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估报告(范例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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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①机构设置:韶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韶办[2019]33号文件精神以及韶市编委核定,内设5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救灾办、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审批服务股)。
②人员情况,核定编制数由原来的9人增加到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1人。现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机关),事业编制10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③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韶山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韶国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上级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湘潭市、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得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加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仇救援;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场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在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生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要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上级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上级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韶山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韶办发[2015]18号)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韶发[2018]21号。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是属于延续专项项目,其项目资金100万元,全部纳入本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手续,实行专款专用。其经费主要是用于执法监管、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公共隐患和隐患排查消除等等的工作。涉及范围点多,面广。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切实承担安委办和我局的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上级和市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顺利落实,促进全市安生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完成了安委办和局办的各项工作职责;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①持续深化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继续按照“分类别、分层级、全覆盖”要求开展计划执法,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通过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按照“三比三严”要求,继续开展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每月排名通报监管执法情况,切实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的痼疾,对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②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整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深化“强宣传提素质”行动,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充分发挥电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安全文化长廊、宣传栏、“村村响”广播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强化安全宣传。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防灾减灾宣传日、“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商业步行街、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深入开展“强培训提能力”行动,定期举办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专题培训,督促企业搞好全员培训,切实提升各类人员履行安全职责能力。
④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机械、轻工、建材等行业,以及涉氨制冷等生产场所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游乐场所及旅游景区设备设施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防雷专项治理,突出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加强对新事物、新业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防范化解新领域安全风险;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严格落实“五个有”“六个一”等要求,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拥挤、踩踏事件。
⑤联合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开展防汛救灾综合应急演练;组织企业和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⑥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韶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部预案(报告)编修评审服务项目。
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初预算安全生产专项项目资金10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4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韶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及其它有效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说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且负责发票的真实性,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经财务室负责人对原始发票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再分别报分管领导、局长审签,方可报销。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列为本部门预算中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严格执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手续,实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中共韶山市委办公室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韶办发〔2015〕18号)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财政局《预算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凡是关于该项目的重大决策都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对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安排金额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按照《韶山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预算、收入、支出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并能严格落实执行到位,单位各项开支得到了有效控制,做到了厉行节约。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项目属于延续项目,能按计划按时实施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质量较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本项目是延续项目,完成目标程度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对照
20xx年初预算安全生产项目支出绩效在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很好,总自评分95分,本项目总价评论为优。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100万元的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与实际工作资金需求不相匹配。在原安监局职能职责基础上新增了七个部门相关职责,但工作经费未相应增加。
2、建议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158.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其中:
(1)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2)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下达年度绩效目标为: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分解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受益农户数1400户以上,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以上,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以上。
(2)质量指标: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 %。
(3)时效指标:资金兑付率90%以上。
(4)效益指标: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以上,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以上,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问题。
(5)满意度指标:购机户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58.038万元,其中:
20xx年12月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以上到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038万元,截至20xx年末,共执行135.55万元,资金执行率85.77%,资金结转22.488万元。全年共受理补贴申请2473份,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512台(套),应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已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资金兑付率100%,受益农户(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162户,拉动农民投资341.4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购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执行省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按照“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审批、直补到户”的流程,通过系统平台办理补贴申请,核验后将购机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购机户账户,无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受益户数≥1400户,完成2162户;
指标2:补贴机具台数≥1500台(套),完成2512台(套);
指标3: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完成49万元;
(2)质量指标。
指标1: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完成100%;
(3)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兑付率≥90%,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341.47万元。
(2)社会效益
指标1: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完成8000千瓦。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完成: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购机户满意度≥90%,完成95%。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乡镇受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大部分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且人员更换也较为频繁,不能较好地为申办补贴农户提供受理补贴服务。
2.虽然农民购买农机可以询价、议价,但定价的主动权不掌握在农民手中,存在经销商变相加价、抬价现象,导致部分农机具在农民享受补贴后的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相关不大,使财政补贴“缩水”,农民受益减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补贴申报和核查,严格政策程序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完成项目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炎陵县财政局组织对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等7个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
2018-2020年度,湖南省财政厅分批次下达炎陵县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额度共计33600万元,其中:2018年下达5200万元、2019年下达4400万元、2020年下达24000万元。收到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后,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财政局将专项债券资金安排到7个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项目情况
我县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共计7个,其中2018年2个、2019年2个、2020年3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炎陵县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2018年)
该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下属部门县土地储备中心和县征收安置所具体实施,一是县征收安置所实施的征地、安置等事宜经县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征地概算后,请示县人民政府再转县财政局请款。款项拨付至霞阳镇人民政府,由其与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完成征地工作。征地、安置包括张家垄储备土地项目征收坎坪村樟树下组水田6亩,林地21.56亩。康乐大道旁黄泥坪组储备土地项目征收中团村灵官坳组林地4.17亩、石子坝村黄泥坪组林地28.58亩。炎陵东路安置区尹金艳、钟付辉、倪小刚、杨建平的超深桩基工程,分安置对象签订了4个超深桩基工程合同,合计完成了680桩,按照炎陵县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94元/米,按工程结算单据实结算。二是县土地储备中心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再转县财政局请款,用于支付土地报批的各项费用,项目主要包括炎陵县通信基站建设项目(二期),选址于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石玉村等10个乡镇、29个村,总用地面积2800㎡,包含35个通信基站。该地块已经出让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出让面积2800㎡,出让金61万元。炎陵大道(二期)续建项目选址于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狮子坝村,总用地面积6.2638公顷。该土地已经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1293号),土地处于收储未出让状态。炎陵大道(二期)续建、第二至第六批次收储项目,土地面积约711亩,缴纳耕地占用税1,020.79万元。炎陵大道二期续建项目,第二至第五批次地块已经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1293号、2020政国土字第211号、2020政国土字第514号、2020政国土字第959号、2020政国土字第956号),第六批用地尚未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单,获得审批单的土地除了第三批次用地中22263.91 ㎡已经出让(出让金515.00万元,已经支付到位)外,其他地块处于收储未出让状态。
2.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2018年)
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18〕03号)中为缓解县城小学就学压力,同意县教育局在县文体中心东北侧地块建设,项目业主为县教育局,项目建设新增建设用地6万㎡,新建一所可容纳36个班、1368名学生的芙蓉小学,后经《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调整可研的批复》(炎发改发〔2018〕101号),同意新增学位252个,调增建筑面积6979.54㎡,调减图书馆、学生宿舍等面积1869.95㎡,调整其他附属设施。总投资额由9848万元调整为1.4亿元。2018年7月11日,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通过报批程序取得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8政国土字第962号),面积6万㎡。2018年4月,霞阳镇人民政府与村组签订了征地协议,项目已完成了征收工作。2018年11月,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地块面积6万㎡的土地划拨给了县教育局用于芙蓉学校建设,土地性质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2020年12月31日,该地块由县教育局划拨到炎陵县芙蓉学校,面积为6万㎡。
3.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2019-01、02号地块(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2019年)
根据县发改局批准立项炎发改〔2013〕76号、炎发改〔2013〕74号,国土厅批准〔2015〕政国土字第2331号、〔2016〕政国土字45号,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3400万元主要用于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的前期资金。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始启动,建设规模分为小城镇建设、市政道路、农贸市场三大板块,土地总面积为8.32公顷。目前已完成122.02亩土地征收工作,预计于2022年土地进行挂牌出让。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鹿原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82号)中为完善鹿原镇城镇基础设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意新修一条城市支路和六条小区道路,以及道路照明、绿化及排水等配套设施,目前市政道路正在施工中。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鹿原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81号)为完善鹿原镇城镇基础设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意新建一个农贸市场,采用钢构结构,共两层,农贸市场建设需在市政道路建设完成一定工程量的基础上才可动工,所以目前尚未开工。
4.炎陵县北门垅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两供两治)(2019年)
本项目由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单位,根据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8月24日下发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炎陵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发〔2015〕120号),同意本项目立项建设。2017年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了《关于下达炎陵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投资计划的通知》(炎发改发〔2017〕49号),根据文件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水厂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修建拦水坝长44m;新建输水隧洞2270m;增容改造北门垅水厂,设计供水能力1万m3/d。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份。
5.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2020年)
该项目由炎陵县龙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酃公司”)具体实施,龙酃公司编制了《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43号)的立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根据炎发改审〔2020〕43号文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是新建框架式厂房、钢构厂房、配套综合楼、仓储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包括8栋框架式厂房、4栋钢结厂房、2栋配套综合楼、3栋仓储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9,017.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1,517.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5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至2023年。项目占地面积127,810.41㎡(约合191.72亩),建筑总面积103,413.31㎡,分四期进行开发,其中:一期为智能家电标厂及配套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8栋框架式厂房及其消防、环保等一系列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56,639.00㎡,建筑面积40,671.65㎡。二期为智能家电A区钢结构厂房及附属项目,建设内容为4栋钢构厂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34,668.51㎡,建筑面积20,636.67㎡。三期为智能家电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为3栋仓储用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31,071.90㎡,建筑面积32,925.45㎡。四期为智能家电配套综合楼项目,建设内容为2栋配套综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5,431.00㎡,建筑面积9,179.54㎡。项目建筑密度60.5%,绿化率11%,容积率1.3。目前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一期、二期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三期)中标单位为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已完成工程进度90%;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四期)配套综合楼项目中标单位为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四期完成工程进度50%。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总体质量合格,工程有序推进建设中。
6.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
该项目由湖南炎帝盛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帝盛世公司”)具体实施,炎帝盛世公司编制了《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19〕39号)的立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根据炎发改审〔2019〕39号文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新建洣水栈道、消防通道、五谷桥及古乐桥、杨钱洲防洪堤、生态停车场、环境卫生(新建3A级公厕8座,改造3A级和A级公厕各1座,新建垃圾填埋场2个,污水处理间1个,布置果皮箱300个)、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包括柳山至华夏广场游步道,游客中心至鹿原桥连接线拓宽,神农大殿至井水坳连接线改造,陵殿游客服务中心至天使馆连接线改造,五谷桥至古乐桥连接线改造,五谷桥至神农桥间连接线排水、通行及绿化,新建观光站总站1个、摆渡车总站1个,纪念广场改造,景区太阳能路灯安装等)及智慧景区(新建景区调度管理中心,数字景区管理平台,游客资源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及网络营销平台和景区WIFI系统)共八大块的建设内容。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八大块建设内容均已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7.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2020年)
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项目由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实施,根据《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发改审〔2020〕1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炎陵县霞阳镇北门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和水厂工程。项目建设期为两年。一是取水工程:在晏公潭山溪上修建埋石重力坝一座,坝长44m,高16.7m;二是输水工程:新建输水隧洞2270m,引晏公潭溪流水至北门垅水库;三是水厂工程:对现有北门垅水厂絮凝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净水构筑物及加药、消毒等净水设施进行改扩建或增容改造,设计供水能力1万m3/d,项目立项总投资4050.39万元,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积极部署绩效评价工作,组织项目单位自评。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印发了《炎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炎财发〔2021〕44号),及时部署炎陵县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各项目单位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指标自评表、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
(二)组织开展现场评价。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取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共计11100万元)委托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评价。湖南财正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县财政局安排,主要通过四种方式组织开展绩效现场评价: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详细了解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申报程序、项目设立依据、绩效目标设置及政策实施环境等基本情况,检查专项债券资金整体支出情况,重点抽查部分大额支出情况。二是前往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对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进行现场的实地查看,了解各项基础设施的实际建设及投入使用情况。三是组织问卷调查。为充分了解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的绩效情况,绩效评价小组对炎帝陵项目的工作人员、游客和县芙蓉学校的工作人员、家长进行了随机微信问卷调查,分别收回了72份和76份问卷。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形成综合资料。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县财政局结合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表格等相关资料,填报相关汇总表并且形成综合报告。
三、资金主要绩效
(一)项目主要产出
1.炎陵县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
通过2018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的土地收储,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合计有7个,涉及面积有27.76公顷。划拨1块土地,面积合计2公顷;出让2块土地,面积合计2.50公顷,出让金合计为576万元。
2.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
为建设炎陵县芙蓉学校征收了位于县文体中心东北侧地块,面积6万㎡,土地性质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该地块已经划拨到炎陵县芙蓉学校。
3.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2019-01、02号地块(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
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已征收土地122.02亩,土地报批手续及图纸已完成,预计2022年能挂牌出让。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已完成,建设农贸市场1个及市政道路新修一条城市支路和六条小区道路,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已完成,市政道路目前正在建设中。
4.炎陵县北门垅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两供两治)
炎陵县北门垅水厂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县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
5.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127810.41㎡(约合191.72亩),建筑总面积103413.31㎡,分四期进行开发,其中:本项目先期投入的一期、二期和三期的两栋厂房均已投入使用,四期工程主体已建成四层,预计年底可完成主体。全康公司和国声公司也已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根据全康的招商协议,待全康上市前将所租厂房与宿舍全部一次性回购,全康科技已进入上市前的培育阶段。本项目的预期产出将超过可研预期。
项目按计划形成了相应数量国有资产,已完工厂房实际完成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实际完成时间小于计划完成时间,建设成本节约率100%,运营成本节约率100%。
6.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含的8大块建设内容均已全部完工,新建了洣水栈道1条、皇山消防通道1条、古乐桥及五谷桥2座、杨钱洲防洪堤1个、生态停车场1个、新建3A级公厕8座、新建华夏广场验收面积达48580.36㎡、建立了景区无线运营管理平台1个,形成了景区一体化网络管理系统。
7.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根据《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的主要成本包括电力费、药剂费、人员工资及福利、年维护费用、其它费用,项目预计总成本为2,507.18万元。运营期第1年按设计生产能力的85%计算成本,第2年按设计生产能力的95%计算成本,从运营期第3年起均按达到100%生产能力计算计算成本。
(二)项目主要效益
1.炎陵县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
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土地储备项目,提升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带动了周边土地开发和升值,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
目前芙蓉学校主体工程已建成,实际竣工验收面积为30109.59㎡,2020年秋季已经投入使用,2021年秋季学生有1402人,缓解了县城小学就学压力,全面完成化解大班额任务目标。
3.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2019-01、02号地块(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先期启动区建设项目)
通过鹿原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能带动当地旅游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完善、投资环境改善、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等,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发展。预计到2022年,鹿原镇可实现旅游接待150万人次,吸纳就业9000人,文化旅游总收入12亿元,增加税收3600万元。该项目建成可大幅度增加旅游接待人次、带动创业就业人数、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优化当地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游客满意度、提高村民幸福感与获得感、提升地域影响力。
4.炎陵县北门垅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两供两治)
炎陵县北门垅水厂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县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
5.炎陵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
炎陵县工业集中区智能家电产业项目一共四期,从2020年6月起开始建设,分别出租给国声、全康两家企业。按照炎陵县政府招商引资的要求,为了让企业做大做强有更好的发展,政府与国声及全康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实行三免两减半优惠政策,两家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均是属于“三免”优惠期。根据我公司与两家公司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按25元/平方米价格计算,我公司应收免租的收入为2019万元/年。
(1)项目一期:A1、A2、A8、A9厂房已出租给湖南全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全康公司),A3、A4、A5、A7厂房已出租给湖南国声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声公司),面积为40671平方米。
(2)项目二期:A区钢构厂房四栋已出租给全康公司。面积为20636平方米。
(3)项目三期:永久性仓库目前尚未完工,但已和全康公司达成租用意向,已完工的两栋厂房已租给全康公司,面积为5040平方米。
(4)项目四期:综合楼项目现在正在建设中。已做好预售准备工作,正处于预租售过程中。
公司不断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台账,加大资产维修维护工作力度,力保资产效益最大化。
6.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通过建设炎帝陵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景区基础设施,实现景区的合理化布局,组织安全通畅的旅游线路,提升了景区的综合竞争力,提高景区知名度;二是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消费,增加了就业岗位;三是有利于带动周边旅游资源的开发,提升湘中旅游的品位和档次,完善湖南全省旅游网络,促进全省旅游产业的发展等。2020年1月7日,湖南省株洲市炎帝陵景区被文化和旅游部正式确定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7.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实施后有利于推进我县城区建设“扩容提质”的进程和实现建设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的目标,对城区优质安全可靠供水的改善起到关键作用和提高我县城市供水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和提高水量水质水平,优化城市供水的服务质量和档次起到重要作用。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虽然给炎陵县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但其更多的是表现为无法量化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其指标简要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着重于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项目绩效、偿债能力等重要指标入手,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结合单位自评情况及现场评价情况,根据《2018-2020年度株洲市炎陵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详见附表),我县综合得分为91.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指标:该项分值15分,计14.5分。
1.项目决策过程7分,实得6.5分;
2.绩效目标4分,实得4分;
3.资金投入4分,实得4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该项分值25分,计22分。
1.资金管理11分,实得9分;
2.项目实施8.5分,实得7.5分;
3.风险控制5.5分,实得5.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该项分值35分,计30分。
1.产出数量15分,实得15分;
2.产出质量10分,实得10分;
3.产出时效5分,实得0分;
4.产出成本5分,实得5分。
(四)项目效益指标:该项分值25分,计25分。
1.经济效益5分,实得5分;
2.社会效益5分,实得5分;
3.可持续影响5分,实得5分;
4.项目满意度10分,实得10分。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发行方面
少数项目未编制“一案两书”。经现场评价,由于2018年对于“一案两书”未作具体要求,2018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炎陵大道两旁土地储备项目、炎陵县芙蓉学校及配套设施用地项目未编制“一案两书”。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1.个别项目未进行专账核算。炎帝盛世公司对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收支、成本未进行专账核算,无法准确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情况。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偏低。经现场评价,由于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经查看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自评表,发现存在几个问题:一是绩效指标不明确,难以衡量,部分单位三级指标未按项目情况填列,县财政局均已要求项目单位补充修改再重新报送。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清晰。经现场评价,县自然资源局的《炎陵县2018年新增储备土地专项债券安排方案》中资金用于炎陵大道两旁土地收储,炎陵大道两旁土地收储的具体范围不够明确、清晰。
2.项目产出时间滞后。经现场评价,《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炎陵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示了该项目的实施期为13个月,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8月,项目产出时间出现滞后的情况。
(四)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
采购管理有待加强。对于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工程的采购,个别项目单位未在制度上进行程序性的明确;个别项目对个人施工方的选择虽然提供了项目单位的内部会议记录,但是会议记录内容较为简单,仅有结论性的说明,无法反映择优选取施工方的过程全貌,绩效评价无法判断施工方的选择是否为最优选择。
六、有关建议措施
(一)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方面
项目申请发行时认真制定“一案两书”,对项目的还款来源有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计划,降低债务的偿债风险。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规范项目核算管理。项目单位应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项目形成的收入和成本进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尽量避免与其他项目支出混淆在一起,以便准确核算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准确反映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情况。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1.要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项目单位应综合考量项目整体情况,编制与预算相匹配的绩效目标以及符合实际的绩效指标,以便更好的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过程、产出效益等内容,确保绩效管理发挥实效;项目单位要以专项资金使用的目的、范围、预期效果为基础,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述,使所有的绩效目标可以衡量,一、二、三级指标能清晰对应,真正做到专项资金绩效可以评价、可以考核。
2.注重项目绩效的产出和效益。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批复
的建设周期要求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加快项目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加强项目产出和效益管理,对于暂未产生效益的项目,加快效益的产出,建立长效机制、跟踪反馈制度、定期工作通报机制,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各项目效益。
(四)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
1.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规范订立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各项关键要素齐全,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二是严格按照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合理控制项目预算限额。
2.强化项目制度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料归档整理及日常施工巡查监督记录工作,确保已实施项目资料齐全,备查无患。二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于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的程序进行制度上的明确,避免随意性。
绩效评估报告 篇4
根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6.2万元,全部用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为57.64万元,执行率为19.4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草局。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八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指标。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新增管护面积≥19.1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19.11万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065亩,实际完成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777亩;
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实际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人数≥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5人,实际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人。
②质量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实际选聘方案制定率100%。
③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全年实际完成19.46%;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实际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全年完成1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96.2万元,实际全年完成57.64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数量≥15人,实际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5人;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64人,实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67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5%,全年实际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20xx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8.56万元资金尚未到位,未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待资金拨付至县林草局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县、乡、村各级将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纳入林业建设发展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为了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县级制定了《施甸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和《施甸县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试行)》等相关的项目实施操作办法。乡镇管护人员实行村委会和林业站共同管理,林场管护人员由林场直接管理,林业站、林场定期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合同,督促管护责任落实。要求管护人员认真填写“管护人员巡山记录表”,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管护劳务费与管护实绩进行挂钩,通过严格考核管理,充分调动管护人员积极性,增强管护人员责任感。
3.深入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使全社会认识了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和理解。一是举办公益林政策培训班。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全县公益林区交通沿线设立永久性公益林标志碑61座进行宣传。
4.科学规划,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管护质量和管护能力为立足点,着力加快公益林管护站点和公益林区道路建设。
5.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问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稳定公益林面积压力较大。一方面建设项目征占用公益林与稳定公益林面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林补偿的标准仍然偏低,经营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之间经济收益的差距较大,部分群众对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已失去积极性,增加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难度。
二是管护人员的`聘用困难。我县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大约人均14000元/年,由于管护费标准偏低和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严重等原因,好的护林员难找,这给我们管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意见及建议
1.为应对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对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给予适当进行调整。
2.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公益林抚育采伐操作细则,包括审核程序和要求。
3.适当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积极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评估报告 篇5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xx年-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xx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xx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xx]278号)(包含:20xx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xx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xx]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xx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xx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xx]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xx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xx-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xx-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xx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xx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xx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樟财〔20xx〕209号)文件要求,对永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系常年发展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xx〕6号)文件要求,对省市试点镇村进行补助,侧重培育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乡村同步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创新机制体制,强化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乡村。在全县实施19个省级试点村、7个市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镇建设。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县级配套资金计划2665.55万元。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665.55万元、当年财政核拨266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65.55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考核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以项目绩效产出及效益为侧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规范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反映,并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优罚劣,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主要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采用的标准形式为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4大类25项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及《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产出时效指标中个别项目进度偏慢、产出质量指标中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经过审慎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方面共设置15分,得15分,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和《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违反1项扣1分。经核实,该项目设立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酌情得分。经核实,20xx年该项目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目标针对性强,内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是否通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目标任务数是否与任务数相对应。经核实,该项目根据试点村项目工作任务,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了明确性的指标值。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5.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和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相匹配。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试点村均对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6.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文件要求对试点村进行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并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方面共设置15分,得14分,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总体保障程度。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95%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65.5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经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符合规定,资金拨付均有完备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4.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评价长期规划和年度评价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经核实:已制定《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制定了相应绩效评价方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务和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健全。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5.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绩效评价小组是否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有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应用整改。经核实,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补助省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省级试点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19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19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数量-补助市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产出数量-补助乡镇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镇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补助乡镇数为1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数量1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每月是否及时完成试点村项目平台录入上报工作。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根据市振兴办要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的省级试点村相关乡镇12个,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质量达标率达97.5%,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5.产出质量-资金下拨及时性:该指标主要考核永泰县是否及时下达试点村项目资金。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该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75号)文件要求,当年度要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核实,因个别项目进度偏慢,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7.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经核实,根据《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和《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级配套资金在20xx年全部下达到相关试点村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效益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土地规划修编覆盖率的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土地规划修编,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自来水饮用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条件明显改善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通畅,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5.项目效益-经济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试点村占比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项目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试点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经调查,受益村群众的满意度为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上述详细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及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1.产出时效指标中存在个别项目进度偏慢;
2.产出质量指标中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六、有关建议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管理人员预算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尽可能的将编制更加精细化,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2.项目单位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反馈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解决,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绩效评估报告 篇7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绩效评价项目内容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五)绩效评价方法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三)资金收支情况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四)现场评价抽取情况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四、资金主要绩效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五、评价指标分析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六、评价结论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八、有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绩效评估报告 篇8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4.5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2371.35万元(其中结余滚存使用26.10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执行率为82.9%。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所有学生均得到补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的兑付。
2. 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兑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完成兑付,秋季学期仍有462.91万元未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严格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在校生情况,抓实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对农村孩子的关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3. 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供餐,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提供早餐或午餐,内容包括蛋、肉、蔬菜等。企业供餐提供课间餐,内容为牛奶,牛奶和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投标,补助资金据实结算,供餐结束后兑付给供餐企业。20xx年我县应兑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34.2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兑付了2371.37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收到上级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实际兑付营养改善计划2371.37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兑付1271.28万元,惠及学生31782人,秋季学期兑付1100.09万元,惠及学生31260人,未兑付提标资金及部分资金462.91万元。结余滚存使用资金26.1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82.90%,因春季学期和秋季学生有差异,预算资金有偏离。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达到应享受均得到享受。质量指标方面,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时效指标方面,20xx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满意度和家长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了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兑付。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及时兑付20xx年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绩效评估报告 篇9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前窑村,桃乌路东侧、苏震桃公路西侧、江南运河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23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236.9平方米,其中新建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236.9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包含停车场、农村道路及桥梁、强弱电、田园乡村、绿化等配套工程。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转型发展为路径,挖掘桃源文化和生态特色,加快旅游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全面建设“服务经济强、人民生话富、生态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桃源。
项目阶段性目标:
1.完成开工前各项工作。
2.有序推进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
3.完成部分道路工程。
4.完成部分桥梁工程。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
桃源镇位于苏州市最南端,与浙江省乌镇、南浔等古镇相连,又称水乡森林小镇,拥有4.5万亩森林形成的“天然氧吧”,11.5公里的京杭大运河及其支流纵横交错形成的水网湿地景观,是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国家卫生镇、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镇、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桃源镇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结合当地的农业农事、民风民俗及特色田园文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农业文化休闲旅游,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新动能新业态。同时为改善周边居民环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各类审批及招标工作已完成,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有序推进中,道路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二座桥梁已完成桥墩建造。
项目尚未有经济效益产出,故绩效评价主要集中为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以评价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情况。
(二)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61号)等文件精神,等对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考核。
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主要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分解细化,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理、考核。
(三)评价工作情况
对照设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依据逐项进行跟踪评价,评判各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
对照评价标准,逐项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顺利完成,综合评分等级为“优”。
三、项目绩效
资金规范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关于下发《桃源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桃政发〔20xx〕44号)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对专项债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开立专项债资金管理专户,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于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债券发行费及利息支付,按月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投资情况。
四、存在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绩效评估报告 篇10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湖南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对20xx-20xx年度全省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抓并对如何搞好本次评价工作做出批示;邵阳市财政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绩效管理工作的局总会计师任副组长的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万元,涉及项目共计56个。按照要求,本次将以上三年期间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债券资金总额的30%筛选7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重点评价的债券资金总额为250,063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实施。现已按程序完成了评价的各项工作,根据现场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单位自评情况,通过综合评议,形成综合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邵阳市市本级财政状况与债务管理情况
20xx年,邵阳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56亿元。20xx年末,邵阳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7.89亿元,专项债务156.00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人民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20xx年邵阳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继续保持市州党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全省第一;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超额完成,市辖三区基本实现了隐性债务“清零”。全市债务还本付息均按期履约,没有出现债务违约和资金断链风险。市本级综合债务率大幅下降,在全省率先退出高风险地区,化债工作绩效考核从全省末尾跻身全省先进,债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二)市本级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1、专项债券发行总体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00万元,其中:20xx年发行53,000.00万元,20xx年发行324,700.00万元,20xx年发行361,900.00万元。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略
2、专项债券项目类别分析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00万元,其中: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78,000.00万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17,500.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01,5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70,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34,100.00万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含两供两治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2,50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6,000.00万元。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类别情况如下:
略
3、专项债券资金在项目总投资中占比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00万元,发行了七个类别的专项债券,共涉及56个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共带动项目总投资217.4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带动效应明显,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重情况如下:
略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
1、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
邵阳市人民政府严格遵循《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2号)等管理规定,规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强化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严防财政收支混乱,专项债券项目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均分门别类、依法依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资金严格用于债券发行对应的具体项目,严禁将不同项目资金混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严禁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或非公益性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严格禁止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发放工资等经常性支出。
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情况
邵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协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使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及时地发挥效益。一是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在省财政厅对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情况通报中,邵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进度居全省前列;二是适时预拨专项债券资金。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酌情安排预拨部分债券资金,推动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目前,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累计完成资金拨付73.9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率为100%,邵阳市财政未截留、挤占、挪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xx-20xx年期间市本级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已按管理规定及时、全额拨付到项目单位。
3、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监管情况
邵阳市政府对专项债券资金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合规和高效。对专项债券资金监督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联合财评压实项目金额。对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引入事先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压实核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避免虚报项目投资;二是实时监控,督促使用。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三是加强考核,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绩效。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实行财政绩效评价,促进专项债券资金发挥良好效益。
(四)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情况
1、各年度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累计支出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累计发行739,6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完成支出618,912.8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3.68%。其中:20xx年发行53,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44,783.3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4.5%;20xx年发行324,7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276,192.81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5.06%;20xx年发行361,9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297,936.7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2.33%。专项债券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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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分类使用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使用618,912.85万元。其中: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78,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248,523.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9.4%;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17,5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183,894.21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4.55%;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01,5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79,289.7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78.12%;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70,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56,827.6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1.18%;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34,1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33,192.17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97.34%;水务建设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2,5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7,059.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31.38%;社会事业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6,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10,125.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63.29%。专项债券资金分类支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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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管理情况
邵阳市对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实行支出“双控”监管,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开展全过程监管。20xx年4月,经邵阳市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由市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对专项债券资金采取“双控”监管模式,项目单位支出专项债券资金需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共同签批后才能从资金专户对外付款,从制度和流程设计上杜绝了专项债券资金违规使用或被挤占挪用。邵阳市对市本级专项债券资金全面实行“双控”监管制度,确保了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大大降低了专项债券资金被违规使用和挤占挪用的风险。
(六)专项债券资金结余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尚有120,687.15万元未完成支付,专项债券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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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市本级加强了对短期内尚未完成支付的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形成了安全合规的管理制度,提高了专项债券资金的效益。对暂未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在确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依规开展现金管理,将存款年化利率提高至1.6%以上,达到普通活期存款利率的4倍左右。20xx年下半年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了试点,当年增加存款利息收入570.92万元;20xx年对专项债券资金全面开展现金管理,全年增加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约3000万元。邵阳市政府明令禁止项目单位将短期内未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本金安全无保障的任何形式的存管与投资(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根据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域内银行机构支持政府化债、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相应安排市本级债券资金存放,切实有效地激励和引导本区域内银行机构支持地方政府化债,实现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政策依据
1、与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相关文件。
2、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xx〕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xx〕5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xx〕18号)等文件。
(二)评价工作组织与评价步骤
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协调会和推进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20号),明确了绩效评价要求,规范了评价工作流程,压实了各项目单位和财政相关科室的职责,并明确了本轮绩效评价工作的六个步骤:
1、统计汇总基础数据。由市财政局各业务主管科室、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单位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填报《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分配表》和《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统计汇总表》,摸清底数,锁定评价范围,做到应评尽评。
2、项目单位自评。由市财政局债务科牵头、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单位具体实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3、开展现场评价。由市政府选定专项债券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专项债券资金总额不低于20xx-20xx年期间市本级累计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总额的30%。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南方会计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分别承担7个项目现场评价工作。
4、出具评价报告。由被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省、市财政的通知要求完成现场评价,并按项目分别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在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之前,由市财政局向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
5、形成综合报告。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结合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资料,填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统计汇总表》;汇总各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资金支出结构性分析情况,形成结构性分析汇总表;对市本级所有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20xx-20xx年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报告。
6、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主要包括:结果报告与通报,结果反馈与整改,结果公开,评价结果与债券资金分配相结合,绩效问责等。对于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对于专项债券资金效益低下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绩效问责;对于存在违章违纪情节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项目符合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是否兼具公益性和收益性,项目“一案两书”编制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资金需求匹配情况等。
2、过程管理方面。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财务与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收支、还本付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等。
3、项目产出方面。项目产出与项目投资备案、融资平衡方案、绩效目标的符合程度;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情况;项目形成资产情况;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等。
4、项目效益方面。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可持续影响情况,社公公众满意程度等。
(四)现场评价开展情况
三家中介机构按计划和分工开展现场评价,被选取开展现场评价的7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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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取现场评价的7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总额合计250,063万元,占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期间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3.96亿元的33.8%,现场评价资金比例符合规定。抽选的专项债券项目涵盖了收费公路、园区建设、社会事业、水务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储备等主要专项债券大类,现场评价样本具有代表性。
(五)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评价通知附件1之“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对项目决策、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开展评价评分。由于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评价重心不同,对于尚处于建设期的项目,重点是评价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特别是对过程管理部分应设置较高的分值权重;对于运营期的项目,重点是评价项目产出与项目效益。由于不同类别的专项债券具有不同的特性,对于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在开展现场评价时,可由中介机构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范围内对部分三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设定。
(六)综合评价分值计算
由于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期间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共有56个,专项债券资金总额达73.96亿元,专项债券类别较多,基于时间和成本因素,绩效评价组不能前往所有项目单位对自评报告及自评资料进行情况核实。本轮绩效评价的综合评价评分,是以经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场评价的7个专项债券项目的评分结果为基础,以现场评价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加权平均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
三、债券资金主要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现场评价的7个专项债券项目产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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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评价的两个土地储备项目已完成目标地块土地收储,并已实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债券项目已按预期实现产出。
2、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全部征收程序,征收土地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20xx年12月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专项债券已实现预期产出。
3、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建成处理能力为2,00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项目已实现预期产出。
4、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征地290公顷,项目路基建设部分已基本完工,通涵部分工程已完成,桥梁部分和隧道部分已完成过半建设工作量。项目建设进度正常,并有望实现提前通车。
5、中国邵阳特种玻璃谷(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1#厂房、2#厂房、3#厂房、4#综合研发楼、食堂、门卫室的建设与装修,完工建筑面积共计35,004.34平方米;集仙路和29号道路工程已部分完工。
6、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基坑工程和地下室基础浇筑。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项目累计实现收入437,256.0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36,758万元(含棚改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园区资产收入333.2万元,其他专项收入164.88万元。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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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20xx年,邵阳市市本级加大了对园区建设的投入,申请并发行专项债券27.8亿元支持园区建设,先后安排了五个园区建设项目(邵阳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建设项目、邵阳经开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邵阳经开区湘商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及附属工程、邵阳特种玻璃谷项目、邵阳高端显示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五个项目概算总投资80.69亿元,建设力度为前所未有,邵阳市湘商产业园建设领跑全省。现已累计新增入园企业738家,累计实现产值1,420亿元、税收56.8亿元,新增就业6.98万人,在全省“135”工程三年综合评价考核中名列第一,20xx年在全省园区综合评价考核中排名第6位。在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下,邵阳市市本级项目建设特别是园区建设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社会效益显著: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直接带动项目周边区域居民就业与增收,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为项目建设周边地区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在项目后期运营期间,仍将长期提供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公路养护维保等就业岗位,促进本区域居民就业与增收,助力邵阳县、新宁县在脱贫后产业致富发展。白新高速项目建设将直接改变两县的区位劣势,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与潜力。又如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城中村棚改项目,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拆,通过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显著改善了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对北塔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市本级专项债券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建设促进生态效益提升: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水务建设等项目资金,邵阳市市本级截污入网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完成,全市所有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国家监测断面水质排全国地级市第26位、全省第2位。环保治污有力有效,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水质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邵阳市市本级专项债券建设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生态效益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评价结论
(一)现场评价项目的评分情况
三家中介机构对7个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的评分结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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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中介机构对7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了现场评价,有5个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良”,有2个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较差”。其中,“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产出现闲置,产能利用率仅20%左右;“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率低。
(二)总体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确定的综合评分规则,对开展现场评价的7个项目的评分以专项债券资金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本项目综合得分,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4.68分,绩效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73.96亿元,市财政均已及时、全额地拨付到项目单位专户,并自20xx年起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双控”管理,在制度和流程上保证了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截至绩效评价日,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完成支出83%,债券资金整体支出率正常。邵阳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邵阳市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庆工业园园区建设项目等)的协调力度,除了少数几个项目因客观因素暂未形成支付、建设实施进度较慢以外,其余项目建设进度基本正常。已完工投入运营的专项债券项目整体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良好,项目建设促进了本区域生态效益提升。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方面的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根据《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对政府债务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活动,对重大项目实行绩效管理终身问责制。邵阳市本级有多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未设立绩效总体目标,未对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也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工作,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桃花新城7-14#土地储备项目、佘湖新城A-05#土地储备等项目,均没有设立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2、个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存在不足。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证”办理进度滞后,出现了“资金等项目”的现象,专项债券资金时效受到影响;另该项目施工许可证下发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xx年9月,违规提前开工建设;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xx年9月开工,20xx年4月才获得省政府用地审批单,截至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不动产登记证尚在办理中。
3、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预算编制与实际不符。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对融资利息测算不严谨,利息资金测算与实际存在较大出入;部分土地储备发债项目和发债额度的精准度方面有待提高,申请的额度和项目需求不够匹配,如桃花新城7-14#土地储备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3,000万元,实际支付拆迁补偿预付款2,5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节余500万元;佘湖新城A-05#土地储备项目发行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实际支付拆迁补偿款为4,373万元,项目资金预算精准度有待提高。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项目资金未能按原计划及时筹措到位。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按计划应在20xx年底前到位的项目资金为41.21亿元,实际仅到位资金21.75亿元,资金到位率仅为52.8%,且均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资金来源单一。目前项目资金已经面临短缺,亟需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否则将会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个别项目单位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待规范。省高速公路集团于20xx年6月、7月分两次从白新高速项目部银行账户调拨归集专项债券资金6.6亿元,截至20xx年10月末,尚有3.5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暂存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账户,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实现专户储存与管理。
3、个别项目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不合规。截至20xx年10月末,白新高速公路项目部累计支付四期专项债券利息(每半年付息一次)共计1.6亿元,由于项目暂无自筹资金到位,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于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本身。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规定,专项债券利息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归还,该项目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不合规。
(三)项目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从开工到验收耗时两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xx年9月开工,截至评价日仅完成土方外运、地下室基础施工,目前尚处于一楼基础施工阶段,晚于原计划进度工期6个月以上;邵阳玻璃谷(一期)建设项目29号道路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xx年1月30日,工程完成日期比合同约定滞后8个月时间;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管网新建及修复工程,原计划建设工期为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项目暂未开工,专项债券资金支付率为0;另有20xx年发行的原邵阳对外经济贸易土特产品有限公司、邵阳湘林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储备专项债和20xx年北塔区二期控规04-9#地块土地储备项目,截至评价日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率为0。
2、个别项目工程建设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调整变动。白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标单位履约人员频繁调整,其中一标段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已经变更两次;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场质检员、安全员有时未在岗履职,导致有部分材料进场未及时报验、送检。
3、部分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通知日期14天,采购及签约流程不合规;邵阳玻璃谷(一期)建设项目中,邵阳经济开发区C-6地块土石方及部分地块场内临时排水工程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签订日期晚于中标通知下发日30天以上,与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规定不符。
(四)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1、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新高速公路项目2标承包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白新项目部开具第2期工程计量款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也未注明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3号)第四条之规定。
2、个别项目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20xx年6月,白新高速项目部从国开行的银行账户划转至工商银行长沙月湖支行账户金额96,167.12万元,大额资金内部划转无审批程序,不符合“三重一大”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
(五)项目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自完工交用以来,产能利用率仅为23.77%,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项目资产未能发挥预期效用。
六、有关建议措施
(一)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邵阳市市本级专项债券项目中,有部分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如白新高速项目目前仅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筹集了第一期资金,尚未落实其他资金来源,当前项目建设已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根据省发改委对该项目批复意见,该项目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市场化配套融资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建议项目单位按省发改委批复,适度开展市场化配套融资。此外,建议项目单位向省财政厅、交通厅争取中央、省级基础设施预算内拨款,实现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二)补足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单位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系列绩效管理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
(三)加强政府债券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债券资金与债券发行项目应严格一一对应管理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混同管理,更不得挤占挪用,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双控”管理制度,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单方面强行归集与临时划转专项债券资金,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于专项债券利息,应通过其他渠道合规解决。
(四)加强已完工项目运营期管理
对于已完工交用的专项债券项目,一是要做好资产验收与交接工作,明确各时点的资产管理责任,及时办理资产权证和国有资产登记;二是对于已完工资产,要及时充分发挥其效能,对不能达到预期效用的,应深入分析原因,排除影响资产产能发挥的障碍因素,实现资产预期效益;三是要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运营收益管理,及时与相关受益单位进行结算,严格按专项债券预算管理规定将专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归还。
绩效评估报告 篇11
一、项目概况
(一)某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主管部门为某县卫生健康局,实施单位为某县妇幼保健院。某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标准,经报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实施建设。此次申请新增县级项目资金(地方债券项目资金)30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电梯采购安装、100W配电工程、呼叫供氧系统工程、室外电缆工程项目支出。
(二)某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建设主体部分已完成,目前已进入配套工程实施阶段。该项目的实施将为某的妇幼卫生事业注入生机与活力,规范和促进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改善全县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优生、优育的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指标在“十三五”期间赶上中等发达地区水平,为某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评估过程
某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从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分析与项目选址、工程技术方案、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与消防、节能方案分析、项目组织管理、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工程招标、财务评价与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得出科学的结论与建议。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立项情况
1.立项合法性。项目实施依据为:项目实施单位关于编制本项目可研报告的.委托书及合同、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某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卫生部)、《某县“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细则》、《某县“十三五”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及20xx远景目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某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某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某省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深度的有关要求。
2.立项合理性。某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对做好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具有重要意义,新增县级项目资金(地方债券项目资金)能及时解决配套工程实施建设,使整个项目工程实现顺利搬迁。
3.筹资合规性。本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地方债券项目资金)由政府筹措,由于该项目资金用于公益项目建设,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此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地方债券项目资金)应于20xx年12月前到位。
4.政策重叠性。本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地方债券项目资金)与已设立的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无重叠或交叉。
(二)项目可行性
1.实施方案可行性。通过编制《某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将为某的妇幼卫生事业注入生机与活力,规范和促进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改善全县妇女、儿童的就医环境,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优生、优育的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指标在“十三五”期间赶上中等发达地区水平,为某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项目实施可行。
2.财政可承受能力。该项目资金申请规模对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支出规划控制数无影响。
3.执行保障性。本次项目实施,将建立专门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监理、安装等均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进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从产出、效益、满意度方面进行设定,目标内容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进行区分,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进行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进行表述,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考核。
整个绩效评估报告:
(一)按项目工程设计要求,设数量目标4个,分别是:
1、电梯采购安装;
2、100W配电工程;
3、呼叫供氧系统工程;
4、室外电缆工程。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分别为:完成4部电梯采购安装;完成100W配电工程1座;完成呼叫供氧系统工程1座;完成室外电缆工程2953米。
(二)按项目工程验收标准设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质量目标1个,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均为100%通过项目工程验收。
(三)按施工合同设工程进度时效目标1个,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均为100%。
(四)按项目工程预算要求设成本目标4个,分别是:
1、电梯采购安装;
2、100W配电工程;
3、呼叫供氧系统工程;
4、室外电缆工程,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分别为:完成4部电梯采购安装121.00万元;完成100W配电工程70.00万元;完成呼叫供氧系统工程49.54万元;完成室外电缆工程59.46万元。
(五)依据《某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设社会效益目标2个,分别是:
1、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
2、降低全县婴幼儿死亡死亡率。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分别为:降低2%和降低5%。
(六)按项目工程设计要求设环评通过率生态效益目标1个,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均均为:100%。
(七)按项目工程设计要求设项目工程使用年限可持续影响目标1个,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均为:20年。
(八)按历史标准≧95%设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满意度目标1个,实施期和当年目标值均为:≧95%
2.绩效目标可实现性、绩效可持续性等情况。建立健全了保障绩效目标实现的项目实施办法和措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严谨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有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关的目标要求,来确保绩效目标可实现性和绩效可持续性。
(四)支出排他性及风险。本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地方债券项目资金)财政投入不会引起不良效应及风险,不会导致其他领域、市场主体投入的减少、产出和效益的损失。
(五)总体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地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评估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
绩效评估报告 篇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依据
我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由于近几年来我市多次发生洪涝灾害,工程设施调度频繁,导致排灌沟渠淤塞,水工设施损毁严重,大大降低了农业排灌能力,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此情况市水利和湖泊局实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用于市管涵闸、堤防、泵站的日常维修养护和沟渠疏挖。
2.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20xx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50万元。资金全额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100万元。20xx年度该项目到位资金56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0万元、非税收入拨款31.35万元。资金到位率66.04%。
20xx年度该项目的实际支出金额552.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35%。
3.项目属性和类型
该项目属持续性、常年性项目。
4.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度市水利和湖泊局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拨给16个项目实施单位(工程管理单位13个、水利管理站3个)。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按《20xx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施计划》的要求进行维修养护。20xx年共维修养护水闸47座、堤防46km、泵站6座及疏挖沟渠80km,维修养护工程质量达标率达98%。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预算单位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仙桃洪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仙桃市财政局委托开展20xx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的'绩效评价,评价方法为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评价小组选取了杨林尾镇、沙湖泵站、大垸子闸管所、泛区蓄洪堤管理段、河道堤防管理局及东荆河管理分局6个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抽样占比37.5%。
2.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7分。其中:决策17分(满分18分),过程13.9分(满分22分),产出35.8分(满分40分),效益20分(满分20分)。评价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
1.存在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市水利和湖泊局于20xx年10月22日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5,485元拨付给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仙桃汉江管理分局用于防汛工作经费;于20xx年11月19日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58,083.94元用于局机关增容400KVA配电安装工程;于20xx年12月9日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00,000元拨付给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东荆河管理分局用于代管的姚嘴等六座涵闸人员经费。
2.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仙桃市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列明我市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现状:水闸72座、堤防长度806km、泵站7座;20xx年度该项目申报的产出绩效目标:维修养护水闸100座、堤防50处、泵站8座。水闸和泵站维修养护目标值均超出实有数量。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监管力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按《仙桃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管,从严处理查出的问题;对全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科学编制绩效指标。在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定绩效目标,并将其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绩效评估报告 篇13
1.公益性论证
天然气分布式热源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由城市管理局负责,主要为园区提供工业蒸汽并向周边生活小区提供冬季采暖热负荷。经公益性论证分析,该项目符合项目公益性的条件,具体阐述如下∶
(1)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一点基本要求,即非营利性。公益项目的非营利要求与项目收益并不矛盾,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关键不在于是否从事经营活动获得收入,而主要看其是否将其经营所得进行利润分配。专项债券公益项目的收益应全部归属政府 财政收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以及项目建设运营公共用途,不存在利润分配的可能性。
该项目为供热设施建设,建成后存在运营收益,主要运营收入来源为供热收入。该项目收益将全部归属于政府 财政收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及项目建设运营公共用途,不会进行利润分配。基于此,判断其满足公益性论证的第一点基本要求。
(2)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二点基本要求,即注重社会整体目标和长远利益。专项债的公益性应体现在地方重大区域发展内容。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发行专项债的公益性项目一定是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中有重大影响力的建设项目,项目的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将产生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往往能带来当地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较大提升,影响当地与该领域相关的产业和部门,甚至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与产业机构的调整,乃至影响当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本项目拟建的燃气蒸汽炉及相关辅助系统,符合地方政府气化政策要求。项目低污染、低排放,对市的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此外,项目建成可解决园区的供热需求,降低能源结构中的耗煤比重,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市利用资源、保护环境、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的选用水平和走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的要求,将有效推动项目区域内各项事业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基于此,判断该项目符合公益性论证的第二点基本要求。
(3)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三点基本要求,即追求公共福利和公共价值。为公众平等地提供公共福利,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专项债券公益项目应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项目。
本项目为供热工程,建设完成后将解决南部区域工业企业蒸汽需求及南部区域居民供热需求,改善当地环境,使城市环境优美、整洁、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城市当地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此外,该项目的建设必将产生大量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追求公共利益和价值。基于此,判断该项目符合公益性论证的第 三点基本要求。
2.建设必要性
(1)满足市场需求。城市管理局给出了供热区域范围,需要在该区域内建设集中供热的热源以满足工业用户及居民用户的需求。
(2)项目属国家能源政策鼓励发展的天然气供能项目,本项目以天然气为燃料,直接向用户提供蒸汽。项目厂址与用户均处于园区内,就近实现了热能供应,属国家能源政策鼓励清洁供能方案。
(3)供热站直接面向当地用户需求,临近用能点,简化了能量输送环节,减少了能量损失与输送成本,同时增加了用户能量供应的可靠性。
(4)项目采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满足工业热负荷需要的同时,实现了节能减排,综合体现了社会和环境的效益目标。
(5)使用清洁能源,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解决了园区用能企业的发展困境,同时为的招商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有示范效应。
此供热站项目考虑装设烟气余热利用装置,遵循产业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态经济,有助于推动工业文明向生 态 文明迈进,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项目建设是完全必要的。
绩效评估报告 篇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
《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建设 项目立项的批复》(池发改交运〔20xx〕154号)、《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池交建〔20xx)15号)
2.项目主要内容
昭龙路路线起点位于昭潭镇谭东村,与S222(K28+900处)相接,起点桩号K0+000,道路沿途经过黄荆港村、何村村、下畈村、曹村、龙泉街道,终点位于龙泉镇龙泉村,与官石路相交,终点桩号K13+440,路线全长13.440km。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路,并申报安徽省20xx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通过道路的改建,助力龙泉、昭潭两镇全域旅游的开发,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拉动两地经济的发展。
2.年度目标
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建设任务13.44公里。
3.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三)项目实施时间、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四)项目评价期
项目评价时间起自20xx年1月1日,截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昭潭至龙泉县道公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在设计过程中,注重保持环境原貌,尽量避免大规模开挖山体和填埋沟渠,综合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在对公路拓宽改造的同时,注重绿化提升、路景融合。在穿田、穿村庄路段,通过绿化带、挡墙、边沟等方式合理做好路田、路宅分家。实施过程中节约用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路线和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公路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实施,工程质量优良、安防设施完善,附属设施完备、路域环境优美。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发展方向,总结经验并将广泛推广。项目完工后第一时间移交县农路中心管养,安排专业养护人员进行精细养护、规范管理,同时依托乡村道路专管员和路长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公路管养到位,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12分),评分12分
(1)项目申报规范(3分),评分3分。我县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总里程13.44公里,由县级申报,市级下达批复文件,申报资料齐全、真实。
(2)项目审批合规性(3分),评分3分。符合市级审批制度,东至县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市级审批
(3)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性(2+4分),评分6分。
项目总体及年度目标合理且明确。
2、资金落实(8分),评分8分
昭龙路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资金安排符合国家及政府规定,资金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
(二)过程(30分),评分30分
1、项目管理(20分),评分2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2分),评分2分。昭龙路改造工程参照有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
(2)组织管理(1分),评分1分。组建昭龙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成员,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项目建设“四制”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一是强化业主管理。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担任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件项目管理办公室,参与扩面延伸工程的实施。二是落实招投标制。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组织招投标,严格落实预算评审制度。三是强化工程监理。为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监理单位,进行监管控制。四是严格签订施工、安全、廉政三项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4)安全管理(2分),评分2分。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都建立了单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得以落实。施工单位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工程建设中无发生事故。
(5)质量监督(3分),评分3分。由项目法人向县交通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法人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6)竣(交)工验收(3分),评分3分。各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了交工验收。
(7)资料报送情况(5分),评分5分。自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按时报送。
(8)项目公示情况(2分),评分2分。各项目均在施工路段设置项目公示牌,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项内容。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调动发挥老党员、老村干的监督作用,组织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财务管理(10分),评分1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2分),评分2分。参照已有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评分4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3)会计核算(2分),评分2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符合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产出(25分),评分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8分),评分8分。
本年度目标任务共13.44公里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完成及时性(5分),评分5分。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100%。
3、质量达标情况(5分),评分5分。各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组织第三方质量检测,数据显示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2分),评分2分。路面结构层厚度、路面宽度、长度均符合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技术要求。
5、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5分),评分5分。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100%。
(四)效果(25分),评分25分
1、社会效益(8分),评分8分。通过实施工程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较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
2、生态效益(2分),评分2分。通过工程的实施,路边生态修复情况较好,路边绿化优良率高,路面清洁情况较好,项目生态效益显著。项目重视沿线绿化工作,绿化率较高;沿途路边居住村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在路肩种菜的.现象,自觉性较高。
3、可持续性影响(5分),评分5分。为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乡管员经培训后全部上岗,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制度。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评分10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对道路质量、标识标牌、政务公开、建设协调、交通便捷、出行时间等方面都较为满意。
四、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五、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不定期深入项目一线督查指导、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推进建设工作进度。
六、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xx〕115号);
(四)《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财绩〔20xx〕1114号);
(五)《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自评报告、数据统计汇总表;
(七)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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