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时间:2024-07-13 17:35:11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必备)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转移支付预算224.85万元,绩效评价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20xx年11月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20xx年11月支付给供应商。

  3.收到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时支付无结余。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购置环卫机动车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7辆。

  (2)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工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设备购置成本224.8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环境优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达到95%。

  (2)社会效益:人居环境干净整洁,达到90%。

  (3)生态效益:环境卫生洁净度逐年提升,达到92%。

  (4)可持续影响:打造优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对垃圾清运效果认可度达到90%。

  三、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环境卫生治理过程中没有全面覆盖城区卫生死角,造成居民满意度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运用转移支付资金多购置清运工具,确保城区卫生死角垃圾清理全覆盖,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通过灵武市门户网站及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灵武城管”微信平台公示。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开展的背景

  敬老院是各级政府投资兴建,重点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特别是为特困人员中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人性化、规范化服务的集中供养场所。本项目资金为省级财政补助及县财政预算资金,属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预期完成的内容与经费投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工作人员的综合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豫政[20xx]79号)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其中敬老院经费48万/年,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173.28万/年,敬老院工作人员保险4.8万/年,半失能和全失能护理人员工资11.52万/年。

  (三)预期实现的绩效目标与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解决敬老院经费及管理人员工资问题、满足敬老院正常运转及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社会效益指标: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问题、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新建、维修改造农村敬老院15所,特困人员满意率达到95%。

  二、项目的绩效状况分析

  (一)项目预算总体评价结论

  本项目资金补助的15个农村敬老院,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专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执行,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落实情况良好,能完成项目指标,综合评价得分97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指标分类分析

  农村敬老院是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照料和集中供养机构,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民生、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20xx年省级财政安排的239元农村敬老院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工资,各级民政部高度重视,按时完成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来看,项目支出都控制在预算内,基本未超出预算范围,较好地控制了成本,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来看,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绩效预算中存在的不足

  我县敬老院建设前瞻性不足,大部分敬老院存在规模小,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管理和运行维护的资金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

  四、项目绩效管理的改进和建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按照《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及建议:

  对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有关情况和问题,民政及时同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就特困救助供养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特困救助供养专项资金已列入中央财政并足额补助的基础上,应及时通过调整资金预算结构,足额安排敬老院管理工作经费和维修改造资金。同时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3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情况如下:

  详见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六、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对公交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从20xx年起,我市执行65岁老年任免费乘车的新政策,加之政府对环保重视,社会车辆限行常态化,公交客流量逐年增加,现有车辆和线路已不能满足社会广大百姓的日常出行需求。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xx-20xx)》要求“全省城市公交汽车20xx年底前全部改用新能源汽车”,结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呈逐步退坡的趋势,6月8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有关情况的请示》,拟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公交公司现存93辆柴油车全部更新,同时对截止到20xx年报废的186辆燃气公交车进行更新,购置279台新能源公交车辆,所有车辆合同价款价款共计15202.3万元,分五年付清,每年由财政拨付3040.46万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新能源公交车购置项目年度总预算3040.46万元,其中财政于20xx年11月拨款3040.46万元,我单位与12月10日分别向郑州宇通,中通支付2210.46万元和830万元,共计3040.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没有资金结余情况。

  2、效益实现情况

  通过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有效的减少了环境的`污染,大大缓解了我市交通出行压力,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基本满足了社会广大百姓的日常出行需求。从以下三方面评估社会效益:

  (1)对环境污染方面

  我公司营运线路92条,年营运里程达3000万公里,公交新能源的应用,极大的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的破坏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由于我市居民出行主要依赖于城市公交,初步形成了低碳出行,节能减排的目的。和前期汽柴油机相比,污染碳排放大大降低,促进了社会公益性行业公共交通沿着良性轨道发展。

  (2)居民乘车情况方面

  新能源公交车更加舒适宽敞、环保、节能、噪音小、车辆行驶平稳、安静,得到市民认可。

  (3)通行保证率方面

  公交车首发车时间为早上6点,末收车时间为晚上10点,能够有效保障正点发车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范围及目的。此次评价工作对20xx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购置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和分析,全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项目总体认识和评价结论,为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强化预算管理,促进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改进工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规定,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情况,重点关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算编制情况。项目过程(20分)主要评价资金和业务管理情况,其中资金方面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情况和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业务方面重点关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的情况。项目产出(30分)主要评价项目在本年度的实际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等产出完成情况,根据项目申报内容,重点核实产出数量是否达到设定目标、产出质量是否符合设定标准。项目效益(30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在会计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情况和社会公众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

  (三)评价方法与实施。本次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评价综合运用比较法(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预算与实际支出对比)、专家评价法(就财务管理、发挥实效等方面咨询有关专家给出评价意见)、文献研究法(查找会计管理相关背景资料)等分析方法,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结论。新能源公交车购置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5.5分,评价等级为“良”。新能源公交车购置项目基本按照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满足了日常居民乘车等社会效益。但是,项目也存在内容计划性不强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项目整合力度不够、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决策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7.5分。项目立项依据较充分,程序较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项目设置缺乏整合等。

  (二)过程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7分。项目建立了相关业务及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合同书、签报等资料齐全,但个别项目存在先服务、后购买的问题。

  (三)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整体产出较好,能够按合同于每年12月25日之前支付货款3040.46万元,能有有效的保证公交车的正点发车率及通行保证率。

  (四)效益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3分。能够及时付款,保障诚信。能够有效满足居民日常乘车需求。

  四、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提升。绩效目标内容偏工作任务或立项背景描述,未充分体现项目预期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指标未涵盖项目核心内容,指标内容设置不全。

  五、相关建议

  强化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建议项目单位提前谋划项目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计划与任务,并据此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5

  根据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牵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会面振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舒城县住建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舒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建秘〔20xx〕68号)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初,省住建厅下达我县160户危改目标,我县实际完成179户,完成率112%。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3.6万元。其中县财政追加补助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五种特困家庭14户17.4万元,20xx年县政府对179户提高补助标准132.4万元。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⑴项目立项规范性方面。危房改造项目运行规范,我县179户农村危房改造需由农户本人自愿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且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可靠,按照省市要求,所有危改对象在镇村两级比对“三证一手册”(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基础上,再经县扶贫局、民政局、残联比对盖章确认,方可最终确认,符合项目规范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坚持“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具有可行性。

  ⑵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及《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文件要求。项目绩效符合中长期规划的要求,且绩效考核已纳入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⑶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清晰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步骤,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量化匹配,有明确的时度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其中重建类77户,修缮加固类102户)。

  2、资金落实

  ⑴资金到位率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63.6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到位资金363.6万元(其中县级专项资金17.4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应到位专项资金)×100%=363.6/363.6*100%=100%。

  ⑵资金到位及时性方面。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在房屋改造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上网的前提下,各乡镇向县住建局出具资金申请报告,由舒城县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三、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⑴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在住建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专人进行办公。制定下发了《舒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舒建秘〔20xx〕68号),明确了危改对象、范围、程序及要求等工作内容。

  ⑵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相继成立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的程序来确定危改对象,通过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单位查验来精准认定对象,通过网站和镇村公示来公开补助对象,确保了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到位,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无虚报假报现象。

  ⑶项目建设规范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对申请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采取逐一入户核查的方式,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予以鉴定C、D等级,填写入户核查表。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安全可靠,并根据当地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为此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对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工匠进行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能业务培训。同时危房改因地制宜,满足农村风貌综合管理。

  ⑷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规范计划指标和对象调整变更手续,严格做到调整变更有文件、有批准。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力度,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到现场对危改建筑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督促整改到位。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采取“质量优先、政策透明、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工作模式,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常年累月逐户上门验收。对于达不到入住条件、修缮不到位、新建房屋选址不安全、原危房未拆除、装修豪华住宅等违反危房改造政策的,一律不予通过县级验收。截止绩效评价日危房改造项目179户均已通过验收,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⑸资料报送情况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报送齐全、真实且准确。

  2、财务管理

  ⑴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

  ⑵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在年度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经县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一卡通”,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杜绝了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的发生。

  ⑶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县住建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xx〕87号)文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方面。截至绩效评价日,179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改造数/计划完成改造数)×100%=179/160*100%=112%

  2、投资完成率方面。投资完成率=(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00%=363.6/363.6*100%=100%

  3、完成时效性方面。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成任务/申报任务数)×100%=160/160*100%=100%

  4、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方面。各乡镇(开发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资料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并按乡镇进行整理,统一送交县城建档案馆归档保存。及时在危改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及改造前、中、后照片,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月报送制度。

  5、质量达标情况方面。各乡镇(开发区)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xx〕104号)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房屋的地基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给水、供电及通风设施符合要求。

  五、项目效果情况

  1、政策宣传方面。及时印发危房改造宣传海报,张贴在镇、村醒目位置。积极参加县民生办组织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发放“20xx年度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1000余份,让民众熟悉并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同时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可持续影响方面。改造后的农房质量符合安全入住标准,农户均已入住,不存在低效运转或闲置浪费的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一律拆除。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房屋出现零星隐患的,由乡镇安排施工队为其消除隐患,相关费用由乡镇支付。

  3、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了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这“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了其生命安全,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和全县人民共同奔小康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帮扶救扶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4、经济效益方面。有效的降低了受益对象的建房支出成本,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加快了他们脱贫致富的进程。同时,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5、生态效益方面。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6、社会公从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受益179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满意度达100%。

  六、综合自评情况

  危房改造项目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级别为优。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6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巩固脱贫成效,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对象和特殊贫困群体,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摆在突出位置,全面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统筹实施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现对我单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

  根据《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县财政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22.8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19年,江华县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577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改造后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类建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人户20-55平方米;2人户30-65平方米;3人户40-90平方米;3人以上户按人均13-18平方米每户增加30平方米辅助性用房标准控制建房总面积,现有安全住房面积不能满足基本住房保障的,建房面积按建房控制总面积核减原有安全住房面积计算。

  3、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完成率均达到100%。

  4、成本指标: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新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5万元/户,低保户补助1.5万元/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3万元/户,贫困边缘户补助1.5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1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统建老年公寓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在每户4万元以内。

  修缮加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5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边缘户等补助0.8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0.5万元/户。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改造后房屋入住率、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均达到100%。

  6、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20年。

  二、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19年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分12分,资金落实得分8分,业务管理得分10分,财务管理得分20分,项目产出得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本次实际评价危房改造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到位22.8万元,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到人到户1653.5万元,支付专项差旅费、办公费、整改经费及其他支出22.8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

  在住房保障核查鉴定中,经鉴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且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按程序进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部门联审和三级公示,并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及时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房审批制度,拆除新建的要求先拆除危房再实施改造;实施修缮加固的,应及时组织修缮,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分批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到户,确保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搬迁入住。

  2.取得的实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3.5万元全部通过预付乡财政所,发放到577户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账户,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2.8万元按实施情况核拨使用,专项用于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存量危房核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县危改办日常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繁杂,需要下村逐户核查存量危房以及基本信息情况,现场监管、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审核整理等均需要大量人力与时间,根据县危改办及乡镇危改办现有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强度极大。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编办增加编制。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7

  根据《预算法》关于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3号)和《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自财预〔20xx〕20 号)要求,县财政局综合股、县政府性投资评审中心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荣县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各一台)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荣县环卫所于20xx年8月18日向荣县政府采购中心申请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政府采购计划,经县政府审核同意,于20xx年9月23日通过询价方式对洗扫车购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宜宾市南溪区恒欣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中标,中标价938000元;于20xx年9月23日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对洒水车购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0日中标,中标价395600元,20xx年1月22日,环卫所向荣县财政局申请项目预算,荣县财政局于20xx年1月26日年下达两台车购置项目预算1333600元。2月2日,经项目验收小组对车辆验收合格并试运行测试两个月无故障后,环卫所分别支付两中标公司车辆购置款共计1333600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20xx年9月18日,县财政局局综合股、县政府性投资评审中心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到洗扫车和洒水车现场进行查看,并随机抽取20位行人进行问卷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市民对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是满意的,满意率99%。

  (二)项目总体评价

  按照上级关于绩效评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于20xx年10月18日对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该项目监管到位,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运行状况良好,效果显著,达到预期目标,总体评价好。按《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对该项目综合评分为99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项目绩效目标。购置的洗扫车和洒水车主要负责城区主街及大道路段的清扫、冲洗、洒水、降尘工作,清洁面积20多万平方米。

  2.项目决策依据。为了最大限度地清洁清洗路面和路旁污积物,减轻空气污染,提高了环卫工作效率。经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根据《荣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荣财发〔20xx〕23号),下达该项目预算。

  3.资金分配情况。新购扫地车和洒水车项目共分配资金1333600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其中:洗扫车938000元,洒水车395600元。

  4.资金分配结果。20xx年1月,下达新购扫地车和洒水车项目资金13336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车辆购置款共1333600元于20xx年1月26日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截止评价时点,新购扫地车和洒水车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洗扫车经20xx年11月30日现场验收合格后,于20xx年2月2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转账给中标公司938000元;洒水车经20xx年12月10日现场验收合格后,于20xx年2月2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转账给中标公司395600元,累计支付13336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等,完全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财务管理情况。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财务资料齐全。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并做好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实施情况。机构设置方面有办公室、财务室、项目考核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管,监管措施得力。整个项目的申报办理(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过程,均合理合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来组织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完成数量。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各一台。

  2.项目完成质量。两家中标公司均按照环卫所所需车辆的规格型号,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供货,验收合格。

  3.项目完成时效。两家中标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货,通过签署正式的货物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环卫所也履行了相关的`验收及检查职责,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有序进行。

  4.项目完成成本。验收合格后,环卫所按期支付车辆购置款项共计1333600元,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洗扫车和洒水车最大限度地清洁清洗了路面和路旁的污

  积物,保护城区环境卫生。

  2.在空气存在污染的情况下,车辆能够快速地到达指定位置进行高效作业,减轻空气污染。

  3.减少环卫工人高强度地清洁作业方式,通过车辆机械化操作替代部分人工作业,大大提高了环卫工作效率。

  五、评价结论及存在问题

  (一)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按照《20xx年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新购洗扫车和洒水车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运行状况良好,效果显著,达到预期目标,总体评价好,综合评分为99分。

  (二)存在问题。

  1.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创联动”创建要求,洗扫车和洒水车作业将更加精细化、精品化,现有扫地车、洒水车数量偏少。

  2.洗扫车作业原理是双发动机工作,燃油耗费高,机扫扫帚由于长时间与地面摩擦,扫帚消磨大,运行成本高。

  六、相关建议

  建议省市进一步加大对环卫项目资金上的支持,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8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铜陵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铜陵市级党政机关(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公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更新计划,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0xx年,依据年度预算制定市级公务用车配备计划,为10家单位集中采购公车17辆,共计283.55万元(含车购税)。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在20xx年年内完成车辆采购、分配、登记工作。无阶段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查缺补漏,更好完成公车采购工作。

  对象:20xx年计划购入的公务用车。

  范围: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公平、公正、透明

  评价指标体系: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分值法

  评价标准:根据实际车辆购置情况,结合当年购车计划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照年初制定的《市直机关20xx年度公务用车配备计划表》和拨付的购车费(含车购税),自查全年共购置的车辆数、购车费用(含车购税)、用户满意度等情况,根据相关分值,确定此项工作的绩效评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制定采购计划,报经市政府审核通过。

  (二)项目过程情况。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采取询价方式进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完成采购计划。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询价,降低了经费开支,节约了财政资金,且保障了用车单位的公车需求。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资金结余的原因为,招标价格低于预算价。根据财政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当年无法使用,只能统一收回,故原本机动采购计划没有实施。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9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维护费

  项目(政策)概况: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探索远程异地评审,实现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执行效率,构建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财政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支撑体系,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电子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使政府采购提绩效降成本。

  申请资金总额:10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0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支撑体系,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电子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使政府采购提绩效降成本。

  2.产出数量指标

  维护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正常运行,20xx年完成电子招投标项目100个以上。

  3.产出质量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100%,系统覆盖电子招投标全过程,利用本系统,节约资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招投标周期扩大投标参与范围。

  4.产出进度指标

  维护期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10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各地专家资源的共享,较好地解决了该省因地区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评审专家集中、下辖市州无法在本地开展业务等问题,有助于营造高效、透明的市场环境,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更是解决了评审专家抽取地区不均匀、小众特殊专业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等难题。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评估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维护费。

  (2)评估小组。

  评估组长:潮加

  成  员:马明辉 赵文华 李会荣 马 啟 胜

  (3)安排评估会议。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项目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四、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政策设立必要性)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xx〕684号)要求,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支撑体系,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电子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

  新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智能化采购流程。系统支持各方主体在线完成计划编报、文件编制、公告发布、专家抽取、投标评标、合同签订等采购流程,并利用视频会议、远程监控、身份识别等技术支持开评标环节的虚拟化场景。同时,系统支持自定义审批流、自定义表单模板、自主配置预警提示,让采购变得简单高效;2.一站式采购监管。系统按照采购管理要求,支持采购事项备案和审批、远程开评标视频监管、在线质疑投诉、电子归档查询、采购主体库管理、统计分析、大数据应用等业务需求,确保采购公平公正;3.不见面部署培训。系统支持远程配置,远程初始化,远程开通CA服务,不见面即可实现快速上线。提供在线培训、视频培训、手册下载、在线答疑、在线考试等学院化培训服务。

  (二)投入经济性(政策目标合理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省州标准,测算相对合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各地专家资源的共享,较好地解决了该省因地区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评审专家集中、下辖市州无法在本地开展业务等问题,有助于营造高效、透明的市场环境,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更是解决了评审专家抽取地区不均匀、小众特殊专业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等难题。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政策资金合规性)

  贯彻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xx〕684号)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按省州标准,此次申报20xx年预算10万元。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xx〕684号)文件内容,该项目能够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的招投标方式,能够节约资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招投标周期扩大投标参与范围。

  (五)筹资合规性(政策资源可持续性)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xx〕684号)文件内容。严格按照省州标准,县级维护费10万元/年执行,将列入20xx年度预算。

  五、总体结论

  该项目经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列入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项目自评得分95分。

  六、附件

  包括:项目(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评审意见表。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0

  一、项目概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0xx年,省住建厅分两批下达农村危改任务16971户,第一批任务8167户,第二批任务8804户,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5411.6万元。赫山区、资阳区任务1829户,按2500元/户的标准,市级配套资金182.9万元(1000元/户),区级配套资金274.35万元(1500元/户)。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民生实事任务。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9250户,今年安化县脱贫摘帽,省下达任务7791户须全部完成,其他区县(市)完成第一批任务3757户,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经市统计局和市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评估认定。

  (三)工程建设进度。第一批任务8167户,10月份已全部完工,竣工率100%。第二批任务8804户于8月份下达,要求年内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768户,其余在20xx年6月前完成。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年任务已开工16936户,占任务数的100%,竣工1630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26%。其中赫山区竣工123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72%,资阳区竣工52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04%。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镇建设科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脱贫攻坚项目总体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相关部门,层层压实了农村危改责任。积极做好与市民生实事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农村危改对象确定 “四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关系户、权利户,把好对象入口关。同时通过电视、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知晓率、申请率,增加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并将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公示,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三)严格质安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危改工程建设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指导和督促区、县(市)住建部门、乡镇管理机构,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三次上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核查、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年农村危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四)完善台账资料。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模板,规范入档内容,建立健全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市级财政对两区任务进行配套,市、区县(市)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督促配套资金落实。20xx年,市、区县(市)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六)认真督促检查。坚持对农村危改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进度慢、基础弱的区、县(市)跟踪督办。

  四、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由赫山、资阳两区对20x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逐项进行了自评打分(具体见附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危改任务仍较坚巨。今年我市仍需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262户。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要求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任务下达和补助资金等方面,需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二是补助资金仍由差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但是补助资金仍有差距。我市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700-800元和300-400元,其领取的补助资金仅能满足部分改造需求。为最大限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我市通过差异化补助、兜底保障、空置房置换、积极推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重大意义,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住建系统近两年工作中心的要求,服务市委市政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围绕中心抓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作出贡献。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大力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市住建局是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财政、扶贫和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别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存量危房核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资金配套和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因工作不力受到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市),予以全市通报并约谈区县(市)住建局负责人。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1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xx〕120号)和《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财绩﹝20xx﹞5号)、《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xx﹞1号)文件和《炉霍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炉财〔20xx〕256号)、《财政检查通知书》(〔20xx〕1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对我县自然资源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的部门整体和四个项目做重点预算绩效评价,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评价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要求各单位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xx〕120号)作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纲领,按照州财政局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和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建立涵盖组织保障、流程控制、基础支撑、考核监督四个板块,覆盖所有管理对象,贯穿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估以及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结果应用全过程的具体措施、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形成全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二、强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炉霍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炉财〔20xx〕256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从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情况、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存在主要问题及相关措施建议等方面进行自评,我局根据其自评情况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我局于11月26日下发《财政检查通知书》(〔20xx〕14号),并于11月29日至12月2日对县自然资源局、教体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其自评结果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资源局20xx年编制数为8人,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资金为319.34万元,基本支出310.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的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铺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6.27万元(主要用于充古乡青卡村、阿都村、各汝村、章区村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经费)。

  2、教体局20xx年现有行政人员5人,行政工勤2人,专业技术人员678人,退休教师187人,临聘人员499人。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资金为13094.66万元,基本支出11728.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的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铺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65.79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质量奖、校舍维修、教师节慰问、学生慰问、教科研等工作)。

  3、乡村振兴局现有公务员8人,机关工人2人,事业单位7人,退休人员4人。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资金为929.552684万元,基本支出284.55268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的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铺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县财政配套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万元,脱贫攻坚办公经费30万元)。

  4、民宗局现有公务员16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工勤1人,退休人员5人。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资金为48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为444.66万元,公用支出为42.64万元),项目支出资金为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爱国主义、特需工作、彝族年等工作的开展)。

  三、深入开展绩效评价

  我局于11月26日下发《财政检查通知书》(〔20xx〕14号),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项目、县教体局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县乡村振兴局朱倭镇日朗达双边防洪渠、民宗局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四个项目及政策做重点绩效评价。

  (一)我局于11月30日对炉霍县充古乡青卡村、阿都村、各汝村、章曲村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7)

  1、数量指标:

  (1)、新增耕地3.0393公顷,得15分(资料为:《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验收证书》(甘自然资规发【20xx】185号));

  (2)、新增耕地3.0393公顷,得15分(资料为:《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验收证书》(甘自然资规发【20xx】185号));

  2、质量指标:平均质量等别12等,得10分(资料为:《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验收证书》(甘自然资规发【20xx】185号))。

  3、时效指标:20xx年全部完成,得9分(资料为:《炉霍县充古乡青卡村、阿都村、各汝村、章曲村土地整理项目县级验收报告》、《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验收证书》(甘自然资规发【20xx】185号))。

  4、成本指标:财政安排资金84.137725万元,得0分(资金未支付)。

  5、经济效益指标:每年提高粮食产能18235.8公斤,得8分(资料为:《炉霍县充古乡青卡村、阿都村、各汝村、章曲村土地整理项目县级验收报告》、《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验收证书》(甘自然资规发【20xx】185号))

  6、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提高粮食产能,得10分。

  9、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得20分(资料均为:充古乡青卡村、阿都村、各汝村、章曲村土地整理项目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二)我局于12月1日对教体局的县教体局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3分),具体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1)、享受学校20所,得10分。

  (2)、人均1700元,得10分。(资料为:甘孜州教育惠民政策制度汇编第七页-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1700元/年.人)

  2、质量指标:按时足额拨付401万元,得分10分(资料为:各学校拨款单)。

  3、时效指标:每年12月之前完成,得分9分。

  4、社会效益指标:

  (1)、有效改善学校条件,得9分;

  (2)、提升家长送子女入学愿望,得18分。

  5、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得9分。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校满意度超过98%,得18分(资料为保障类资金满意度调查表)。

  (三)我局于12月1日对乡村振兴局的朱倭镇日朗达双边防洪渠工程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2分),具体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1)、新建防洪堤377.943米,得10分(资料为:炉霍县20xx年朱倭镇日朗达双边防洪渠建设项目设计说明);

  (2)、新建板涵2道,得10分(资料为:炉霍县20xx年朱倭镇日朗达双边防洪渠建设项目设计说明)。

  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得10分(资料为:炉霍县20xx年第一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卡)。

  3、时效指标:20xx年,得10分(资料为:合同协议书、炉霍县20xx年第一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卡)。

  4、成本指标:工程直接费用不超过112.0959万元,实际完成89.67672万元,得8分(资料为: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5、社会效益指标:减少农牧民生产资料的.损坏,得8分。

  6、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洪涝灾害发生,得8分。

  7、可持续影响:损毁为止,得8分。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超过95%,得20分资料为:20xx年朱倭镇日朗达村双边防洪渠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四)我局于12月1日对民宗局的20xx年炉霍县“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5分),具体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全县送茶1375人,人均2公斤,得10分(资料为:“送茶入户”人员花名册,共计15个乡镇,1375户)。

  2、质量指标:低氟边销茶,必须符合《砖茶含氟量》GB19965-20xx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得10分(资料为:霍尔古藏茶长方形-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

  3、时效指标:20xx年完成,实际完成年限为20xx年,得5分(资料为:《甘孜州民族宗教委加快推进“健康饮茶”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民宗委电【20xx】14号)、《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甘孜州财政局甘孜州农牧农村局甘孜州商务合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甘孜州市场监管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民宗委【20xx】63号)、《炉霍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炉府纪【20xx】15号)、“送茶入户”花名册)。

  4、成本指标:成本不超过22万元,得10分(资料为:《炉霍县民宗宗教事务局关于拨付炉霍县“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采购项目资金的请示》(炉民宗【20xx】237号)、《炉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健康饮茶”采购合同、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回单22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为农牧民健康提供保障,得20分。

  6、满意度指标:受益农牧民群众满意度100%。(资料为:《20xx年炉霍县“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2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为“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城市促消费活动工作。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2.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包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3.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等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

  餐饮、零售等行业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结合我市消费特点,活动围绕扩大新型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通过“统一名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模式,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3.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本项目无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有利于持续挖掘消费热点,助力餐饮、零售等企业发展。

  4.可替代性。

  促消费活动申创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项目属于非竞争领域,具有公益性属性,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投入经济性。

  1.餐饮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30元6000张、50元2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预计10万元。

  2.家电销售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元900张、150元1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家电下乡活动,现场发放50元、100元和15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各200张,每场活动发放600张,四场合计2400张,共计24万元。

  3.生活用品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商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发放5万张,合计50万元。线下开展消费品下乡活动,社区每场活动发放1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4000张,共计4万元;乡镇每场活动发放2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8000张,共计8万元。

  4.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20万元,补贴总数量为600辆,补贴2000元/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详见附件1)

  1.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拉动消费需求。

  2.产出指标:1.质量指标:通过促消费活动的开展,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2.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促销活动活动。

  3.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商贸企业营业额,促进地方财税增收。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3.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项目是有具体的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活动的'可行性。

  2.如果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助力商贸企业发展。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能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财税增收,请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xxx

  七、附件材料

  1.“皖美消费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框架方案(建议稿)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8号)

  3.“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

  4.“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3

  一、政策或项目概况

  (一)政策或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几年来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基层公益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工程数量越来越多。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泗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资金进行监管。随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审计部分自身的人才队伍已经无法满足庞大的业务需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工作部署,泗县审计局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需要支付相应的`审计业务费。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以往的审计工作经验,通过借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全年预计能为政府节约资金上亿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需求情况。

  随着项目数量的增多、项目工程量的不断变大,审计业务费用也不断增高,全年预计支付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用约1000万元。其中:支付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

  二、评估组织情况

  根据《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绩〔20xx〕118号)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泗县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财绩〔20xx〕53号)有关规定,泗县审计局迅速开展对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泗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江的带领下,通过局班子成员的共同研究,结合业务股室的具体测算汇报,认为1000万元审计业务费用符合预期目标。

  该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具有可持续性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为推动项目效益最大化,通过7项指标提高绩效。分别为:数量指标为协审费用920万元,支付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开展费用80万元;质量指标为严格把控协审单位工作质量,将工作质量与协审费用相挂钩;时效指标为项目实施时间严格控制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成本指标为根据协审费用支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协审费用;社会效益指标查看是否为县政府节约政府投资项目成本;可持续影响指标查看是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三、评估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设立了此项业务支出费用,该项目通过业务股室测算、局班子成员研究、局长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后,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同意,该项费用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要求,能及时为政府投资节约大量资金,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节约大量资金。

  (二)投入经济性。经评估,该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和标准恰当,体现了适用原则,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依据充分,测算方法科学,投入方式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匹配。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经评估,该项目绩效目标和政策明确且一致,与年度计划相符,满足现实需求,7项绩效指标精细化,具有可量化和可衡量性,指标值合理、可考核。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经评估,具备政策和项目基础保障条件,论证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科学合理,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可控。

  (五)筹资合规性。经评估,政策和项目筹资渠道明确且合法合规,筹资规模和方式合理,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未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

  (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无

  四、总体结论

  经评估,20xx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费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可持续性,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

  五、相关建议

  无

  六、附件

  包括绩效目标申报表、政策或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等。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4

  根据《亳州市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亳住保组〔20xx〕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我局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二、各考核指标实施情况

  (一)“监督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6分)

  20xx年以来,我局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印发了《利辛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

  印制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图》,采取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网上公示、镇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执行力。

  我局6月22日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省厅召开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相关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会;7月19日在县委党校由我局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服务站站长、村(社区)书记就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9月18日召开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会,本次培训涵盖了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建设工匠、乡村建设管理人员400余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农村建房图集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内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详细讲授和专业化培训。

  我局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逐户鉴定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得25分)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危房改造完工后,验收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质量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得20分)

  县局专门抽调了村镇股、质建站、设计院等股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针对农村危房的鉴定分类、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各乡镇引导农户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鼓励农户对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争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同时。下发了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图集设计充分考虑舒适、经济、实用等要求,供农户改造时选用。危房改造竣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四)“信息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15分)

  20xx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宣传信息多次被省、市等相关媒体平台采用。如:省住建厅报道《刘长华组长赴利辛县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徽日报报道《利辛县永兴镇:危房改造托起群众“安居梦”》、市民生工程网报道《利辛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亳州日报报道《危房改造暖人心、提升群众幸福感等》等。

  每月及时统计上报改造进度,及时将20xx年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举报电话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投诉。

  (五)“作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得30分)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未发现补助资金未落实打卡发放、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无省、市危房改造专项督查问题通报或督办。

  (六)“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得4分)

  已制定年度任务绩效评价文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综上所述,我县按计划完成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资金执行到位,使用高效,管理规范,项目产出效果明显,自评为“优秀”。

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报告15

  一、评估对象

  (一)政策或项目名称: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三心工程”,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薄弱学校经费等。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加强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办学条件,提高师资力量,为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办人

  民满意的教育,镜湖区继续开展中小学“放心午餐、安心午休、爱心托管”工程(简称“三心工程”)。不断提升“爱心

  托管”服务质量,各校立足校情,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积极探索托管服务新模式,主要有作业辅导、体育运动、艺术课

  程、红色教育、科技活动等特色形式,努力让有托管需求的每个家长能安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区财政拨款20xx 万元。

  (四)政策或项目概况:

  目前,全区 38634 名学生均可享受到“放心午餐、安心午休”服务及“爱心托管”服务,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由供餐企业集中配送,供餐单位均为市教育局推荐具有 A 级资质的餐饮单位,放心午餐工程开展以来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利用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在集团内把教师资源、课程资源共享。可以加大集团内学校之间管理干部、教师、学生的交流。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指导、引领成员专业发展作用,促进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高端引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通过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工作,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更好的为社会、家长、学生服务。

  项目申请预算总额 20xx 万元。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1.下达评估通知。区教育局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通知项目责任科室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2.拟定工作方案。结合事前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方案。

  3.形成评估组。由街道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评估组。

  4.现场开展绩效考核等评估工作。由评估组在项目涉及单位内现场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5.获取评估结论。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估思路。

  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方法。

  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评估、辅助资料分析、资料检查等形式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落实民生工程,加强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办学条件。此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

  (二)投入经济性。

  本次预算的主要计算依据以上级各项文件执行。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从项目的前期准备到项目实施,均按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稳步开展,以促进学校软硬件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家长解决难题,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镜湖区教育局党工委研究认可,批准实施。

  (五)筹资合规性。

  本项目由财政资金全额支持。

  (六)总体结论。项目的设立立足于三个方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一、通过集团化办学以及对薄弱学校补助,提高全区各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均衡化;二、名师工作室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名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打破校际间的.壁垒,最大化的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以提高镜湖区教师的整体实力。三、“三心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家长午间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提供营养、健康的午餐,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了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一)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提高学校办学能力,提高教育均衡化。

  (二)完善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落实激励保障机制,促进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三)建议牵头科室对项目资金的实际执行率全过程跟进监督。

  (四)提高集团化办学和名师工作室项目的效益,完善与教育教学管理科室的评价机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设备购置、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等经费项目的单位内部自我绩效评价,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镜湖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次年预算参考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六、评估人员签名

  陈勇 何小雷 田震 司马静蓉

  七、附件材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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