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4-10-09 11:49:33 晓丽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精选15篇)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迅速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于20xx年12月31日按时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进行了全面排查。20xx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上级财政资金91209元,专项保障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6月下达保财社〔20xx〕129号、保财社〔20xx〕311号指标文件,资金91209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专项用于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为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专项资金经费保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经营性(聚集性)农村自建房屋安全。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及时拨付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前窑村,桃乌路东侧、苏震桃公路西侧、江南运河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23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236.9平方米,其中新建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236.9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包含停车场、农村道路及桥梁、强弱电、田园乡村、绿化等配套工程。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转型发展为路径,挖掘桃源文化和生态特色,加快旅游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全面建设“服务经济强、人民生话富、生态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桃源。

  项目阶段性目标:

  1.完成开工前各项工作。

  2.有序推进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

  3.完成部分道路工程。

  4.完成部分桥梁工程。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

  桃源镇位于苏州市最南端,与浙江省乌镇、南浔等古镇相连,又称水乡森林小镇,拥有4.5万亩森林形成的“天然氧吧”,11.5公里的`京杭大运河及其支流纵横交错形成的水网湿地景观,是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国家卫生镇、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镇、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桃源镇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结合当地的农业农事、民风民俗及特色田园文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农业文化休闲旅游,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新动能新业态。同时为改善周边居民环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各类审批及招标工作已完成,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有序推进中,道路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二座桥梁已完成桥墩建造。

  项目尚未有经济效益产出,故绩效评价主要集中为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以评价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情况。

  (二)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61号)等文件精神,等对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考核。

  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主要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分解细化,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理、考核。

  (三)评价工作情况

  对照设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依据逐项进行跟踪评价,评判各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

  对照评价标准,逐项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顺利完成,综合评分等级为“优”。

  三、项目绩效

  资金规范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关于下发《桃源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桃政发〔20xx〕44号)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对专项债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开立专项债资金管理专户,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于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债券发行费及利息支付,按月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投资情况。

  四、存在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马鞍山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马绩效组〔20xx〕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马鞍山市财政局即日起启动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度考核目标的通知》(马秘〔20xx〕47号)的要求,纳入对各单位20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逐条逐项对照自查自评,并进行综合评价,疏理问题,明确方向,开展“僵尸车”清理工作;整治书报亭及移动公厕:拆除私搭乱建、清理占道堆放杂物等;开展门头破损及违规广告整治工作;对辖区私搭乱建进行清理。现将我部门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如下:

  20xx年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60万元。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5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60万元。

  实际发放资金2560万元,资金发放率100.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根据上级及区委、区政府安排,完成城管局工作及各项任务。

  2.具体绩效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4个。

  (见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为加强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对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范围: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实现绩效目标的制度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1.评价方法:根据基础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分析。

  2.评价等次:绩效制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采取现场核实材料的方式,对收集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百分制统计,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的标准。

  (三)指标体系设置

  结合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管理实际,设置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4个。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98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好。严格实施了项目申报管理程序,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目标任务,实现了预期绩效。

  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审核调查,对照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进行逐项打分,确定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依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市财政决策部署,决策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决策过程:决策严格按规范程序执行。

  3.绩效目标:遵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并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对绩效目标分解细化。

  4.资金分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分配补助资金,分配资金符合预算管理和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资金管理要求。

  (二)过程管理

  项目管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马市容【20xx】78号文件规定,市城管委会议纪要(20xx年7月12日)明确数字城管案件责任“僵尸车”处置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20xx年8月召开多部门参加的“僵尸车”清理工作部署会要求。

  2.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拨付至专户,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执行率达100%。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制定在网络上宣传次数,指标值≥3次,反映整治违章建筑次数,指标值达到年初绩效。

  2.质量指标:制定拆除私搭乱建质量审查达标率≥100%,建筑垃圾清理质量审查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编制制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经费在12月底之前全部支出。

  4.成本指标:市政道路、市容整治专项经费工程项目支出≤2560万元。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对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效果明显。

  2.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经济发展程度明显。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对改善城市环境的程度显著。

  4.可持续性:项目实施对提高或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的持续影响程度显著。

  5.服务对象满意度:区直各部门或社会公众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满意度90%以上。

  五、存在问题

  项目实施对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效果明显,项目实施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经济发展程度明显,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六、有关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健全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预算管理指标体系,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审批和执收工作。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4

  永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道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和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采取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四马桥等10个乡镇43个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从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

  2、资金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

  4、项目实施地点与立项村不一致。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委托帮扶漏洞多,贫困户获利少,长期利益缺乏保障。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投资风险高。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5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公安工作是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工作,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公安工作和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是公安机关保障公安工作的物质依托和基础。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转发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xx]1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基础实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发改投资字[20xx]20xx号等文件,以推动和规范公安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时期,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遗留的历史问题与现代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相互交织,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改革过程中配套措施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等原因,群体 性事件可能会继续增多。由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管理漏洞、空隙较多,社会控制能力减弱,刑事案件总量有可能继续增长,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等活动仍将突出,卖淫 嫖 娼、色情活动、拐卖人口、毒品犯罪等社会丑恶现象也可能会继续蔓延发展。要确保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破坏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严格各项治安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任务的完成,必须努力探索确立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新思路,按照《人民警察法》关于国家保障公安人力、财务和物力发展的有关规定,确定未来1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面对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技术装备落后、各项业务设施基础薄弱的现状,必须在挖掘现有警务保障资源潜力的同时,适当增加警力,大力发展和健全公安事业,加强警用装备与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提高公安科技水平。文水县公安局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保护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从公安领导管理层到全体民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为核心,努力树立公安形象,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服务文水县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文水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经济的发展,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应的职能科室不断新增、工作人员数成倍增长,加之各类业务技术用房的增设以及建设标准的提高,现有面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以至于每次有新职能科室成立、新功能区室建设和原有功能区室更新标准改造、人员新增的情况时只能因陋就简,无法做到更高的标准。20xx年7月山西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公安基层所队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及设施配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实现城市基层民警一人一张床,房间短缺问题成了以上工作进一步开展最大的制约因素。尤为突出的是因业务技术用房严重短缺,110指挥中心和视频监控中心用房紧张,无法根据新标准扩建;按上级要求正在建设的办案中心,也只能挤占各部门本就拥挤的办公和其他业务用房,给全局及各部门都造成工作上的诸多不便。因备勤用房严重不足,给民警值班备勤和快速反应机制带来严重影响,造成部分突发事件不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文水县公安局现位于县城西大街,占地面积9.3亩,现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主要包括一栋建于 年的4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2890㎡)和一栋建于20xx年的三层指挥楼(面积939㎡),这两栋楼均按照当时的民警人数和用房标准立项建设。近年来,随着局机构增设、人员增加和系统设备添置,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现有的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根本无法满足公安各项工作开展需要。

  一是文水县公安局4层办公楼结构为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上部主体结构承重墙体采用烧结普通砖砌筑,楼板为混凝土预制板。经太原茂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局办公楼安全性及抗震性能进行了现场检测,鉴定结论为,“文水县公安局 办公楼安全等级综合评定为Dsu级,抗震综合能力不满足当地抗震综合能力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建议拆除重建”。

  二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用房极度拥挤。20xx年至20xx年,文水县公安局人数已达800余人,但是,设该局的实际办公用房面积扣除大型会议室、机房和食堂、服务窗口等场所后仅剩约20xx㎡,远远达不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69-20xx)中规定的定编人员人均9-24㎡的标准,局一些部门办公场所拥挤不堪,有的甚至十几个人挤在一间办公室,办公条件及环境很差。

  三是增设的机构部门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20xx年以来,文水县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先后成立了行政审批股、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等警种和部门,县禁毒办等机构也挂靠在该局。由于办公用房紧张,上述新增机构部门都没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只能与该局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影响了业务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管理。

  四是技术用房建设达不到上级制定的标准。近年来,为应对日益动态化、信息化的维稳治安形势,文水县公安局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大力加强以刑侦、技侦、网侦、图侦为核心的专业技术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但是,该局网络安全侦控机房、取证分析实验室等技术用房面积不达标准,严重制约公安信息化建设。上级公安机关因面积不达标准不予下发技术权限,并多次督促该局尽快改善实验室、机房面积,但由于现有的业务技术用房已无法扩展,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五是办案区狭小拥挤。文水县公安局办案区现有面积仅210㎡,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要求该局建设专门用于处理群众来访、进行询问、讯问、辨认、情报采集、案情分析、专家审卷、整档立卷等办案工作的用房,但因场所限制,难以为警务实战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目前全县集中闲置存量房中无适合公安局调剂、置换和租用的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

  当前文水县正处于经济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公安机关职责任务艰巨繁重,解决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不足问题,是各项功能区室及技术用房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的前提和保障。既是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的需要,也有利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文水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当前公安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为保障和促进公安机关工作与时俱进,进一步落实公安部的“四项建设”标准,改善基础设施薄弱、技术设施落后的现状。

  鉴于上述情况,重新选址新建文水县公安局 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为此,文水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复新建文水县公安局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合30亩,总建筑面积30263平方米。本项目建设一栋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的办公和业务技术综合大楼。地上建筑面积20263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用房14132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61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4907平方米按平战结合方式建设,平时为车库和设备用房,战时为六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防护等级为乙级。其余按地下车库、备用房、物资库房建设。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管线工程、消防水池、硬化工程(道路、门前广场、停车场)、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围墙及大门等。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项目规划用地面积:指标值30亩,总建筑面积30263平方米,

  质量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指标值100%,

  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周期:指标值24月,

  成本指标:土地开垦费平均成本:指标值50000元/亩,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办公条件改善:指标值定性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打击罪犯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指标值定性提高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民警满意度 指标值100%

  4、项目资金构成项目总投资为198 95.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6712.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9.86万元,预备费1473.7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实施计划建议安排如下:

  20xx年01月,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工作;

  20xx年02月~05月,完成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

  20xx年06月~20xx年06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

  文水县公安局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成立评估组织。

  应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闫志斌、张鹏飞、双应钰、申兴良、闫晋强、双开、李树彬、贺俊婷、文志强。

  3、制定评估方案。

  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制定评估方案。

  (二)评估方式、方法。

  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设立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

  伴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浪潮,公安机关“四项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这项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公安现实斗争紧密结合,相向而行,蹄疾步稳。当前公安机关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牵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加强对海量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实战应用;以完善警务运行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打防管控能力水平;以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领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把公安机关能力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2、本项目建设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本项目建设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同时,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综合整治发展环境,使公安机关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公安机关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和物质财富,但在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案件高居不下,流窜犯罪日益突出,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等严峻挑战。公安机关站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高度,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下大力气为经济建设服务,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排除一切干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因素,真正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项目建设使文水县公安局具备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备健全、运行高效的.标准,为文水县公安人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文水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提供了可靠的后勤保障。

  4、本项目建设是改善文水县公安局公安办公和业务开展条件、提高战斗力的需要。

  多年来,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紧张一直困扰着文水县公安局,现有办公场地狭小、拥挤,严重制约了公安局的规范化工作和侦查破案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刑事科学技术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大力推进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提高现场勘查能力、检验鉴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实现现场必须勘查、质量必须保证、鉴定必须准确的目标,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项目的建设是加快推进刑事科技工作信息化进程,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保障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的需要。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提高文水县公安局统一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警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创建平安文水、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目标合理性。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要求。

  2、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需要,项目建设是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改善公安机关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条件,提高战斗力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3、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与文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技术经济可行。

  4、社会效益评价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投入经济性时效性。

  本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

  伴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攻坚浪潮,公安机关“四项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这项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公安现实斗争紧密结合,相向而行,蹄疾步稳。当前公安机关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牵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加强对海量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实战应用;以完善警务运行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打防管控能力水平;以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把公安机关能力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实施可持续性。

  按照《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推进文水县公安局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规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罪犯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将此项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按时拨付。

  (五)筹资合规性

  根据《方案》规定,所需项目资金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文水县财政资金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总体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要求。

  2、项目建设是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需要,项目建设是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项目建设是改善公安机关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条件,提高战斗力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3、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与文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技术经济可行。

  4、社会效益评价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宜尽快实施。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投入和县财政自筹,请县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五、评估人员签名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xx]1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指导股,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制订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考核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发布县政府政务信息,负责县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工作。对政务服务分中心、联络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具有对外审批、收费职能的政府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项目、窗口授权、在线办理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制订和监督执行窗口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管理规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及各进驻窗口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管理和年度考核,受理、交办、督办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和举报。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xx年收到财政资金46.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元,合计4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9万元,项目支出0元;20xx年全年实际支出46.39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基本支出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余0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3人/编制10人x1%=30%,得 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

  (二)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分。

  2、预算管理得3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三)产出及效率分40分。

  1、职责履行内容:根据部门制定的计划工作任务及内容考核实际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情况完成度高,质量较好的10分

  2、履职效益30分

  (1)产出指标方面

  指标1:受理办理业务≥3000人次,得2.5分

  指标2:发布政府信息≥200条,得2.5分

  指标3:审批时间缩短至1-7天,得2.5分

  指标4:窗口进驻单位≥26个,得2.5分

  (2)效益指标方面:

  指标1:受理办理业务完成率≥99%,得2.5分

  指标2:政务公开完成率≥99%,得2.5分

  指标3:优化办事效率≥99%,得2.5分

  指标4:政务服务持续优化≥99%,得2.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考核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一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第一批100件“一件事一次办”已编制办事指南,实现落地89项,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实现落地110项。二是提供帮代办服务。组建了一支400多人的县、乡、村三级帮代办服务队伍,快速全程代办、协办等,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全程提供代办服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现场发证(照),实现了企业“不见面审批、足不出园办成事”,重点项目只要“拎包入驻”。三是优化服务方式。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基本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数据联通,梳理出依申请类6类行政权力事项968项,开展电子证照、办件数据汇聚和“三张清单”梳理,加快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融通,提高网上办结率和全程网办率,办事“上一张网”“进一扇门”,“办事不求人”的'渠道越来越畅通。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截至目前,全县“一件事一次办”办件总量超过9万件,申报材料平均减少60%以上、办理环节平均压缩70%以上、办理时间平均缩减80%以上,企业群众基本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2.社会效益指标:我县共完成帮办代办服务184件,其中服务建设项目22个,商事类65件,民事类97件。

  3.可持续影响指标:打造了“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行政效能分析

  1.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股室负责人学习我县财政局出台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的学习。

  2.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人员严重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二)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7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xxxx〕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xxxx]3号)有关要求,我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4月至6月对湖南省20xx年度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高水运与普通公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水运战略资源的保护与普通公路安全运输的管理,努力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与公路运输体系,20xx年省财政厅批复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共计9,910.44万元,其中:水路管理专项 7,745.44 万元,普通公路管理专项 2,165.00 万元。

  二、主要评价依据

  1、《航道维护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湖南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湖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方法》

  4、《20xx年迎国检工作督查方案》

  5、《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7、《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关于益阳航道管理局20xx年预算的批复》

  8、《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财务报账制度及报账流程》

  10、《益阳航道管理局设备管理制度》

  三、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湘财绩〔xxxx〕3号文件要求,我厅绩效评价小组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从4月至6月对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布置市州、县市区及省直项目单位开展自评。自我厅布置自评工作以来,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了自评并及时报送了自评材料。

  二是开展现场评价,我厅于5月5日至6月10日,组织专人抽查了长沙、衡阳、益阳等市州及省直的项目单位,抽取项目28个,抽查金额4,316.57万元,分别占预算内专项项目总个数和总金额的51.85%和44.01%。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普通公路及水路管理专项资金预算4,316.5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824.41万元,结余492.16万元,资金结余率为11.40%。

  上述部分资金结余原因主要为:

  (1)网络信息专项经费,因合同更改,结余356.96万元需到20xx年支付;

  (2)海事局办公大楼维修、物业维护45万元属非税收入列收列支,因办公楼租赁已到期全部收回,未完成收支预算;

  (3)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修订本年实际支出38.26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35.33万元,本年结余12.07万元,因省人大和省政府省外调研延期,需到20xx年使用;

  (4)出国费结余1.68万元系“三公经费”节约;

  (5)公务船、救助打捞工作经费结余50万元为搜救奖励,系20xx年奖励需到20xx年初支付;

  (6)普通公路管理专项结余71.46万元系实际支出后正常结余。

  (二)项目实施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复预算,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大部分专项制定了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并严格遵循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实施;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与考核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从预算审核、支出审批到实施结果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省水运管理局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制定了《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项目库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较好的保障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

  20xx年,专项分别由相关单位和业务处室组织实施,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教育培训执法经费:由科教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全年共举办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培训、海事调查官知识更新培训班、船舶登记知识更新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15个。

  (2)网络信息专项经费:由水上监控中心负责客船视频、海员负责港口视频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客船视频按合同完成了支付。

  (3)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由财务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全年多次省内外协调统一征收政策、解决重复收费问题、资产清查审计、举办了会计业务培训、政策文件学习探讨、征收调研工作会议、财务年终总结工作会议等。

  (4)质量检测经费:由基建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20xx年对11个项目的砼构件的回弹强度、压实度、砼面层强度、立方体抗压强度、钢筋原材(焊接)、水泥、河砂、卵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良好。

  (5)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经费:由法规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项目论证、修订支出、资料印刷、办公用品采购。

  (6)湖南水运年度经费: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湖南水运杂志年度印刷排版费用。

  (7)出国费:20xx年省水运局机关共出国2批次,其中5人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赴英国内河船舶及港口防污染技术培训项目,1人参加交通运输部赴德国“内河船闸运行维护与管理技术”培训团组。

  (8)被服购置费:主要由后勤中心负责,对海事局制服装具配备及时予以补充或更换。

  (9)公务船、救助打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水上应急搜救指挥及省领导考察调研、奖励参加搜救的海事机构和社会力量、公务船“海巡一号”油料、修理等费用。救助打捞工作船20xx年度作为主力船队全程参与了“东方之星”轮船翻沉事件救援任务,并打捞施救其它社会船舶共4起。

  (10)水路运输管理专项:由航道、港航、船员等处负责该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全年参与了长江水系运政、港政大检查、监管水路运输、港口企业经营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

  (11)新增资产配置:主要由后勤中心负责。根据《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资〔xxxx〕9号)和20xx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新增台式电脑、笔记本等共75台(套)。

  (12)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经费:主要由船员处具体负责,对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改版升级,完善了船员发证系统。

  (13)军代处工作经费:主要由运输处负责,用于军代处办公、购买信息化装备、科研课题、官兵宿舍维修等.

  (14)血防费:主要由工会具体负责。

  (15)水路安全工作经费:主要由安全处负责。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制作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张贴画等众多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全省各级海事机构、乡镇政府、涉水学校。

  (16)搜救演习:具体由安全处负责,于20xx年9月在岳阳东洞庭湖水域举办了以省政府的主办,由省交通运输厅、岳阳市人民政府承办,省水运局具体操办的“湖南水上搜救演习”。演习科目为湘江干线大型船舶失火、水域污染、人员落水等项目,全省14个市州的交通、海事相关管理人员约350人、船艇35艘参加了演习。

  2、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

  20xx年,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按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新制定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内部牵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十多项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从项目预算审批、审核、合同审核到项目竣工验收、结算都明确了具体规定。

  20xx年专项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航道维护专项经费:完成了航道养护任务,航道维护水深年保证率达95%,航标维护正常率达99%,实现了航道维护管理总体目标,确保了辖区内航道安全畅通,各项管理评价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并在省局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2)被装购置费: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对在职职工146人更换工作鞋和新配标志符号。

  (3)站房维修费:由局办公室、局养护工资科负责组织实施,维修了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层站房,并按照交通部“三统一”的要求对站房室内外形象进行规范统一。

  (4)新增资产购置费: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实现办公现代化、资源合理化。

  (5)基层航道管理处业务工作经费:由局航道科、局纪委、财务科负责监管,保证基层航道管理处工作正常进行,不挤占航道维护经费。

  3、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20xx年,湖南省公路管理局专项实施及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专项:对战备仓库器材进行管理,举办公路养护技术比武,进行除雪破冰车的检查和保养,拨付除冰车油耗费等。

  (2)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测经费:落实省厅关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对进度、质量严格考核的要求,三次检测结果用于省政府20xx年度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20xx年干线公路交工项目关键指标抽查19个,里程407.72km;20xx年干线公路第一次在建项目质量督查19个,里程426.79km;20xx年干线公路第二次在建项目质量督查24个,里程543.68km。

  (3)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经费:将全省既有国省干线公路所有路段所有列养路段属性进行清理,并结合各市州反馈意见确定了20xx年检测路段明细,开展了技术交底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对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内业资料进行调查,按照规定设置了永久性观测点便于后期继续监测,对所检桥梁结构关键部位、结构易损部位、管养单位发现的重大或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测。

  (4)国省道路大中修巡查检查及验收经费:进行了2次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的巡查及抽查考核,行程42,574km;对危桥改造、安保工程进行抽查,行程35,300km;对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工作进行了2次巡查,行程50,276km;对各市州迎国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5)治超工作经费:对全省普通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进行调查,全省14个市州站点超载率均控制在1%以下,全省平均值为0.036%,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治超工作目标任务。

  (6)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进行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推广、养护检测分析评估等。

  (三)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xxxx〕3号)的精神,评价小组采取座谈,检查、核对相关资料,对专项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等方式,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专项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绩效综合评价结论。专项资金使用实施单位最低得分89.22分,最高得分94分,平均得分91.12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三、项目主要绩效

  (一)水上交通安全发生历史性转变,实现了标本兼治。

  20xx年,全省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3起,同比下降40%;死亡3人,同比下降66.67%;沉船2艘,同比下降50%;经济损失21.3万元,同比下降93.4%,创造了史载以来最好成绩。

  一是结合实际实行针对性监管。建立了金字塔式责任体系,责任与监管得到有效落实;开展了客渡船签单发航、营运船舶标识、运砂船签单发航、无证运砂船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顿了水上交通秩序;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分片区开展不定期“游击”式暗访督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地区的赶场日、节假日,变费渡为义渡,将非运输船舶清理出运输市场,杜绝了农用船非法载客;在部分地区,为人行渡口设置封闭式候船亭或自动售票机,为汽渡船加装限制护栏,控制渡船载运量,确保渡运安全。二是推进安全“治本”。完善安全监管、船员管理、船舶检验、航道精细化等制度体系,以制度强化保障;完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机制,严格安全资质审批核查;建成省级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和长沙、岳阳、常德、衡阳4个省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救助基地,20xx年、20xx年分别在湘江湘阴段和洞庭湖岳阳楼水域举办省级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在各市州开展综合和专项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完成916道渡口和1,917艘渡船标准化改造;在长沙、株洲、衡阳等地,稳步推进渡运公交化试点;建立渡运安全预警机制,为全省渡运相关人员开通灾害性天气预警短信免费服务。我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得到国家海事局充分肯定。

  (二)水运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断增强,船舶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程度不断提高。

  截止20xx年底,全省共有1,000吨级以上航道878公里;吞吐能力200万吨以上港口15个,靠泊能力1,0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106个,最大靠泊能力5,000吨;岳阳港城陵矶港区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长沙港霞凝港区、常德港盐关港区为国家二类开放口岸。

  建成湖南益阳船舶工业园和船舶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船舶工业集群发展,帮助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了船舶制造企业市场竞争力,打造了“湖南制造”船舶品牌。实施船舶标准化改造,促进运力升级。推广干线货运船舶标准船型,拆解(改造)老旧船舶、单壳化学品船和油船162艘、4.8万总吨,全面实现了省内危险化学品船、油船等专业运输船舶的标准化。

  (三)运输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水路运输经济快速增长。

  截止20xx年底,全省船舶总运力462.4万载重吨、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吨位650载重吨,较“十一五”末增长86.7%和103.8%;最大内河货船6,000吨,最大集装箱船350TEU;水路运输企业200家,其中省际运输企业149家。

  (四)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有序,绿色航道港口建设成效明显。

  20xx年,完成2,000艘船舶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加装工作,数量位列长江沿线各省市之首。有序开展了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长沙、岳阳、湘潭、郴州等地组建并成立了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对船舶垃圾、油污水进行专门回收。在东江湖,对所有客船强制加装生活污水储存装置,在全省率先实现客船污染物“零排放”;同时,积极推进船舶使用LNG清洁动力试点,力争从源头消除船舶污染。岳阳港成为全国内河首个绿色循环低碳试点港口,重点从绿色能源应用、绿色装备、节能工艺、智慧港口、绿色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实现港口绿色发展。

  (五)推进了“智慧水运”建设,提高了水运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依托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建立船员计算机考试中心、省市县三级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逐步实现海事监管信息化。第一,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手段。建成1个省级、14个市州级、86个县级监控中心,816个渡口监控点、28个港区泊位监控点,实现重要渡口全覆盖,将长沙、岳阳两地的集装箱危货码头纳入海事视频监控,并启动了航道视频监控建设;建成AIS省级数据中心、AIS基站17座,完成AIS系统的推广;新建9个VHF基站和7个VHF通信控制中心,基本实现湘江岳阳至衡阳段和洞庭湖区主要通航水域的VHF通信覆盖。第二,建设数字航道。开展了数字航道研究,完成湘江岳阳至长沙枢纽146公里航道的电子航道图建设,初步实现航标遥控遥测。第三,实现船闸智能通航调度。开发具备船舶定位、过闸申报、船岸通信和信息发布等智能化调度功能的船闸通航智能调度系统,并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率先运行。

  (六)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公路事业发展的生命线。

  一是“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与公路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二是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公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通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落实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专项督查”等13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做到安全监管无缝覆盖,消除一大批公路安全隐患,工程施工保持“零死亡”。四是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安全监管,建立了常态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广运用、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有力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

  (七)实施铁腕治理,实现了公路治超走在了全国前列的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交通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格局。投入3亿元新改建治超站172个、为全省131个县级行政管理单位配置治超检测车,完善管理责任、考核调控“两个体系”,落实严管重罚、源头管控、非法改拼装车纠正“三项措施”,严格货源、车主、车辆改拼装单位、驾驶员“一超四究”,突出重点路段、时段、领域、区域、企业“五个重点”,全覆盖铁腕治理。我省与江西签订《八市边界公路联合治超协议》,永州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治超执法行动,岳阳组建治超特别行动队,收到非常好的治理效果。聘请第三方进行超限超载率调查,检测结果与省对市州交通发展目标考核、计划项目资金安排、市州治超具体负责人工作绩效评价挂钩。公路治超取得重大突破,普通公路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由20xx年上半年的6.05%骤降到20xx年底的0.036%,远低于省政府确定的1%控制目标,长沙、郴州、株洲、娄底、湘西实现站点零超限率;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基本消除。杜家毫省长给予“措施很有力,效果很明显”的'高度评价,杨传堂部长给予“治超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充分肯定。

  (八)依法治路能力全面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提质增效。

  强势推进路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违法棚屋、杂乱标牌、摆摊设点、堆物放料和桥隧安全保护区违法采挖等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拆除公路两侧违法棚屋4,017个、拆除不符合规定设置跨路龙门架116个、整顿公路沿线违法摊点12,259个、清理违法占用公路堆物放料51,236处。公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全省公路违法行为查处率、结案率分别达99.91%、99.24%。省市县三级路政执法部门100%落实“十公开”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实现了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

  全省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337公里、危桥改造1,170座,分别为年度目标的109%、116%。举办省市县三级公路安全知识竞赛、市州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监督全覆盖。完善“四位一体”中心养护站工作职能,充实公路应急救援队伍,公路应急保畅工作主动有效,实现了路况、设施问题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零”记录。

  四、项目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

  经抽查发现,部分单位项目采购管理不完善。除达到招投标限额的项目通过招标采购外,部分项目未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湘财[xxxx]1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如:

  1、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公路路面及大型桥隧省级检测专项,20xx年省级桥梁技术状况复核及东门大桥、普迹大桥检查,合同金额20万元;岳阳市G107线新墙大桥、S308线湘水桥省级检查,合同金额16万元;长沙市S211线镇头大桥、S309线官渡大桥省级检查,合同金额16万元。三个自行采购服务合同总金额5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提供服务单位均为长沙理工大学,服务时间连续,应按规定招投标合并采购。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网络信息专项经费:用友软件采购,程序不完善。

  (二)会计核算与监督方面

  1、账务处理不规范

  (1)湖南省公路管理局账务部分:

  治超工作经费:(xxxx-08记字98号凭证)中列支数码产品(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等购置费84,180元,且直接计入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

  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检测经费:(xxxx-11记字38号)付宣传画册制作费9,750元,计入了“事业支出-养路专项支出-工程检测费”科目,按规定应计入“事业支出-业务工作专项-安全经费”科目。

  农村公路养护专项:(xxxx-12记字36号)农村公路计划信息管理系统15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账务部分:

  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xxxx-12记字197号)调整账务:从项目支出-财务专项经费转入项目支出-征收财务专项 34,900元,未见调账情况说明。

  职工教育、执法培训经费:(xxxx-12记字26号)调账:从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转入项目支出-职工教育、执法培训经费 49,600元,未见调账情况说明。

  (3)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账务部分:

  财政拨款核算科目使用不规范,财政拨款在“其他收入”核算,其中:拨入专款-战枯保畅(应急抢通)300,000元;拨入专款-益芦航道竣工维护费577,900元;拨入专款-文明样板航道创建5,600,000元。

  2、资金审批、实物签收手续不完善

  (1)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水路安全工作经费:(xxxx-05记字80号)陈晓安经手水上安全航行手册、安全常识等费用143,800元,原始附件中未见付款签审表、采购合同、清单和签收单等。

  (2)湖南省水运管理局财务审计、征收工作经费:(xxxx-12记字209号)莫莎经手报费用30,000元,原始附件中未见付款签审表、采购合同、清单和签(验)收单等。

  (3)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被装购置费:附件清单未见签收手续。

  3、专项超预算支出

  湖南省益阳航道管理局站房维修费:列支文明样板航道创建专项超预算支出(黄茅洲工作房建设增补项目)21,172元;列支文明样板航道创建专项超预算支出(黄茅洲工作房附属工程)40,372.5元。以上两项合计61,544.5元。

  五、改进措施

  针对自评所发现的问题,我厅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拟采取以下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1、对于项目采购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不能进行项目拆分,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要进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实施及其资金得到有效监控和高效使用。

  2、对于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按照《会计法》及专项资金核算的要求,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和各类账务处理行为,如实、准确核算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情况。同时,要严格履行好财务工作的监督职责,避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3、对于资金审批、实物签收手续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执行内控制度,让资金和实物使用的每一步都能环环相扣,监控得当。

  4、对于专项超预算支出问题,根据预算管理办法,合理编制预算需求,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和使用,杜绝挤、挪用或相互调剂资金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8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xx年-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xx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xx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xx]278号)(包含:20xx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xx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xx]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xx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xx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xx]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xx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xx-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xx-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xx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xx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xx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9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部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不断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大评估工作力度,推动绩效管理由“事后评效”向“事前问效”转变,切实把好守牢财政支出第一道关口,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度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全省财政部门评估政策和项目640个,评估规模285亿元,根据评估结果核减20xx年预算65.9亿元,核减率达23.1%。其中,省级对7个政策项目开展财政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核减预算申请11.9亿元,核减率为54.2%。

  一是与成本绩效改革相结合。将成本效益分析作为事前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实现成本核定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从源头上解决部门单位“重投入、轻成本,重支出、轻绩效”问题,促进预算安排更加科学,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例如,在省级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费财政评估中,围绕管理服务的所有环节开展成本效益分析,综合考虑历史成本、行业标准以及采购要求,重新核定费用构成。同时,参照先行省份实际执行情况,科学测算预算金额,压减预算申请超四成,真正实现了“少花钱、多办事”。

  二是与预算评审相结合。事前评估和预算评审都是在预算实施前的管理活动,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效益,省级规定对于基建项目,要在事前绩效评估过程中同步实施预算评审,对预算内容细化分解、定量分析,明确项目预算具体支出规模,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度。例如,省级对供销智能仓配和应急保障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围绕主体结构、装饰等建筑工程以及给排水、强弱电、电梯等安装工程开展造价评审,重新核定项目预算,压减资金8.3亿元。

  三是与项目审批相结合。积极探索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在立项环节强化绩效理念,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例如,威海市修订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事前评估合并实施,把事前评估作为项目可行性报告的重要内容,要求每一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过事前评估才能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并按照评估结果安排财政资金。20xx年以来,威海市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开展事前评估35项,提出建议200多条,核减投资金额3.7亿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0

  根据市民生办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教师生〔20xx〕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对省级教育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市教体局认为,20xx年度我局完成了“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㈠强化组织保障,为资助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1、加强组织领导。在整体工作安排上,年初,市教体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市教体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中。为了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自觉性,市教体局制定铜陵市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安排,与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机关相关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各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的责任。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市教体局分别召开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民办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分管领导、学生资助部门负责人,市教体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全面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市教体局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学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强化资助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多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继续加强学生资助岗位建设,坚持设立AB岗。

  3、加强政策宣传。20xx年初,市教体局制定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把学生资助政策列入其中,要求各单位用宣传教育民生工程的力度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市民生办的统一安排,市教体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民生工程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情况。在铜陵市教体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教育民生工程专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时更新内容。同时注重在主流媒体上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铜陵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多次正面报道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20xx年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要点》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百千万”走访活动和资助政策“两节课”宣传工作,将 “百千万”走访和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常态化开展。

  ㈡强化资金落实,为资助工作开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1、财政投入到位。中职和高中资助资金省级财政指标文件下发后,根据省财政指标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金额足额分担要求,铜陵市全面贯彻落实,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行。

  2、校内资助资金到。校内资助是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体局进行了认真落实,根据《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制定了《铜陵市教体局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要求,各所学校校内资助资金计提的比例达到了规定的要求。20xx年铜陵市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326.82万元,中等职校校内资助88.85万元。

  二、加强管理,做实过程

  ㈠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1、科学分配指标。我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资助比例和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2000元,切实践行了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的工作思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分档,全市统一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一、二、三档资助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同时学年初普高资助指标下达时指标分配向边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市直城区学校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5.5%,市直边远学校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4.19%。

  2、规范评审程序。根据《铜陵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市教体局要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所辖学校、市直学校严格落实受助对象认定程序要求。根据要求,在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各学校组织开展了“三认定三公示”工作,即班级认定并公示、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办公室认定并公示、学校认定并经市或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公示,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加强信息管理。市教体局非常重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维护,把它列为学生资助的基础工作,多次对全市资助工作人员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提高了资助工作人员系统维护能力。做到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正常开展,普高、中职数据填报准确及时。

  4、加强监督检查。市教体局制定了《教育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对民生工程的检查作出规定。根据这一制度,铜陵市教体局在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对学生资助项目开展了督查,及时了解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情况。20xx年,市教体局学生资助工作无投诉举报现象。

  一是建立健全集中检查和平时抽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建立民生工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和局领导明察暗访制度。局班子成员不定期深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督查,全面了解项目进度,指导项目实施。

  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定期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评估工作,对项目实行年中评估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评估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将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从而有效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

  5、及时报送资料。20xx年,市教体局牢记省市有关部门上报各类材料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齐全、真实、准确报送各类材料。

  ㈡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1、制度完善到位。年初,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制定了《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等政策实施做出了具体规定。

  2、资金管理到位。20xx年全市春季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含原建档立卡学生)在5月份全部发放完毕,秋季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在12月份全部发放完毕。共发放20xx年中职国家奖学金12人,资金7.2万元。春季学期发放国家资助资金2113.738万元(其中包括地方扩面84.15万元),资助学生17020人次;秋季学期发放国家资助资金1985.774万元(其中包括地方扩面83.91万元),资助学生16067人次。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均已到位。

  市教体局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根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资助资金进行分账核算,采取打卡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使用合规,无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3、审核审批规范。根据市教体局的要求,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都能够严格执行《铜陵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按照“三认定三公示”的程序确定拟受助学生,并分别上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根据学校上报的材料,市教体局、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中职资助标准、高中资助标准测算资金,然后分别向市财政局、县(区)财政局申请资金。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申请,按照资金运行程序,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

  三、提高质量,注重实效

  1、校内资助支出规范。根据市教体局的要求,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都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各校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支出都达到了规定比例的要求。校内资助资金支出规范。

  2、资助水平稳中有升。20xx年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均受助金额在20xx年的基础上略有提高。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了资助,资助比例达到了100%。

  全面落实了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全覆盖、最高档、零遗漏”的要求,我市全面落实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普高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其中享受普高助学金,春季有1606名,发放国家助学金240.9万元,秋季有1437名,发放国家助学金215.55万元;享受普高免学费政策,春季有1606名,免除学费119.758万元,秋季有1437名,免除学费104.77万元;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春季有544名,发放国家助学金81.6万元,秋季有514名,发放国家助学金77.1万元;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春季有860名,免除学费125.73万元,秋季有775名,免除学费114.06万元。

  3、资助质量得到提高。在实施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严格遵守收费制度,加强了收费工作管理,没有出现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4、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根据能力建设的需要,市教体局开展了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学生的信心,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人格。

  四、凸显效益,形成效果

  1、社会效益明显。20xx年,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到了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我市保证了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兑现了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在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市教体局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鼓励社会人士献爱心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普通高中社会资助88人,资助金额29.25万元。

  2、项目可持续影响力较强。市教体局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力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安排了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安排。

  我市大力支持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政策,将城市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五、存在问题分析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已建立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初步满足了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的需求,但学生信息量巨大,比对工作繁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量较大。建议依托智慧城市平台进一步提高数据比对效率,实现“智慧资助”的目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学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精准资助机制,确保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1

  根据6月份工作计划安排,已基本按计划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工作已按要求环节完成。从本月工作总体来看,各部门相对前两个月的考核来比较,已逐步适应新的绩效管理方法,基本上对部门内员工的评价能严格按照个人月度内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通过在平时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发现,部门内员工明确了工作职责与目标,能根据工作职责安排每月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清晰明确。各部门虽然进步较大,但相对来说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生产管理部各车间,现针对本月出现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各部门对强制正态分布比例标准不统一,不能按照方案中所列示行为标准严格参照划分比例。

  二、部门中有二级部门的,本部门内对二级部门考核人没有严格要求统一考核标准,出现了二级部门与二级部门之间考核分值差异较大,无法在同一部门中平衡比例(如质量管理部)。

  三、本月各部门与车间相对上月来说出现的计算错误较多,有个别计算错误已影响到最后正态等级分布(如企业管理部、承德车间、产业园车间)。

  四、除供应部与市场部对考核表中完成值描述较好外,多数部门对考核表中完成值描述仍无法总结说明,出现了个别考核指标完成值与评分不相符现象(如技安环保部)。

  五、各部门对绩效面谈环节普遍重视性不高,各自以工作太忙为由,忽略了以面谈形式提升个人绩效,以达到提升组织绩效的目的。

  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绩效方案中对强制正态分布的比例说明为五级,与实际绩效结果应用不对应。

  二、对于部门人员较多,考核人较多的,部门负责人没有进行统一培训学习与严格要求。

  三、生产管理部个别项目考核人与工段考核人责任意识较差,素质有待提高。

  四、各部门在对业务工作的安排与管理工作的安排没有协调合理,只重视业务,不重视内部总体工作上的管理。

  五、各部门对于每月的绩效考核工作准备不充分,致使在月末考核时会使主观判断成分增加。

  六、部门考核人在评估时较为粗心,对分值的计算准确率须加强,对完成值的总结描述须完善。

  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后,提出下列改进措施:

  一、明确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比例,与各部门再进行沟通,统一正态分布比例。有特殊情况的`,正态比例不超过上下5%。

  二、7月份已完成对承德车间的培训工作,使车间工人对绩效管理工作有了全面认识与深入了解,在工人了解自身需努力的工作目标外,对工长需考核的各项指标也进行了解,并鼓励他们进行监督。在8月份争取完成对型修车间的工人培训工作,加强考核人的责任意识。

  三、要求部门内有二级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统一学习,并且统一考核标准。

  四、通过每月下发的绩效考核结果反馈表,加强各部门对管理工作的重视度,提醒部门在做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信息记录,绩效辅导等。

  五、8月份将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资料存档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各部门建立绩效档案,使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六、制定出对生产管理部各项目考核人的综合考核办法与指标,加强对生产上的管理与约束以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提高考核人的素质与责任意识。

  七、考虑制定出正态比例奖励办法,调动部门整体与车间项目之间的积极性。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2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后勤保障效益,完善办公场所配套设施,促进各项职能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强化资金支出责任,落实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性。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为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规范性、及时性和效益性,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综合事务经费项目设置以下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1、执法工作执行率大于或等于95%;

  2、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后勤保障率大于或等于95%;

  3、普法宣传普及率大于或等于100%;

  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0%;

  5、劳动监察和安全保障工作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

  6、执法工作手续健全率大于或等于95%。

  二、项目决策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024.58万元,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计划、审批、党组讨论、开支,提高项目决策过程收支透明,坚持项目决策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资金情况

  综合事务经费属于经常性项目资金,项目计划投资额1024.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24.58万元,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770.32万元,执行进度为75.18%。开支范围主要为: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需委托第三方公司的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日常办公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差旅费和误餐费。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我局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项目资金执行制度,具体流程包括编制项目预算、确定并执行项目流程、委托报备代理机构、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验收、资金拨付、结算等。同时,我局坚持“专人负责、相互监督、党组讨论、层层审批”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与支出,做到明确责任、完善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综合事务经费主要用于指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县各类培训46次,人数91人,自行举办法律、法规培训5次,参加人数270余人(含受邀乡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开展外部咨询法律顾问促进学习交流活动,拓展干部视野和创新思维能力,推动以执法清单与法律条款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切实将执法职能发挥到位;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工程检测检验、测绘、结算审核、预算审核和工程施工劳务费;通过“执法+宣传”、“执法人员+志愿者”模式,做好宣传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知识工作,共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和免费接种疫苗倡议书2000份,出动人员80人次,动员接送1417人接种疫苗;全县城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日常巡查工作,并对相关职能范围内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责令整改或是立案处罚。

  2、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立案509宗,结案447宗(含上年3宗),结案率87.8%,罚款金额:598.81万元。共计受理12345举报投诉件794件,答复794件,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行政执法,积极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权威。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审批、管理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抓好项目规划管理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经局党组讨论,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度,并完善内设机构主体责任,促进我局良性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项目经济性:综合事务经费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对于大额项目资金支出,需由局党组研究讨论,并根据我局决策机制制度做出相关意见,同时,其项目支出成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预算经费控制率95%,做到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有效控制成本支出。

  2、项目效率性:一是项目实施进度和流程正常,截止20xx年12月31日预算支出金额为1024.58万元,执行进度为75.18%;二是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95%,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率95%,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人人普法。

  3、项目有效性:综合事务经费属于经常性工作经费,保障我局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运转经费;同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可持续性:在开展重大、难点执法工作特别是规范经营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中,我局始终要求各执法大队人员要明确法律、法规规定,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法律文书,认真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执法队伍的纪律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对待来访、来电群众要做到耐心、用心,要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暴力的执法,进一步避免发生聚众闹事或暴力抗法等情况,促进本地区的和谐稳定,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工作计划

  1.进一步整合旅游文化和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农业、交通运输、劳动保障和应急管理、热带雨林公园等8大领域执法职能,规范执法标准,确保执法文书严谨、规范。

  2.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执法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3.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不断优化执法办案举措,高效开展执法工作,全力打击、遏制违法行为。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辅助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土地执法队伍。

  5.建立健全的资金审批、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各项资金支出流程。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主要问题: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偏差的问题。

  主要原因:因上年度预算编制时,无法做到准确预测各项项目资金支出,因而造成预算间存在差异。

  (三)后续改进

  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完善预算编制部门联动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财政资金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3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4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市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试点项目

  实施单位: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管部门:南充市人民政府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优秀

  申请资金总额:350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350万元

  项目概况:为了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充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推广南充市市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舞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及学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减小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申请预算总额350万元。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下达评估通知。局财务装备科根据要求,通知局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2.拟定工作方案。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方案。

  3.形成专家组。评估组由局财务装备科、城镇环卫科形成专家评估组。

  4.现场开展绩效考核等评估工作。由评估组赴项目现场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5.获取评估结论。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

  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评估、辅以资料分析、资料检查等形式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的必要性

  生活垃圾分类是中、省、市积极倡导、大力推行的,在推行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摸索出适合我市市情的'方式方法,进行试点工作就是有益的探索,为大面积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二)绩效目标科学性

  本项目目标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宣传活动、桶边督导等,从硬件设施、宣传督导、信息管理等全方位、全链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的分类投放、分类转运,能极大推动民众分类习惯养成。

  (三)实施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局领导认可,批准实施。

  (四)筹资合理性

  本项目主要由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

  (五)预算合理性

  本次预算的主要计算数据以市场询价为准,预算合理可行。

  (六)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高民众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率。

  四、相关建议

  1.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

  2.市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自评报告适用市辖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试点项目的单位内部自我绩效评价,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时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xx年,中央下达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5845万元,省级财政安排3400万元,主要用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所需资金,各地按政策规定补助给优抚对象,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中央资金文件同步明确我省区域绩效目标。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按照《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关于印发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该项目采取据实法和因素法相结合办法进行分配,其中据实法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人数和财政定额补助标准据实分配;因素法主要选取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的优抚对象人数(100%)和财政困难程度(修正因素)等相关因素进行分配。

  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全省优抚对象基本医疗待遇,确保国家优抚政策落实。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享受医疗待遇优抚对象人数大于等于38.06万人,参保资助政策落实率100%,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落实率100%,经费足额拨付率10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资金及时拨付率100%,保障国家抚恤优待政策落实良好,保障优抚对象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有效改善,促进军队稳定,促进双拥工作,优抚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我省在收到中央资金文件后,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并按照政策分担机制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医疗政策落实。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关于印发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面支持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确保全省38.06万人享受医疗待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难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优抚对象满意度高,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惠及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43.1万人,达到了预期目标,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全省各级按时足额下拨经费,按规定标准兑现各类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参保补助、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落实率及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率均达到100%。

  (3)时效指标。全省各地普遍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便优抚对象即时结算报销,大大缩减了时间和人力成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均及时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能有效地缓解这一群体“因病致贫”的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优抚对象医疗困难,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优抚对象满意度较高,达到90%,完成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到位及时,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得到较好保障,让优抚对象感受到了国家的深切关怀,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议中央财政按照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加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投入力度,适度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减少基层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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