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核激励管理办法

时间:2020-11-25 20:03:0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考核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员工考核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第四条公平、公正。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年度考核以《员工考核表》为主。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员工考核表》,共有4大类16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4、日事清电商erp是员工管理工具,过看板将工作任务合理分配至每位团队成员的个人日程,并且每天自动生成工作日志进行汇总,并能有效对员工进行管理和考核。所有考核办法最终以分值的形式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员工考核的具体评分标准

  第十五条员工年度考核的具体评分标准按以下标准进行:

  1、优秀(90—100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性强,精通业务,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积极主动,创新能力高,工作效率高,协调能力强,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2、良好(80—90分):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比较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一般(70—80分):在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一般:

  (1)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2)纪律观念较差,不能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时有迟到,早退现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者。

  (3)民主测评一般。

  4、较差(70分以下):在考核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较差:

  (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经帮助仍无明显进步者。

  (2)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质量差,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造成工作频繁失误者。

  (3)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能认识错误者。

  (4)缺乏组织观念,无故不服从领导安排,贻误工作者。

  (5)无视公司的考勤制度,经常迟到,、早退。

  (6)民主测评得分较差。

  (7)对连续两个考核年度被评定为一般的人员,本年度的考核确定为较差。

  (8)对连续两个考核年度被评定为较差的人员,做辞退处理。

  5、各部门优秀员工的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在年度考核工作开始前,由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比例及各部门的应考核人数下达。

  6、员工考核总分由部门主管考核评分(占50%)、部门内部民主测评分(占30%)及员工自我鉴定评分(占20%)三部分组成。

  第九章考核程序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七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在《员工考核表》填写具体的评分。

  第十八条各考核人的意见、评分汇总到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依据考核办法和《员工考核表》,统计出各科室考核对象的总分。

  第二十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定性评语。公司所有的员工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存入人力资源部的员工档案。

  第二十三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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