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休加班的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调休加班的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调休加班的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星期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1、加班调休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4)员工也可要求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调休时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调休。
(5)调休需填写《调休单》。
2、加班工资计算
(1)员工如无法得到调休的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却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工资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2)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新年(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执行。
员工调休加班的制度2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的加班调休。
二、加班原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周末、节假日)加班调休。加班起始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计加班。
三、加班审批程序
1、计划加班:根据工作计划需加班者,须于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能加班。
2、应急加班:由于特殊原因需临时加班者,须在加班日当日或次日(当日或次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补签后方能予以确认记录。
3、员工加班须经处室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处室经理加班须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分管领导加班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
4、未按要求填写、审批或未按时提交《加班工作记录单》的,人事处不予确认记录,不计算加班。
四、调休
1、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人事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事假,可按1:1的比例冲抵。员工加班以调休形式补休的,原则上在12个月之内调休完毕。
2、以调休冲抵病事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假天数里冲减,如果员工请假时没有可调休假期的,则不允许用未发生假期冲抵事假。
3、原则上,所有员工调休须提前一天填写《调休申请单》,一般员工调休需处室经理签字同意,处室经理级以上人员调休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调休人需将签字确认后的《调休申请单》交人事处登记备案后,方可休假。调休期间正常计算工资。
4、员工调休一次最少半天。调休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处室经理审批,连续调休两天(含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连续调休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调休的,以旷工论。
五、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
2、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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