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4-07-13 07:37:05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推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二、过程(36分)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各校资助工作精细,操作规范,呵护困难家庭学生享受教育公平,实现了资助育人目标。工作质量有较高提升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四、效果(22分)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五、自评结果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

  为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区各专项债券使用项目单位对20xx-20xx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报告汇总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20xx-20xx年我区申请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共计5个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68,790.98万元,其中计划申请政府专项债券总金额72,900万元(20xx年-20xx年已申请取得债券资金总计30,800万元),其它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投入。

  南岳区各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应到位30,800万元,实际到位30,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25,764.45万元,预算执行率83.65%。截止20xx年10月底前,专项债券应还本0万元,应付息2,302.06万元,实际付息2,302.06万元,利息支出均由区财政垫支。

  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基本制定了具体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债券资金管理的规定,对资金收支成本进行了专项核算,资金拨付有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专项债券期限和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基本匹配。管理制度较为有效,项目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实行了招标和政府采购,工程变更办理了相关手续。风险控制良好,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建立了债务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各项目概况具体分述如下:

  (一)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土地储备项目

  本项目共收储土地363.26亩,项目东至烧田村白衣组,南至烧田村上粮组,西至107国道,北至烧田村上阳组。土地规划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土地收储按计划供应土地,项目单位为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8,05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15,100万元,其他资金2,952万元。由于对项目成本测算不准确,导致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项目实际专项债资金少于计划2,844.58万元。为此,南岳区财政局于20xx年12月30日向省财政厅打报告申请调整,项目调整计划总投资为15,207.4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实际到位12,255.42万元,实际支出12,255.42万元。项目土地储备开发及出售计划期限为20xx年-20xx年,目前项目尚未完工,已完成报批出让土地328.07亩,已获得土地报批出让收入41,367万元。本项目专项债券还本期在20xx年-20xx年,暂未到还本期。债务信息已按时报送并公开。截止20xx年,专项债券利息已由财政代付1,323.27万元,未来将以土地出让收入归还全部专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根据已出让的土地价格看,项目所获得的全部土地出让收入完全能够覆盖专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没有任何偿债风险。

  (二)南城区(天子山)安置区土地储备项目

  本项目共收储土地96.26亩,项目东至万福村五组,南至万福村五组,西至双田村上台组,北至107国道。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收储按计划供应土地,项目单位为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项目作为征地拆迁安置区,旨在引进传奇公司战略性投资开发天子山火文化剧园,将天子山开发区范围内原住居民迁出进行集中安置。项目原计划总投资4,637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其他资金1,637万元。由于对项目的成本测算不准确,导致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项目实际专项债资金超计划2,844.58万元。为此,南岳区财政局于20xx年12月30日向省财政厅打报告申请调整,项目调整计划总投资为7,481.5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实际到位5,844.58万元,实际支出5,844.58万元。项目土地储备开发及出售计划期限为20xx年-20xx年,目前项目尚未完工,已完成报批出让土地26.64亩,已获得土地报批出让收入5,838万元。本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期为5年,还本期在20xx年及20xx年,暂未到还本期。债务信息已按时按质报送并公开。截止20xx年,专项债券利息已由财政代付365.8万元,未来将以土地出让收入归还全部专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根据已出让的土地价格看,项目所获得的全部土地出让收入完全能够覆盖专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没有任何偿债风险。

  (三)高铁衡山西站应急供水工程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山西高速连接线沿线范围内,项目主管部门为公用事业处。20xx年3月至6月,南岳区遇到极端干旱天气,降水同比减少40%,各水库同期水位创历史新低,造成南岳区饮用水源不足35万立方,最多供全区居民285天的饮用水,为预防整个城区24小时持续停水给南岳人民造成根本性的影响,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高铁衡山西站应急取水建设工程,由区公用事业处实施建设该工程,项目竣工后移交区水电站运营。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800万元,使用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其他资金1,9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实际到位800万元,实际支出800万元,于20xx年竣工。本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期为10年,还本期在20xx年,暂未到还本期。债务信息已按时按质报送并公开。截止20xx年,专项债券利息已由财政代付53.76万元,项目旨在应对上次和以后极端干旱天气备用,由于从衡山县引水成本高,现阶段本项目暂停供水,无收益,但未来将以供水专项收入归还全部专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四)旅游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本项目位于南岳景区范围内,旨在对南岳衡山中心景区旅游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旅游形象,吸引更多游客,增加门票收入。项目主管部门为景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由公路养护中心、景区综合服务中心、交通局、树木园、民宗局、文旅局、林场、门票处、林业局等9个单位组成实施。该项目分为18个子项目,分别是景区公路护栏改造、景区公路防滑层、景区公厕建设、景区摊棚改造、景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景区安全防护设施、观景平台及邺侯书院至南天门游步道建设、西岭停车场、祖师殿停车场提质改造、曾国藩古道修缮、忠烈祠抗战烈士陈列馆及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线路建设、景区导视系统、林场护林点建设、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建设、新建消防设施及管网建设、门票处站所改造、林业局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等。目前部分项目已完工,预计20xx年全部竣工验收。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9,8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专项债券2.4亿元,20xx-20xx年已申请获得债券资金9,100万元(20xx年9,100万元),剩余资金为其他财政资金或社会资本投入。本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期为15年,暂未到还本期。债务信息已按时按质报送并公开。截止20xx年12月,专项债券利息已由财政代付452.27万元,按照专项债券发行方案的收入预测,预计20xx年增加门票收入3,600万元,20xx-2034年每年将增加门票收入7,200万元,增加的门票专项收入将足以归还全部专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五)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

  本项目选址位于衡山路与黄金路交汇处,项目主管部门为交通局,实施单位为南岳衡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近年来,随着南岳游客量的快速上升和南岳高速公路的开通,现有城区旅游交通服务基础设施已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游客自驾车停车需要,配比停车位不足,高峰期交通拥堵严重。该停车场建成后可以有效完善城区交通系统,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8894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566平方米,建设主要包括智能停车场和配套设施建设。智能停车场包括地面、地下停车场及主入口广场,总建筑面积约180000平方米,可停车4193辆,并配套建设充电桩400个,智能管理系统含自动收费、自动储存数据、自动识别车辆等功能,配套设施主要含建设区域内道路、电气、给排水、绿化、照明景观工程、游客服务中心等。本项目计划总投资93,801.98万元,其中计划申请专项债券30,000万元,20xx年已申请债券资金2,800万元,剩余资金为其他财政资金或社会资本投入。专项债券资金实际到位2,800万元,至20xx年12月28日已支出929.61万元,计划于20xx年竣工。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9月30日,湖南省财政厅下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部署本辖区内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摸清底数,做到应评尽评。20xx年10月,南岳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岳财字〔20xx〕42号),部署安排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评工作。同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20xx-20xx年度部分重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现场评价抽查的项目资金量不少于30%的要求,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湖南众智金石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评价项目,抽取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政府专项债券共两个项目,涉及专项债券资金13185.02万元,占南岳区20xx-20xx年度已使用政府债券资金3.08亿元的42.81%。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南岳区财政局对政府专项债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开展培训、指导辅导和形式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检验其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强化支出主体责任,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绩效评价原则

  南岳区财政局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抽查与项目单位自评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工作程序,掌握项目情况,形成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三)绩效评价依据

  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 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四)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以湖南省相关绩效管理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项目自身情况,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文中所规定的《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考察各专项债券项目取得的绩效。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 90(含)-100 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五)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实地察看、材料查阅、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现场访谈等绩效自评抽查方法。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做好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形成报告阶段的工作,形成绩效自评综合报告终稿。

  三、资金主要绩效

  (一)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与南岳(天子山)安置区土地储备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土地储备项目363.26亩,已完成土地报批出让328.07亩,土地出让金41,367万元,平均地价126万元/亩,尚未出让面积35.18亩。由于南岳是以旅游业及旅游周边产业为主,每年来南岳衡山游客达1600万人次,城区开发总体规模有限,土地资源稀缺。目前,南岳区南部新城开发项目住宅供地价180万元/亩,加上剩余35.18亩土地全部供应,全部土地出让金将达到47,700万元,除去专项债资15,100万元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约3,000万元,项目产出将达到29,600万元。

  南岳南城区天子山安置区土地储备项目96.26亩,已完成土地报批出让26.64亩,土地出让金5,838万元,尚未出让土地面积69.62亩,目前,南岳区南部新城开发项目住宅供地价260万元/亩,加上剩余69.62亩土地全部供应,全部土地出让金将达到约23,939万元,除去专项债资金3,000万元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637万元,项目产出将达到约19,302万元。

  (二)高铁衡山西站应急供水工程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项目已建成输水干管铺设工程总长约5千米,清水池、泵站及配套设施使用面积约2412平方米,泵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538.26平方米,清水池储蓄量约8000方。本项目的实施缓解南岳区用水紧张的情况,增加城市饮用水源,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旅游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本项目共计18个子项目,实际已完成12个,实际完成率为61.11%,质量达标率为100%,实际完成时间基本和计划完成时间相符。已完成的12个项目(景区公路护栏改造、景区公路防滑层、景区公厕建设、景区摊棚改造、景区电力基础设施改造、西岭停车场和祖师殿停车场提质改造、邺侯书院提质改造及陈列布展、红色旅游线路建设、景区导视系统、护林点建设、森林防火监控系统、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提升)计划成本总计为6,015万元,实际建设成本总计为5,934万元,建设成本节约率为1.35%。资产绝大部分已形成。如:林场森林防火监控系统项目预计总投资345万元,实际投资333.4万元。项目内容为热成像防火设备18台,传输交换机10台,收发器9对,森林防火综合管理应用软件1套,综合管理应用服务器3台,解码器1台,辅助线材26500米,辅助设备6个,辅助材料1批,铁塔及网络租赁7个,系统集成1批。

  本项目可增加景区的可观赏度,提高社会公众和广大来岳客人对我区景点的关注度。经济效益:因项目到年底才基本做完,给门票带来增加收益要明年才可看出来。生态效益:对环境未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可持续影响:该项目将持续增加我区门票收入和客源,有积极的影响。社会群众满意度为95%。

  (四)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本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极大地完善南岳衡山城区停车场区域城市路网,改善周边区域的交通环境和出行环境,大大改善停车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交通拥堵状况,促进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四、评价结论

  经项目单位自评和现场评价,本次打分评价的5个项目中,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的有3个,占比60%;80-90分有2个,占比40%。综合得分在评价结果显示,每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都达到了年度预期目标,整体绩效情况优良。各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见表:

  略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与南城区(天子山)安置区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主要问题

  按照计划,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项目申请取得了专项债15,100万元,南城区(天子山)安置区申请取得了专项债3,000万元。由于对项目的成本测算不准确,导致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项目实际专项债资金需求12,255.42万元,少于计划2,844.58万元。南城区(天子山)安置区项目实际专项债资金需求5,844.58万元,超计划2,844.58万元。为此,南岳区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的的'进行了相应的预算调整,而不是等到专项债资金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后通过挤占项目资金的方式调剂项目的支出。这两个项目同属于土地储备项目,又归属同一个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目前这两个项目的土地出让面积共计352.71亩,土地出让金额共计为47,205万元,无论哪一个项目产生的收益都完全能够覆盖专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二)高铁衡山西应急供水工程专项债项目主要问题

  项目为应对极端干旱天气备用,现阶段本项目暂停供水,需要用水时随时可用,但项目偿还专项债本金及利息可从其它水费中归还。

  (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项目主要问题

  本项目取得专项债券资金9,100万元,财政拨款9,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支出5,934.84万元,预算执行率65.22%。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因为,一是专项债券资金20xx年本年度下达是下半年,很多项目因拆迁协调难度大,办手续时间长,加上景区属自然保护区受环保督查影响,审批难度大,因而影响了工期,导致忠烈祠陈列馆建设等项目建设周期长要跨年才能完工,还有很多项目未结算,整体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有的绩效目标制定较为粗放,加上区财政局规定全区性专项达到50万以上才申报绩效目标,故低于50万元的就未要求申报目标。三是带动门票收入增长的预期效益已突显,但长期效益可观,大部分项目到20xx年下半年才完成。

  (四)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建设专项债项目主要问题

  按照专项债融资方案,本项目至20xx年计划投资金额56,001.98万元,截至20xx年10月31日,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7,564.86万元(其中专项债券到位2,800万元),由于原计划20xx年融资政府专项债资金27,200万元最终没有成功,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停车场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原计划20xx年9月竣工,由于土方工程涉及到征地拆迁,与当地居民协调沟通不畅、征拆较困难、导致项目进度较慢,至今尚未竣工。

  六、相关建议

  (一)总体建议

  一是以后的债券项目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做好债券前期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充分论证,确保真实准确;在进行收益测算时,应采用谨慎性原则,判断其是否还满足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

  二是加强债券风险控制,防止偿付风险。针对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在政策实施、资金管理、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项目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防止偿付风险;根据各项目建设周期及收益情况,应强化债券履约还款管理,增强政府公信力。各责任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项目运营收益,提高运营效率,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入。同时各项目单位根据已审批的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加强项目实施监控,及时修正偏差,在规定时限内使资金及早回笼,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三是进一步深化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在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中各项目单位应主动申报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加强绩效监控,注重结果应用,实现专项债券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推动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二)针对各专项债项目的具体建议

  1、南岳区旅游产品创意园与南城区(天子山)安置区土地储备专项债资金:以后的项目要进一步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成本测算的准确性。

  2、高铁衡山西应急供水工程专项债资金:虽然利用水电站收取的其他水费能确保按时偿还专项债券的本金及利息,但应加强随时维保的养护,备紧急取水之用。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资金:一是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向区领导作好汇报,强力推进工作进度。二是制定绩效目标不能分起点额度,从20xx年起,凡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只要有项目预算就要在一体化系统里录入绩效目标,此问题即可解决;绩效指标要进一步量化,可衡量。三是进一步加大旅游促销宣传力度,新打造的景点设施尽快向外推广,以期吸引更多游客,努力实现预期效益。

  4、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建设专项债资金:一是加大融资筹资力度,保证项目推进。二是加快项目协调督促力度,强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尽早完工,发挥预期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2]5号)的要求,南江县杨坝镇人民政府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南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江县杨坝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乡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街道)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街道)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

  指导、规范和支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4.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乡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基层治理、精神文明、统战和群团工作。

  5.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集体经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气象服务等工作,强化基础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统计业务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及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

  7.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8.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群众信访、矛盾化解、治安联防、依法治理等工作。承担社区物业、业委会和集镇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

  9.财政所主要职责: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承担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

  10.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县级主管部门下放、授权行政审批的办理服务,负责办理县级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代收代为办理各类事项,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参保、退休及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生产保险的参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其他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强制性防疫检疫以及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涉农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运行管护和水土流失预防,做好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加强辖区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

  1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收集管理、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代理村(社区)会计业务,代管村级债权债务和集体三资。负责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古村落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辅助服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进公益性文化发展,管理乡镇综合文化设施,开展多种形式文化体育活动。

  13.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信息统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xx年末单位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4,243.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84,243.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000.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部门决算支出15,774,243.52元,年末结转结余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03,843.52元,项目支出7,370,400.00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337,020.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945.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5,277.20元,资本性支出6,541,000.0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5,939.08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961.60元,卫生健康支出313,602.20元,节能环保支出22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029,766.92元,农林水支出8,498,450.64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50,123.08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00.00元,其他支出80,000.00元。

  (三)三公经费

  杨坝镇人民政府20xx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58,000.00元,年终决算58,000.00元,未超标。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有力、有序、高效推动各项工作,按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要求,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杨坝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杨坝镇20xx年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工作要求和组织纪律,规范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各部门高效运转健康发展。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按照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部门预算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特性,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测算,严格按照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进行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办法编制预算,按照规定程序经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后执行。预算执行严格规范。预算批复后所有预算指标统一进入大平台进行管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严格按时间节点及工作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经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了财务管理,对超预算或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管理,从严控制。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每年初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年度预算,杜绝违规举债,年终及时准确的编制年度决算报告。镇内所有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严禁直接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成立镇财经领导小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财务副职领导、财政所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会审后方可报账。

  3.完善财经审签机制。推行“财会规范、专人审批、要事会审、定期公布”的财务审签程序及办法。除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信访维稳等事项外,日常支出5,000元(含5,000元)以下由财政所审核规范后提出意见,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意见,随签随支;镇内所有项目资金、偿还欠款、往来结算等大额或集中支付5,000元以上由财政所审核后提出意见,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经镇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镇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按程序报账。到户到人的各类政策性民生资金、单位基本支出保运转类资金、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资金、县级及以上有明确项目和投资额度的资金,由镇政府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相关程序执行,可不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抢险救灾、应急处突资金按相关程序办理,可不纳入“三重一大”事项。

  4.严格财务公开制度。镇财政所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每月向镇财经领导小组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财经领导小组、每半年向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5.严格报账管理。镇村级报账均实行先审后签,一单三签制度。一是镇级报账“一审”指财政所人员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签”指事项经办人签名事由并署名、业务分管领导对事项的发生进行审签、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二是村级报账“一审”指村级报账员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三签”指事项经办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同时明确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

  6.严格差旅费报销。因工作需要,确需到县、县外及镇内各村出差的,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7〕5号)文件执行,实报实销。遵照“坚持标准、事前报告、领导审批、专人登记”的原则,由经办人报告并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原则上由镇长负责事前审批,并实行公务卡刷卡消费(有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当月出差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延长10天,否则不予报销。

  单位职工由上级部门抽借且抽借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的及上级单位借调的,抽借(借调)期间职工所在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

  单位职工到县外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职工所在单位不再报销食宿费;举办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且天数超出15天的,其伙食补助、公杂费按正常出差标准减半执行,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县外出差地有住宿的干部职工不报销住宿费)。

  干部职工到辖区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村出差的,根据乡镇到村委会往返里程数为依据定额报销交通费,具体标准为:新坝村、茶溪村、硝洞村、柏林村、罐坝村、柳坝村、新民社区、赤卫村往返20元(赤卫村不含合并前赤卫村范围)。

  7.严格支付管理。财政所报账员和代理记账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报账资料附件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8.严格项目管理。实行重大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支出应按照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各归口管理办公室由相应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随时掌握各专项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严禁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镇内的所有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律在镇财政所或代理记账中心建立专账,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批拨付及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报账必须提供工程发票、合同、结算表(或工程进度验收表)、审计报告等,在审计结论出具前支付不超过80%的工程款;工程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由项目经办人负责收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在项目归口办公室。

  9.严格印鉴、票据及账户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开设本单位银行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一是银行预留印鉴、其他操作指令必须由会计人员和出纳员分开保管,并相互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等的登记工作。二是单位领购的票据,必须按照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专人管理,建立票据领购、使用、核销登记台账,并严格票据使用用途,不得违规使用。三是明确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所有资金均通过授权支付到工程施工方或提供劳务的个人,严禁将资金转入本单位基本账户。

  10.严格现金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的结算限额为1,0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当使用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的,必须由财政所出纳人员负责经办,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现,单笔提现金额不得超过5,000.00元。单位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现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11.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要严格遵循南财采[20xx]23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有预算才有采购,按照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凡属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采购制度执行;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负责统一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12.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各办公室自行保管原则。镇财政所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做到物卡相符,物移卡随。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人,负责本办公室“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公室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等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和转移等工作。

  (四)综合绩效情况

  全镇经济发展平稳向好,社会治理井然有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党课辅导28次,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0余次,认真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民生实事,受理群众诉求51件,办结实事40个。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工作,集中调阅村(社区)支部手册4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5名,发展党员10名。三是储备18名村级后备干部;村(社区)“两委”换届圆满选出“两委”成员57人,9个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均实现“一肩挑”,高中学历以上达57%,平均年龄40.6岁,实现了“一高一低”整体优化提升。

  2.全面从严治党有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力开展正风肃纪,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实际成效的宣传力度,从根源上提升干部队伍素养和办事能力。一年来,开展专项督查12余次,督查整改问题14余个,立案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诫勉谈话3人。

  3.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牢牢稳住农业基本盘,现有耕地实现应种尽种,新发展养羊大户8户、养鸡大户5户、兴办农家乐4家、全镇工商户达到56家。大力实施“菜篮子”固本工程,发展高山蔬菜产业589亩,对已建成的茶叶产业园进行常态化管护。累计外出招商6次,成功签订意向性协议2个。积极探索了“1+1+N”(党建引领+公司管理+N种融合)的治理模式,精心建好“三园”(即:校园、乐园、菜园),这一好的做法得到了省、市和县领导高度认可。

  4.疫情防控坚稳有序。持续开展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全镇划分的104个防控网格,全面实施“十户联防”管理,300余名党员、干部累计排查本地及外来人员2000余人次,居家观察重点人员895人,核酸检测3450余人次,“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实现全覆盖,新冠疫苗接种1.2万余剂次,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

  5.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开展消防演练8次,夯实火灾防控力量,5年来全镇未出现一例森林火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0余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解决调处矛盾纠纷80余件,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件,化解积案1件,办结率100%。年内全镇没有发生1起到市赴省进京的信访案件。柏林村被评为巴中市“六无”平安村;杨坝镇被巴中市评为“法治”示范乡镇、巴中市“平安乡镇”。

  6.城乡面貌持续变好。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善沿河产业规划,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巡河,开展河道“六乱”行为集中整治活动12次。配备农村道路养护员30个,25名生态护林员全年累计开展巡山7500余人次。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并常态开展保洁工作,今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验收评估,全镇面貌得到了进一步亮化。

  四、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综合得分98分(总分为100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无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评价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宣传培训。自评覆盖率低,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管理管理制度,全面公开绩效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

  一、评估对象

  政策或项目名称及概况、资金构成、绩效目标等

  二、事前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评估程序、方式、方法)

  (一)评估程序

  1、成立评估工作组

  (1)确定评估工作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

  (2)明确评估的依据、内容、目的、任务、时间、要求等事项。

  2、拟定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组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拟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

  3、评估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调研

  (1)与等人员沟通,进一步熟悉项目内容;

  (2)指导人员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预期绩效与管控措施申报表》;

  (3)通过查阅资料、核实,了解项目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做法、依据等,听取并记录相关人员对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4)评估工作组经过深入的了解,收集项目信息,通过集中座谈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后,评估工作组出具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完成《预算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项目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财政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分析论证、并提出相关建议。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最低成本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进行论证。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遵循全面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主要采用深入座谈的方式,同时辅之以资料分析、网络查询、电话采访等评估方式和手段,对项目的相关性、可行性、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立项的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如相关政策、职能和规划等,同时明确依据的时效性。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针对的问题,当前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政策实施后将解决哪些问题。

  3、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4、可替代性。是否可通过市场替代,是否属于非竞争领域,是否具有公益性属性,财权与事权是否匹配,是否应由本级财政保障或市区分担是否合理等。

  (二)投入经济性

  明确细化资金测算并在各子项中分解资金测算应尽量明确标准、单价、数量等。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1、以明确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

  2、政策目标稳定性和持续性。如政策总体执行期限,政策当前所处阶段以及政策后期逐步退出安排等。

  3、明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是否有具体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对可能遇到的技术风险、协调风险、政策风险、组织风险、资金风险是否有应对举措,是否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渠道的可行性

  2、如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保障城区垃圾及时清运,降低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2号)文件下达“建筑垃圾及废弃家具清运费”。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建筑垃圾及废弃家具清运项目资金到位40.13万元,其中往年结转结余资金10.13万元;全年使用资金16.34万元,结余23.79元。

  (三)绩效目标。

  确保20xx年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渣土,无废弃家具垃圾。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美化城区环境,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全年完成废弃家具及建筑垃圾清运量1200吨,处清理违规堆放案件数量3000件,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指标设置5项,其中数量指标废弃家具及建筑垃圾清运1200吨、处清理违规堆放案件3000件;质量指标临垃圾清运合格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城区垃圾及时清运、降低城区环境污染;工作人员满意度95%;主管部门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九江市德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我局对20xx年林政执法工作经费、苗圃管理、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自评价平均98.6分。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xx年预算安排德安县林业局项目总工作经费299.56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德安县林业局。分别为1、林政执法工作经费100万元、苗圃管理8万元、森林防火2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2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6.56万元。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德安县林业局局林政执法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90.32万元;苗圃管理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8万元;森林防火2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3.77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25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实际使用12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6.56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德安县财政资金(上年结转结余),实际使用46.56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总目标:德安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着力建设好、保护好、盘活好、利用好绿水青山,全力推进德安林业高质量发展。

  年度目标:

  1、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林业执法在服务和林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廉政行事,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有力地打击侵害林业的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保护生态建设的成果。

  2、保障苗圃场改制后机构内的在职、退休人员和遗属生活,确保苗圃机构正常运行。

  3、履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与行业管理责任,多措并举,严防森林山火,做到守土有责,守林尽责。

  4、履行森林资源监测主体责任与行业管理责任,完全县森林资源日常监测工作;完成更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进一步加强林长制工作。

  5、完成我县11个乡(镇、场)、2.98万亩松材线虫病除治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掌握20xx年德安县林业局项目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德安县林业局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自评组,掌握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相关股室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德安县林业局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项目一:林政执法工作经费,总分值100分 ,得分99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9分。其中:

  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年初预算100万元,实际使用90.32万元,预算执行率90.32%,得分9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61.9分,得分61.9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22.56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22.48分;

  (3)时效指标,得分11.24分;

  (4)成本指标,得分5.62分。

  3、效益指标,分值22.48分,得分22.48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5.62分,得分5.62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林政执法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二:苗圃管理项目,总分值100分 ,得分100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10分。其中:

  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年初预算8万元,实际使用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60分,得分60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20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20分;

  (3)时效指标,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得分10分。

  3、效益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苗圃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绩效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三:森林防火项目总分值100分 ,得分94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4分。其中:

  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年初预算20万元,实际使用3.77万元,预算执行率18.85%,得分4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65分,得分65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35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得分5分。

  3、效益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9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四: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总分值100分 ,得分100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4分。其中:

  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年初预算125万元,实际使用1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65分,得分65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30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20分;

  (3)时效指标,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得分5分。

  3、效益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分值100分 ,得分100分。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10分,得分10分。其中:

  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年初预算46.56万元,实际使用46.5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48分,得分48分,其中:

  (1)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值100%,得分18分

  (2)质量指标,合格率100%,得分18分;

  (3)时效指标,得分6分;

  (4)成本指标,得分6分。

  3、效益指标,分值36分,得分36分。

  4、满意度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二)绩效评价价结论

  德安县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使用方向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整体看来,我局所有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实现年初制定目标。但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使用进度使用,严格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时。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德安县林业局20xx年预算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已在我局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7

  事前绩效评估是绩效目标审核的延展和扩充,为进一步扛牢政府过紧日子的政治责任,认真做好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文登区财政局率先在威海市将所有申报20xx年度预算的政策项目纳入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全力以赴打赢绩效管理第一战。

  着眼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威海市文登区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为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明确了总体目标、发展方向以及各方权责任务等。着眼长远发展,制定《威海市文登区区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就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梳理,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制度体系。

  强化内外联动,开启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通过与预算科形成全过程融合,与其他业务科室形成适时互动,构建起“分工负责、凝聚合力”的内部互动机制。通过与大数据中心形成信息化项目协作审批前置机制,与发改部门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协商审查机制,搭建起“横向架构、纵向延伸”的外部联动机制。

  强化技术支持,高质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质性嵌入财政一体化系统中,通过搭建政策项目库,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管理中的约束和支撑作用,将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情况作为进入政策项目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实现“无绩效,不预算”的工作机制。

  强化流程再造,全力组织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全新设计了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说明及示例、审核建议等模板规程,突出操作简便、流程规范、结论鲜明的.工作特点,对所有纳入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的政策项目形成“一事一议”,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截至20xx年12月10日,共审核新增政策和各类项目392个,出具审核建议241份,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0份,建议不予支持的93个。其中,共审核政策项目申报金额24.42亿元,审减金额5.42亿元,审减率22.19%。

  此外,对照上级出台的“预算支出分类管理清单”,全面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形成“保一批、压一批、禁一批”的九字攻略。对民生支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等重点保障类,设置“绿色通道”,重点审核是否存在“搭便车”“逾期引申”“过度引申”等问题,全力支持“六稳”“六保”;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压减控制类,实行“黄色通道”,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超标准申请”“超规格设置”“绩效目标不明确”等问题,实现“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对办公用房购建、办公用房修缮、编外用人等禁止类,设置“红色通道”,采取“挂图点名”方式,逐一对照确认是否存在禁止事项,一经查实,坚决不予安排。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8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专项补助。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银行一卡通足额拨付到位。20xx年,共拨付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816.02万元,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是落实上级优抚政策的需要,体现党委政府关心关爱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退役军人事务优抚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由财政代为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加之我县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账户全部由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全年预算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984.89万元,实际共支出816.02万元,执行率达83%以上。

  我们认为我局的经费管理是规范的,制度是健全的,支出是合规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各项优抚经费,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工作建议

  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优抚政策事关所有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安定和谐,事关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让现役军人安心服役,退役军人安心创业,为此,建议县财政采取有力措施优先保障优抚对象各类补助的及时拨付,全面落实上级各项优抚政策,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9

  一、政策或项目概况

  (一)政策或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几年来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基层公益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工程数量越来越多。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泗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资金进行监管。随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审计部分自身的人才队伍已经无法满足庞大的业务需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工作部署,泗县审计局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需要支付相应的审计业务费。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以往的审计工作经验,通过借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全年预计能为政府节约资金上亿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需求情况。

  随着项目数量的增多、项目工程量的不断变大,审计业务费用也不断增高,全年预计支付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用约1000万元。其中:支付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

  二、评估组织情况

  根据《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绩〔20xx〕118号)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财绩〔20xx〕53号)有关规定,泗县审计局迅速开展对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泗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江的带领下,通过局班子成员的共同研究,结合业务股室的具体测算汇报,认为1000万元审计业务费用符合预期目标。

  该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具有可持续性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为推动项目效益最大化,通过7项指标提高绩效。分别为:数量指标为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质量指标为严格把控协审单位工作质量,将工作质量与协审费用相挂钩;时效指标为项目实施时间严格控制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成本指标为根据协审费用支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协审费用;社会效益指标查看是否为县政府节约政府投资项目成本;可持续影响指标查看是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三、评估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设立了此项业务支出费用,该项目通过业务股室测算、局班子成员研究、局长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后,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同意,该项费用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要求,能及时为政府投资节约大量资金,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节约大量资金。

  (二)投入经济性。经评估,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经评估,该项目绩效目标和政策明确且一致,与年度计划相符,满足现实需求,7项绩效指标精细化,具有可量化和可衡量性,指标值合理、可考核。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经评估,具备政策和项目基础保障条件,论证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科学合理,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可控。

  (五)筹资合规性。经评估,政策和项目筹资渠道明确且合法合规,筹资规模和方式合理,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未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

  (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无

  四、总体结论

  经评估,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可持续性,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

  五、相关建议

  无

  六、附件

  包括绩效目标申报表、政策或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等。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0

  根据《预算法》关于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3号)和《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自财预〔20xx〕20 号)要求,县财政局综合股、县政府性投资评审中心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荣县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各一台)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荣县环卫所于20xx年8月18日向荣县政府采购中心申请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政府采购计划,经县政府审核同意,于20xx年9月23日通过询价方式对洗扫车购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宜宾市南溪区恒欣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中标,中标价938000元;于20xx年9月23日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对洒水车购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0日中标,中标价395600元,20xx年1月22日,环卫所向荣县财政局申请项目预算,荣县财政局于20xx年1月26日年下达两台车购置项目预算1333600元。2月2日,经项目验收小组对车辆验收合格并试运行测试两个月无故障后,环卫所分别支付两中标公司车辆购置款共计1333600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20xx年9月18日,县财政局局综合股、县政府性投资评审中心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到洗扫车和洒水车现场进行查看,并随机抽取20位行人进行问卷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市民对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是满意的,满意率99%。

  (二)项目总体评价

  按照上级关于绩效评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于20xx年10月18日对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该项目监管到位,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运行状况良好,效果显著,达到预期目标,总体评价好。按《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对该项目综合评分为99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项目绩效目标。购置的洗扫车和洒水车主要负责城区主街及大道路段的清扫、冲洗、洒水、降尘工作,清洁面积20多万平方米。

  2.项目决策依据。为了最大限度地清洁清洗路面和路旁污积物,减轻空气污染,提高了环卫工作效率。经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根据《荣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荣财发〔20xx〕23号),下达该项目预算。

  3.资金分配情况。新购扫地车和洒水车项目共分配资金1333600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其中:洗扫车938000元,洒水车395600元。

  4.资金分配结果。20xx年1月,下达新购扫地车和洒水车项目资金13336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车辆购置款共1333600元于20xx年1月26日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截止评价时点,新购扫地车和洒水车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洗扫车经20xx年11月30日现场验收合格后,于20xx年2月2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转账给中标公司938000元;洒水车经20xx年12月10日现场验收合格后,于20xx年2月2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转账给中标公司395600元,累计支付13336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等,完全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财务管理情况。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财务资料齐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并做好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实施情况。机构设置方面有办公室、财务室、项目考核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管,监管措施得力。整个项目的申报办理(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过程,均合理合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来组织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数量。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各一台。

  2.项目完成质量。两家中标公司均按照环卫所所需车辆的规格型号,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供货,验收合格。

  3.项目完成时效。两家中标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货,通过签署正式的货物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环卫所也履行了相关的验收及检查职责,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有序进行。

  4.项目完成成本。验收合格后,环卫所按期支付车辆购置款项共计1333600元,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洗扫车和洒水车最大限度地清洁清洗了路面和路旁的污

  积物,保护城区环境卫生。

  2.在空气存在污染的情况下,车辆能够快速地到达指定位置进行高效作业,减轻空气污染。

  3.减少环卫工人高强度地清洁作业方式,通过车辆机械化操作替代部分人工作业,大大提高了环卫工作效率。

  五、评价结论及存在问题

  (一)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按照《20xx年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运行状况良好,效果显著,达到预期目标,总体评价好,综合评分为99分。

  (二)存在问题。

  1.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创联动”创建要求,洗扫车和洒水车作业将更加精细化、精品化,现有扫地车、洒水车数量偏少。

  2.洗扫车作业原理是双发动机工作,燃油耗费高,机扫扫帚由于长时间与地面摩擦,扫帚消磨大,运行成本高。

  六、相关建议

  建议省市进一步加大对环卫项目资金上的支持,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1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2年2月22日至3月4日对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定量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对我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部门职责履行、项目组织管理、部门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原市渣土管理处)(以下简称“我单位”)系1995年2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副县级全民事业单位,属市城管执法局的二级机构。2010年7月,经湖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4年4月城管体制重心下移,市编委重新核定市渣土管理处编制,由49名调整为37名,12名同志连人带编划入各区城管大队。2019年7月根据《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编委办〔2019〕41号),市渣土事务中心系市渣土管理处在本次机构改革更名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市城管执法局的二级机构。

  1、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制定渣土管理标准和规范;承担全市渣土扬尘治理事务工作;承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处置事务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的有关技术性勘查工作;负责全市渣土事务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管理和运营市级智慧渣土管理服务平台。

  2、机构情况

  我单位内设综合管理部、治理事务部、消纳事务部、勘查事务部、科技信息部和行业事务部6个部门。

  3、人员情况

  根据长编委发[2019]41号核定我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名,年末在职人数3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86.49%。根据长编办函[2017]72号,核定我中心普通雇员8名(含驾驶员1名),年末实有普通雇员8名,普通雇员控制率100%。

  4、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单位围绕省、市绩效考核指标,围绕“蓝天保卫战”工作主线,狠抓创新驱动和改革攻坚,落实了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渣土扬尘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落实渣土扬尘治理新规范、新机制。立足渣土出土、运输、消纳环节,对渣土扬尘实行全过程、精细化治理,严格对标管理、对标督查,进一步压实渣土处置(消纳)责任主体单位自查、区级主管部门检查和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的主体责任。二是推行定期大排查制度。对渣土施工工地、渣土消纳场和渣土运输公司实行季度大排查,严格实行台账管理、问题清单销号和达标验收复工制度,对渣土扬尘防控不达标的工地、消纳场一律停工整改,对不达标的车辆一律暂停上路运营。三是从严加强督查和考核。建立渣土处置作业综合监管机制,实行定点检查、流动巡查和科技助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共督查发现渣土处置各类重点违规问题158个全部交办各区按期处置,处置结果严格纳入城市管理专项考核和市环委会蓝天保卫战专项考核。

  (2)大力推进渣土管理提质升级

  一是修订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突出城市管理工作的侧重点,对渣土处置申请材料实行大幅度调整,对勘查审核,延续与变更做出了详细与清晰的规范,将原来的特殊事项审批以例外情形的形式全部纳入了行政许可的范畴,使调整后的审批程序更加完善,监管更加科学。二是切实推进渣土行业综合监管。严格开展渣土运输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公示、年评定,对排名靠后企业通报曝光,今年共约谈警示企业22家,停运整改企业14家,责令退市1家;强化渣土运输企业进出关口管理,按照行业优胜劣汰的要求,启动渣土运输企业入市验收和退市预警工作,行业活力进一步增强。三是突出抓好渣土运输安全管控。参与制定《关于加强长沙市重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的工作方案》、出台《2021年度长沙市城区渣土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发布《深入推进渣土运输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渣土运输交通安全“七个一律”惩戒措施。三是着力加强科技智慧监管。全面完善智慧渣管平台,科学加强平台预警信息(案卷)处置管理,采取所有预警均由系统自动采集、自动派发、人工抽查的方式,实现渣土处置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形成闭环处置流程。

  (3)积极破解渣土管理难点痛点

  一是努力推动纯电动智慧渣土车启动试点运营。全面加强调度会商,开展宣传引导购车,17家渣土运输企业参与首批认购,认购数量95台,积极改造和新建充电桩,开辟纯电动智慧渣土车上牌入户绿色通道,满足首批试点运营需要,会同住建部门明确了试点区域项目渣土运输处置工作发包程序和资金支付方式,会同湘江新区管委会研发纯电动智慧渣土车车载智能终端,制定了纯电动智慧渣土车车载功能规范,实现了右转弯智能监控报警、驾驶员疲劳驾驶提醒、缓速主动干预制动和驾驶全景环视等24项车载功能,通过多措并举做好试点运营准备工作。二是全面规划渣土管理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指导我市建筑垃圾全流程、全环节处置的《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试行)的制定,待国家建设部总体规定出台后结合长沙特色修改完善尽快实施。三是大力推进渣土消纳场规划建设。配合市资规部门制定出台了《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21-2035)》,规划选址了57处渣土消纳场,总库容量扩容约1.7亿m3。四是推进装修垃圾规范处置。积极推进长沙市装饰装修垃圾规范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全市装饰装修垃圾处置工作调研,初步明确了下步加快装饰装修垃圾科学处置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4)有序推进渣土管理常态工作

  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共为城区332个建设项目开展渣土处置技术勘查服务,渣土处置申报外运量为2954万立方米,主动协调城际轨道、地铁、园区建设“630攻坚”电网项目等省市重点工程,对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湘雅路过江通道、三一大道提质改造等项目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施容缺办理,有力提供服务支撑。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年初财政批复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1,672.7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21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4.50万元,年中调整追加预算136.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追加预算12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调整追加预算9.2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9.7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58.23万元,其中: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326.23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消纳场安全检查咨询服务费用、微信举报平台运行及奖励经费、公益性岗位企业军转干部专项经费共132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年初结转0.37万元,本年预算调整13.7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1.93万元。

  2021年年末部门整体支出决算数1,692.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决算数1,27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3.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4.86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数为420.41万元,其中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项目支出312.10万元,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支出108.31万元(其中:扬尘治理及渣土整治管理专项支出86.58万元,消纳场安全检查咨询服务费用11.70万元、微信举报平台运行及奖励经费8.54万元、公益性岗位企业军转干部专项经费1.12万元)。

  资金的使用方向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我单位基本支出1,271.7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73.3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列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5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节能减排,控制运行成本。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4.8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主要用于: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资金、退休人员物业费、独生子女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4、“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1年我单位继续加强措施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年初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0万元,系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和公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2021年年末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2.30万元,系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接待费用大幅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未超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1.82%。具体明细如下表:

  控制率=(“三公经费”决算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主要做法如下:

  A、严格预算、总量控制。年初分别确定“三公”经费预算。预算一经确定,严格执行。

  B、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的管理。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在学习目标明确的前提下,经党组集体研究、市外事侨务办审批方可成行,按程序审批后报销,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C、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管理。一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益。二是按规定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险。

  D、严格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长沙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458.2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调整13.74万元,实际下达部门预算指标471.97万元,上年结转0.37万元,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420.4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专项项目预算、支出明细表:

  本年支出中包含年初结转结余0.37万元,2021年末结转结余51.9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我单位依据《长沙市财政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制定了《项目业务控制制度》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核算,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并对项目资金支出实行了严格的审批制度。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我单位各部室在项目实施中坚持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生活,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如:长沙市智慧渣管服务平台运维及技术服务为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流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平台全年共推送预警信息6560条,回复5962条,回复率90.88%,共推送预警案卷1440条,回复1227条,回复率85.2%;加快推进渣土工地(含消纳场)在线视频监管,全市规模以上的252个渣土工地(含渣土消纳场)已实现视频监管全覆盖;严格开展渣土运输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公示、年评定,对排名靠后企业通报曝光,今年共约谈警示企业22家,停运整改企业14家,责令退市1家,渣土运输交通事故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0%,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2%。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为了保障项目任务落实到位,针对项目的特点,我单位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项目管理制度:为了全面推进平台功能优化完善,制定了《长沙市智慧渣管运维服务外包考核办法》、《平台系统数据日常管理制度》、《平台系统违规报警处置工作制度》等;为了抓好渣土运输的安全管控,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长沙市重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的工作方案》、出台了《2021年度长沙市城区渣土运输安全工作要点》,发布了《深入推进渣土运输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通知》等,从而推动安全工作向标准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根据我单位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强各项目的日常监管,各部室针对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安排专业监管人员和相关业务处(科)室负责日常监管工作,从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等各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并积极做好项目执行中的协调服务,保证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符合相关项目管理的制度规定。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年初固定资产原值107.15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12.07万元,本年度减少22.26万元,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96.96万元。

  另外,2021年9月由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调入了一批无形资产,原值210.96万元。

  为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制订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市财政统一的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操作和管理,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程序进行政府采购,规范了资产配置预算、采购与验收、使用与保管、清查与统计等环节,使业务流程更清晰,资产管理效率得以进一步提高。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从严从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以清晰的思路,科学的举措,对照目标,查漏补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经济效益

  2021年,我单位各项目成本均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发现超预算支出情况,资金支出合理合规,及时到位,确保了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节约用电用水、降低车耗、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控制了行政成本;严格规范其他办公性行政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予报销,严控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

  (二)管理效率

  1、我单位配合市资规部门出台了《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21-2035)》,规划选址了57处渣土消纳场,总库容量扩容约1.7亿m3;组织市资规局、市林业局、市两型服务中心及相关区县(市)负责同志召开调度会商会议,进行实地踏勘,推进落实《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21-2035)》落地实施。

  2、全力服务项目建设,2021年共为城内五区309个建设项目开展渣土处置技术勘查服务,渣土处置申报外运量为2668万立方米,主动协调城际轨道、地铁、园区建设“630攻坚”电网项目等省市重点工程。加大了对省、市重点工程渣土处置服务支持,有力推进了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3、强化渣土处置监管,2021年市级督查考核交办重点问题158个,其中芙蓉区12个,天心区16个,岳麓区41个,开福区26个,雨花区33个,高新区26个,全部督促各区按期处置到位。

  (三)社会效益

  1、认真做好了渣土运输安全管控工作,渣土运输交通事故较去年相比下降80%,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2%。

  2、2021年共约谈企业16家,责令停运整改企业14家;完善惩戒措施,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惩戒,三个环节强化措施,严格惩处兑现;完成国六排放标准渣土车功能查验工作,共有10个品牌14种车型符合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了渣土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2021年微信举报平台共收到关于渣土扬尘等违规行为的微信举报524条,经核实有效信息43条,共发放微信举报奖励5400元。市民对渣土运输情况进行的“云监工”,有效地推进了渣土扬尘污染治理。

  (四)可持续性分析

  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认真实施好“党建聚合力”工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高质量完成组织、宣传思想、统战、政法等工作要求,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或敏感事件和重大信访维稳事件,为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双报到”制度,全体在职党员进社区年服务均达2次以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我单位整体实际预算金额1,823.45万元,预算执行数1,692.1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78%。其中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472.34万元,实际支出420.41万元,执行率为89.00%,主要原因是纯电动渣土车试点运营尚未落地,相关宣传未实施,导致项目支出部分预算尚未支付,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有待提升

  我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20.7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334.1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6.00%,未达到100.00%。主要原因是预算金额与实际中标金额存在偏差。一方面是由于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节约了财政资金,另一方面也是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准确率有待提高。

  (三)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有待加强

  2021年度发生渣土运输安全事故8起,尽管比2020年下降了63.64%(2020年发生渣土运输安全事故22起),但安全渣土运输安全监管方面还有待加强。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渣土运输企业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安全培训力度还不够,驾驶员在城区复杂路况下作业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容易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另一方面我单位对渣土运输企业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监管力度还需加强。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增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管理

  在编制有年度的部门整体预算中,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增强对部门预算的预见性,科学编制具前瞻性的预算,减少部门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根据下年度工作计划及往年经费支出情况,综合分析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所需资金,然后将预算细化到每个执行节点,合理估计各节点经费水平,汇总编制各部室项目预算,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减少和避免预算调整,以保证整体支出预算的准确性。

  (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要求,根据我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政府预算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做细做实采购预算编制,尽可能把支出需求算准,使市场价格和需求编制有机统一,尽可能缩小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金额的差距,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执行率。

  (三)督促渣土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提高渣土车治理监管力度,督促渣土运输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并对所有渣土运输企业做出警示,要求各企业共同努力,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渣土运输企业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现场跟踪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切实夯实管理基础,切实落实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限制承载重量,限定行驶速度,防范疲劳驾驶。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1,692.13万元。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2〕3号)的要求,我单位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二级单位,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2

  一、乐山市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办公室、安全股、客货管理股、车技股4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依法承担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运营、汽车出入境运输、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物流市场有关管理、车辆超限运输源头治理等行政管理职责。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20人。在职人员中参公人员11人,工人10人。

  二、乐山市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124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0.73万元,占93.42%;其他收入81.81万元,占6.58%。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支出决算总额1258.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7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万元。

  三、乐山市市中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管理

  运输服务中心按时按要求填报了预算。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xx年部门预算收入127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160.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60.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6.76万元,医疗卫生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2.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万元。

  水、电、燃油费都厉行节约原则,节约降耗控制良好,杜绝了长明灯,长流水,坚决节能降耗。

  三公经费方面,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接待费。20xx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xx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用于稽查、维修市场管理、安全监管、行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预算都是按时间进度进行申请了计划,无超出预算情况发生。

  建立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由办公室和财务股共同负责。并依法接受财政的监督。

  (二)结果应用情况

  运输服务中心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政府采购制度。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建立了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使用规范,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和其它违规问题。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都按要求进行了自评和公开。严格按照评价结果进行了整改。各项支出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做到按时、按规定范围列支。部门职责履行都很到位,服务对象满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运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准确、绩效目标编制合理,预算按进度执行,项目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程序合规、手续齐全,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合理,得10分;预算执行率98%,得9.8分,20xx-2021年公路运输量统计样本调查专项经费14400元和20xx年农村道路客运专线补贴190000元为财返;三公经费控制率达到财政部门要求,得10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5分;资金使用合规,得5分;政府采购规范,得5分;资产管理有效,得5分;项目高质量完成,时效20xx年内完成,成本在项目计划预算范围内合理开支,得20分;广大经营业户和群众满意度100%,得30分。最后等分99.8分。

  (二)存在问题

  要注重绩效评价和实际工作中的协调。

  (三)改进建议。

  加强财经制度、财经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要用绩效评价的指标切实运用到工作上来。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xx〕226号﹚的要求,对具有南宁市普通高中学生全日制学生学籍,在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南宁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均可申请资助。城市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人.年。用于生活补助。按学期统一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2.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制定了《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顺利完成了20xx年度南宁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高中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经费来源:20xx年高中助学金经费共1798.52万元,其中: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结余资金150.565万元,20xx年上级转移支付(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预算资金360万元。

  (2)使用情况:20xx年,我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共发放高中助学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资助标准按两档执行,一档为1750元/人.学期;二档为500元/人.学期。

  (3)结余情况:20xx年共结余513.72万元。造成结余的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和市级配套资金多于实际符合资助条件需要支出的资金;二是今年秋季学期,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直属约180多万元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项目资金,因该项目资助标准高于二档国家助学金并且要求不得与高中助学金重复享受,所以有部分学生选择了“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的资助,也造成了高中助学金项目资金的结余。20xx年度的高中助学金结余资金我办已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并申请在年末时收回国库,不再结转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南宁市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部分受助对象有的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卡,有的已毕业或外出实习,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二是高中助学金实行分等次资助,一等助学金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等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二等助学金每年1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城乡低收入、因突发事件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由于高中助学金实行了分档资助,且一档资助金额是二档的3.5倍,而享受二档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是一档的将近2倍,在进行满意度评价时,如果学生对资助政策不够了解,一定程度上会对满意度调查结果造成影响。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用于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和《南宁市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南教办〔20xx〕23号),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本校的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对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2)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学校在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高中助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申请。各学校收集申请资助的学生所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结合市学生资助办下达的资助指标,经班级/年级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和确认。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通过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

  资金发放。每学期结束前,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理银行一次性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3.产出

  (1)“产出数量—资助贫困家庭高中生数量”,指标值:资助学生人数≥5700人。

  20xx年市直属学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款,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共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完成年度指标值。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产出质量—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指标值均要求达到100%。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受助学生均符合资助条件。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

  20xx年南宁市高中助学金已在学期结束前将资助款按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但仍有个别学生因年龄、办卡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到银行卡,造成发放时间相对延迟。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为:实际支出不超出预算金额。

  20xx年我市直属学校的高中助学金已按照按规定标准(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75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50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存在未按标准发放的现象。实际支出的助学金没有超出预算。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20xx年度市直属学校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14165人次,其中受助学生当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3180人次。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比较有效的缓解了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并对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在学习、个人发展方面的动力方面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学生满意度≥85%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20xx年投入360万元对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通过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20xx年度,已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其中市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已超过应配套资金数额。项目未发现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人员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

  项目投入10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29分;项目效果30分。合计绩效评价得分:99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20xx年我市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符合《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关实施方案,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机制,在激励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办积极探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从“指标分配”、“识别手段”、“监管机制”、“资助力度”、“发放管理”、“宣传方式”等六个方面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在“指标分配”上更加精准。在分配资助指标时,改变了过去以学生人数和固定资助比例为主要决策依据的分配模式,调整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布情况、在校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校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情况、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学校办学效益以及各单位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情况等因素作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方式由“粗放管理”、“平均主义”和“轮流坐庄”的局面,转向“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二是在“识别手段”上更加精准。为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的要求,针对目前资助对象难以识别现状, 20xx年3月,南宁市学生资助办在多次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方法、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五个方面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标准,明确定位精准评估认定范围,根据学生所得评估数值高低给予相应资助,分出层次、拉开档次,进一步提升精准资助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三是在“监管机制”上更加精准。坚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财务审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专项检查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四是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市级配套资金,如20xx年上级下达给我市直属的高中助学金为1287.955万元,按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市本级财政应配套257.591万元,预算批复实际安排高中助学金(市级配套)资金为360万元,超过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比例,确保在我市直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都能享受资助,让贫困学生安心就学。

  五是在“发放管理”上更加精准。对发放到人的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大力推行“集中统发模式”,通过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在财政资助经费预算下达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后,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指定代理银行集中统一发放,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以减少资金周转的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和防控资金安全风险,确保助学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六是在“宣传方式”上更加精准。有针对性加强政策宣传。在春季学期,重点瞄准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下一个学段的资助政策,共印制《给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给高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13.3万份,印制《求学助学助考手册》5.1万册给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在秋季学期,重点瞄准新入学的初一、高一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共印发12万份《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折页》,让学生全面了解所在学段的资助政策。此外,还通过在校园内、村委社区中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南宁日报--南宁教育专刊》等媒介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成果的宣传,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主要问题与困难

  在推行集中统发时,有部分孤儿、超生子女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因无身份证或户籍证件等,无法办理银行卡或存折,影响发放工作,有的甚至因此原因无法享受资助。

  六、政策及工作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对资助卡办卡及发放管理的规定进行修订。一是出台针对无法提供办卡资料的孤儿、超生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等特殊身份人群办理银行卡或存折的便民措施(如能否凭民政部门或孤儿代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办理银行卡或存折),以便这部分特殊人群能够切实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二是进一步精简资助卡的办卡手续和所需资料,扩大资助卡发卡代理银行,切实解决资助卡办卡难等突出问题,以提高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进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4

  按照贵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函【20xx】9号)要求,我校对20xx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本科高校质量工程经费、科研平台及人才支持计划经费、高校资助经费以外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学校财务处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孙政副院长(主管财务工作)任组长,成员包括:张春风(财务处处长)、王瑜卿(人事处处长)、张满利(学生处处长)、荣宁(教务处处长)、李同胜(科研处处长)、徐公领(国资与后勤管理处处长)、李玉来(工会老干部处处长)、吴智艳(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张英健(体育学院院长)、王通(图书馆馆长),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分配了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财务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

  (二)实施过程

  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要求,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国资与后勤管理处、老干部处、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图书馆分别组织评价人员对本部门、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开展了自评。

  1.项目单位搜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绩效目标、指标数据、该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

  2.项目单位对所取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核实、整理。

  3.项目单位根据基础数据计算出反映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实际完成值。

  4.按照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完成等级,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5.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不同绩效指标分别选择评估方法,判定单项指标得分。

  6.讨论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单项指标折算得分,并计算自评得分。

  (四)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

  20xx年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如下:

  财务处

  1.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公用经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4239万元;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日常公用经费3073万元;

  人事处

  3.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150万元;

  4、“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4万元;

  教务处

  5.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7万元;

  国资与后勤管理处

  6.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地面绿化硬化工程251万元;

  7.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电力增容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150万元;

  8.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防水工程240万元;

  9.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固安校区污水处理150万元;

  老干部处

  10.20xx年驻石外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38万元;

  体育学院

  11.省级体育项目补助经费1.2万元;

  图书馆

  1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图书资料购置100万元;

  综合项目

  13.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938万元。

  (五)日常财务管理

  1、建立经费监管责任制

  学校《财务报销暂行规定》(院财字【20xx】4号)第二条规定,坚持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类经费的审批人在所分管的经费项目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审批,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批签字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财务处负责对原始单据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的核查,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使用项目、用途和标准开支,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套用资金;坚持各类经费报销审批原则。

  学校《预算支出管理办法》(院财字【20xx】2号)规定,专项经费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经费使用部门、单位承担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各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经费支出的责任人。财务处负责指导和监督。

  2、制定管理办法

  所有经费报销都执行《财务报销暂行规定》(院财字【20xx】4号)

  所有经济活动招投标业务都执行《经济活动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暂行)》(院字【20xx】78号)

  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院字【20xx】79号)、《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院字【20xx】15号)。

  建设项目执行《建设工程暂估价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67号)、《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68号)、《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6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70号)、《建设工程价款支付(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71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72号)。工程验收时,召集审计处、财务处、办公室等部门联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向审计处提交竣工结算相关材料,工程结算款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医药费报销执行《廊坊师范学院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办法》(院老干字【20xx】1号)。

  3、实行专账核算。每项专项经费都专门编制项目码、设立项目账,实行专账核算。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取决于专项项目工作的推进与完成,进而实现专项资金支出,最终达到预期效果。随着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在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推进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追求最佳效果。从项目谋划论证、预算编制、细化执行方案、跟踪推进资金支出进度、绩效评价各个环节入手,确保提前谋划、论证科学、预算详实、方案可行、加快进度、效果优良。

  经费支出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行为,专项经费按照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建立了项目库,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均纳入政采,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院科字【20xx】1号)对科研设备自行采购做了规定,并认真落实。

  (二)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报告共对13个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完成情况如下:

  1、10个项目完成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

  (1)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公用经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95.5分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日常公用经费95.4分

  (3)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98.7分

  (4)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地面绿化硬化工程98分

  (5)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电力增容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99.65分;

  (6)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防水工程97.3分

  (7)20xx年驻石外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100分

  (8)省级体育项目补助经费100分

  (9)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图书资料购置92.4分

  (10)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92.82

  2、1个项目完成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在80-90分之间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固安校区污水处理86.4分

  3、2个项目实施期间跨越年度,本年度无法完成预期绩效目标,无自评分

  (1)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

  (三)存在问题及评价结论

  1、部分项目下达额度较晚,部分项目实施期间跨越年度,当年无法完成,当年未能进行绩效评价。

  2、预算金额支出率未达到100%,资金利用率低。由于政采低价中标,部分项目资金剩余较多,导致资金不能充分利用,但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绩效评价结果基本未受影响。

  3.上年度预算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预算支出进度较快,项目在年底能够完成,实现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未受影响。

  4、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报销实行实报实销、据实报销,预算及其支出进度无法提前预计,设定资金支出进度计划不尽科学。

  (四)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原因

  该项目是20xx年12月接到上级通知后刚刚建立的经费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2月,故尚未开始执行。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原因

  20xx年9月廊坊市7名军转干部学员入校插班培训,在校学习时间为一年。军转干部培训经费是20xx年11月接到经费到账通知后建账的经费项目,至20xx年底未能全部支出。因学员培训时间跨年度,该项目经费计划在20xx年该批学员结业至下一批学员入校前支出完毕。

  3、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经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

  该项目是20xx年11月接到上级通知后刚刚建立的经费项目,我校20xx年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计划用于20xx年招生工作。另,少数民族预科生被我校录取后,在河北师范大学民族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培养,当年学费交给河北师范大学,我校不参与预科培养。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发现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基本清晰准确,较为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执行《教学经费使用效益评估方案》(院财字〔20xx〕1号),其他专项经费参照执行,规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对专项经费作出绩效评价,不断总结经验。

  (二)针对部分项目资金在下半年下达,当年预算资金不能支出的问题,建议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提前组织申报,提前审批,提前下达额度,以便预算单位当年完成项目,支付资金。

  (三)针对预算资金执行率低,资金利用率低的问题,要细化预算编制,充分考虑市场及政采低价中标因素,使项目预算贴近实际需要。

  (四)针对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规定》(院财字〔20xx〕2号),进一步加强项目论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分析与督促,促进专项经费支出进度。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5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为“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城市促消费活动工作。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2.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包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3.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等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

  餐饮、零售等行业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结合我市消费特点,活动围绕扩大新型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通过“统一名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模式,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3.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本项目无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有利于持续挖掘消费热点,助力餐饮、零售等企业发展。

  4.可替代性。

  促消费活动申创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项目属于非竞争领域,具有公益性属性,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投入经济性。

  1.餐饮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30元6000张、50元2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预计10万元。

  2.家电销售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元900张、150元1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家电下乡活动,现场发放50元、100元和15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各200张,每场活动发放600张,四场合计2400张,共计24万元。

  3.生活用品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商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发放5万张,合计50万元。线下开展消费品下乡活动,社区每场活动发放1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4000张,共计4万元;乡镇每场活动发放2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8000张,共计8万元。

  4.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20万元,补贴总数量为600辆,补贴2000元/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详见附件1)

  1.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拉动消费需求。

  2.产出指标:1.质量指标:通过促消费活动的开展,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2.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促销活动活动。

  3.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商贸企业营业额,促进地方财税增收。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3.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项目是有具体的'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活动的可行性。

  2.如果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助力商贸企业发展。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能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财税增收,请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xxx

  七、附件材料

  1.“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框架方案(建议稿)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8号)

  3.“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

  4.“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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