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9 09:11:14 文圣 薪酬管理 我要投稿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薪酬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维护xx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中心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心运营总监、业务主管、口腔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营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为主。

  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月薪;

  2、绩效月薪;

  3、奖励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培训、考核优秀者奖励。

  薪酬管理办法

  五、基本月工资:

  1、以每个月10号发放,按时核发;

  2、月基本工资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整形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特别人员可汇报公司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

  1、在每月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

  2、任职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与营销服务考试。按末位淘汰制度实行,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优秀者可以适当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

  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

  5、工资发放、停发的决定权在口腔运营总监处;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险

  十、上班满一年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上班满一年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60%。个人负责40%。

  十三、国内进修学习:

  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一年者,考核结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学习地进行学习。费用中心负责。

  2、中心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运营总监可以汇报公司给予到总部参观学习、旅游。费用由中心负责。

  附则

  十四、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十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心人力资源部。

  十六、医院上班时间暂定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医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我刚接触到医院的管理,好好学习一下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实现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

  第二章、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以岗位为基础,实行岗位工资。

  二、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薪资。

  第四条、薪资形式

  按月计算工资,并根据公示结束的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具体考核标准及发放形式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条、薪资结构

  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等构成。

  岗位工资:依据职工学历、职称确定。

  薪级工资:依据职工工龄确定。

  绩效工资:依据职工上月不同的工作量,确定绩效工资幅度。

  各类津补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薪资等级及薪资标准

  一、薪资等级

  根据岗位不同,将岗位工资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每个岗位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二、薪资标准

  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详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和《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绩效工资根据医院上月收支结余、工作强度、账户余额及全年工作安排进展情况统筹确定;各类津补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定。

  第七条、薪资的确定和调整

  一、一般情况下,正式职工在入职前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职工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临聘职工在入职前,由聘用医院确定职工的薪酬形式及薪资标准,并在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

  二、新进人员试用期期限为一年。

  三、无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正式职工试用期工资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临聘职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照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有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标准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四、新进人员试用期前三个月不发放绩效工资;本单位在岗临聘职工通过公招等途径转为正式职工试用期前三个月仍按照临聘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五、职工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职工的转正定级工资。

  六、职工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岗位变动,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薪资。

  七、因各种原因发生薪资调整,正式职工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之日(调薪生效日)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临聘人员以院办公会研究批准之日的次月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

  八、由医院派送到上级部门进修学习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正式职工=医院平均绩效工资x0.8;临聘职工=医院临聘职工平均绩效工资x0.8(公招后医院直接送上级医院进修人员,前三月不发放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结束后回单位的第一月若要开始发放绩效工资则参照进修学习的职工绩效发放标准,第二月才参照医院在岗职工绩效发放标准)。

  第八条、薪资计算

  一、职工事假及其他各类休假期间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假期及待遇》执行。

  二、新进职工薪资从其报到之日起按计算,若在上半月则按照全月发放;若在下半月则按照半月发放。

  三、辞退、离职人员的薪资以批准离职并办完交接手续之日止,按日工资计发。

  第九条、薪资编制与发放

  医院办公室将全体职工当月应扣款项统计明细表,于次月3日前交财务科;职工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和发放办法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个人应承担部分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发薪日期

  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津补贴发放日期为当月20日。

  二、绩效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8日。(因为个别特殊原因,发放日期会有所变动,具体有院财务科解释)

  第十一条、薪资管理权限

  一、人事科是医院薪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医院薪资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维护。

  二、财务科对全院职工的薪资进行计算,并对绩效工资总额发放的数额有建议权。

  三、院办公会对职工薪资的确定和变动有决定权。

  第三章、福利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伙食补贴

  医院按5元/人。餐的标准给予职工伙食补贴,每月按实际误餐数发放。

  第十三条、通讯补贴

  医院根据职工工作需要,按标准给予通讯补贴。

  第十四条、其他补助

  一、学历提升补助:针对提高在职学历的人员,医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具体标准为:函授(成人)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10%补助;自考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30%补助;在职研究生学历按照学费的50%补助。补助要求:

  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正规发票,申请补助时需跟医院签订协议(毕业以后在医院连续服务三年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二、困难补助:凡在医院满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由院办公会批准后,可获500-1000元的补助。

  第十五条、文体活动

  医院本着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目的,将不定期组织安排职工的文体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3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关于在其它事业单位预发工资(生活)性补贴的通知》和市人社、财政、卫生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医改整体要求,按院办公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制定此方案的基本原则:

  1、体现工资收入增加;

  2、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3、贯彻落实规章制度;

  4、运行公正公平公开;

  二、全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范围:在院绩效考核领导组领导下,经管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对临床、医技系统,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对机关后勤系统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报院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岗位绩效工资构成体系:工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保障工资

  ㈠、岗位工资:

  体现不同岗位、职务、职称、年资的岗位基本工资(现工资表中岗位基础工资+薪级工资+部分预发性工资补贴)。

  ㈡、绩效工资

  1、依现奖金核算体系计算的奖金额的70%部分,月度考核月度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

  2、依各项综合考核指标考核后,季度发放绩效工资。季度发放绩效工资。季度发放绩效工资其构成:

  ⑴、此次调资部分预发性工资;

  ⑵、每季度月奖金额的30%合计部分;

  ⑶、上述第一项的30%—50%医院另行配套;

  ⑷、各项专项补助与奖励:

  a、手术、护理、出院、夜班加班、节假日等补助;

  b、各职、级层次专项岗位津贴;

  c、贡献突出科室,专项配套奖励;

  d、各级重点学科专项补助。

  3、年度考核考评发放的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考评发放的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考评发放的绩效工资取得科研成果、取得学科建设成果、重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奖励工资。

  ㈢、福利保障工资

  1、医院为职工支付的四险一金;

  2、全院性的福利补助(a、医疗救助、b、困难补助、c、节假日福利、d、专项经费用于配套等)。

  四、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范围标准:

  1、绩效工资考核的范围是医院对科室及科主任和科主任率考核小组对科室内工作人员开展的.两级绩效考核,是院内和科内分别进行的二次绩效考核与分配。

  2、绩效工资考核标准是设计关键性指标设计并考核其分值及权重,从而兑现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

  五、临床考核科室考核的关键指标及分值权重(分月、季、年)。

  1、各项重点工作的比例质控指标:药品比例指标、高值耗材比例指标、一般物料动态定量指标。(权重10%)

  2、成本与费用管控指标:人均住院费用、人均自付比例、床日费用、人均创利、人均变动成本。(权重10%)

  3、工作量考核指标:月占用床日指标、平均住院日指标、出院人次指标、手术台次指标、等级护理工作量指标、科教工作量指标。(权重10%)

  4、质量、安全、效率指标:(权重50%)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医疗业务管理与安全指标、护理质量与安全指标、科教质量与效率指标、医保农合质量与控制指标、服务质量与行风建设指标、院感质量与控制指标。

  5、科室管理考核指标:(权重10%)完成院指令性任务考核、科室业务与行政管理的核心制度执行落实与考核、科室内部绩效考核与二级分配制度的实施与考核、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考核。

  6、科室技术创新或成果取得、学科建设与科室发展考核与评价。(权重10%)

  六、医技科室考核的关键指标指(分月、季、年)。

  1、工作量效益指标(检查项目数、各项检查数量、人均各项工作量)(权重20%)。2、成本费用与效率控制指标:(权重10%)人均变动成本、资产收益率、人均创利、设备利用率、设备完好率。

  3、医疗质量管理指标:(权重30%)报告与诊断准确率及时性考核,报告书写质量及临床检查申请单考核,医疗差错及安全考核等。

  4、服务质量与流程优化考核指标:(权重10%)病人投诉考核、病人与临床对医技服务满意度考核、医疗保险管理考核、物价收费管理考核。

  5、科室管理考核指标:(权重10%)完成院指令性计划、科室业务、行政制度落实与执行考核、科室内部绩效考核与二级分配的实施考核、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考核。

  6、科室技术创新或成果取得、学科建设与科室发展考核与评价。(权重10%)

  七、正式实施方案须完善体系、建章立制各项工作。

  1、医院正式下文并上报主管部门建立组织体系,即院设立岗位绩效工资考核领导组,各位院领导参加,院长任组长,下设工作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参加并分组开展工作)和监督促进办公室(纪检党群部门和各个岗位的职工代表参加)。各业务和职能科室成立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护士长参加)的绩效工资考核小组,并确定专(兼)职考核员。

  2、医院研究制定在各分管院长领导下的业务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分配表,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工作时限,并以此作为对本科室的考核主要内容。

  3、按照院制定工作任务,医疗、护理、质控、药材、纪检、人事、经管等各相关部门对所负责的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报院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从而得出各种考核分值和权重报院汇总审定,兑现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

  4、按医院要求有关部门调研制定,医院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的具体规定,报院部批准实行。5、执行此规定的同时,有关部门配套制定具体实施科主任负责制的奖惩考核细则,报院批准实行。

  6、按医院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各科室开展绩效工资考核与二次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各科室结合本科情况,制定出具体考核与分配具体方案,报院批准实行。

  7、按医院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岗位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的业务流程工作说明和分配发放的具体办法。

  8、实施绩效工资医院将统一集中考核与发放各项补贴、补助等人员经费开支。

  9、医院将建立岗位绩效工资考核信息平台,为院部和科室及时高效开展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交流。

  10、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同时保留档案工资,补发此前增资。

  11、改革运行试点后总结经验,逐步推行院领导、学科带头人、中心主任的年薪制绩效工资改革试点。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保洁工作,加强对保洁员工资管理,确保保洁员工资合理、公正、透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保洁员工资管理工作,涵盖保洁员工资的发放、调整、计算、核算、决算等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实行合理公正的工资制度与工资政策,促进医院保洁工作的稳定和发展。

  第四条 保洁员工资管理应政府相关执法机构监督,维护保洁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的正常发放。

  第五条 保洁员工资管理应公开、公正、公平、公布,保证工资支付的合规合同。

  第六条 保洁员工资管理工作应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工资信息管理机制,确保工资数据的'安全保密。

  第七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委托相关部门按照授权和职责共同完成,确保工资计算和发放的顺畅进行。

  第二章 工资发放

  第八条 保洁员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日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发放日为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九条 保洁员工资发放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将自动转入保洁员开设的个人工资账户,保洁员可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查阅工资信息。

  第十条 月工资核算依据保洁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岗位等级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十一条 保洁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等。具体金额和发放标准由医院和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制定。

  第十二条 保洁员工资发放时应严格按照工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进行操作。保洁员可随时查阅个人工资明细和工资支付情况。

  第十三条 保洁员工资应及时发放,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给保洁员。工资支付凭证可以是工资条、工资单等形式。

  第十四条 工资支付存在异常情况(如工资发放延误、工资计算有误等)时,保洁员有权向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妥善解决。

  第三章 工资调整

  第十五条 保洁员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非定期调整。

  第十六条 定期调整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状况,医院制定的工资调整方案,通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七条 非定期调整是指保洁员工资调整的特殊情况,如劳动合同变更、职务变动等,调整方案由医院人事部门与保洁员沟通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 工资调整实行公示制度,调整方案应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保洁员有权对调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九条 工资调整实行实时核算制度,调整后的工资应及时计算并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

  第四章 工资计算与核算

  第二十条 保洁员工资计算按照其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岗位等级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

  第二十一条 保洁员工资核算由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计算、考勤核对、奖金发放等。

  第二十二条 工资核算实行信息化管理,保洁员工资信息由专门负责的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保洁员工资核算应做到准确、及时、全面,确保工资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十四条 工资计算存在异常情况(如数据错误、计算不准确等),保洁员有权向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并妥善处理。

  第五章 工资决算与发放

  第二十五条 保洁员工资决算是指对当前年度工资进行综合评估和核算,决定年度工资总额的程序。

  第二十六条 工资决算应根据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确保工资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可靠。

  第二十七条 工资决算结果由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报请医院领导层批准。

  第二十八条 工资发放应在核算结果确定后,按月发放,按月核对工资清册和工资支付情况。

  第二十九条 工资发放存在异常情况(如工资发放延误、工资发放错误等),保洁员有权向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以及相关部门核对工资支付情况。

  第六章 工资管理监督

  第三十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应接受政府相关执法机构的监督,确保工资支付合规合同。

  第三十一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应公开、公正、公平、公布,保洁员可以查阅相应的政策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工资管理的规范运行。

  第三十三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应定期举行工资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保洁员的工资管理水平。

  第三十四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工资管理情况和工资核算结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 补偿与奖励

  第三十五条 保洁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医院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工资补偿。

  第三十六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应建立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优异的保洁员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奖励。

  第三十七条 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应为保洁员提供各类法定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假期福利、社保福利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医院保洁员工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以前制定的与本制度不相符的规定及制度全部失效。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5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通过实行医院全面绩效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全方位挖掘潜力,促使医院医疗质量、运行效率全面提升,以满足员工和顾客的期望与需求,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2、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的总体原则是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建立起责任和权利相统一、贡献和报酬相一致,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学与不学不一样、做与不做不一样、做多做少不一样、做好做坏不一样、主动做与被动做不一样、创新与平庸不一样、合作与不合作不一样的原则。

  4、坚持目标层层分解的'原则,把个人的奋斗目标与科室或部门及医院的发展目标相统一。

  5、实行问责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促进医院职工及管理人员的优胜劣汰,实施通过考核形成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

  6、鼓励合作和创新,通过合作产生整体效益,通过创新挖掘潜力。

  二、医院的薪酬结构:

  1、基本工资: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标准制定,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经市人事局审批的工资;非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按岗位不同确定。

  特殊人员工资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福利:根据当地政府和医院实际情况规定,医院应缴纳的各种养老金、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

  3、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薪酬。

  4、医院另行规定的单项奖励。医院另行规定。

  5、科室另行规定的单项奖励。由各科室自行制定。

  三、考核办法

  为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医院考评时实行360度考核法做为考评的手段,

  四、考核的基本框架和思路

  医院实行层级考核、二级分配的原则进行考核。院长考核副院长;院长、副院长考核职能科室;职能科室考核科室;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职工。二级分配指的是科室职工奖金由科主任负责发放,医院负责出台发放原则和监督发放结果

  院长考核副院长实行任务单考核,即,每月月初院长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及工作计划,把具体任务下发给分管院长,月底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时提交任务单。院长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分管院长打分,并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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