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1 17:28:2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员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9:30-下午17:30为工作时间(没事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半小时下班)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签到,不得代替他人代签。

  2、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做每次俯卧撑30个,并表演一个节目。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俯卧撑50个,并表演一个节目。超过1小时以上者每次俯卧撑80个,并表演一个节目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50元资金。每月迟到超过10次以上的,处罚相应的条款及罚款外,还扣发当月资金100元。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三节 人事异动

  一、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二、辞退管理

  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1及六2 .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三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 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本月工资。

  4、公司员工一年以上,年终需发年终奖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0-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

  第二节 福利

  1 、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公历5月1日、 2日、 3日)

  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 2日、 3日)

  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

  2 、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五章 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4、在外出差时,应注意好安全措施。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人事部门、总经理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5)对处理结果及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一级申诉。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一)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

  (二)各类人员工作服装

  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

  2.凡是从事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服装价格&pide;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四)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培部负责解释。

  (五)员工制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未来企业工资分配基础性调节作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国家体改委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497号),并参局关于实行薪点工资的指导意见、成功企业工资分配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资管理分为管理岗薪酬管理、操作岗薪酬管理、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岗薪酬管理第三条管理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和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除外)。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以点数为标准,以单位经济效益定点值,以职工个人劳动贡献大小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形式。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 2。工龄工资:为了体现职工劳动的积累,对同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员劳动差别给予平衡,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学历及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等根据“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

  二、津贴:是一种福利性的补助和附加工资,包括七项内容:

  1、书报费;2、洗理费;3、高温费;4、物业管理费;5、取暖费;6、交通费;7、水电费。

  三、效益工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每季度初欲兑现上一季度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第三章操作岗薪酬管理

  第四条操作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对照标准,制定操作岗岗位工资。

  二、津贴:同管理岗薪酬管理中相应内容,。

  三、效益工资:以职工完成的工作量对照薪点标准,结合点值,依据企业效益情况兑现效益工资。

  第四章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

  第五条环卫工、绿化工、保卫、行政维修工等其他辅助岗薪酬由薪点工资构成:薪点工资由岗位薪酬和津贴二部分组成。

  1、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贴:此项数额与前述管理岗工资(保安人员享受保安夜班补贴)。

  第五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员工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以薪点工资为基数计提。

  第七条员工工龄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始算起。在本规定中,原参加带资分流人员的原有工龄按每年5元计算工龄补贴;原局以现金方式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出资入股并在公司内应聘上岗,其原有工龄不予计算工龄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事工资部附则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条每位员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个月因工作没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该天发一天半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扣发当月全勤奖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财经纪律、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胆揭发、勇于斗争有功绩者;

  3、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4、主持正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不低于5元的罚款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莆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向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5

  1、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是对的。每个员工都必须以更好地服务于顾客为根本出发点,不得与顾客争吵,违者轻则扣当月奖金,重则辞退!

  2、员工上班必须准时,凡上班者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每天要提前15分钟到场交班,迟到半个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当班者需佩戴工牌及穿工作服,上班时间必须精神饱满,上班时间睡觉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值班时间不得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调为震动或静音,上班时间接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5、员工,特别是技术人员不得泄露公司网吧密码、技术文件等资料,一经发现,马上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6、对待顾客必须礼貌,顾客提出问题要以最快速度解决。员工之间也必须讲礼貌。

  7、每人每月享有两天假期。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网吧主管或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

  8、员工在值班期间受伤,经医疗单位认可后,可申请公伤假。

  9、保管好网吧财物,网吧设备及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带;如有遗失,原价赔偿;值班期间,若因员工失职导致网吧财物被盗,追究员工责任。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6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 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 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 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 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 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 员工服务态度: 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 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 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 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 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司龄3年以下(含3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司龄4-6年(含6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 试用期员工;

  2)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 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 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8

  第一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 - 18:00

  夏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 - 20:30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报负责人批准,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二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全体合伙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三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长话短说,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严禁将任何办公用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用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四节奖惩

  一、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9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干净的休息环境,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财务部中领配备到位。

  2、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区域的公共财务和卫生,损坏、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禁止随地乱扔杂物,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

  3、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内卫生以及负责清扫公共卫生包干区。被褥、衣着等问题堆放整齐,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

  4、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等发热电器。增设电器须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将饭菜端入宿舍,以保证宿舍内的卫生,有特殊情况报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员工应按照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严禁将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员工在宿舍内打牌、喝酒,员工不得大声喧哗,以保障大家安静休息的'环境。

  9、员工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请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10、员工接待访客时间:8:00am——10:00pm,其余时间一律不予接待。

  11、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宿舍区域会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用证件换领《会客卡》,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会客。

  12、遇有员工家属、亲友到访需住宿的,由员工本人向部门早报同意后,再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来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视情节对受访员工处以50——200元罚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当班,休假员工外,员工必须于每晚迟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过,应主动登记,讲清原因。

  16、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宿舍区域,女员工也不得到男员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须由宿舍管理员陪同。

  17、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安全人员检查和管理,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员工手册》经予纪律处分,并予罚款50——200元,直至辞退处理。

  18、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0

  【摘要】论文针对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上的不足,提出了详细的补充完善措施,并通过案例进行具体的指导说明,以期能够改善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薪酬待遇,为企业留住人才。

  【关键词】国有企业;知识性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1引言

  “知识型员工”这一概念是由美国学者彼得德鲁克提出的,他赋予知识型员工的内涵是,掌握和运用符号与概念并利用知识与信息的群体。当时只限于运用在某个经理上,现今,这一概念也已推广到大多数白领群体中。知识型员工与其他员工相比,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基础,且综合素质高,价值观念较强,创新创造水平高,比较注重薪酬待遇。知识型员工是国有企业的核心力量、精神支柱、创新创造的源泉,因此,企业要想招揽大量的知识型人才,就需要制定一套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2我国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2.1国有企业的薪酬分配现状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员工薪酬分配时,普遍使用的方式是按岗位分(即根据员工职务高低下发薪酬,越是高层,薪金越多)、按工作效果分(观察员工的工作效果,予以不同的薪酬待遇)、按个人能力分、按市场价值分(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不同员工的应得薪酬)、按工作年限分(资历较高的员工要比新进企业的员工占优势)。上述各种薪酬管理制度各有所长,但都存有明显的弊端,不合理的薪酬分配待遇容易引发员工之间的矛盾,形成员工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利于企业良好团体关系的建立,进而阻碍企业的整体进步。

  2.2现存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缺陷

  自经济实现全球化发展后,国有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包括与外资企业等的竞争关系越来越激烈。很多竞争企业利用知识型人员,特别是专家级的知识型员工对工资待遇的看重心理,用高薪酬、高福利的手段诱惑国有企业的知识型员工,从而造成国有企业出现大量知识型人才不断跳槽的现象,这非常不利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就现存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分析,发现其存在的缺陷有:忽略了知识型员工的内心活动,没有形成明显的薪酬激励制度。知识型员工经过数十年的研究学习或深造,其专业知识、劳动价值与普通的体力劳动者存在明显的差别,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种类过于单调,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形式,因而对于员工来说没有太大的诱惑力。这些缺陷都将会导致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资源的流失,并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1]。

  3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补充完善

  国有企业的运转离不开知识型员工的带领和指导,知识型人才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指明道路和方向,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必须建立起合理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以避免知识型人才的流失。下面将对现有的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几条补充完善建议。

  3.1配合知识型员工的薪金要求,采取合理的激励政策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应该能够满足知识型员工的薪金要求,基本达到其对薪金报酬的期望值,以符合知识型员工的自我价值估算标准,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当企业给予的薪金低于或与员工的预期值相差太大时,就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内部产生不满情绪,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另外,在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还要采取一定的激励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其创新创造的能力;还可以提高员工对本企业的忠实程度,防止一些知识型员工因经不住其他企业的福利诱惑而跳槽,这也是国有企业吸引和留住知识型人才的重要策略。

  3.2区分出明显的薪金层次水平,构建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知识型员工作为一个整体,其团队协作和互助意识是十分重要的。但对于员工的薪金待遇不能一视同仁,对于知识型员工可以根据其工作经验、学历水平、个人能力和工作绩效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层次,且在不同层次水平的知识型员工之间要形成明显的薪金层次区别,从而突出体现其不同的岗位价值、创造性等。这种薪酬管理方式公平合理,容易被员工所接受,而且,区别的薪酬待遇有助于调动知识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促使员工不断完善自己,提高个人能力,突显其技术带头作用,进而使企业的知识型人力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3实行动态变化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增加员工的新鲜感

  企业一直践行固有的传统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容易造成员工心理上的疲劳感。员工对企业的薪酬安排已经了如指掌,便逐渐对工作产生懈怠,从而造成企业员工整体出现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颓废现象,这会制约企业经营水平的提高和发展规模的扩大。实行动态变化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使企业各类型员工对公司的薪金、激励制度等有所期待,这样他们就会拼尽全力,埋头苦干,希望能够提高自己的薪金水平。企业在恰当的时机,给员工来一个福利突袭,制造惊喜,可以增加员工的新鲜感,并且企业可以以此为诱导,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其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2]。

  3.4建立完整健全的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众所周知,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我们对于国有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予以高度的重视,尽量建立起完整健全的管理体系。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既能为企业赢得知识型人才资源,还有利于企业的资金管理,进而使国有企业有条不紊地运行。在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除了员工的基本工资外,增设适当的福利、一次性激励金、股权分配等各项附加激励措施,可以提高知识型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使其安于本岗位工作,全心全意为企业贡献自己的所长。

  4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合理薪酬管理制度的实例列举

  下面以某一报社对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为例,具体分析说明合理的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该报社之前采用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修改的员工工资制度,但从长期执行该工资制度的效果来看,员工内部出现平分工资、没有明显的薪酬差别待遇的现象,这使员工处于满足现状,工作兴致不高的状态,进而制约报社的整体发展。因此,该报社决定对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改革修正,以充分发挥薪酬制度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报社采用基本薪酬+绩效考察奖励+福利津贴的基本薪酬模式。针对特别的人才类型,采取相应的薪金吸引策略,以便吸引大量外来人才,增强报社的人才实力;对报社内部员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区分出工资差异,应贯彻执行公平、合理、高效的薪酬分配原则,赏罚分明,不歧视新员工,给每一位员工提供充分展示能力的机会;报社还应不断挖掘新型人才,予以合适的奖赏;每间隔一定的周期,为员工提供出国深造、专业培训、外出度假的优惠福利,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从而提高报社员工的忠诚度,形成报社人才的绝对优势。自该报社对原有工资制度实行改革之后,报社的发展规模和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由此可见,合理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及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在一个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5结语

  本文详细研究了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不足,依据专业的薪酬管理理论,阐述了几点切实可行的完善措施,报社薪酬制度改革的实例也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本文的探讨研究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知识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改善国有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薪酬待遇,为企业留住人才。

  【参考文献

  【1】程贯平.激励知识型员工的整体薪酬[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xx(08):74-77.

  【2】王环.传统薪酬制度的弊端及改革[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xx(03):132-135.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1

  一、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 优习网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2

  1、员工只允许在上下班更衣时进入更衣室,平时不能随意进出更衣室。

  2、进更衣室后,应迅速在自己的.更衣柜前更衣及装扮仪容。

  3、理衣完毕后应仔细锁好自己的更衣柜并管好钥匙,如钥匙遗失应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前台)登记,办理借用备用的手续,半日内配好后将备用钥匙退还前台,钥匙费用自理。

  4、更衣和装扮仪容后应迅速离开更衣室,不得在更衣室停留。

  5、不得在更衣室、员工休息室及仓库、制作台场吃零食。

  6、不得在员工更衣室内闲聊、看书、报、杂志、不得佩带随身听。

  7、未经登记不得私自占用更衣柜,不得擅自配用更衣柜钥匙。

  8、不得擅自调换更衣柜,遇特殊情况需调换衣柜时,须到综合管理部(总台)办理登记后方可调换。

  9、特殊情况如需进更衣室须经主管批准。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四、程序内容

  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7、倒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三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 批准人

  1-3天(包括3天) 直属上级

  3-12天(包括12天) 部门经理

  12天以上 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薪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使员工劳动得到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薪资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所有员工工资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以“定岗定编、以岗定薪”为基础,以“按劳分配”的准则,充分体现市场化与激励性原则,对员工工资进行分层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级别和岗位性质不同,分别采用计时/计件工资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员工任职级别的确定依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套级定档。

  四、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薪酬规划、办理薪资考核、指导薪资管理具体工作等。其他相关部门薪资管理岗位接受人力资源科指导,办理具体工资、考勤、工时统计工作。

  五、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体制分为年薪工资制、月薪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三种。其中:

  1、工资类别

  生产部门的一线员工根据管理要求实行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

  1、其他行政、购销、技术岗位和正常工作时间的后勤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时间后勤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2、车间主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含10级以上人员)实施区分不同职级不同年工资总额的年薪制。

  2、工资结构

  公司实行结构化工资制,主要分为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和奖金四个部分,均为含税工资。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按照相应职务级别套级定档,并作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和有关津贴计算基数。

  2、各项津贴:包括学历和职称津贴、通讯津贴、伙食津贴。其中:

  学历和职称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级职称500元/月、副高级职称300元/月、中级职称1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技师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学历和职称两种津贴中的一种,有多学历的员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享受原则为就高不就低。职称津贴必须与从事的岗位相对应。

  附:职称分类表及岗位与职称对应表

  经济类政工类会计类统计类工程技术类工程师类技师类

  领导岗位行政人事岗位财务岗位生产岗位购销岗位物流岗位

  伙食津贴:员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贴计算方法:

  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当月总天数):伙食补贴=300元未满勤: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夜班在4小时及以上者,每次给予5元的夜餐补贴。

  非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固定满勤天数):伙食津贴=300元

  未满勤:伙食津贴=300-(满勤天数-出勤天数)x10元

  当月入职员工: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出差员工出差时间无伙食补贴。

  请假超过3小时的,请假当天无伙食补贴。

  其他补贴标准:公司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员工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其他补贴。其补贴范围和标准由相关具体制度规定。

  3、固定加班工资:公司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对一些工作岗位规定固定加班时间,支付固定加班工资。主要包括生产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其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单独约定。

  4、奖金:分为月奖、年终金。月奖适用生产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年终奖适用全体员工,具体标准由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

  六、工资级别与档次

  公司工资级别按照管理层级共分为18级,每级分10档,每个员工按照职务岗位套级定档。详见附件一。

  各级各档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组成。各岗位按照性质划分为领导岗、生产岗、购销岗、财务岗和行政岗5个类别。各岗位按照所属级别核算工资,岗位/职务变动则岗位工资作相应调整。员工最低级别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七、工资调整

  1、每年根据员工年度的工作业绩、技能和态度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给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员比例控制在50%以内(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加薪一般在工资档次上调整,调级的要从严控制,提级调档须按权限审批。

  2、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报集团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备案。10级以上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都要报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3、工作岗位调整,按照新工作岗位标准发放,直接由综合部人事科办理,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业绩突出者调薪,由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申请,综合部人事科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5、集体普遍调薪(3人以上),由部门经理择优推荐,综合部人事科审核,经理例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6、工资调整和学历津贴的调整时间:以学历证书原件交至综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验为准。查验方式:(1)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查验。(2)网上查验;(3)毕业院校出具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名册登记表。

  八、工资计算

  1、计时工资

  根据部门与工种的不同,公司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分为8小时工作制、12小时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时总数称为出勤工时。

  1、按小时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办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基础工资÷28÷8×出勤工时

  临时加班工资=基础工资÷28÷8×临时加班工时

  2、按月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方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总工资÷26×出勤天数

  临时加班工资=总工资÷26×临时加班天数

  2、计件工资

  公司生产部门实行按照产量、单价与积分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或按照产量与单价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分别采用如下计算方法:

  1、产量工资=产量×单价÷员工积分总和×个人积分;

  2、产量工资=产量×单价;

  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3、加班工资计算:超过工作制规定工作时间进行工作的,经批准后可计算加班工资。生产计件/计产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非生产人员工作制规定如下:

  岗位/职务保安采购、食堂/后勤人员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行政/财务办公人员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础工资的3倍计算(按时计算的,以8小时为准)。

  春节期间,各部门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三倍计算,其他时间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两倍计算;公司统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补助100元。平时加班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2、工作制规定的时间之外上班的,一天按两天计算薪资。计件(产)人员、10级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4、年薪工资

  公司对符合年薪标准的不同职级员工分别确定年度薪资总额,在扣除按月发放的薪资总额外,剩余部分分两次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管理部综合部人事科登记造册,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实行年薪工资的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属责任制员工。

  九、工资发放

  1、经综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确生产部门员工的产量和工资计算方法以及考勤状况。并明确所有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考勤情况,确定员工工资基数。

  2、每月18日前结算出所有员工的工资数目,交财务审核。22号前财务审核完毕,分别交各部门部长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再交分管副总审核。

  3、每月23~24日将全公司本月应发员工上月工资汇总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25日发放工资。

  十、附则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xx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健康证明;

  6、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报名照片(最近三个月拍摄);

  8、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通知义务

  员工的姓名、国籍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在发生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

  第七条保证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擅自公开的禁止

  负责管理员工个人资料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使用关系的确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的确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和员工就使用关系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

  公司对员工设定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随时与试用期内的员工终止使用关系。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

  员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内。

  第十二条使用关系的终止

  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

  1、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无延长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时;

  2、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3、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4、公司被其总公司决定关闭时;

  5、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时;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员工的生日为准,其中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

  第十三条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以及使用关系终止不当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以及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如存在的话)的约定。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作内容

  公司决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表现等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公司关于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第十五条工作移交

  与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应当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应当向公司清偿。

  被公司决定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的员工,应当向公司指定的员工办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业务培训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要求,在必要时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应当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达到公司要求的培训目标。

  第十七条考核

  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次数不受限制),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和奖金评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以及与公司之间的使用关系是否存续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员工权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员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时、一个月最高三十六小时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即让员工加班。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

  第二十条上、下班和休息时间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饭休息时间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时间八小时的范围内变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午饭休息时间。

  上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开始的时间,员工应当在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岗位并且进入可以工作的状态。

  下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结束的时间。员工的工作状态应当持续到下班时间。

  员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应当得到所属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确认。

  第二十一条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员工的休息日定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一日

  2、春节:三日

  3、国际劳动节:三日

  4、国庆节:三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员工的其他休假日为:

  公司创立纪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条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条带薪年休假

  公司给予员工每年15日的带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员工当年度派遣期间不足一年的,每满一个月,公司给予一日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数次享受。分数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当年度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度。但是,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日数与历年累积的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的合计,最多不能超过30日,超过部分在当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从事特殊工作客观上无法享受全部带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四条带薪产假

  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已婚的女员工所享受的带薪产假等的具体待遇和条件等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享受带薪产假的员工,应当向公司递交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特别带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享受特别带薪休假。

  1、本人结婚休假:男子未满二十五周岁、女子未满二十三周岁的场合,三日。

  男子二十五周岁以上,女子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场合,十日。

  2、子女结婚休假:一日

  3、配偶生育休假:三日

  4、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的休假:三日

  5、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的休假:二日

  6、兄弟姐妹死亡时的休假:一日

  7、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

  前款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

  第二十六条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分开享受并且一次超过二日的,则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管一次性享受还是分开享受,均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带薪产假等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特别带薪休假的,必须最迟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公司的同意。但是,公司认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事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擅自享受休假的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八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视为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应当最迟在知道无法出勤后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且最迟在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请病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时,应当向公司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写有病假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对前款规定的材料经审查予以确认后,给予申请病假的员工病假待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但未能向公司递交本条规定的材料或者未经公司确认的,不得享受病假待遇,实际就诊和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九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而无法出勤的,视为事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递交写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预定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在收到员工递交的'书面事假申请书后,决定是否许可。由于情况紧急而无法事先向公司申请事假而缺勤的,应在休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补交事假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在认为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对该缺勤予以追认为事假。否则,该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在一年中累计事假日数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旷工

  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对旷工员工的处分依照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员工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公司的许可。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和因私外出不满一小时的,视为一小时。

  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十二条非工作会面

  原则上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非工作会面。

  第四章工资和奖金

  第三十三条工资和奖金

  有关员工的工资和奖金,依照公司制定的工资规则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

  2、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3、服从上司的各种工作指示和命令;

  4、严守公司的秘密;

  5、爱护公司的财产;

  6、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

  7、维护公司的形象;

  8、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9、遵守公司的包括本规则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

  11、严禁在其他任何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任任何职务;

  12、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

  13、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14、严禁将各种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

  第三十五条互相监督和报告义务

  员工在遵守前条工作纪律方面负有互相监督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时的处分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下列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

  2、减薪:在员工工资的20%的范围内,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为期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实行减薪。

  3、停止发放奖金: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停发奖金一至二次。

  4、终止使用:从处分生效日起终止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的使用关系。

  第三十七条处分的对象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根据其情节轻重等,给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一个月内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

  2、工作时间内在公司或者外出办私事的;

  3、无故早退的;

  4、无故缺勤的;

  5、不服从上司指示或者命令的;

  6、不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的;

  7、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与来访者会面的;

  8、使用公司财物办私事的;

  9、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集会、宣传以及从事贴纸、揭示、散发传单等行为的;

  10、因胁迫、侮辱等行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

  11、向公司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申报的;

  12、酒后出勤的;

  13、在公司内吵架的;

  14、在公司内从事赌博行为的;

  15、在公司内从事暴力行为的;

  16、策划、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17、怂恿他人从事在公司内被禁止的行为的;

  18、未经许可将公司机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开于众的;

  1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未经许可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内从事盗窃行为的;

  22、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者个人的财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职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5、在禁烟区吸烟的;

  26、将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的;

  27、其他违反本规则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行为。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三十九条公积金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公积金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条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条设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遵守

  员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第四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的任命

  公司从员工中任命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被任命的责任者在拥有检查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负有一月一次向总经理报告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健康检查

  公司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必要时,公司可以临时组织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员工不得拒绝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组织的健康检查。

  第四十五条工作的限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该员工工作或变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该员工的身体健康。

  1、由于疾病或者身体衰弱,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治疗时;

  2、身体存在重大障碍,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3、经健康检查,被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第四十六条工作的禁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禁止该员工工作,以保障该员工及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

  1、被确诊为患有传染病,或者有患传染病的可能时;

  2、被确诊为患有精神病,或者有患精神病的可能时;

  3、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如继续工作,可能导致病情恶化时;

  4、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并被认为不适合继续工作时。

  第四十七条复职及复工

  员工基于第四十六条或者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后,如果经医疗机构证明,导致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情形已经消失,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职或复工。

  第八章教育

  第四十八条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公司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员工不得拒绝,并努力达到公司的培训教育要求。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培训

  1、员工接受公司的派遣参加各种培训班、研修班所需的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经公司同意后员工自主参加的外语学习班及其他培训班所需的费用负担等,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规定。

  3、员工参加各种由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委托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五十条申请办法

  员工自主参加各种培训应事先向所属上司提交详细载有参加培训的理由、培训内容、具体时间及所需费用等内容的申请,获得所属上司批准后再向总务部申请。

  第五十一条费用的赔偿

  员工经公司同意后自主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参加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或在参加培训期间,因归咎于员工的原因而被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应全额返还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是,员工和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特别约定而受公司派遣参加的则不受此限。

  第九章表彰

  第五十二条表彰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表彰。

  1、常年认真工作、成绩卓越、成为员工模范者;

  2、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3、能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利或无利于公司的重大事项者;

  4、对预防或防止灾害的发生有功者;

  5、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贡献者;

  6、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以及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

  7、积极参加各种与业务有关的研修、培训、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

  8、其他公司认为需表彰者。

  第五十三条表彰方式

  公司给予员工表彰的方式为:

  1、奖状:颁发奖状

  2、奖金:颁发奖金

  3、奖品:颁发奖品

  4、表彰休假:奖励休假(具体日数由公司决定)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给予员工二种以上的表彰。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和人才派遣合同的关系

  本规则没有规定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约定的事宜,适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适用该特殊约定。

  本规则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均无规定的,适用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本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如有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则以现行法律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

  中国的法律发生变化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时,公司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的公开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应当熟知本规则的内容。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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