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
为探索我院管理和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执业资格。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统招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请
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到综合办,征求相关科室意见。
2、调查、审批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核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及岗位职位数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3、招聘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在院领导同意后进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网站、报刊、院内推荐等多种形式实施。
2)、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各种证件)进行审查、分析、分类,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由人事部门通知面试和进行业务考核。
3)、应聘合格人员名单报院领导同意后,通知上岗,体检合格者可签订试用期合同。
4、聘用
1)、试用期合格后,由医院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医院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院长、副院长由董事会招聘,与董事长签订聘任合同。
3)、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a中层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主任,由院长聘任,分别实行:①竞争聘任,②推选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种形式,聘前均实行民主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b科室护士长,由院长聘任,聘前由总护士长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进,对医院管理和经营管理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带动医院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知名度的特殊技术人才,以优惠的待遇聘用。
四、医院培训
1、岗前培训
由人事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工作。
2、在岗培训:双方自愿,以上级职称带下级职称或高年资带低年资,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预期目标。
3、外出半年以上进修和短期专业培训:
1)实行自愿的原则,能留得住的前提,以当地人员为主。
2)明确双方能够接受的条件,如培训费用、工资及其它待遇、学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签订具有法定约束力的进修培训协议。
五、强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学科带头人率先垂范,全院职工自觉抛弃不利于新单位的“过去”,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为医院呐喊,为医院做事。
2、医院高层管理者重视和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措施,把全院职工凝聚到为提高医院两个效益上来,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对不利于团结、和谐、工作、离心离德的话不说,事不做。坚决反对小派别、闹意气泄私风、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风;认真执行员工道德规范。
4、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实施做好各类受聘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及业绩档案。
1)、对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工作效率、敬业精神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2)、对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业务开展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内容。
3)、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4)、职能部门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勤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六、解聘、辞聘制度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稳定员工队伍;二是开发人力资源这个财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潜力的发挥;四是重视对人的培养。人才资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质量、工作态度较差但又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先行诫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经院长批准,院方有权予以解聘。
受聘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院方予以诫勉、免职、缓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院纪院规者;
2、以权谋私或损公肥私等行为,损害医院利益者;
3、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影响恶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虽构不成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但多次给予告诫、警示和劝诫,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观原因,给医院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
6、收受病人红包或药品回扣者;
7、本人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者;
8、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x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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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解决。
第二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八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4
一、全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落聘待岗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浮动制”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科主任、护士长聘用制度:
㈠各科主任、护士长于每年12月初写出个人本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在医院组织的全体科主任、护士长会议上做汇报,并将个人述职报告上交院办公室。
㈡医院每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职工中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通过民主测评打分、征求职工意见建议、考试等方式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公示。
㈢院长每3年根据每年科主任、护士长的考核结果和平时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工作成效等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职务实行全院范围竞聘上岗制(详见医院“中层干部及后备人才竞聘上岗制度”)。
三、职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对全院职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长和各科主任、护士长根据考核等次和平时的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工作成绩等每两年进行聘用一次。无科室聘用的人员待岗,自行在院内外联系接收单位。
四、重点岗位人员聘用制度:
药械科、总务科、财务科等有关岗位的人员医院每年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药械科主任、库房保管、各药房小组长原则上每两年轮岗一次。
五、各科主任、护士长及全院职工的岗位聘用工作具体由院办公室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协作组织有关人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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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第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规定如下内容: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公共设施、水电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医院配备其它公共资源。特别是在使用空调时要有节约意识,不得浪费。
(三)宿舍内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医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妨碍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凡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100元,两次罚款500元。
(六)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三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五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空调、桌子、椅子、门窗、床铺等)医院以完好状态交与住宿人员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情况,酌情由使用者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第六条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七条1-2楼之间防盗门早晨与晚间开锁门由二、三楼人员负责安排。特殊情况可由值班人员临时开启。
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医院特安排专人对宿舍进行管理,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
第九条住宿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医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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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
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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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愿景
全国知名康复医院;公司的样板医院
第二条医院使命帮助患者提高生命质量、回归社会;
第三条医院宗旨优质、高效、安全、诚信;
第四条医院经营理念:仁心仁术、博爱惠民;以优质服务为基础;以病人需要为准则;以医疗技术为核心;以医疗质量为生命。
第五条医院院训优质高效、团结求实、诚信奉献
第二章员工守则和行为规范
第六条员工守则
一、员工必须爱党、爱国、爱人民、爱本职工作,严守职业道德。
二、对工作积极负责,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员工必须认可和适应医院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管理理念、团队意识和行为规范。
四、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②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积极、热情、主动服务。
③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各种设备和仪器。
④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离岗;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维护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
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客。
5、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6、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全院各区域禁止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7、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8、员工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丢失自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员工着装要按照医院统一着装要求,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10、与医院同舟共济,艰苦创业,荣辱与共,并通过医院的发展壮大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其它规定详见医院有关管理制度。
第七条行为规范
1、着装:工作期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要保持整洁、干净;不穿拖鞋、短裤、背心上岗;不留古怪发型,不浓妆上岗,男士不留长发、长胡须。
2、举止: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在患者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抓头发、不吸烟、不整理衣帽、不说脏话、不嬉戏打闹;在工作中要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拿放物品轻。
3、站立:姿势端正,直腰挺胸,目视前方,双腿站直。女士脚跟并拢,双脚自然成60度,呈“v”型,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处。男士两脚平行与肩同宽,两手侧放,呈现端庄、大方、稳重之感。
4、坐姿:轻、稳入坐,坐姿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微笑,不前倾后仰,不歪歪扭扭,腿脚不能伸长和抖动,要求舒展、端庄大方。
5、语言:与患者交谈“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做到患者至上,热情有礼。
6、行礼(导医):在迎接患者时,应向前迈半步,然后保持站立姿势,上身略前倾,双眼注视对方的脸部。
7、行走:行走时头要正、肩要平、胸要挺、两手自然摆动。非紧急事情不允许快跑和急走;要与患者礼让,让患者先行。
8、态度:主动、热情、殷勤、耐心、细致、周到、亲和。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招聘、录用及转正、辞职与辞退
一、招聘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为每一个应聘者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
择优任贤原则。以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决定聘用。看文凭的同时更看重人品;看学历的同时更看重能力;
内部优先原则。出现职位空缺,同等条件下,院内正式员工优先录聘。
二、招聘流程
1、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用人计划(含用人条件和理由);
2、人力资源部根据编制计划和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院领导;
3、经院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事宜。
4、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或考核)。
5、人力资源部汇总招聘考试(考核)结果报经医院领导批准。
6、发录用通知。
三、录用流程
1、被录用者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最高学位证、最高职业资格证、注册证、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其它相关等级证及培训结业证原件;
(2)提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写《武汉侨亚博爱康复医院员工登记表》;
2、人力资源部审查提交资料合格后,开具相应接收函,并协助办理入档、保险转交等手续。
3、签订《劳动合同》,如需要,同时签订担保协议、保密协议。
4、进行入院教育(岗前培训)。
5、培训完毕后,交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安排到任职岗位工作,科室部门安排带教老师;
四、试用期管理
1、医院员工除特别人才经院领导(或公司)批准外,均执行试用期制。
2、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算起。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适当缩短试用期。试用期内医院和员工双方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人员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工资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3、试用期工资为核定工资的80%(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员工不享受除工资及相关补贴外的其它福利,且不能晋升职位和工资。
五、转正办理流程
1、员工本人于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向直属领导提交“转正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统一表格),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考核了解并进行转正面谈,确认后呈院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的转正手续并通知本人。
六、离职管理
医院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一)终止合同
下列情况者,可终止劳工合同:
1.工作合同的解除
凡出现下列三种情况,医院可以随时解除工作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A、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
C、被有关部门注销医师、技师及护理等专业资格的员工;
D、除此之外,医院或个人,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工作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辞职
A、在正式合同期间,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须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报告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辞职流程表》,按表上要求分别处理工作、业务、公物移交手续。
B、员工如未能按规定递交辞职书而擅自离职,医院将不发给任何证明。因员工擅自离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将依法追究。
C、曾在本院接受过境内、外培训进修的员工,二年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制度被甲方终止合同,须不同程度补偿医院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受训后一年内辞职,补偿全部费用100%;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辞职,补偿全部费用50%。
3.医院解聘:(具体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流程
1、被辞退员工直属上级将《员工辞退申请表》递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与该直属上级讨论确定后,报院领导审批;
3、直属上级与人力资源部代表与拟离职员工面谈,确定离职后,
8人力资源部发《员工离职通知书》;
4、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离职通知书》交员工本人,一个月内,离职员工直属上级会同各相关部门督导员工完成《离职员工检查清单》和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检查资料的完备性,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工资结算和离职手续等
(三)、辞职流程
1、员工将本人的《请辞申请表》交直属上级;
2、辞职人员主管领导与辞职人员离职谈话,并将会谈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必要时,人力资源部或院领导与辞职人员面谈。
3、劳资双方就此事确认后,人力资源部督导员工本人完成《离职员工检查清单》中的各项事宜,这一活动应确保员工本人签名,并安排工作交接;
4、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对辞职员工进行工资结算;
5、人力资源部与其它相关部门一起完成相应的更改工作,如修订通讯录、清理信息平台等。
注意事项:
1、员工辞职报告应提前30天提交;
2、直属上级领导应在接到辞职报告2天内完成上述第二项工作;
3、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医院扣发当月工资并保留追究造成相应后果责任的权力。
第九条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发展。
二、培训内容
医院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法律法规知识,医德医风教育、行为规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三、培训计划及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各部门年度培训安排、依据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全年培训计划。针对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医院高层管理者不同层次,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定期开展员工手册、素质教育、专业技能、经营管理、师资提高、岗位职责等培训。专业培训由各部门或各病区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备案。其它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师资由医院统一安排或外聘。
每次培训必须进行培训考勤登记,不参加者按全员奖金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在每月奖金中扣除。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培训结果考核及运用
1、列入员工年度考核内容,培训后实施专项考核。
2、培训考核结果须取得受训员工上级认可。
3、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受训者,依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扣除奖金;人力资源部将视情况予以转岗或辞退。
4、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受训者,人力资源部将提请院长予以表彰或嘉奖。
5、培训结果以文字的形式存档,作为使用的依据,并保存至受训者离职
6、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写出总结分析报告,上报院长。新入职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内容和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第十条考勤管理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提前一小时或推后一小时打卡无效。除请假外,没有按作息时间到岗或离岗的,按迟到或早退论处;每次扣除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迟到或早退三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代人打考勤的,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月旷工累计3天,解除劳动合同;考勤扣款按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执行。因手术或病人诊疗耽误没能按时打卡者,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
各科室或部门委派一名考勤员,负责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各部门确定人选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临床科室委派护士长,医技科室委派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管理员工因病、因私或因公外出(指离开市区)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以及婚假、年假等其他假期。
请假流程:
1、请病假员工必须提前1天(急诊除外),请事假或其他假期的员工应提前2天填写“请假单”,依审批权限规定签字批准;
2、“请假单”在签字认可后立即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应尽早向主管电话请假,得到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应在1日内补填“请销假单”,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员工有年度休假或存休的,可抵消事、病假,但必须依照请假程序办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做相关休假的减免手续。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即可,请假1-3天的`由医务科护理部(行管后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即可,超过3天的须由院长批准。
2、各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主任请假在1天的,向上一级负责人请假,超过1天的须由院长批准。
3、医院管理层人员请假均需由院长批准。
4、请假到期按时返院工作的须及时销假(可采取电话方式销假),需延长请假的须及时说明原因,征得医院批准可待返院后补报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6、以上人员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临床科室还应到医务部或护理部备案,返院工作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第四章薪酬福利
第十二条薪酬
一、医院根据员工从事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大小,确定薪酬标准、按月计发。
二、员工应对个人薪金状况予以保密。
三、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在下月15号发放。
第十三条员工福利
一、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11天。
二、年假
(1)在本院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员工均享受有薪(基本工资)、年假待遇。
(2)工作满一年至5年(含5年)的,每年享有假期5天;5年至十年(含十年)的,每年享有假期10天;十年以上的,每年享有假期15天。
(3)年假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一次性使用。确因工作原因,未休年假的员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部门领导认可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经院领导审批后,可以延至下一年,但不能与下一年度的年假同时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可以按照上班待遇给予补助。
三、婚假
(1)除试用期间内,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都享有婚假。
(2)达到法定年龄给予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符合晚婚规定,给予10个工作日带薪假期,试用期间内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四、产假和亲子假
(1)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有生育指标),享有90天产假,包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的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执行;不享受生育保险的,医院发放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2)女员工符合指标规定怀孕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基本医疗手册登记医院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假期;怀孕超过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的假期,待遇同上条。
(3)已婚女员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未领取生育指标)或避孕失败造成怀孕进行流产手术的,不享受产假待遇,按病假处理。
(4)员工妻子分娩,可享受3天亲子假
五、恩恤假
(1)因员工的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去世,给予3天带薪假期。
(2)逾期则以事假相抵。
(3)恩恤费为500元。
以上1-4项休假为带薪休假,程序与请假程序相同。
六、工伤假
(1)职工在岗位上工作,因受伤需住院治疗和休息的,需有医院证明和工伤事故报告,由院领导确认后按工伤处理。
(2)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应在指定医院定期检查治疗,凭医院诊
12断证明,按工伤考勤。
(3)工伤人员医疗终结,依据指定医院可复工证明分配适当工作,本人拒绝复工的,按事假处理。
(4)因工伤旧病复发,由原指定医院开具证明,按工伤待遇处理。(5)工伤休假期间照发全工资。
七、放射假
(1)专职从事放射线、同位素人员每年可享受20天放射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医院给与上班同等待遇的补贴。
(2)来我院不满一年的放射人员不享受相应的放射假。凡一年中病事假累计满二个月(含)以上者,产假满三个月以上者当年不享受放射假。如当年休放射假以后再请病、事假、产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则在下一年度不再休放射假。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
目的:准确评定员工所担当岗位具备的能力和职务工作完成情况,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开发和挖掘员工的潜力,并给予公正合理的待遇。医院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和职位不同分别设置考核项目。
考核对象及范围等具体绩效考核:按医院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奖励
奖励分为表扬、物质奖励、职位晋升和年度评选优秀员工等4种形式。
一、表扬包括科室表扬和全院书面表扬。
二、物质奖励包括奖励奖金和晋升工资。奖金既包括月度奖金、年度奖金,又包括因突出表现而发放的奖金。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完成既定目标者;
(2)完成目标,成绩突出者;
(3)具备较强的业务和管理能力者;
(4)服务态度好,多次受到患者表扬者;
(5)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产生很好效果者;
(6)妥善处理紧急事务、防止、挽救重大事故发生或其他情况使我院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同严重的违法渎职行为做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者;
(8)爱护我院财产,节约资材有突出成绩者。
三、晋级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逐级晋升;优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考核,报请院长批准后,可破格越级晋升。公司全体员工均可晋级;符合晋级标准,但无空缺职位的,享受拟晋级职位级别之待遇,暂不任命。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予以晋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的且符合标准的;业绩优秀、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一个财务年度内,考核成绩等级在优秀级(A级)的;
四、年度评选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五、奖励流程
(1)申请部门填写《奖励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人力资源部报院长批准后,予以奖励或晋升。
第十六条违纪处罚
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罚。违纪处理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奖金处罚、降级使用、降免职、辞退等6种形式。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口头批评,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一周内迟到或早退1次者;
(2)未按时完成既定目标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聊天或吃零食者,玩游戏、看报纸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在禁烟区域吸烟者;
(5)初次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
(6)未经许可携带医院物品外出者;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书面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初次不服从上级领导者;
(2)与领导、同事以及来访者发生争吵或一次服务态度不好者;
(3)首次违反医疗或护理管理规定者;
(4)不按医疗流程工作、各种报卡首次不按时上报或漏报、病历书写首次不规范者;
(5)首次受到员工或客户投诉,确属本人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工资10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工作或午休期间饮酒者;(如是公务招待,须由院长认可;)
(2)初次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虚报考勤者;
(4)两次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属实者;
(5)两次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
(6)两次未按医疗流程办理、病历书写两次不规范者;
(7)一个月内被口头警告累计两次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工资200元,并按奖金管理办法执行。
(1)因疏忽致使办公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丢失或遗失重要的经营管理文件、物品或工具者;
(2)两次不服从上级领导,经劝导仍不听者;
(3)在医院内赌博或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两次违反医疗或护理管理检查标准规定指标或各种报卡两次不按时上报或漏报者;
(6)故意损坏重要公物者;
(7)发生一般医疗差错者;
(8)两次被员工或患者投诉,经查属实者;
(9)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使用:
(1)散布谣言,致使医院蒙受严重损害而有实证者;
(2)违反重大安全卫生规定,致使医院蒙受严重损失者;
(3)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4)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且能挽回部分损失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免职使用(降职只针对管理层员工,降职处理不受级别限制):
(1)工作能力较差,不胜任现职岗位者;
(2)违反医院管理制度者,职级、待遇降一级,严重的予以免职或辞退;
(3)管理人员未完成既定目标的,予以两个月的整改和观察期,职级、待遇降一级;有改观的,恢复原职级待遇;没有改观的,将免职换岗或辞退;
(4)对部门管理不严,致使员工有违规行为且经常发生的,予以降职;严重违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免职;
(5)依据医院考核制度,一个考核周期,考核成绩等级为不合格予以免职。
七、辞退
辞退是指由于员工本身表现不合格或业务工作调整给予员工解除职务的活动和过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1)收受贿赂、回扣,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一经核实,予以辞退并退回所有款项、物品,处以收受金额两倍的罚款,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发生违规行为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或严重损坏社会公众形象的,予以辞退;
(3)确因能力问题不胜任现职现岗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适合其发展的岗位,还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予以辞退;
(4)受到员工或客户两次以上投诉,确属本人责任的;
(5)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完成预期工作目标的;
(6)对工作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
(7)出现重大医疗事故者;
(8)两次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医疗差错者;
(9)为谋取个人利益,将医院的病例、文件、简报等,泄露给本院以外以及涂改、伪造医院病情证明者;
(10)暗中兼职于医院同行业单位,偷窃医院情报者(情节严重者,将诉讼于法律);
(11)在医院内殴打、漫骂患者和同事者;
(12)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13)向竞争对手介绍患者病源并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1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正当行为影响医院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15)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16)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第六章附则
一、本手册适用于本医院全体职工。
二、未尽事项,按医院决议或通知执行。
三、医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院的发展状况及管理需要,经院办公会批准,可以对《员工手册》之条款进行修订。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四、员工离职时,按离职程序到人力资源部交回本手册。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奖惩(暂行)办法。
2、奖惩办法是以一种制约人员更好地、更准确地、更严格地、更自觉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奖惩办法应以奖励为主,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包括奖金或越级聘用,在以奖优的同时,对于玩忽职守、服务态度不好、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甚至造成了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惩罚、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甚至开除),以惩贬劣,达到促劣转化的目的。
3、有关人员需要进行奖惩时,所在部门(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上报批准。
4、凡本院员工,不分亲戚、朋友、关系户,均适用本办法,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5、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内部规定,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二、奖励
1、年度优秀管理干部奖:奖金600元。
(1)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
(2)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发扬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脏,任劳任怨,服务热心、态度和蔼、有突出表现者。
(3)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普遍称赞者。
(4)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能团结群众、认真完成和超额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经济任务指标和工作责任指标)。
(5)模范执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带头使用礼貌用语,带头实干、有突出表现者。
(6)热爱集体、一心为公、坚持原则,对待损害医院利益和不良医疗作风和歪风邪气敢说敢管者。
2、年度先进工作者奖:奖金400元。
(1)―(5)条同上。
3、月度先进个人奖:奖金50元/月。(全院共选8人)
(1)无病事假。
(2)同年度先进条款(2―5条)。
(3)工作中,无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无处分、批评、罚款等不良表现者。
4、立功奖:临时拟定。
(1)打击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损害医院财产者。
(2)勇敢地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突出表现者。
(3)免除重大损失,在合理化建议中,使医院(门诊)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节约奖:
(1)成本核算,材料节约奖。
(2)设备保养好、无设备维护费、自行修理者。
(3)按成本材料预算,计算节约部分给予奖励。
6、绩效奖:
(1)年初制定目标任务。
(2)签定完成任务目标责任状。
(3)完成任务目标给予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再奖励。
三、处罚
1、公共处罚:
(1)医护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规定戴工作帽、戴胸卡,包括着装不整,不注重仪表、仪态,穿响底鞋、拖鞋,留长指甲,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女职工上班不浓妆艳抹、披过肩头发、穿奇装怪服、涂彩色指甲油、戴吊式耳环、手饰上班、穿露出工作服外的衣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男职工不理头发、不刮胡子、露纹身,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医护人员上班工作时间吃东西的、在服务对象面前抽烟、吃零食、双手叉腰、翘二郎腿,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工作人员上班不注意环境卫生、整洁,室内物品零乱、窗门帘不规范,各种台(桌)面乱放东西,不关抽屉,乱放衣帽、乱投(倒)垃圾、乱丢烟蒂、乱吐痰、乱倒茶水,室内无人开灯、开风扇、开空调,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夜间空调未关处罚40元)。
(6)员工不注意公共及食堂卫生、穿工作衣帽到餐厅就餐,餐后桌面上残留食物不清扫,使用后的橙、椅不归位,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工作人员打水用餐不注意礼貌、不敬老爱幼,没有让病人优先,每发现抢先插队一次处罚20元。
(8)上班时间不注意工作方式,乱喊乱叫,哼歌唱曲,进不敲门、出不关门,使用后的物品不放回原处,看电视、录像、小说和非专业性杂志,打非办公电话、聊天、发短信,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松弛、打瞌睡、到非办公(值班)地点睡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考勤处罚:
(1)迟到、早退按1分种1元计算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视旷工1天,1天扣四天的工资;忘记打卡,每次按1元进行递增另需部门主管签字,否则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2)串岗一次,处罚20元。
(3)溜岗按1分钟1元计算处罚,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四天工资。
(4)代刷卡(指纹)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被代刷卡者处罚50元。
3、其他处罚:
(1)严禁私开处方到外店取药,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给举报者奖励1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2)严禁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班代(重)班,未经科室领导同意和院长批准处罚200元。
(3)严禁个人用车,公车私行,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及院长批准,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车辆的`各种违章处罚按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4)医务人员对服务者要热情,严格按规章程序操作,如有社会人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属举报(投诉),经查实确认属实,给予被举报者处罚50元,奖励给举报者。
(5)岗位责任完成不彻底,或出现问题差错不上报,每发现一次在负责承担问题差错的经济责任外另处罚20元(问题差错按行政处罚和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6)劳动卫生定为每周(五下午四点开始)一大扫,每天(早8点后)一小扫,如无故不参加者处罚20元。每月不定期检查三次,卫生责任区打扫得不干净,每次发现有70%以上不干净者处罚20元(卫生按区域划分承担责任)。
(7)后勤工作尽可能作好,如发现开水不开、冷水无水供应、米饭不煮熟,门卫正常叫喊不开、关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8)布置的工作任务(包括临时性工作)不按时完成,因特殊情况工作任务完不成者不逐级上报,每次处罚20元。
4、值班处罚: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如有违反,每次处罚20元。
5、会议(活动)处罚:
(1)职工大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2)院务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30元。
(3)院长办公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40元。
(4)死亡(疑难)病例讨论,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取消该效益提成、抢救(手术)加班补助,另外每次处罚20元。
(5)早八点交班,非特殊情况如有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组织集体活动(义诊、文娱、体育、社会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以上如有虚报、假报、错报、经查实确认属实,每次处罚原处罚金额的10倍。
7、以上处罚在当日内(24小时内)兑现,报财务科登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奖惩说明
8、员工在年度工作中连续五次以上评为先进个人,可提升一级基本工资;五次以上评为先进科室,可获团体奖一次(旅游一次)。
9、在月度工作中连续做十次以上好人好事,或受到三次以上患者送锦旗、奖匾等,可以提升基本工资(另议)。
10、员工在年度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三次以上作出开除处理;各级领导在员工年度差错事故3倍以上的调离该职位,并另行安排或开除处理。
11、员工在月度工作中被处罚五次以上(包括五次)作出除名处理。
12、学术及建设性意见方面奖励
1)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贡献者,科研项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医院给予奖励(奖金由院务会讨论);
2)以内江三桥医院的名义有论文在各级刊物发表者(国家级300-800元;省级200-500元;市区级150-200元),刊登费在论文发表后,凭发票报销;
3)医院设精神文明奖,职工为维护医院利益和形象,而遭受到他人无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次奖励100-200元;
4)医院设“金点子奖”,职工及科室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社会及经济效益显著者,奖励100-300元;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9
为加强新员工思想教育,提高新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每年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新招工入院的职工进行为其两周左右的岗前教育,使新员工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医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我院新聘任人员,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位培训,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新员工原则上不许上岗。岗前培训的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第二条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年新员工培训需求意见和职能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课程。
第三条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和技能培训。
第四条岗前培训一般定于每年7月份,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集中岗前培训时间为期8-12天。主要内容和负责培训部门如下:
1、医院基本概况,劳动纪律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福利政策等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行业纪律和廉洁行医,员工服务意识及礼仪教育。(由工会、党办、监察室负责)。
3、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死亡病历的报告管理,法律知识讲座(依法行医)及案例分析;如何有效预防医疗事故等。(由医务部负责)。
4、爱婴医院知识学习及考核。(由妇产科负责)。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基”考试相关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基本技能操作。(由科教部负责)。
6、医院感染诊断监测报告,职业安全防护,手卫生,学习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
7、护理质量管理、护理文件书写、优质护理服务,护士规范化培训,医护沟通、医患沟通及其技巧。(由护理部、医务部负责)。
8、做好一名优秀员工的必备条件,医护人员的哲学理念与人文修养,人际关系及如何做好职业生涯管理(由主管院领导负责)。
9、法律、法规教育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由医院投诉办公室和保卫科负责)。
10、素质拓展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11、其它新员工要求培训的知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安排相应职能部门负责)。
第五条参加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相关考核必须要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第六条培训后,人力资源组织对岗前培训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培训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及存档备查。
第七条培训后,全体新员工与院领导合影留念作为资料存档。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0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
3、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工作中成绩突出。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责任事故。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责任事故。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召开科务会,先由被考核个人总结、述职。
(2)科室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成立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在科室对每个职工提出考核意思的基础上,进行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年度考核。
(4)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考核等级,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考核结果公示并通知被考核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5、考核结果使用
(1)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者:
A、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绩效工资。
B、员工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或职称的.资格。
C、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D、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具有聘任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优先资格。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者:
A、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不发年终绩效奖,并予以批评教育。
B、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文件规定给予辞退。
6、员工对年度考核有异议者,在公示期结束前可书面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超过时间则视为认可考核结果。
7、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执行,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1
为探索我院管理和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执业资格。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统招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请
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到综合办,征求相关科室意见。
2、调查、审批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核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及岗位职位数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3、招聘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在院领导同意后进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网站、报刊、院内推荐等多种形式实施。
2)、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各种证件)进行审查、分析、分类,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由人事部门通知面试和进行业务考核。
3)、应聘合格人员名单报院领导同意后,通知上岗,体检合格者可签订试用期合同。
4)、聘用
1)、试用期合格后,由医院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医院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院长、副院长由董事会招聘,与董事长签订聘任合同。
3)、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a中层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主任, 由院长聘任,分别实行①竞争聘任②推选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种形式,聘前均实行民主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b科室护士长,由院长聘任,聘前由总护士长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进,对医院管理和经营管理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带动医院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知名度的'特殊技术人才,以优惠的待遇聘用。
四、医院培训
1、岗前培训
由人事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工作。
2、在岗培训:双方自愿,以上级职称带下级职称或高年资带低年资,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预期目标。
3、外出半年以上进修和短期专业培训:
1)实行自愿的原则,能留得住的前提,以当地人员为主。
2)明确双方能够接受的条件,如培训费用、工资及其它待遇、学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签订具有法定约束力的进修培训协议。
五、强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学科带头人率先垂范,全院职工自觉抛弃不利于新单位的“过去”,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为医院呐喊,为医院做事。
2、医院高层管理者重视和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措施,把全院职工凝聚到为提高医院两个效益上来,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对不利于团结、和谐、工作、离心离德的话不说,事不做。坚决反对小派别、闹意气泄私风、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风;认真执行员工道德规范。
4、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实施做好各类受聘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及业绩档案。
1)、对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工作效率、敬业精神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2)、对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业务开展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内容。
3)、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4)、职能部门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勤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六、解聘、辞聘制度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稳定员工队伍;二是开发人力资源这个财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潜力的发挥;四是重视对人的培养。人才资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质量、工作态度较差但又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先行诫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经院长批准,院方有权予以解聘。
受聘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院方予以诫勉、免职、缓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院纪院规者;
2、以权谋私或损公肥私等行为,损害医院利益者;
3、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影响恶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虽构不成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但多次给予告诫、警示和劝诫,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观原因,给医院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
6、收受病人红包或药品回扣者;
7、本人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者;
8、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2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我院共设置岗位xx个,其中管理岗位xx个,专业技术岗位xx个(含两类岗位同时聘用xxx个),工勤技能岗位xxx个。
1、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责或承担管理任务的岗位设为管理岗位。五级为xx正职岗位,六级为xx岗位,七级为xx岗位,八级为xx岗位,九级为xx岗位,十级为xx岗位。
管理岗位共xx个,其中:五级管理岗位x个,六级管理岗位x个(xx),15个(xx),七级管理岗位xx个;八级管理岗位x个,九级管理岗位x个,十级管理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2、专业技术岗位:为我院的主体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设为专业技术岗位,我院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卫生系列、财会系列、统计系列、工程系列、档案系列、图书系列。
二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共xx个,其中:二级x个,三级xx个,四级xx个,五级xx个,六级xx个,七级xx个,八级xx个,九级xx个,十级xx个,十一级xx个,十二级xx个,十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中“两类岗位同时聘任”岗位xx个。
3、工勤技能岗位: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职责的岗位设为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一级为高级技师岗位,技术工二级为技师岗位,技术工三级为高级工岗位,技术工四级为中级工岗位,技术工五级为初级工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共xxx个,其中:二级工岗位xx个,三级工岗位xx个,四级工岗位xx个,五级工岗位xx个,普通工不受比例限制。
(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3)具有担任本岗位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技术等级资格;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五级管理岗位条件,按组织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六级及以下级别管理岗位,一般须在下一级次管理岗位任职满2年。
(3)特殊岗位聘用可经医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起点基本聘用条件
(1)四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实行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对现已聘任的正高级职务并在职在册人员对应到四级岗位。
(2)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实行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对现已聘任的副高级职务并在职在册人员对应到七级岗位。
(3)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实行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对现已聘任的中级职务并在职在册人员对应到十级岗位。
(4)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实行岗位设置聘任工作对现已聘任的初级职务并在职在册人员对应到十二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部等级基本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的聘用由国家和省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核定。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直接聘用: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主要参加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为我省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顶级专业人才,经市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不占本单位岗位数额。
评选聘用:
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的主要参加者,三等奖主持者,市政府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持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担任正高级职务3年左右,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占本单位数额。
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xx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人选、xx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十层次人选、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左右,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占本单位岗位数额。a、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市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b、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科学发展创新、文学艺术繁荣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杰出人才;c、其他方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绩卓著、业内公认,在全省影响力的行业顶级人才。
(3)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直接聘用:
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一、二等奖主要参加者、三等奖主持者、市政府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持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人选、xx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左右,经市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不占本单位岗位数额。
xx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人选、xx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十层次人选、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左右,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不占本单位数额。a、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市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b、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科学发展创新、文学艺术繁荣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杰出人才;c、其他方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绩卓著、业内公认,在全省有影响力的行业顶级人才。
评选聘用: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一、二等奖获得者、三等奖主要参加者、市政府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主要参加者、市政府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主持者;市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以上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人选、xx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十层次人选、省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各行业大奖获得者等,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左右,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占本单位岗位数额。
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岗位聘用人选由单位推荐,核定和聘用由政府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4)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本专业岗位聘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本专业岗位聘任中级职务10年以上。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本专业岗位聘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7)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本专业岗位聘任助理级级职务3年以上。
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技术工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技术工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技术工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5、所有岗位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xx年12月31日。
二、关于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问题
按市人社局核定的事业单位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设置数量,因工作需要且符合兼任岗位的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按照聘用程序和管理权限聘用上岗。
三、关于未聘待岗人员岗位等级确定和其他问题
事业单位在首次推行人员聘用制过程中产生的未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按照待岗前所聘的职务确定等级,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本岗位层级最低等级。对未聘人员的上岗、待岗及其它规定,待医院根据省、市的有关政策制定相关规定后执行。
四、人员聘用
(一)聘用方式
1.首次实行岗位设置分级管理工作,本着“先到岗、后完善”的基本思路,按原聘职务或岗位,进入岗位类别相应起点等级岗位人员,原聘合同续订。
2.对在现有层级内具备条件聘用上一等级人员,按照聘用程序聘用上岗,签订合同,经审核批准后按新标准执行。
3.转换岗位类别和等级的,实施时间按人社局规定时间转换,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原合同内容,进行合同鉴证。
(二)聘用程序
1、公布各部门聘用岗位职数及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和聘用的方法;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确定聘用人选;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书;
6、公布聘用结果。
(三)聘用合同的订立
1、医院根据核定的编制,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以及公开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2、聘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以续签合同。
(1)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人员条件范围
根据原职代会有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12月31日之前同医院已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的人员,其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继续有效。
原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同医院已签订有固定期聘用合同的人员,属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
a、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人员,本人愿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b、工龄满10年,距退休不满10年人员,本人愿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C、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与医院约定了服务期,且在服务期内的;
(2)签订有固定期合同人员条件范围
原在20xx年12月31日同医院已签订有固定期聘用合同,截止20xx年6月30日,连续工龄不满25年或工龄虽满10年,但距退休10年以上的人员(按现岗位确定退休年龄);
原在20xx年12月31日同医院已签订有固定期聘用合同,截止20xx年6月30日,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人员或工龄满10年、距退休不满10年人员,本人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20xx年12月31日以后进入医院工作,且未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人员。
(3)签订有固定期合同有关规定
20xx年1月1日后被医院录用的医师,在3年规范化培训期内,第一年为见习期,之后实行一年一聘。培训合格后,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3年。
20xx年1月1日后被我院录用的其它专业(岗位)人员,第一年为见习期,之后实行一年一聘。培训合格,已满1年的,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3年。
不属于上述两款的人员,近5年来
a、年度考核曾连续两个年度优秀或三次及以上优秀人员,一次性签订6—10年;
b、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签订1—5年;
c、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签订1年;(仅适用于本次)
d、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待聘缓签。(仅适用于本次)
(4)男至60周岁,女至55周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岗位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单位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五年。被批准延长退休年龄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5)聘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新调入职工(除人才引进外)均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内。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内。按规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按照医院相应的规定执行,直至解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低于3年。
(6)聘用合同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聘用合同书文本使用由xx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xx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7)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单位应在决定聘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并在订立合同15日内为受聘人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四)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受聘岗位的相应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
2、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3、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工时、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公(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以及培训、继续教育的权利。
4、受聘人员享有参加民主管理和获得政治荣誉的权利。
5、受聘人员可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享有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
6、聘用合同期间,受聘人员有认真履行合同,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参加各项活动,遵守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如有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要承担违约金。
7、医院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各项人事、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等政策法规,有建立和健全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责任。
8、医院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经民主程序产生的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对受聘人员实施奖励和惩处。
(五)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医院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聘用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医院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作为受聘人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医院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变更聘用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交劳动仲裁部门处置。
4、聘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限内,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2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交劳动仲裁部门处置。
(六)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医院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医院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收受各种“回扣”或索取“红包”及严重违反行业法规的,给医院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
(7)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医院:
(1)在试用期内的;
(2)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3)依法服兵役的;
(4)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5)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受聘人员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医院协商一致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医院应当自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不适用于上一条之规定:
(1)承担医院重要科研项目未完成的;
(2)掌握重大科研成果关键技术和资料,脱离项目两年之内的;
8、受聘人员属医院出资引进、进修培训、学历教育后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其补偿费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办理;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所在聘用部门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医院被撤销、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的;
(5)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10、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终止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11、医院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续订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12、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医院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医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经协商,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医院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医院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医院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医院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7)医院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受聘人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医院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受聘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医院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14、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失业救济,按《xx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首次聘用期间职工下岗待聘管理
1、医院原固定制职工,因编制精简、岗位撤并、专业不对口以及能力、工作表现、身体不适应等原因,未被聘用上岗的人员,为医院内部下岗待聘人员。下岗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半年内,医院按月发给本人基本工资;超过半年,按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费。
2、待聘时间一般为1-2年。在此期间,医院为下岗待聘人员提供两次上岗机会,本人可以联系调离,也可以自谋职业。如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或调离的,医院可办理辞退手续。
3、在医院首次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原固定制职工因本人原因不能与医院签订合同的,医院给予其3-6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未能调出的,予以辞退。如本人提出辞职的,可办理辞职手续。择业期内的原固定制职工,医院按月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作为生活费。
(八)内部离岗退养
1、离岗退养条件
(1)原在编职工(仅限行政、后勤及护理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2)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
(3)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精神病等个人行为能力受限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医院同意,可实行内部离岗退养,享受内部离岗退养待遇。到达退休年龄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重新计发退休费。
2、离岗退养待遇
(1)医院内部离岗退养期间的待遇,参照本省有关退休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2)离岗退养期间的生活费以其本人退养前的工资为基数,按其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对应的退休费比例计发。职务岗位津贴等按职务拉开差距的项目按退休人员的规定。
五、附则
(一)本《方案》由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并通过职代会后实施。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的指导意见和人社局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四)对《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经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3
按规定享受的各种探亲假期,除单身职工探望父母假外,必须在当年使用,不能提前或推后跨年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跨年使用的,须经所在科室签注意见。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者应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科室领导批准或转请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准假后将持请假条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准假证明,因故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能先休假后再补办手续,否则按情节轻重扣除本人与所在科室奖金。
2、休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者,应在假满之前申请续假手续〔如生病、路途中断等,病假者须有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有效,否则按原请假时间到岗,不到者按旷工论处。
3、工作年限不满10年因病休息2个月或工作年限满10年因病休息超过半年,病愈后要求上班者,应持保健科证明,经科室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上班,两次病假间隔在30天以内者前后病假连续计算。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医院院长请假,由上一级单位领导审批。副院长请假,院长审批。
2、各科室主任。科室负责人请假,有主管院长审批。
3、其他人请假,由所在科室领导批准,事假超过3天,由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1个月〔含1个月〕者,由科室批准后,报院长审批。
4、各级人员休假必须到人事处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假满后办理销假手续。
各种假期的期限
〔一〕探亲假
1、在编员工,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1>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一次,一次20天;两年一次为45天,路费全报销。
<2>已婚职工探配偶每年假期30天,路费全报销;探父母4年一次,每次20天,路费按超出工资30%的部分报销。
2、探亲要求:
<1>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能团聚的,均可享受探亲待遇。调动来院与新婚职工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2>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3>探亲假路程所需时间按职工往返地一次所需要的实际天数<包括途中中转时间>,另行计算。
<4>探亲假路费,凭往返车<船>票报销。
<5>探亲假只准许到批准的对方户口所在地探亲。
<6>按规定享受的.各种探亲假期,除单身职工探望父母假外,必须在当年使用,不能提前或推后跨年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跨年使用的,须经所在科室签注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与主管院长批准。4年一次探望父母假过期作废,不能移至下年轮补休。
<7>凡休探亲假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科室同意,人事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擅自休假者
<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对待。
<8>职工在探亲期间确因病、因事不能按期返院,必须在到假前向人事科提出续假申请,因病续假需提出县以上医院证明,一般不超过7天,住院费单据按医院规定办理。
〔二〕教学假与工休假
1、教学假:
<1>教授、副教授,正副主任医师等,每年休假4周;讲师、主治医师与相似技术职务人员,每年休假3周;
<2>参加工作在1年以上者休假5;工作满10年者休教学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者,休教学假2周;
<3>凡医、护,技人员连续脱产教学一学期,而原享受教学假不满4周,可休假4周。
2、工休假:
<1>参加工作满1年者每年休假5天;10年至20年者,每年休假15天;21年至30年者,每年休假20天;31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2>我院正式职工享受的教学假少于省政府规定的工休假时间可以补足。
3、休假要求:
<1>教学假或工休假须在当年使用,跨年作废。特殊情况,须经所在科室提出意见,经人事处批准,方可推迟休假;
<2>休教学假或工休假,原则上应连续休假,如零散休假者应在总天数中减去周六、周日的天数<除国家法定节假日>;
<3>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学徒期间不享受教学假、工休假。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等人员工作满1年后,时间在6月底前的可享受本年度教学假,6月底以后的,从第2年开始享受教学假;
<4>凡外出进修、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教学假和工休假,半年至3个月的<含3个月>,享受全年教学假、工休假的一半,3个月以内的可享受全部假期;
<5>由外单位调入本院的职工,工作不满1年,不享受教学假。6月底前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本年度的教学假。6月底以后工作满1年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教学假。享有工休假的职工,6月底以前调进者,如确未休假者,可享受全年工休假,7月份以后调进者,如确未休假者,可享受工休假,但需有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方能有效;
<6>凡事假、病假、产假、婚假全年累计达到本人应休教学假,工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休假。旷工1天扣除本人教学假,工休假的一半,旷工2天全部扣除;
<7>在本年度内已安排疗养的不再休假;<8>教学假、工休假可顶替病、事假。
〔三〕事假:
1、事假一般应从严掌握,本人提出申请,3天以内,由科室批准;4天至20天以内,科室签注意见,报人事科批准;20天以上,须报请院长批准;
2、凡存有教学假和工休假者,须先使用教学假、工休假;
3、事假期间工资、津贴的发放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病假:
1、职工病休者,须经保健科审定,加盖公章;
2、需长期病休或吃劳保的职工,由保健科牵头,指定专业保健医生做出鉴定,经有关部门审议,报请院长批准;
3、吃劳保者,要求上班,仍由保健科会同有关专业保健医生提出意见,由有关部门审议,报请院长批准。上班
3个月内为试用期,如能坚持正常上班,可转为正常工作。否则仍按劳保对待;
4、职工不得借病休、劳保,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屡犯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婚假:
1、婚假为3天;
2、晚婚假期为30天;
3、休婚假必须经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干签字,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
〔六〕丧假:
1、职工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
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另加给予路途往返实际天数。
〔七〕产假:
1、一般产假为90天;
2、晚婚产假为10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0天。
3、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母亲,产假延长5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
〔八〕计划生育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其他
1、职工原则上不准借调。如有特殊情况需借调,须人事科报请院长批准,方能办理手续。借调期间可按公假对待,工资、津贴与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均由借调单位支付。3个月以上者,按事假对待,工资、津贴与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均由借调单位支付。
2、本院职工外出看病,需要在本院工作的配偶或子女陪护的,由保健科提出意见,职工所在科室同意,人事处审查,报院长批准,时间在一个月以内,按公假对待,超过1个月,按什么假对待,根据病情,酌情审定。
3、本院职工因病情严重,需要在本院工作的配偶或子女陪护的办法同2条。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4
为使新员工深入了解医院历史、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信心,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未来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所有新进员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院岗前培训。未经培训者,任何科室不得擅自安排上岗。
(二)上岗前培训的时间为一周,培训班主要任务是:
1、学习《医疗管理法规规章汇编》、《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务人员守则》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基本国策及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进行职业道德及礼仪教育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育;
3、进行医德规范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4、进行感染控制、医疗质量要求教育;
5、对新员工的要求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介绍;
(三)培训要求
1、凡经医院录用的各类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均应参加医院举办的.上岗前培训班。
2、参加培训班的新员工应遵守培训班的作息时间,培训班结束前每人要书写个人培训学习体会,并在班内进行交流。书面总结材料存
1.入个人档案。
3、新员工应认真参加岗前培训,并填写新员工岗前培训表,培训记录存放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4、新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
(四)培训形式:讲座和报告、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现场见习等。
(五)培训考评
1、理论考试和培训效果考核的方法相结合进行考评。
2、每名参加培训人员均应写一篇学习心得,心得在座谈会上交流。
3、培训考评结果作为正式聘用的依据之一,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六)临时工、进修生和实习生岗前培训工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安排,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绍、工作职责、感染控制和安全保卫教育。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5
医院优质服务全员培训工作自10月份开头,为了有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协作医院开展优质服务,成立医院优质服务科室管理员队伍,规范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科室优质服务管理员组成。由医院内训师和由科室内训师担当,因工作调动科室空缺由科室提出报医院审批。
二、负责帮助本科室优质服务工作制定、组织和实施。
三、分批上报参与培训学员名单到党办,提前三天发邀请函通知学员,落实本科室的员工参与优质服务培训。
四、负责本科室服务承诺展现板工作的落实,监督参与培训后的员工承诺上墙,加强展现板的维护,以及员工在工作的实施等。
五、在科室优质服务工作中要主动带头,公布承诺,主动与科主任、护长沟通,争取科室的'大力支持。
六、做好科室优质服务资料的收集和统计,乐观组织本科室参与优质服务模范集体和服务标兵的评比。
七、本制度为试行,需逐步完善规范。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6
一、人事调动制度
(一)、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二)、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三)、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四)、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五)、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一)、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二)、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三)、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四)、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五)、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一)、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二)、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三)、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四)、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五)、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
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一)、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二)、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四)、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五)、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六)、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一)、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二)、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
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三)、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四)、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五)、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六)、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七)、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八)、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一)、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二)、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
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三)、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四)、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请假制度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
(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
(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一)、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三)、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四)、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五)、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1)、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2)、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5)、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a、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b、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c、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d、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六)、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七)、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医院简介
(略)
第二章企业文化
第一节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为了一切患者、一切为了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满足
第二节企业价值观
无论在学习、工作、技术和人际关系上,_________医院员工都力争成为最好的。我们是遵纪守法的标兵。我们是爱岗敬业的模范。
第三节企业团队精神
在工作中通过团队合作,发展自我,发展他人,发展我们的事业。
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正直、诚实、公开、公正、包容是我们的表现。
坦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_____、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赞赏,是我们的准则。
第四节企业品牌原则
诚信医疗。以科技为先导,以_____为基础,以疗效为根本。以服务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节总则
1、全院职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患者满意为目标,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全院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忠诚公司和医院,保守机密。
3、全院职工必须服从公司和医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和调动。
4、全院职工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_____人道主义精神,视病人需要为第一需要,将病人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奉献自我。
第二节工作制度
1、努力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规范,防止误诊、漏诊、错收、漏收、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现象发生,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2、提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做到患者有问必答,不能不理睬患者(家属),严禁和患者(家属)发生顶撞、争吵。
3、严格执行消毒_____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和管理,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工作。治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5、爱护和定期保养仪器、设备、家电等,节约能源(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一次性材料、水、电、煤气等),做到随手关水、关电、关空调。医院空调由后勤部主任(主管)统一管理。
6、加强防范意识,每天下班前要关水、关电、关窗、关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节行为准则
1、认真遵守医院文明用语规范和医疗服务中对职工的基本要求,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自觉提高和维护医院的声誉。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不准化妆(淡妆除外)、手上戴首饰和穿拖鞋上班。工作场所禁止吃早中晚餐,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电脑游戏、上网娱乐、带小孩、看非本专业书刊杂志(有患者时不能看任何书刊杂志),导医工作期间禁止看任何书刊杂志。坐班制护理人员夜间值班不准睡觉。医院冰箱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食品等。各种_____严格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日就餐和值班人员禁止饮酒。工作期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利用内部电话聊天。工作期间会客不得超过5分钟。
2、严格执行打卡考勤、请假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自觉打卡,严禁代打考勤卡。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早退,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严禁脱岗。值班者必须按时做好交接班。
3、讲文明、讲道德、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医患、医护、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4、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所在岗位及公共场所整齐、清洁、卫生,各部门、各科室做到自己科室人员责任承包。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医疗、护理、医技、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医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第二节工作时间
医院按照劳动法规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常规班次:
上午:8:00 —— 12:00
下午:13:30 —— 17:30
非常规班次:
由医院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需要决定。
第三节考勤管理
1、医院员工以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均应打卡。
2、员工打卡以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如查岗发现打卡后人不在岗者视为脱岗,罚款50元/次。
3、员工忘记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再交办公室存档,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忘记打卡累计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则罚款10元/次。
4、若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外出公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迟到、早退
A、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15分钟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月内迟到第一次扣款5元。第二次扣款10元。第三次扣款20元。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早退处罚办法与迟到一致。
B、医院各种会议、培训通知应到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者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
(2)旷工
A、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B、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及津贴,并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C、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四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6、考勤卡异常审批权限
(1)导医、护士考勤卡由本部护士长签字后,交护理部主任签批,护士长考勤直接由护理部主任签批。
(2)各医疗、医技及药剂科室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长签批,科主任考勤直接由医务科长签批。
(3)行政、后勤、财务、发展等部员工考勤卡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签批。
(4)各部负责人及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考勤由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5)考勤卡签批时,应先自行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无效。
7、院办公室负责每月出勤统计工作。
第四节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农历中秋节,农历清明节,端午节、春节等。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节日期间休假的,由各科室在医院统筹下安排补休。
2、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直接主管、科室负责人、院办公室、院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核准。
(3)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准。
(4)员工请假三至七天(含七天)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核准。
(5)员工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院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6)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院长核准。
(7)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院长审批,总经理核准。
(8)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9)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10)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11)《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3、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盖章病假条,病假条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事假
事假以0.5天起计,不满0.5天按0.5天计算,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任何薪资及津贴。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5、婚假
(1)凡医院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属于初婚者,领取结婚证后,即可申请_____。
(2)基础_____为5天,_____员工_____为7天。
(3)员工_____必须于结婚证领取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不予核批_____。
(4)员工休_____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公司提交请假报告,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员工_____包含路途与法定节假日。
(6)员工_____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丧假
(1)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三天(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
(2)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天(旁系亲属指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产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2)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提供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年休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一次。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假期不跨年度累计,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外地员工报销一次年假探亲往返路费(详见财务制度)。
9、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报领导核准后,到院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班按小时计算,每8小时记为一天。
加班处理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该员工一个月内无法使用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其加班费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30天_________8小时)_________加班小时数
第五节薪酬管理
1、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构成。
2、医院采用月薪制,薪酬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1日。
3、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
4、薪酬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现金形式。
5、公司薪酬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员工需遵从医院对其岗位的合理调整。
第六节福利管理
1、员工入职后,享受伙食费:按每人每天8元(含煤气费)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医技人员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个人生活用品、水电费、煤气费等医院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元,超过部分如由医院垫付的,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3、员工生日,按医院安排发放30—50元礼品,由院办公室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生日按月交财务办理。
4、员工在职期间,因病需要检查治疗自负50%检查治疗费。但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医务部门负责。
第七节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办主任、院长审核签字方为医院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医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医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将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第五章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节值班管理
(一)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
行政医疗业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非办公时间急需办理的事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总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病区陪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力量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调动医院的机动_____。
5、带领保安等有关人员一起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
6、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
7、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总值班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部或院长请示报告。
(二)各科室值班制度
1、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科室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2、各科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临床科室必须作重点病人及床头交班。
3、各科值班人员应按本科室工作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临床科室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参加科晨会,做好交班和查房等工作后方可下班。
4、各科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请示处理意见,并根据院总值班安排,积极做好工作。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5、各科室值班由各科主任(负责人)安排,每月交一份值班表给医务部备查。医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各科值班。
(三)值班原则上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医院进餐、办私事。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必须落实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换班必须经本科主任(负责人)同意,院总值班换班必须经院办公室同意。
(四)未经科主任(负责人)或医务部同意而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失职,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五)接班者未准时接班,值班者不得下班离岗,违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六)值班者可以提前半小时进餐(按作息时间),在非办公时间准时接班,以保证工作需要和医疗安全,若延长吃饭时间,按脱岗处理。其他人员一律须下班考勤后方可用餐,违者按早退处理。
第二节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后勤部主任(主管)的宿舍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后勤部主任(主管)必须按规定、按规格和院长要求做好新来人员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后勤部主任(主管)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后勤部主任(主管)签字的保管单才能结算工资。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水、电、煤等。宿舍电话要求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联系,午休及23:00后告诉亲友不要来电。未经后勤部主任(主管)批准,严禁在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
4、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
6、因事不能回来就寝者,要事先通知后勤部主任(主管)。私自不归宿者,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7、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公司、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除直系亲属外(要事先征得后勤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留宿。私自留宿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自负法律责任。
8、提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看电视等要有集体观念,相互关照。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离开宿舍必须锁门,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节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下午:17:00—18:30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2、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为促进和保持医院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员工素质,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使医院管理逐步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_____先进,鞭策落后。
第二节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医院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_____员工勤劳敬业,设置如下_____项目。
1、优秀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医院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分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奉献突出者,由部门负责人推荐到办公室,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特殊奉献奖:为保卫医院财产、人生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医院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第三节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医院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1、对下列_____行为一次扣1一4分及10元罚款: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如工作服不整洁,穿拖鞋、背心等),装扮影响医院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在无烟区吸烟者。
(3)上班迟到、早退者,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包括看与工作无关书籍)。
(4)工作时间内长时间(3分钟以上)接打私人电话者。
(5)接听工作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6)部门私自批假隐瞒不报者。
(7)开会迟到或会议精神未传达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一9分及20元罚款。
(1)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者。
(2)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玩游戏者。
(3)利用医院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4)发现有损医院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5)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安排者。医院安排工作任务不按时按量完成者。
(6)对患者态度冷漠,或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患者投诉者。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等。
(8)无故缺席会议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一19分及50元罚款:
(1)对各级反馈情况,经查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2)在医院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业余组织娱乐性的集体活动除外)。
(3)上班时间酗酒者。
(4)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红包。
(5)工作态度恶劣,造成患者流失或医院经济及社会效益损失者。
(6)因过失泄漏医院机密者。
(7)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医院设备、仪器、药品及_____者。
(8)发生医疗差错隐瞒不报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予以除名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患者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医院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医院机密者。
(6)严惩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有_____、_____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8)散布对医院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9)发生医疗事故,隐瞒不报致后果加重者。
(10)受罚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5、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医院损失:
(1)员工损坏医院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2)员工丢失医院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其它造成医院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或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发生医疗纠纷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赔偿,详见《____________医院医疗赔尝试行制度》。
6、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直接向总经理或院办公室报告_____行为。
(3)总经理及院办公室若发现_____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部门负责人按管理不力论处,出现1例受罚员工,部门主管扣除1分罚分,凡部门负责人对_____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7、_____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_____的处罚,由院办公室核实统计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8、员工申诉:
认为处罚不当或有过失的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院长提起申诉,在院长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暂缓履行处罚。
第七章安全规程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加强急危重病人的讨论会诊,积极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缺陷。
2、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药品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以免发生意外。
3、电器用品和特殊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须注意防湿、绝缘。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切不可自行拆修,以免损坏电器设备或受伤害,使用后应作好清理工作,断开电源,以便下次使用。
4、注意防火防盗,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或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清除隐患,熟记火警119、匪警110、熟悉消防安全通道及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要服从指挥,不得盲目行动。
5、不要轻信他人的诱惑,同患者保持正常关系,在岗位上受到人身侵犯时,应该设法呼救,报告或报警。
6、不要随意外出留宿,不要轻易跟随他人到您不熟悉的地方去,在您认为有必要到患者家里提供医疗服务时,请向您的上级或办公室提供您的去向及时间、联系方式,我们希望每个员工及其家庭安全、幸福。
7、紧急情况下要鼎立相助,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全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医院一切工作正常运行。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8
一、岗前培训目标
1、进一步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加快新职工对医院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的认识,提高新职工的素质,缩短新职工的角色转换期。
2、增强员工的感恩意识,增强其安心、积极工作的主动性。
二、培训对象
当年接收的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新调入的职工。
三、培训形式
岗前培训由人事科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各有关职能科室根据职责范围内的要求对新职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人事科组织培训结业考试。
四、培训内容
1、医院基本情况介绍:介绍医院的历史和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培训,安排2个课时(60分钟)。
2、医疗管理:对新进的.医疗人员进行医疗制度、医疗质量管理知识介绍,安排2个课时(90分钟)。
3、护理管理:对新进的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制度、护理质量管理知识介绍,安排2个课时(90分钟)。
4、相关制度介绍:对新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行政管理知识、安全教育、院内感染知识、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医疗保险制度、门诊制度和医德规范讲座培训,每项培训内容安排1个课时(45分钟)。
5、总结。
五、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要严格作息时间,按时参加培训,保持较好的会场秩序,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授课人要紧扣培训主题,提前准备好各种形式的授课内容。
3、如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则不能上岗,须参加人事科组织的补考,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应及时向人事科请假,经过审批后方能请假。事后,参加人事科组织的补充培训,按规定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医院员工聘用与管理制度 19
确保学校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实行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实验教师、学校管理者、相关实验人员全部参与新课程培训。
坚持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以校本培训为主。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含案例)培训、岗位培训,除参加国家级和省(市)级培训的教师外,其他教师由教科室统一组织培训。培训采用个人研修、专题讲座、参与式培训等方式进行。校本培训持续于实验过程的始终,由学校教科室组织实施,并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师业务进修考核直接挂钩。教科室制定新课程培训方案和质量标准,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控。
具体分二个阶段:
1、上岗前培训:假期中,安排教师参加国家级、省、市、区级新课程通识培训、《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培训外。
2、实施过程中的培训:结合校本教研计划,通过外派学习、请专家讲座,开设课改论坛、教师教改沙龙、讲述教育故事以及“问题解决法”的小课题研究等多种培训形式,组织教师理论学习,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课程实施能力。
注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培训:
(1)课题引领,全员参与,每位教师都要有课题,课题要紧贴课改,学科带头人要承担各级各类的`课题研究,研究课改中的重点、难点,要注重实效。
(2)充分发挥集体备课的重要作用,各备课组长、学科带头人要统领全组提前备课。做到既有统一要求、又有个性张扬,充分挖掘每位教师的教学特长。
(3)各学科要定期安排示范课、研讨课、调研课、汇报课等,使每位教师在交流中得到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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