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9-19 22:15:09 诗琳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有关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精选10篇)

  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 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下班时间)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

  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3个月。

  10、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1、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12、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1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14、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5、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16、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18、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2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2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2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2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3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7、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1、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

  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 2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㈠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㈡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㈢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

  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㈠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处分

  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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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人原则:

  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1、薪资确认:由用人部门总经理提出薪资建议,并经过人力资源部薪酬部门审核后上报审批;

  2、录用审批:薪资审批需经过部门或职能部门形成会议决议,管理人员的录用需以得到总经理批准。

  3、聘用:由招聘人员向候选人沟通薪资,并确认入职日期和发出员工聘用书。

  4、入职体检员工在入职时必须提交有效的体检证明,方可被公司录用。公司每年定期为员工安排体检,如发现员工患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公司将视情况调动其职位或建议病假。如发现员工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个人档案公司将为所有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新员工在入职当天需将3张1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复印件、职称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存档查阅。如员工提供不真实、错误资料或有任何虚构,经查属实,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公司可按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若员工个人资料有变更,需于变更后七日内报人力资源部,请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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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 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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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了充分了解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及应聘岗位的要求,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试用期内的员工(含其参股或控股公司)。

  三、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试用期考核

  1.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出勤情况、培训学习情况、岗位技能、工作态度、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

  2.试用期满前7日内,由员工填写《转正申请书》,公司根据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考核,在员工试用期满前作出决定是否继续录用。

  3.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出勤情况等公司一般规定进行考核并注明意见。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等进行考核并注明意见(详见《转正申请书》)。

  4.经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通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5.所有岗位试用期最初的7日,为无责双向考核期,此期间,双方均可无责任终止试用期。试用人员在7日内离职,无需向公司承担培训责任。公司在7日内终止试用,试用人员工资与培训费用及招录费用相抵扣,不再额外支付。

  五、试用期提前转正

  试用期内,员工若表现突出、业绩显著,能够较快达到或超过工作要求,经部门负责人推荐及公司审批同意可提前转正。

  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试用期内,公司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如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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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1.1考核目的:考核评价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表现,为新员工转正及转正后的`薪资评级提供依据。

  二、原则

  2.1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严谨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集团总部新入职试用期员工(后统称新员工)

  四、考核方法及具体内容

  4.1考核时间: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大体分两个阶段。

  4.2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4.2.1第一阶段为期一个月,由人事部培训专员主要负责。培训专员每周至少与新员工及其部门领导和同事沟通访谈一次,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新员工要求每周提交一份新员工试用期工作学习心得(表格见附件一)。培训专员每周结合该新员工在此期间内的工作学习表现,填写访谈及评价表(表格见附件一)。

  4.2.2培训专员将一个月内的新员工工作学习心得汇总及其访谈评价内容,移交人事专员。

  4.2.3第二阶段为新员工至转正为止,由人事部人事专员负责。人事专员每月至少与新员工及其部门领导和同事沟通访谈一次,帮助新员工能顺利进入工作角色。新员工每月提交一份工作总结(表格见附件二)至人事专员处。人事专员每月结合新员工在此期间内的工作情况,填写访谈及评价表(表格见附件二)。

  4.2.4试用期最后一周人事专员将根据该新员工试用期内表现结合该新员工所属部门和人事部意见,要求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表格见附件三),所属部门领导和人事部对该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价,确定是否将其转正。

  五、其他

  5.1考核过程中填写表格统一由人事部人事专员归档管理并加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员工晋升及调薪的依据。

  5.2试用期到期后,如考核人员未通过考核,人事部可视情况延迟试用期时间。

  5.3考核内容不限于以上所述,人事部可根据新员工岗位增加其它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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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试用期福利待遇

  xx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

  二、试用期合同限制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 8

  一、总则:

  为规范康复医院新入编制外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卫校(康复医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根据情况,新员工在入职试用内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考核成绩满70分以上者与之签订派遣合同。

  3.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不录用:

  3.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3.4试用期结束考核成绩为“差”的;

  3.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

  3.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3.7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4.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4.4医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体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签订派遣合同,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试用期考核

  7.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医院办公室负责,卫校、门诊部新入职员由校办公室负责。

  7.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

  7.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

  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

  1.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自我评价表》,提交办公室,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医院与其签定派遣合同。

  2.根据第三条第4款延期转正的,由办公室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终止试用,不录用。

  3.根据每三条第3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康复医院办公室。

  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 9

  第一条、目的:

  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加强对新员工的指导,使其尽快熟悉并融入企业,掌握岗位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同时为新员工转正考核提供依据,并确保转正后的新员工符合岗位需求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豫熙集团各部门试用期新员工及其指导人、

  第三条、具体规定:

  (一)指导人的确定:

  1、由各部门主管在人力资源部确定新员工到岗日期前1个工作日确定并将新员工指导人名单报至

  人力资源中心培训开发部。

  2、在鑫山公司就职9个月以上、业务技能娴熟、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端正的员工均可担任新员工职业指导人。但每位职业指导人不能同时为两名以上的员工担任职业指导人。

  (二)指导人的职责:

  职业指导人主要负责对试用期的.员工进行帮扶、指导。

  1、制定月指导工作计划,格式参照附表模板。以确定指导人的日期为准,两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计划。下月依此类推。

  2、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和生活环境(就餐等)、日常上班的常规流程(打卡等);

  3、在新员工参加完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后为其进行岗前知识技能培训;

  4、帮助新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流程与标准,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5、定期与新员工沟通,了解新员工最新动态;正式谈话1次/周,谈话要有书面记录,部门留存一份,提交培训开发部存档一份。提交时间:面谈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方式:以文本格式提交。

  6、对新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业绩进行考核,督促新员工按期上报转正材料;

  7、指导人每月进行一次指导工作总结,并将总结交培训开发部一份存档。提交时间:每月25日下午17:30分之前。提交方式:以电子版格式放至公司临时共享文件夹中培训开发部的文件夹内。三个月指导工作结束,进行一次总的总结,于第三个月的25日17:30分之前提交。提交方式:以电子版格式放至公司临时共享文件夹中培训开发部的文件夹内。

  第四条、对新员工职业指导人的跟踪与考核:

  1、培训开发部负责不定期对指导人工作的跟踪考核。跟踪采取检查记录和抽查员工面谈两种方式结合。培训开发部的跟踪、访谈要有记录存档。

  2、由培训开发部组织,人力资源中心相关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加,每一个半月进行一次指导人和新员工座谈,新员工和职业指导人分别进行总结。根据个人总结情况,由人力资源中心领导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要求。

  3、半年考核一次,由指导人上级主管、被指导员工和培训开发部评分。根据指导效果与考核结果,在半年度评出最佳指导人,给予物质奖励。奖励金额:200元/人。

  试用期员工的规章制度 10

  一、总则:

  为规范集团新入职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2、用人单位卖力人应指定专人为新入职员工指导、安排工作,并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及流程制度的培训,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新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及部门的相关制度,按时完成安排的工作。

  3、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须接受由XXX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满70分者不予转正。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4.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4.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4.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4.4当月查核成绩为“差”的;

  4.5单项查核成绩不足50%的;

  4.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4.7违反《员工手册》及集团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

  5、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5.1每月事假累计超过1天不足3天的;

  5.2每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不足5天的;

  5.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5.4集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6、试用期满,查核成绩为“优秀”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团组织的手艺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7、试用期工资原则上约定为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试用期考核

  8.1新入职员工查核由其直接领导卖力,人事部门监督检查,对于查核不力者将予以处罚。

  8.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转正评价表》

  8.3查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优秀”,70(含)~80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耽误和试用终止

  1、各单位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0天,发放《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7天填写完毕,提交人事部门,转呈直接上级和部门卖力人、单位总经理审批后,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前由单位人事部门签发转正通知单。子公司经理、中级专业手艺及以下员工由子公司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含营销中心),其他员工由人力资本中心办理。

  2、根据第三条第5款延期转正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耽误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每三条第4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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