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罚制度

时间:2024-03-08 18:51:44 林惜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处罚制度(精选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处罚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处罚制度(精选12篇)

  员工处罚制度 1

  处罚过失类别分为轻微过失,中度过失和严重过失三类。

  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或早退。

  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3、当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修饰、不佩戴胸卡,衣着不整洁。

  4、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在办公场所有客户在场时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挖耳、抠鼻孔、化妆、照镜子、敲桌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5、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别墅内和工作场所逗留闲逛。

  6、因责任心不强失职,造成百元以内公共财产损失。

  7、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8、当班时吃东西,不按规定时间就餐。

  9、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员工餐厅、宿舍、浴室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按重大或严重过失处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户明显不悦的。

  13、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合理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4、轻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轻度违反工作规范的任一条款。

  16、工作餐时,浪费粮食,初次违犯者。

  17、违反工作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中度过失

  1、无故旷工,怠工或拒绝工作。

  2、当班时串岗、闲聊、干私事、打私人电话。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4、拾遗不报占为已有。

  5、未经同意更换班次。

  6、有意违反公司规定,不能服从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临时性工作。

  7、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8、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谋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职,造成宾客或公司财物被盗、损坏。

  10、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工作重大损失和影响。

  11、与宾客或同事争吵,粗言秽语,编造传播有损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谣言,挑拨关系,无事生非。

  12、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别墅或公寓屋内,擅自使用屋内设施。

  13、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内的财产损失。

  14、重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则的任一条款。

  16、在工作时间外,从事赌博、色情活动,被公安部门罚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间偷打声讯信息台,用电话聊天的,或者参加电台举办的有奖问答等娱乐节目的。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严重过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将按解除劳动合同中第十二项,第三十九条办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

  2、提供医院虚假证明,骗取病假或医疗期,达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拘留3天。

  4、触犯国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为客户提供服务、日常采买或为公司购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对方现金回扣、实物馈赠,现金数额达到300元(含)以上,实物价值折合500元(市场零售价)以上。

  6、在自己岗位工作的权限之外,承诺并实际对外出租公司的车辆、物品,数额达到300元。

  7、私自开具租单,为住户提供房屋租赁,所收租金或佣金窃为己有,数额达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重大火灾、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发生被上级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财产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

  9、拒绝自己主管人员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对公司的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10、隐瞒事实真相,在与公司相关业务或自己岗位相关联系的经济实体内,并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成为该组织的股东,或从事与自己岗位技能相关的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11、擅离工作岗位,或出现工作失职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违反操作规程,或遇紧急情况未采取正当措施,个人负主要责任,给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

  12、诋毁公司内他人声誉,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经民事诉讼,法院裁定事实成立,负有重大责任者。

  13、道德败坏,品质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当利益未得到满足,故意编造谣言,以匿名信的形式和口头传播散布等方式,经相关部门来查,认定查无实据,但却对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并对当事人造成事实伤害。

  14、当班时有任何在公司内赌博、侮辱、殴打宾客、同事、聚众斗殴、酗酒滋事行为之一者。

  15、占用、故意毁坏公司财物300元,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间查询股票价格,买卖交易股票,并已经过部门警告一次,仍继续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机密。

  18、涂改公司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从中牟利200元以上。

  19、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20、违反公司上网规定,情节严重的。

  21、主观故意丢失或撕毁工作单。

  22、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相近类似的条款处理。

  员工处罚制度 2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行为规范的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更好的贯彻和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员工自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各司其职,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增强学校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三、员工行为规范处罚规定

  下列规定发现一次进行群内通告,第二次直接进行罚款,各校区主任及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按员工罚款金额的50%进行处罚。

  (一)日常行为处罚规定

  1、各校区主任每周一之前将校区周排班表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调休、换班管理,若发现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调休或换班者,罚款10元;

  2、各校区咨询师、学习管理师、教务专员每周一须将财务所需报表签字后上交财务部,未按规定上交者每推迟一天罚款10元;

  3、员工上班期间须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工牌,未按规定穿工装或服装不符合学校形象者,罚款10元;

  4、上班后不得处理私事,如吃东西、玩手机、看视频、玩游戏、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化妆等,若发现罚款10元;

  (二)卫生制度处罚规定

  1、员工应保持办公桌整洁,保持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办公桌椅、办公资料、设备、电源线、电话线、电脑及网络连线等应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不得乱摆乱放,杂物应及时处理。未按规定摆放者,经发现罚款10元;

  2、办公区域地面不干净、墙壁乱涂乱画、大厅玻璃门及玻璃墙不干净、楼梯有杂物的,经发现罚款10元;

  3、厕所不干净,垃圾筐、垃圾桶满未倾倒的,经发现罚款10元;

  (三)用电处罚规定

  1、办公室灯、教室灯、厕所灯、走廊灯未关,下班后电闸未关的,经发现罚款10元;

  2、下班后未关闭空调的,经发现罚款20元;

  3、下班后电脑(含显示器)、打印机、饮水机未关闭的,经发现罚款10元;

  4、校区室外灯箱、电子屏须及时开关,未按规定开关者,经发现罚款10元;

  (四)安全保密处罚规定

  1、重要办公资料、文件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意识,严防泄密。经发现罚款20元;

  2、不得将学校机密和学校主要领导的电话及相关信息随意告诉他人,经发现罚款20元;

  3、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工作资料上交,发现遗交漏交的罚款50元;

  四、处罚程序

  校长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以上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上规定如有违犯,由人力资源部告知本人并开具罚款单,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一份,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制度自xx年xx月一日起实施。

  员工处罚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偷窃、出售公司物品、设备;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50元—3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5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10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2.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3.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4.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员工处罚制度 4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警告和一次性罚金;

  2)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4)泄露公司机密;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开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造谣滋事。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开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开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5)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望广大员工再接再厉勉励自己,不要触犯以上相关处罚制度)

  员工处罚制度 5

  1、轻微过失(扣1-5分)

  (1)当班时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2)当班时不着工服,仪容不整或工服着装不规范;

  (3)无故迟到、早退;

  (4)通过非员工通道进出酒店,不按规定路线行走;

  (5)搭客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

  (6)擅自进入非职责所需的地区;

  (7)当值时偷懒、窜岗或扎堆聊天;

  (8)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9)与同事发生工作纠纷在岗位上发泄不满情绪;

  (10)在上司的正确督导下仍未能行使好岗位职责,掌握工作流程;

  (11)在店内或当值时行为不检,如高声谈笑、勾肩搭背、嬉戏、粗口、收看电视或阅看书报;

  (12)下班后或休假期间在酒店内游荡;

  (13)当值时会见亲友及闲谈;

  (14)当值时打私人电话;

  (15)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在非指定的地方进食或将食物带离员工餐厅;

  (16)未能保持本人工作区域内的整洁卫生;

  (17)在酒店内言谈举止粗俗不雅;

  (18)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9)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0)未经允许着制服离开酒店范围;

  (21)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因工作疏忽或不小心,造成酒店或宾客财物损坏或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内(需同时负赔偿责任);

  (23)故意浪费酒店财物,不爱护公物、工具及设备等;

  (24)不积极配合及接受培训;

  (25)拒绝接受或不配合酒店授权人员的检查;

  (26)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条;

  (27)未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

  (28)对员工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自己的职责或操作规程模糊不清;

  (29)日常工作中对下属员工分工不明确;

  (30)布置工作模棱两可,对员工的工作未能加以正确指导或引导;

  (31)不及时传达酒店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

  (32)未能认真、及时组织员工学习酒店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33)未能按职责要求或酒店管理要求及时呈报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

  (34)未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未能及时填报岗位报表等;

  (35)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36)不关心属下员工或经常招致属下员工投诉;

  (37)属下员工之间发生矛盾不及时协调处理引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2、较严重过失(扣10-30分)

  (1)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

  (2)非职责所需,未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准许而擅自进入客房区域;

  (3)未经批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携亲友或他人进店参观非开放区域或进行私人探访等;

  (4)未经批准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未经批准私配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钥匙;

  (6)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顾客投拆;

  (7)怂恿客人或同事做出恶作剧行为;

  (8)在客人或同事之间刺探隐私及搬弄是非、乱传闲话、煽动争执,扰乱酒店正常工作秩序;

  (9)散播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损害酒店声誉;

  (10)在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区域吵闹滋事,扰乱正常秩序;

  (11)因工作疏忽或不小心,造成酒店或宾客财物损坏或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需同时负赔偿责任);

  (12)在酒店内藏有或意图携入酒类;

  (13)当班时睡觉、带醉上班或行为不检;

  (14)当班时擅离工作岗位;

  (15)不尊重上司,不服从管理;

  (16)对客人不礼貌及争辩;

  (17)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主,或无关本职工作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

  (18)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导致不良后果;

  (1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拒绝接受培训和参加考核,或在培训期间不认真、不虚心、不刻苦,达不到岗位要求;

  (20)当班期间发现酒店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

  (21)没有合理的解释,不履行酒店指派的加班工作;或在职责范围内对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履行;

  (22)未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3)刁难或不配合其他同事的.工作;

  (24)带情绪上岗并在顾客面前表露不满情绪;

  (25)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调休或自行换班;

  (26)未经许可擅自驾驶酒店的车辆或开动任何机械设备;

  (27)故意毁坏公物,例如涂污墙壁、电梯等;

  (28)展示不道德的图片、照片等;

  (29)旷工一至两天(每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30)将员工工作证、制服或饭卡给予他人使用;

  (31)在酒店内擅自募集款项;

  (32)在规定的非吸烟区域吸烟;

  (33)纠缠医生索取病假或自行索药;

  (34)不配合酒店一年一度的体格检查;

  (35)拒绝按酒店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36)将食物、饮品或其它酒店物品放在更衣柜内;

  (37)变相赌博;

  (38)工作缺乏计划性,管理混乱;

  (39)因服务质量引起顾客投拆;

  (40)打骂员工有辱员工人格;

  (41)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工作分配或顶撞上级管理人员;

  (42)不能按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43)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44)对职责范围的工作相互推诿,拒不履行;

  (45)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作主,存在越权行为的;

  (46)在各种会议场合被总经理公开点名批评。

  (34)侮辱、打骂上级管理人员;

  (35)因工作失职、失查,导致酒店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员工处罚制度 6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2、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

  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员工处罚制度 7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①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②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③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④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①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②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③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④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⑤因公差旅期间。

  ⑥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⑦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6)加班工资计算:

  ①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②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③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④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员工处罚制度 8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类别

  惩罚办法

  口头警告

  一次处罚20元并且当月考核予以扣1分

  警告

  一次处罚50元、当月绩效考核扣3分、扣发25%年终奖

  小过

  一次处罚100元、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扣发50%年终奖

  大过

  一次处罚200元、当月绩效考核扣8分、扣发年终奖

  开除/辞退

  立刻解除,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己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5.4.2.2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5.4.2.23未做好客户接待工作者,客户来访来电未做好详细登记者。

  5.4.2.24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

  5.4.3.1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者。

  5.4.3.2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5.4.3.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5.4.3.4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4.3.5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损失)

  5.4.3.6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

  5.4.3.7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制止不服者。

  5.4.3.8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5.4.3.9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电机安装、,造成生产受阻者。

  5.4.3.10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或错误传递迅息,致使生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后果较轻者。

  5.4.3.12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上班时间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觉者;违反宿舍、餐厅管理规范者。

  5.4.3.14违反工业安全卫生条例者。

  5.4.3.15工作时间内睡觉、偷闲怠工、打牌打麻将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5.4.3.16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己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5.4.3.17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或灾害事故者。

  5.4.3.18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而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1000元或以上3000元以下者。

  5.4.3.20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

  5.4.4.1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5.4.4.2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5.4.4.3借厂牌与非本公司员工使用,将其带入宿舍或工作区内逗留者。

  5.4.4.4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5.4.4.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受损时。

  5.4.4.6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5.4.4.7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5.4.4.8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5.4.4.10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5.4.4.11不服从或拒绝听从主管职务内之正常指挥或无故拒绝上级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仍不改正者。

  5.4.4.12公司内拉帮结派,对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碍者。

  5.4.4.13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5.4.4.14私自散发刊物,张贴标语,非法组织,擅自涂改撕毁公告者。

  5.4.4.15不遵守上级命令或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4.16泄露公司生产或事务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5.4.4.17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人员伤害损失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违禁品入厂区及宿舍者。

  5.4.4.19擅自动用器材、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者。

  5.4.4.20当月内旷工2次(含)或连续旷工2天(含)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含)者。

  5.4.4.21如有伪造事实,骗取奖励,查实后撤消其奖励,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

  5.4.4.22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大或损害较重需记大过之事件者。

  5.4.5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予以开除/辞退,即刻解除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5.4.5.1伪造个人主要经历或填写不真实资料而欺骗厂方被录用者。

  5.4.5.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4.5.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治理规定、劳动合同和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者。

  5.4.5.4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它员工及其家属,有恐吓、强暴胁迫或重大侮辱,并产生不良后果者。

  5.4.5.5受通缉在案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吸食毒品或代用品者。

  5.4.5.6故意破坏安全设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者或是重大责任事故者。

  5.4.5.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物;故意泄漏技术与营业秘密或协助同类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6.5.8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或要胁他人闹事怠工、罢工或参与非法罢工、怠工者;或聚众要胁,妨害生产秩序进度者。

  5.4.5.9在厂区内散布谣言或张贴传发煽动性之文字及宣传单,破坏劳资关系者。

  5.4.5.10贪污或侵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达1000元及以上者、营私舞弊者。

  5.4.5.11盗用公司或私人物品者。

  5.4.5.12在厂内赌博、酗酒、诈骗、捣乱等情节严重者。

  5.4.5.13私自携带刀枪、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出入工厂者。

  5.4.5.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其它有损我公司信誉行为者。

  5.4.5.15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他人签章并损害公司利益者。

  5.4.5.16未经核准,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或在外从事与我公司利益冲突之工作,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

  5.4.5.17顽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5.4.5.18员工被合理调动工作,无故拒绝接受合理调派工作三次或不服从管理三次者。

  5.4.5.19经人事部资料显示无故旷工连续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10天(含)以上者。

  5.4.5.20在厂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不当行为造成对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者。

  5.4.5.21故意毁坏公司财产,销毁资料,或使公司遭受损失1000元或以上者。

  5.4.5.22品性顽劣、行为不良、屡诫不改,年度累计三次大过且未有记功相抵者。

  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胁上级或其它同事者。

  5.4.5.24上班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岗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者。

  5.4.5.25其他不正当之行为,妨害生产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5.4.5.26严重违反公司各种安全管制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5.4.5.27其它严重违反公司或法律的`行为。

  5.5连带责任处罚:

  5.5.1对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声誉的事情的直属主管或相关人员做连带责任处罚,连带处罚为经济处罚手段,不纳入行政处罚。

  5.5.1.1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造成损失金额上万的,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2报价有误,金额上万,复核人负连带责任,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3仓库人员在发货时出货有误,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4在盘点工作时,发现仓库货物与实物严重不符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5司机因私借用公车外出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7厂内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盗窃,人员明知而不制止时,保安队长负连带责任。

  5.5.1.8因管理不善,厂内任何部门或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9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车间产生大量废品或重大品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0车间发生工伤事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忙,而故意不予配合时,相关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1前台接待客户时,严重怠慢客户,让客户投诉到副总经理,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2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人力资源部人员知情不处理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助,而故意不予配合时,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3因工作交接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交接方负连带责任。

  5.5.1.14因请假交接不力,代理人需致电请假人咨询详细情况,而请假人故意多次拒接电话或故意关机(如有电话回复说明情况除外),导致重大工作严重延误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请假人负连带责任。

  5.5.1.15上班时间在厂内聚赌、打牌、打麻将,在禁止吸烟区或易燃物品区抽烟或点火时,直属部门主管在场而不制止时,直属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6业务员故意泄露公司商业(营业)机密,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2连带处理方式:

  5.5.2.1影响后果轻微时,处罚20元。

  5.5.2.2影响后果一般时,处罚50元。

  5.5.2.3影响后果较严重,处罚100元。

  5.5.2.4影响后果很严重,处罚150元。

  5.5.2.5影响后果很恶劣,处罚200元,并降薪(依实际情况扣50-200元)1个月处罚。

  员工处罚制度 9

  一、 为树立优质服务、窗口商场形象,加强超市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提高超级市场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二、 考核内容:

  1、 考勤制度

  1.1、 迟到一次、早退一次扣2分;

  1.2、 替人打卡、发现一次扣5分;

  1.3、 私自调班、调休扣2分;

  1.4、 不准时参加每天例会扣2分;

  1.5、 请假、调休每月超过三次者扣5分;

  2、 区域卫生

  2.1、柜台货架、商品卫生不合格扣5分;

  2.2、卫生区不清洁扣5分;

  2.3、每周不定期检查不合格5分;

  3、 服务态度

  3.1、不礼貌待客、不文明用语扣5分;

  3.2、顶撞顾客扣5分;

  3.3、与顾客争吵扣5分;

  4、 奖罚情况

  4.1、被主管扣分、罚款扣5分;

  4.2、受顾客、商场领导口头表扬加2分、反之扣2分;

  5、 规章制度

  5.1、爱护公物、保管好各自柜台的设备、办公用品等2分;

  5.2、交接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上报,否则扣2分;

  5.3、交接完毕、前班营业员才可以下班,否则扣2分;

  5.4、销售单报表乱画、丢失扣2分;

  5.5、销售时价格弄错扣2分;

  5.6、商品丢失(按原售价赔款后再扣分)2分;

  5.7、商品出现一物二价扣2分;

  5.8、商品无价格签扣2分;

  5.9、各个岗位拒绝商品上柜扣2分;

  5.10、不定时抽查商品陈列是否丰满整齐,如出现杂乱或空档扣2分;

  5.11、上班站立姿势不规范、倚靠货架、双手抱胸或插口袋等2分;

  5.12、窜柜、聚集聊天、看书报、干私活、吃零食、会客长谈各2分;

  5.13、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佩工卡号2分、制服2分、披头散发2分、每涂口红2分、穿厚底鞋2分);

  5.14、上班时间购买物品,带走商场广告纸、包装袋扣2分;

  5.15、不因公事而随意离岗无叫代看造成空岗扣2分;

  5.16、上下班带包扣2分。

  三、 考核:

  以上考核内容由领班或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

  四、 处罚:

  每违纪一次扣罚当事人10元人民币,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检查发现的.除扣罚当事人外,加倍扣罚分管负责人员。违纪罚款由领班或店长填写“违纪处罚通知单”,当事人及分管负责人签字后于月底将罚款上缴财务部,罚没款应专款用,奖励表现突出的及个别工作人员。

  员工处罚制度 10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处罚制度 11

  1.目的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考勤。

  4.2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指纹考勤,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5日前将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人事部审批,同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

  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工作时间

  6.1.1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4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视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时间为275天。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次)。

  6.2考勤内容

  6.2. 1全勤奖

  6.2.1.1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30分钟者;当月未打卡次数为0者;当月无事假者;当月病假不超过2天者(需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 ;因工伤休息不超过6个工作日者;丧假、婚嫁期内的均享有全勤奖。

  6.2.1.2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6.2.1.3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6.2.1.4全勤奖奖金为50元。

  6.2. 2迟到

  6.2. 2. 1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如遇特殊天气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权酌情处理)

  6.2. 2. 2迟到处罚: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扣10元,2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次(不含允许的3次) ;每月迟到累计5次以上7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公司补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达到7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3天基本工资,扣除公司补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30分钟以上,连同30分钟一齐处罚,每分钟扣1元,(例:当月累计迟到31分钟,罚款31元,迟到29分钟,不扣罚) 。

  6.2.3早退

  6.2.3.1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打卡离岗视为早退。

  6.2.3.2早退处罚: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元,若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6.2.4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4.1旷工处罚:扣发旷工天数的双倍基本工资,如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等,每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者,将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将有权直接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5公出(因公外出)

  6.2.5.1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没有刷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5.2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3申请临时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

  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6.2.6事假

  6.2.6.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6.2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2.6.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6.2.6.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6.5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6.6请假权限:主管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日以上至5日以内(含)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级别(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事假1日(含)内由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由执行董事核准。

  6.2.6.7事假期间工资扣发基数按员工月工资本薪进行计算。

  6.2.7病假

  6.2.7.1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6.2.7.2凡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6.2.7.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内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病需外出就诊或休息的,须持本部门领导签字的《员工请假条》方可离开公司。

  6.2.7.4病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6.2.7.5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3日(含)内按事假处理,3日以上按旷工处理

  6.2.8工伤假

  6.2.8.1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休息的,可请工伤假。

  6.2.8.2员工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职业病鉴定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按xx的休假的一般规定及流、程申请工伤假;否则按病假处理。

  6.2.8.3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2.8.4员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伤假证明或不符合休工伤假条件的,属普通疾病的',按病假处理;病假、工伤假期满不主动复工的,按旷工论处理。

  6.2.8.5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2.9加班

  6.2.9.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6.2.9.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6.2.9.3调休批准权限:调休要履行调休手续,一般情况下连续调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3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调休时间的,3至5天(含5天)需经所在总经理批准,调休5天以上者,需报执行董事核准。

  6.2.9.4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因本身工作性质的不同,同时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参与调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关于加班费的计算以“周末加班制度”为准。

  6.2.10婚假

  6.2.10.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还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6.2.10.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1产假

  6.2.11.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假15天,妊娠3个月(含)以上自然流产者,给假20天。

  6.2.11.2男员工可以休陪产假5天,陪产假在子女出生当时有效,事后一律不补假。

  6.2.11.3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2丧假

  6.2.12.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根据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1到3天。

  6.2.12.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4年休假

  6.2.14.1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将享受法定年休假。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8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6.2.14.2年休假不可累加,须在当年内休完,过期不补。

  年休假的请假以0.5天为单位计算。

  6.2.14.3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

  6.2.14.4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年假的假期。

  6.3请假流程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条》或《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在假别一列写明请假类别。

  ②直属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

  ③交人事专员。

  6.4请假单填写规定

  6.4.1《员工请假条》及《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填写。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公出、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调休、年假等。

  6.4.2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

  6.4.3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6.4.4每张假条离岗日期与回岗日期必须在同一月份内,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应分开填写。

  6.4.5如请假单不能清楚辨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5刷卡规定

  6.5.1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刷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刷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及时补签《员工签卡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于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给予补录。

  6.5.2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时不要提前刷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考勤规定处理。

  6.5.3加班时,员工要及时刷卡或由主管登记加班时间,否则无加班申请单及相应记录者不计为加班。

  员工处罚制度 12

  (一)甲类过失

  1、 无故迟到、早退、窜岗、溜岗、脱岗5分钟以内;

  2、 当班时不按规定穿制服或不佩戴员工工作证,仪容仪表不整洁

  3、 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高声喧哗等;

  4、 当班时做私事、对来访客人不礼貌、粗言秽语;

  5、 受业主投诉、工作散漫、非工作需要上班时间喝酒的;

  6、 因故缺勤时间在1小时内,且未事先打电话向有关领导请假获得批准的;

  有以上行为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犯一次罚款20元,在一年内累计犯二次的第三次罚款50元。

  (二)已类过失

  1、 当班时睡觉、下棋、打扑克等;

  2、 擅自缺勤、旷工、月度迟到、早退(含)三次以上者;

  3、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或消极对抗、蓄意损耗、损坏业主或公司财物;

  4、 拾到遗失财物不及时上报;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的;

  5、 搬弄是非、中伤他人、破坏公司内部团结的`;

  有以上行为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犯一次罚款50元,在一年内累计犯二次的第三次将立即辞退。

  (三)丙类过失

  1、 盗窃、受贿、行贿、酗酒、赌博或打架;

  2、 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向业主索取财物或其他报酬;

  3、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恶意破坏公司或业主财产;

  有以上行为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犯一次将立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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