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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客观、准确评价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调动好、发挥好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根据集团《全员业绩考核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的全员业绩考核,核心在于推行全面目标管理、落实全面责任管理,是企业将战略转化为行动的过程,是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分解责任到每个部门,压力传递到每个岗位,奖惩覆盖到每个员工的制度保证。目的在于引入目标管理、规范运作流程、有效实施管控,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全员覆盖、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考核工作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分(控股)公司。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员业绩考核管理工作,促进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董事长
副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 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群工作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其成员为: 办公室主任:人事考核工作分管领导
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成员: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员
第六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审核公司全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重要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发布;
2、负责公司副职领导、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方案的审定、考核结果的综合评定和发布;
3、负责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对全员业绩考核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各部门配合,具体负责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考核资料汇总统计,完成初步考核审定,提出奖惩建议;
4、负责对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结果的反馈;
5、协调、处理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工及分(控股)公司负责人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6、汇总统计考核结果,建立考核档案,作为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培训、奖励惩戒等的依据;
(三)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制订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打分方式,建立员工考核档案,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申诉;
2、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对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提供信息收集、参与考核评分、提出考核奖惩建议;
3、参与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打分。
(四)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职责:
1、参照公司全员业绩考核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包括制订本单位员工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及考核申诉等各项考核管理工作。
2、参与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打分。
三、员工考核管理
(一)公司班子副职考核管理
第七条 考核指标
领导班子副职主要从关键绩效、素质能力、党风廉政、管理协作以及勤勉工作五维度指标开展。
1、关键绩效:每年初,依据集团下达的“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分解和明确各位副职领导的关键工作任务。年终依据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打分,权重60%;
2、素质能力:主要反映各副职领导考核期内的各项综合素养和能力。具体包含管理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决策能力、计划执行能力等,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该领导的分管部门和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打分,权重10%;
3、党风廉政:主要反映思想道德修养、廉洁从业、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本部及各分(控股)公司各支部书记考核打分,权重10%;
4、管理协作:主要反映工作分配、员工发展、班子成员间协作配合等方面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打分,权重10%;
5、勤勉工作:主要指勤政及工作努力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考核打分,权重10%。
第八条 考核方式
为全面、客观体现领导班子副职的业绩表现,采取360度考核方式,即由公司主要领导、其他班子副职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分(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考核打分。
第九条 考核周期:以一年为周期实施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条 考核程序: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收集相关考核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考核打分,汇总统计并提出考核奖惩建议;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审定(被考核领导不参与本人的考核结果审定),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将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副职领导。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运用及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应体现客观公正,体现劳动结果差异,各位领导班子副职的年度奖励绩效应适当拉开差距。如对考核过程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由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处理考核申诉。
(二)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
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季度考核。主要根据部门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党群工作部考核打分,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实施。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
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分为:业绩考核、管理协作和勤政廉政。
1、业绩考核:对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主要依据机关部门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渝三峡开发〔2011〕97号)。每年初公司下达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重点工作事项及完成要求,作为年末业绩考核的主要标准。次年初由党群工作部统计考核信息,进行初步考核打分,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实施,权重70%;
2、管理协作:反映管理能力、工作分配、部门间协作配合等方面表现。通过职能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及民主测评情况打分,权重20%;
3、勤政廉政:主要指党风廉政、勤勉工作、遵章守纪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打分,权重10%;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运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得分与本人的职务升降及年度奖金分配直接挂钩。考核得分的百分比作为本人年度奖金的分配系数,以此适当拉开差距。
第十六条 考核申诉。如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考核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于考核结果下发10个工作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不能协调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处理。
(三)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 分(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以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素质能力、管理协作、党风廉政、勤勉工作等指标进行360度考核。
1、绩效目标:每年初,依据公司分解下达的各“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分(控股)公司负责人的工作绩效目标。年终依据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党群工作部负责收集资料,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打分,权重60%;
2、素质能力:主要反映分(控股)公司负责人考核期内的各项综合素养和能力。由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考核打分,权重10%;
3、管理协作:主要反映工作分配、员工发展、班子成员间协作配合等方面表现。由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考核打分,权重10%;
4、党风廉政:主要反映思想道德修养、廉洁从业、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表现,由各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打分,权重10%。权重10%;
5、勤勉工作:主要指勤政及工作努力情况,由各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打分,权重10%。
第十八条 分(控股)公司班子副职、中层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的经营业绩考核,由分(控股)公司公司自行拟定,报公司备案。
(四)本部员工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 本部员工的业绩考核,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打分方式,建立员工考核档案等。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子分(控股)公司的业绩考核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确保各级人员的考核管理合法合规、客观公正,对检查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
五、考核反馈
第二十一条 考核反馈。各级人员的业绩考核,必须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被考核人人,同时与被考核人进行考核沟通,听取被考核人的意见和建议,寻求改进方向,就下阶段工作目标达成一致。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开。
(一)各级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须对本单位员工公开,确保相关工作机构、考核办法、操作方式等规定让各级被考核人充分知晓;
(二)各级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操作合规,接受相关人员质疑,使被考核人了解自己在同级被考核人中的位置及差距。
六、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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