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精选21篇)
制度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村委会公章一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2
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增强村委会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村委会和村委会班子成员。
二、评议的形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加评议人员由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在本村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组成。
三、评议的方法:由评议人员对村委会的工作以及村委会班子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评议,然后由评议人员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中划符号。
四、评议的程序:
(1)评议会议由镇挂点领导或驻村干部主持;
(2)由村委会主任汇报村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及下一年的工作方向;
(3)每个村委会成员作个人述绩总结;
(4)由参会评议人员对村委会工作和村委会成员进行评议;
(5)评议后当场统计结果,并向全体参会人员公布,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布村委会工作和村委会成员评议结果。
五、评议的时间:每年底进行一次评议。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3
一、着装上岗制度,除因特殊情况不需着装外责任区民警下社区工作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
二、责任区民警每周到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或30个小时制度。
三、警务室开门、民警定时接待制度,每周一周四下午为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
四、警情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宣传栏”的阵地宣传作用,每周向居民群众通报辖区警情,适时张贴破案公告,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和建议。
五、六个必须上门制度,即居民入住迁移时,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证时,居民家庭成员受法律处罚时,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居民遇有困难时,季节性和区域性案件多发时。
六、季节报告工作制度,责任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居民干部、内保人员、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坚持警务公开,通报治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4
1、备齐规定的抢救器械、药品、物品、敷料等,保持效能良好,定点放置,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2、每日检查、核对一次抢救药品、器材及药品并记录,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3、参加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
4、认真执行医嘱,严防差错事故。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空安瓿,医师及时补开医嘱。护士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熟练正确地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并详细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5、保持抢救室清洁、整齐。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室要彻底清扫、消毒。每周应大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6、每次抢救病人完毕后,要做现场评估和抢救登记,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5
一、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审核、承办的各类事宜的程序和内容,要通过揭示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二、服务承诺制度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定期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向社区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和评议,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四、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议事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投反对票的居委会班子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调查。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进行罢免和撤换。
五、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出席,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
2、社区联席会议,每双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社区主任、驻地单位代表、社工人员参加,通报近期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3、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每周二、四下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
4、社区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5、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二次。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6
为了全面推进“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订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制度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制度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
2、共建活动遵循“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原则,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制度、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各项共建活动情况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6)共建工作大事记
(7)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8)其它资料
3、共建档案整理成册,注意保存和利用。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7
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8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9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杜绝违规酒宴,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0
一、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二、定期排查社区内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
四、向居民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户籍档案;
五、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落实消防措施,加强小区大门、楼栋单元门、车库、住宅门的防盗设施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监视、考察并适时做好教育转化和安置工作;
七、配合公安部门对社区内出租房屋、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
八、教育居民协助政府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
九、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的事件发生;
十、加大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力度,发现案情妥善保护现场,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一、及时发现并解决好社区内邻里之间、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单位之间、社区单位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决杜绝因调解工作不及时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三、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民调组织,落实民调人员,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及时调处;
十四、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的严重危害治安后果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预防恶性的事件的发生;
十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对治安、普法和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1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党总支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干部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2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创建洁、净、美社区;
三、督促社区居民和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立社区卫生评比制度,监督检查社区内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规定落实情况,保持社区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
四、负责社区公厕的养护和管理;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治理环境污染,认养保护社区绿地、花草,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病、防疫活动,协调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医疗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七、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有关部门整洁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扰民等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环保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3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不办违规酒宴,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居财镇管、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核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书记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5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6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居民对妇女和计生工作的认识;
二、协助计生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社区内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有关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指导社区内的育龄夫妇选择科学的避孕措施,提高社区居民生殖健康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四、引导广大育龄妇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
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
六、组织妇女代表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待业女青年、闲散女劳动力、下岗女职工和离退休妇女,积极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因地制宜,广开门路,努力解除失业、待业妇女的后顾之忧;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并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九、认真落实计生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目标,协助计生部门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7
为切实把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以下简称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各项任务。特建立村委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制度。内容具体如下:
1、三个帮扶单位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人员对所帮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要明确并且做细做好。
2、三个帮扶单位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人员要及时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并实行电脑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表,镇有册,省、市、县(市、区)和乡镇有数据库。
3、全省统一制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记录卡》,由贫困村、贫困户以及帮扶单位分别持有。各户责任人要按照要求,根据帮扶情况,如实填写《帮扶记录卡》,由村负责人、贫困户主、帮扶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名,并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将记录卡内容录入电脑、存档、更新,建立帮扶动态档案。
4、做好公告栏,及时公布扶贫开发“双到”相关政策信息,对贫困村村委会核实的贫困户张榜公布和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情况更新。
5、帮助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协助搞好村干部的培养和教育,着力提高村班子和干部队伍战斗力。
6、三个帮扶单位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人员要明确旺山村委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大局布置、扶贫重要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要贯彻落实扶贫开发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中明确要求需要报告的事项,要明了对帮扶工作计划和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及各帮扶贫困户的情况,并对每一贫困农户制定具体的稳定增收脱贫的帮扶措施,并得到户主签名认可,帮扶措施和责任人要在村内张榜公布。
7、三个帮扶单位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1次到挂扶村、户指导和检查督促落实工作情况记录;三个帮扶单位派出的帮扶责任人(驻村挂户的干部)到村到户累计不少于3个月(不含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记录。
8、三个帮扶单位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组筹集的帮扶项目资金、物资要及时到位。建立帮扶台账,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扶贫资金要全部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帮扶项目。
9、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情况分析总结会,对实施扶贫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集联席会议的办法,及时采取对策,减少工作失误。同时三个单位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心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对全局有影响的重要问题或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症下药,有效提高扶贫开发成效。三个单位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组每年年初、年终到所帮扶村委召开一次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专题现场办公会,研究部署本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总结本年度工作。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8
1、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2、党员要根据党支部计划和个人实际,制定自学计划,坚持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科学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3、集中学习可以采取支部书记讲学、集中研讨、学习交流、举办报告会、观看电教片等方式进行。
4、建立考勤簿,实行签到制。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每名党员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学习日的20%。考勤情况由学习负责人每季度汇总,由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公布,并记入学习档案。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根据党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自觉补记学习笔记,补写学习体会。党员如有1/3以上未能参加学习,党支部要组织集中补课。
5、每名党员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写出2万字的读书笔记和不少于3000字的心得体会2篇;一般党员每年至少写出1万字的学习笔记和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2篇。
6、年中、年末党支部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可采取考试、写学习心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向党员公布,由学习负责人记入学习档案。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19
为了使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开展不受影响,更好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现制定一事一议制度如下:
一、凡遇社会公益事业等有关事项需提前或过后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筹资筹劳应当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二、一事一议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预案,张榜公布。预案征求村民意见后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属于本村民集体所有的,应纳入村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单独设立帐户,进行单独核算,所筹划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四、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筹资筹劳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筹资筹劳决定、方案和会议记录报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核,再由镇政府批准并报县农委备案。
五、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并作为此项工作实施的监督员,一要监督干部,二要监督村民。
六、凡符合规定的筹资筹劳,村民应当自觉缴纳和出工,对违反规定的筹资筹劳,村民有权拒绝,并向镇政府举报。
七、要求全体参会人员当好宣传员,模范员,充分发动群众,上门入户,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20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财务收支预决算
第二条 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第三条 村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年初编制好财务收支预算,送办事处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审核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每年年终,根据本年实际收支情况,详细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五条 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货币资金由村报帐员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现金、存款日记帐,对发生的经济事项逐笔随时进行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并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票据抵现,不准未批先付。
第七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库存现金限额规定为5000元以下,超过5000元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信用社),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一次支出超过5000元额的一般要通过银行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超额现金支付的,要说明原因并经办事处服务中心批准,方可提取现金。
第八条 严格控制资金借入借出。资金借入和借出的审批,按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执行。凡擅自借入款项的,村集体不得支付利息;擅自出借款项的,除要立即追回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要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核对现金、存款日记帐。发现差错,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第十条 村干部因公外出需预领现金,须经村财务负责人批准。公务完毕返村后,其预领款在7天内必须结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第十一条 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严格坚持帐、款及支票、印鉴分别保管原则,支票由村报账员保管,印鉴分别由办事处服务中心代理会计、村财务负责人、村报账员保管。
第十二条 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暂收、暂付、内部往来款项。对各种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对经过摧收又故意不还的,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因无法收回的欠款,要由村两委会提出书面意见,报办事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核销,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欠款的核销。
第十三条 村报账员对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支出有权拒付,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支出不得无故拒付。对违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及擅自收付款项所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财务审批
第十四条 村财务实行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并且凭证有注明经手人、证明人、用途说明,财务负责人方可审批。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和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费用,财务负责人不得审批,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支出不得拒批。
第十五条 审批权限。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包含1000元)或已有经批准的预算方案、合同、规定、决定的支出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包含10000元),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授权村财务负责人审批,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授权村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 村干部报酬及通讯费用支出。村干部月工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差旅费实行一程一报,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报销。如无急事包乘出租车的费用不得报销,村财务负责人的差旅费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村接待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
第十九条 支出发生后2个月内报销票据。
第二十条 违反规定擅自批付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由审批人负责赔偿。
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篇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村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村会计业务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实行村账镇记。村的出纳工作,仍由村委会出纳员负责。
第四条村委会日常经济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各种应收应付款的兑现,以及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第五条村委会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记账等工作,并将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现金日记账等送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在报账前,必须先履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基本账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
第八条村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原件在村委会保管,送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档备查。
第三章财务审批
第九条村委会的一切经济开支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财务开支审批分类按档次和权限进行。
第十条生产性投资的审批,包括基建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一)xxx元以下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干部共同讨论通过;
(二)xxx元至xxx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xxx元以上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非生产性投资的审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一)xxx元以下的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xxx元至xxx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共同审批;
(三)xxx元至xxx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审批。
(四)xxx元以上的,由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征地款的分配使用一律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手的开支,实行互签审批制度。
第四章干部报酬
第十五条村干部报酬由集体支付工资补贴每人每月xxx元,交通补贴每人每月xxx元,通讯补贴每人每月xxx元。(以上补贴可按职务分级,发展经济提成奖可由各村自定)
第五章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按市统一制定的报表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第十七条村委会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财务情况公布一次。
第十八条财务公开前首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核,经村委会主任、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公布。
第十九条土地开发、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将结果及时公布。报账时,必须附上有关预决算资料及合同。
第二十条涉及征地款的使用、基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收益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数群众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第二十一条村委会实行预决算制度,并将年度计划书和年终执行情况予以公布。在年度开始后15日内,村委会必须公布全年财务计划;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必须将全年的资产、财务情况汇总公布一次。
第二十二条村委会换届、主要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账册及有关财务资料的移交手续。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在村民代表中推选xxx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本村的经济和财务情况。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
第二十五条民主理财小组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时,有权提出纠正建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重大问题可直接向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及签名笔迹,报镇经管站备案。
第二十七条村民对村委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怀疑的,可由10人以上联名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联名委托书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或镇经管站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资料。民主理财小组或镇经管站负责将查阅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张榜公布。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如有违反本制度的,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已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于xxx年x月x日起施行。xxx年x月x日制定的原xxx村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三十条本制度由xxx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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