要求。

  5、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5分),评分5分。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100%。

  (四)效果(25分),评分25分

  1、社会效益(8分),评分8分。通过实施工程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较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

  2、生态效益(2分),评分2分。通过工程的实施,路边生态修复情况较好,路边绿化优良率高,路面清洁情况较好,项目生态效益显著。项目重视沿线绿化工作,绿化率较高;沿途路边居住村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在路肩种菜的现象,自觉性较高。

  3、可持续性影响(5分),评分5分。为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乡管员经培训后全部上岗,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制度。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评分10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对道路质量、标识标牌、政务公开、建设协调、交通便捷、出行时间等方面都较为满意。

  四、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五、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不定期深入项目一线督查指导、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推进建设工作进度。

  六、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xx〕115号);

  (四)《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财绩〔20xx〕1114号);

  (五)《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自评报告、数据统计汇总表;

  (七)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0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一:20xx年校园安保经费51000元

  1.项目概况:20xx年度聘请保安人员4名,采购保安服务人员1名,每月产生约13000元不等的劳务费支出,财政拨款51000元,不足部分用我园办公经费补充支付。

  2.项目绩效目标:建设安全校园。

  (二)项目二:20xx年奖励性绩效(教体局20xx年各种奖励及师训课改等经费补助)5500元

  1.项目概况:20xx年度有1名教师被评选为优秀教师,奖励500元、1名教师被评选为骨干教师,奖励5000元,资金为全额财政拨款,已足额发放至个人。

  2.项目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项目三:20xx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4050元

  1.项目概况。20xx年度上报并审批通过的困难学生人数为2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全覆盖),按标准每人每学期补助150元,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已足额补助至幼儿家庭。

  2.项目绩效目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四)项目四:公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468元

  1.项目概况。20xx年秋季学期在册搬迁户幼儿人数71人,按照每生3元的/天标准进行伙食补助,资金为财政拨款,按考勤统计后拨入食堂专户用于补足搬迁户幼儿伙食费差额部分。

  2.项目绩效目标:对搬迁户幼儿进行伙食费差额补助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各项目均有专门的负责人,并建立了个项目的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均进行了职责分工,并按时有序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3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政府投资基金项目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第二幼儿园财务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4个,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20xx年校园安保经费51000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建设成了安全校园

  2.项目2(20xx年奖励性绩效(教体局20xx年各种奖励及师训课改等经费补助5500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做好了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了干部职工各项待遇,部门正常履职。

  3.项目3(20xx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4050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了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4.项目4(公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468元)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对全园搬迁户幼儿进行了伙食费差额补助。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6号)和《大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竹财绩〔20xx〕5号)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大竹县环卫所清扫清运市场化作业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实际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大竹县环卫所清扫清运市场化作业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实施了现场踏勘项目实施单位概况;询问与项目管理有关的情况;收集查阅项目财务、档案资料;现场查看项目完成情况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项目绩效评价程序。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改善大竹县城区环境,加强城区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城区人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城区环卫作业质量,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和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大竹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工作任务,大竹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将大竹县城区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大竹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承包期5年。县环卫所主要负责对美保公司的清扫、清运、冲洗等保洁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项目服务内容为大竹县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约278.46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132.01万平方米,二级道路42.18万平方米,三级道路82.60万平方米,花台保洁面积21.67万平方米,果皮箱1000个,人行天桥4座,隔离护栏7080米,垃圾中转站9座,清扫、清洗运输车辆55辆,垃圾箱247个(大箱192个,小箱55个)。

  (二)项目立项及审批情况

  大竹县环卫所清扫清运市场化作业项目根据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竹府定字【20xx】411号)文件规定,原则同意购买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费用控制在3880万元以内,县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程序组织政府采购,县财政按县城管执法局考核情况分月拨付。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大竹县环卫所清扫清运市场化作业项目依据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竹府定字【20xx】411号)文件立项及审批。由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大竹县环卫作业市场化实施方案》,大竹县人民政府《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竹府定字【20xx】204号)文件审批。

  为了清扫清运市场化作业项目面积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数字化管理的方便性,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城区清扫保洁面积测绘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确定达州厘米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中选价为5.42万元。

  大竹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为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5117242018000395),评标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评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壹亿玖仟叁佰柒拾万元整(小写:193,700,000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和财政资金支出计划,财政资金均按计划时间到位,到位及时性较好,资金到位率达100%,有力地保障了该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2.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到位后,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于大竹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作业服务项目资金是否全部用于项目支出,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是否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是否完全相符方面,因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评价小组无法进行评价。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大竹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由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财务管理,但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财务管理制度,未能提供会计核算资料,未能提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料,对于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正确恰当,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评价小组无法进行评价。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法定采购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由大竹县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确保市场化改革、人员分流等工作有序推进。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质量检查考评工作,由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全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日常检查考核、月考核及其它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考核、月考评、年总评。年终考核平均分≥90分的,评为年度达标。年终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高于85分,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主要领导与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诚勉谈话,并处5万元罚款,并给予三个月的期限,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作业片区承包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年终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的,取消承包公司作业片区承包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大竹县财政按县城管执法局考核情况分月拨付项目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3月8日至4月30日启动准备阶段。制定《大竹县城区环卫市场化改革方案》,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审查后按程序报请大竹县委、县政府审定出台实施。核定改革涉及的区域面积,完成环卫改革车辆装备评估和安全稳定风险评估,研究确定环卫劳动合同分流方案,编制完成劳动合同工经济补偿、大竹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费预算和评审,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定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控制价。

  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招投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政府采购招标工作,20xx年12月31日与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大竹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管理过程中,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加强了环境卫生治理,保持街道、道路的干净和整洁,无脏乱差情况发生,规范了居民的行为习惯,将垃圾袋集中投放,无乱扔乱放现象。为城区环境做出了努力,提升了城区街道良好美观形象。

  四、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价主要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通过比较法对比绩效目标的申报情况与后期执行情况,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通过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资金分配合理性、拨付进度和拨付方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和实施效果的影响。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分层了解被调查者对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实施效果的看法和意见。通过对问卷结果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大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绩效评价、中期监控实施方案》(竹财绩〔20xx〕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客观反映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通用指标、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三大类指标构成,具体细化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级指标由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完成质量、社会效益六项指标组成。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了现场评价工作等。

  2.与大竹县财政局座谈,了解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3.收集绩效评价基础资料,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查看部分项目实施情况,核查项目资金收支账目,检查决议、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例作为取证记录,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

  4.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绩效目标清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预算明细程度较高,项目产出达到预期目标,但在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完成质量方面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进行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运用大竹县财政局确认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76分。根据财预便〔20xx〕44号文件,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本绩效评级为“中”。

  (二)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立项指标:权重8分,实际得分7分。项目基本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但是采购文件存在一定的瑕疵。

  项目决策——项目目标指标:权重4分,实际得分3分。项目目标应进一步细化量化,切实可衡量。

  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指标:权重12分,实际得分6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提供的财务资料不全,只能通过环卫所的监管及服务公司的介绍,了解项目的评价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实施——执行有效指标:权重12分,实际得分10分。通过环卫所及服务公司的介绍,了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预期。

  完成结果——预算执行率指标:权重4分,实际得分4分。每个月实时结算,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完成结果——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权重5分,实际得分5分。在原合同基础上,服务的面积扩大,产出数量超额完成。

  完成结果——质量指标:产出质量权重5分,实际得分4分。根据环卫所的考核结果,每个月存在不达标的情况。

  完成结果——产出时效:产出时效权重5分,实际得分5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确保市容干净整洁。

  完成结果——成本节约率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分0分。成本与计划一致,没有缩减。

  2.共性指标情况分析

  共性指标占总体权重10%,实际得分7分。

  其中:项目效果——功能性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分3分,项目基本能够持续良好地运作,有效地维护城市环境。

  项目效果——配套性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分4分,区域内清扫清运规划在空间分布、功能配套整合等方面相对科学。

  3.特性指标情况分析

  特性指标占总体权重30%,实际得分25分。

  社会效益——环境质量提升度。权重15分,实际得分13分。整体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的提升。

  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指标:权重15分,实际得分12分。扣分理由:通过问卷调查,在管理实施及成效环节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财务资料提供不全面,导致部分指标没有评价依据,只能通过其他渠道多方了解,增加了评价难度。

  2.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车辆出售款139.21万元和停车场租金10万元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期扣返。

  根据20xx年12月31日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与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合同》“8.1.2甲方作为业主单位根据评估核定报告将所属车辆以417.63万元出售给乙方,车辆交付给乙方之前,所有的违章和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交付后一切安全、事故、违章由乙方负责。停车场(环卫所自用的除外)以租赁的方式交给乙方使用(年租金为10万元)。环卫车辆设备费分三年扣返,扣返期间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环卫停车场租金每年扣返。”

  3.环卫清扫清运作业市场化人员配备与合同规定的人员配备有差距。

  根据20xx年12月31日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与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环卫清扫清运作业市场化人员配备总计1042人,其中:一级道路600人,二级道路159人,三级道路166人,花台保洁16人,驾驶员58人,操作工43人。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系统均部署在局虚拟化平台上。不动产登记业务对云平台软硬件系统需求较大。数据容量占用云平台存储空间较多,目前存储采用存储虚拟化网关下面挂接两台阵列存储。同时,利旧一台阵列存储。通过FC网络互连业务系统。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及即将开展的农房登记、林权登记、自然资源登记等业务,数据量的将持续增长,原双活存储空间不足,档案扫描存储老旧,造成: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放置的双活存储空间有限,无法承载更多的业务数据;新增业务系统的电子档案放置的档案存储老旧,存在单点故障隐患,一旦出现故障会发生数据丢失,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更好解决后期新增业务系统增加的数据容量。对目前双活存储及档案扫描存储进行扩容、更新改造。在原有存储的基础上,新增一套华为OceanStor双活存储承载虚拟化平台的业务系统数据,将存储直接部署在目前的'虚拟化层中,通过光纤交换机和虚拟化主机互联,并将部分业务放在新增的双活存储上,可以有效缓解目前系统存储的压力,通过购买虚拟化网关授权对原有存储剩余空间充分利用,使存储数据能力和安全性得到大幅提升。新增的两台华为OceanStor 5210 v5 enhanced存储,每台存储配置12块8T硬盘,存储包括2套基本授权和2套双活授权,还配置一台华为2288H V5服务器作为仲裁服务器,将这些设备与作为深信服超融合的外置存储,实现存储级的双活,任意一台存储损坏或故障都不影响前端业务的数据访问,所有IO 都会自动引导到另外一台存储上, 全程无须人工干预,由存储底层来实现,从而保障了业务连续性,使得业务能永续稳定的运行。

  本项目预算资金投入80万元,截止20xx年底已使用项目资金74.5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需实现的总体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提速增效。

  2.20xx年年初设立的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推进不动产3.0系统的全面实行,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速增效。

  3. 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底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预算执行率未达100%,系项目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差异。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实施方通过使用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专项资金,已完成了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的全部任务。同时评价发现,预算执行率未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价为74.58万元,年底项目完成支付,支付比率是100%,预算执行率为93.25%。

  建议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增强部门预算的预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资金编制的精准度。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xx]1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接受委托,会同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对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其中: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00.00万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40.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00万元、两供两治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4,600.00万元,包括:农林水利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资金22,00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7,600.00万元。

  东安县20xx-20xx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元,由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将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到东安县8个单位的13个项目,其中:自然资源局的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1,000.00万元、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1,300.00万元、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5,500.00万元、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1,500.00万元、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4,500.00万元,经开区的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600.00万元,住保中心的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项目11,440.00万元,水利局的芦江水库建设项目15,000.00万元,城管局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800.00万元,住建局的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3,500.00万元、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3,500.00万元,人民医院的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7,600.00万元,自来水公司的湘江引水工程2,200.00万元。详情如下:

  略

  (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个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27200平方米,东至规划路,南至宝田路,西至鑫龙小镇二期,北至规划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88335平方米,东至官田路,南至湘钢铁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广源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118829平方米,东至天成路,南至沿江东路,西至官田路,北至东安大道。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17525.00平方米,东至步程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娥皇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81801.00平方米,东至官田北路,南至青土坪路,西至学院路,北至鹿鸣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经济开发区东环路以东,广源路以南,湘桂铁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期间为20xx年。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棚改项目位于东安县白牙市镇紫水河两岸湖塘村、东城村、白牙市村、林角村、铁炉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8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2332.64平方米,其中:棚改安置房80000平方米(700套),配套用房6150.64平方米,地下车库26182平方米,安置项目户数为700户,全部为实物安置;建设期限为4年,自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8、芦江水库建设: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新圩江镇芦江村,库容221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5.4万亩,装机1600千瓦,日供水1.25万吨;建设期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紫江村东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的位置。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00m/d,占地总面积15096.40平方米,合22.64亩。建设主要内容为粗格栅及污水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沙池、一体化AAO氧化沟、一体化分段式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改造原有的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污泥脱水间、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及臭气处理设施等,满足污水处理的工艺要求。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芦洪市镇南郊赵家井村,芦江和芦江路交汇处的东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375.20平方米,合26.06亩。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5000m/d,采用分流制,配套新建污水主管网长度14.4KM。建设期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大庙口镇、水岭乡、横塘镇、井头圩镇、川岩乡、石期市镇、端桥铺镇、大盛镇、鹿马桥镇、花桥镇、南桥镇、新圩江镇,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建设内容为东安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集镇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设期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7月。

  12、湘江引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881.49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主要建设内容:取水设施土建规模为7.8万m/d,(根据规划预留远期处理能力,并为远景预留用地),一期设备规模为5.0万m/d,原水输水管建设长度为13988米。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3、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安县人民医院原感染科病区域及金鸡路以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6562.55平方米,约24.8亩,其中原有院内用地面积3240.90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积13321.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方舱病房楼3186平方米,负压病房综合楼4455平方米,隔离病房楼3654平方米,发热门诊532.08平方米,架空层2302.10平方米,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用房3600平方米,地埋式污水处理池8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停车场、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垃圾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期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方向,重点用于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领域的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由东安县财政局按计划拨入各项目执行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遵照《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督查方案》和《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由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东安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及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决定对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2,440.0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于20xx年10月与本事务所签订的《东安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要求,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东安县进行现场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各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基础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资金执行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40,200.66万元,资金到位率55.5%;已支付项目进度款32,402.41万元,资金支付率80.60%.

  截止到20xx年11月,资金沉淀40,037.59万元,其中:沉淀在财政32,239.34万元、沉淀在项目单位7,798.25万元。具体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如下: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000.00万元,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沉淀在财政1,000.00万元,项目未启动。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77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77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3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5,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903.3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903.3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596.66万元,项目未完工。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5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5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未完工。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3,84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3,84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6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6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6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5,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592.17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640.00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3,207.83万元,项目未完工。

  8、芦江水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2,672.7万元,已使用到项目8,546.65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327.3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126.05万元,项目未完工。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8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8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债券资金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97.1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97.1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202.86万元,项目已完工。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729.46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729.4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1,770.54万元,项目未完工。

  12、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7,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088.03万元,已使用到项目623.6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511.97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64.37万元,项目未完工。

  13、湘江引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2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详情如下。

  略

  (二)评价结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按照中央、省、市既定的各项政策部署,严格用于指定用途,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等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严格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由县财政局按实际费用下达预算指标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执行过程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由东安县财政局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生态环保、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资金需求,全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芦江水库工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农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有了保障,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有效保障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程度得到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区域内的各种资源配置也起到了一定的优化作用。

  2、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改善了环境,使东安县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大大改善城区水体的环境,减少城区对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3、湘江引水工程:湘江引水工程建设竣工通水后,彻底解决了东安县取水断面锑浓度不达标问题,为县域18万群众带来了水质更优、水量更充沛的湘江上游水,充分保障了用水安全,同时推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4、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0xx年12月份完工,目前试运营前准备工作。

  5、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实施运营后可有效缓解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居民生活质量也将有一定的提高,解决芦洪市镇污水集中处置问题,有效防止地表水环境及污染引发的疾病传播与流行病暴发的可能性,当地不同利益群体均为受益人群,项目建设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环境卫生水平。

  6、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实施了大庙口、端桥铺、横塘、井头圩四个乡镇,其余八个乡镇还未开工,该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当地乡镇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解决东安县污水集中处理问题,提高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高各乡镇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乡镇的建设。

  7、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进行土石方开挖、临建项目施工阶段,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有效增加东安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医资力量,建成功能完备、流线合理、有效布局的现代传染病院区,有效增加隔离住院病床310床,满足东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需求,为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石,打造成专科特色突出、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水平的二甲标杆医院。

  8、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与发展,商业部分销售和出租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还将不断增加劳动就业的需求和就业岗位,与此相适应的服务性项目和岗位也会随着城区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增多,这将为当地社会就业与再就业做出重大贡献。项目建成后,可以让棚改范围内的家庭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安置拆迁居住家庭。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将进一步改善拆迁区域内的面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东安县的城市载体功能和品味。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后,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9、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期土地储备项目效益将逐步在后续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中产生,将伴随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改善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期土地储备项目的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有适度的关联,社会适应性强,对所涉及的各项主要社会因素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本期项目实施后,将通过异地安置改善基地内现状居民的居住条件,并优化城市布局,美化城市环境,有助于推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部分指标执行待进一步完善:

  ①绩效指标明确性扣1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③资金到位率扣1分,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④问题整改扣2分,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未按计划进行土地征收工作,省财政厅已于20xx年9月下达整改函,但还未整改到位;

  ⑤项目实际完成率扣2.5分,项目完成及时性扣2分,计划于20xx年11月完工的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6个,实际完工3个;

  ⑥预算执行率扣1分,实际到位资金40,200.66万元,实际支出32,402.41万元,预算执行率80.6%;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整体符合政策要求,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综合得分89.5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指标,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2、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3、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开工;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均未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导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问题整改不到位。省财政厅20xx年9月27日下达的《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审议事项整改情况的函》对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的整改要求及标准:立行立改,加快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实现土地收储计划,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整改期限是20xx年10月9日,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整改完成。

  八、建议

  1、设置完整细化的绩效指标、完善相应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便于项目日常管理、考核和事后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

  2、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加强对专项债务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管控,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分解项目各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及早发挥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补短板方面的积极作用。专项债券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程序和市场规则及时调整债券资金使用用途。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4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5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2、社会效益:发放“助学券”的政策符合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也与我国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大政方针协调一致,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好事,百姓一致欢迎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4、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且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受到群众认可,满意度极高

  四、项目综合自评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减轻家长经济压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活力。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五、经验问题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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