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作业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作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作业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
第四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办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实业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第十条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第十二条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十三条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十七条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第五章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九条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三)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
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四)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五)生产办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六)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作业管理制度2
1、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属各管理处保洁中心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职责
3.1保洁班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清洁工的日检工作。
3.2保洁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保洁班长、清洁工的周检工作。
3.3管理处主任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保洁班长、清洁工的月检,保洁主管的周检工作。
3.4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保洁主管的周检工作。
4、作业规程
4.1保洁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保洁员工在进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时,应达到《室内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室外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的要求。
4.1.2清洁工在进行清洁工作时,应符合《清洁剂使用作业规程》、《地面清洁作业规程》、《地毯清洁作业规程》、《玻璃、不锈钢、灯具清洁作业规程》、《墙面清洁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3清洁工在使用清洁设备时,应严格遵守保洁中心《清洁设备操作与日常保养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4.1.4当小区发生特殊情况时,清洁工必须依照《特殊环境清洁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4.1.5保洁员工在工作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管理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举止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语言管理规范》、《管理人员对待业主的管理规范》等的要求。
4.1.6保洁员工必须按《保洁员工培训实施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7清洁工在消杀工作中应当依照《卫生消杀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4.1.8保洁员工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当依照《高空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进行操作。
4.1.9清洁工在收集垃圾时应当符合《垃圾收集与处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
4.1.10当接到外派服务时,清洁工应当依照保洁中心《住户有偿清洁服务作业规程》进行清洁工作。
4.1.11保洁主管、班长应当依照《清洁工作质量检查作业规程》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工作,提高清洁工作质量。
4.1.12保洁中心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13保洁中心所有员工除应严格按保洁中心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绩效考评评分结构
4.2.1绩效考评由日检、周检、月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相关制度。
4.2.2保洁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岗位工作质量(满分30分);
b)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清洁设备使用与保养(满分10分);
d)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质量(满分20分);
e)服务质量(满分10分);
f)执行公司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2.3保洁主管、副主管、班长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
具体构成为:
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3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3.1清洁工考评扣分细则
具体要求:
a)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
--清洁工在进行公共区域卫生时不符合《室内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室外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岗位工作质量评分1-5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严重违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评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16-30分(扣完为止);
--清洁工在进行垃圾收集时不符合《垃圾收集与处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评分1-5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评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评分16-30分(扣完为止);
--清洁工在进行消杀工作时,违反《卫生消杀管理作业规程》操作,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岗位工作质量评分1-5分;严重违规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评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该项评分16-30分(扣完为止);
b)清洁工必须按《保洁员工培训管理作业规程》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相应项目6-10分(扣完为止);
c)所有清洁工在进行清洁工作时,违反本部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评分项目1-3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4-6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7-20分(扣完为止);
d)清洁工在使用清洁设备时违反《保洁中心清洁设备操作与日常保养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6-10分(扣完为止);
e)清洁工当值日时违反相关规定,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f)清洁工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6-10分(扣完为止)。
4.3.2保洁主管、副主管、班长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具体要求:
a)严格按保洁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操作要领、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观因素,属培训未到位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自身工作技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至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一般每次发现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b)保洁主管、副主管、班长当班值日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c)保洁主管、副主管、班长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中心部门、本班组工作效果达不到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d)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失职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程度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3.3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
※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
※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3.4'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未包括,或超本规程4.2.2和4.2.3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未发生或未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3.5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有关制度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3.6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有关制度,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分值外,另依据有关制度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3.7绩效考评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5、记录
5.1《保洁中心清洁工工作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2《保洁中心主管、副主管、班长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室内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
6.2《室外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
6.3《清洁剂使用作业规程》
6.4《地面清洁作业规程》
6.5《地毯清洁作业规程》
6.6《玻璃、不锈钢、灯具清洁作业规程》
6.7《墙面清洁作业规程》
6.8《清洁设备操作与日常保养作业规程》
6.9《特殊环境清洁作业规程》
6.10《管理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6.11《管理人员行为举止管理规范》
6.12《管理人员语言管理规范》
6.13《管理人员对待业主的管理规范》
6.14《保洁中心员工培训实施作业规程》
6.15《卫生消杀管理作业规程》
6.16《高空作业规程》
6.17《垃圾收集与处理作业规程》
6.18《住户有偿清洁服务作业规程》
员工作业管理制度3
一、作业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心同德,共同维护公司对外形象。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公司员工应着装整齐,作业时一律穿平底鞋或套鞋套。员工不得穿拖鞋、短裤出入客户所在场所。
3、文明礼貌用语。进入客户家前首先按门铃,轻轻敲门并说:“您好!阿姨或叔叔或大姐等”,服务态度不卑不亢。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始终保持微笑服务。在作业过程中,如遇客户挑剔,需耐心处理,不得有烦燥情绪。更不能与客户发生争执(否则发生类似事件的当事人记过一次,累计三次者乐捐30元)。每一位员工应始终紧记:顾客就是上帝!如遇自己处理不好的问题需及时向公司反应,由公司管理人员出面解决。
4、在客户家工作时不得大声讲话,乱扔垃圾,严禁偷窃、拿、索要客户财物,若有类似情况发生,在没有产生后果的情况下,公司记过一次,且每次乐捐30元,如有严重后果产生,除公司处罚外,其它一切责任自负。
5、服从公司统一的日程安排,不得当面对抗派工,不得中途换岗或串岗。对待业务应无大小、贵贱之分。若有合理、正当的意见须向经理汇报,须等完工后再议,不得因路程远、或挑客户等不合理原因对抗派工,违者每次每人乐捐5元,另等待安排。
6、在客户家中作业时必须认真作业,不得有抽烟、随地吐痰、说话不干不净等不文明行为;不得大声聊天,更不能打打闹闹;不得怠工拖延时间;不得随意接受客户的馈赠或其他额外报酬。应做到爱护客户财物,对客户物品做到不丢不损。
7、员工不得偷看客户的私人信件,不得随意接听客户的电话,不得打听客户的隐私,若有类似情况发生,造成客户投诉的,累计三次乐捐10元。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奖励。
8、工作当中严禁发生打架、吵架现象,有争执的可以回到公司再作处理。严禁未经公司同意私自丢活,降价。违者每人每次乐捐30元。员工(包括兼职的)私下拉走客户,每人乐捐200元/客户。
9、如果员工在外作业时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内勤和经理汇报,否则导致损失或其他事故等责任自负。
10、作业时要替客户多着想,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时一定要检查水、电、气、防盗门等是否关上,直到确定一切都已妥当后才能离开,切不可在工程结束时慌慌张张地离开,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本人自负。离开时要顺手把垃圾袋带走放进楼下垃圾箱内。
11、员工在作业时须爱惜自带工具和节约清洁剂等物品,要为公司节约成本,不得浪费。因工作不负责导致工具破损的要照价或按折价赔偿。
12、熟悉公司总机电话号码和各项收费标准。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夏季上午7:30,冬季上午8:00。如果上午没活必须10点以后,下午3点之后方可离开公司。迟到、早退违规者每次乐捐6元。员工每月调休4天。
2、员工每月满勤奖100元(调休算出勤)
3、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业务。营业收入要每天上交,不得瞒报、漏报,若发现类似事件,除追回当次公司的营业收入外,第一次每人乐捐50元,第二次每人乐捐100元,第三次以后每人乐捐300元。员工不得在外干私活,若发现,第一次每人乐捐100元,第二次以后每次乐捐200元
4、公司要求带票的若因个人服务不到位导致会员票销售失败的当事人每人乐捐5元。
5、请假需经过经理批准,未请假善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乐捐30元。
6、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提交书面申请,经理审批后方可停止上班。不经同意善自离岗者扣除所有未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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