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xx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根据情况奖励200至2000元不等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 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处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3、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6、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7、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8、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9、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7、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8、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5、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6、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7、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8、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10、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11、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5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
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
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6
1、引言
1.1背景介绍
在一个公司中,员工是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和绩效,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2目的和意义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措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团队协作。同时,奖惩管理制度还可以帮助公司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提高整体绩效和竞争力。
2、奖励相关规定
2.1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奖励的目的是承认和鼓励员工的优秀表现,激励其继续努力。奖励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及时和透明。
2.2奖励的种类和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多种奖励形式,如奖金、晋升、荣誉称号等。奖励的条件可以包括业绩目标的达成、创新成果的产生、团队协作的优秀等。
2.3奖励的程序和流程
奖励的程序和流程应该明确简洁,包括提名、评审、决定和颁发环节。同时,应该建立奖励档案和公示制度,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惩罚相关规定
3.1惩罚的目的和原则
惩罚的目的是纠正员工的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利益。惩罚的原则包括合理、合法、公正和适度。
3.2惩罚的种类和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不同违规行为,设立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扣罚工资、调整岗位、停职等。惩罚的条件可以包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态度消极、工作绩效不达标等。
3.3惩罚的程序和流程
惩罚的.程序和流程应该公正、公开、公平,包括事实调查、听证、处罚决定和执行等环节。同时,应该建立申诉和复议机制,确保惩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4、奖惩管理制度的操作步骤
4.1奖惩管理的规划和制定
公司应该明确奖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和制定,确保奖惩制度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文化价值相一致。
4.2奖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公司应该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向员工介绍奖惩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员工的参与和合作意识。
4.3奖惩管理的执行和监督
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奖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应该加强对奖励和惩罚的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
4.4奖惩管理的评估和改进
公司应该定期评估奖惩管理制度的效果和运行情况,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优化制度,提高其适应性和灵活性。
5、奖惩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
5.1优势:激励员工、提高绩效
奖惩管理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整体绩效和竞争力。
5.2挑战:公平性、操作难度
奖惩管理制度的公平性是一个重要的挑战,公司需要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主观性和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同时,制定和执行奖惩管理制度也需要一定的操作和管理能力。
6、结论
6.1 总结奖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是激励员工、提高绩效的重要手段,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6.2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变化,奖惩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公司应该不断学习和借鉴其他公司的经验,优化奖惩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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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警告: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参与卖淫行为
5、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向客人索取小费
9、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00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公司内部考核由公司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9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
1、嘉奖:
1)在生产和工作中有良好行为的可以给予嘉奖。经部门经理申请并调查属实,可报请总经理决定,予以即时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2、获得先进员工表彰的,发给奖金或奖品并在培训学习、晋升晋级等方面给予以优先考虑;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xx
优秀员工:xx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处罚
(一)处罚的条件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和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给予开除;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7)泄漏他人、公司或客户机密,提供任何协助于同业竞争者,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损失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
1)因个人过失或怠工,影响工作质量或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与警告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2)造成较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到1000元的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xx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0
1、来宾只按摩、美容、理发而不洗浴者,使用企业规定的无门票结算时,必需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由经理处理并标明是否跑单。
2、款待费、减现金、款待票必需表明缘由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
3、减现金必需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并且来宾还未离开之前方可。
4、杜绝本公司其他员工到前台接打外线电话。
5、本台工作人员不得打私人电话(由每月电信局电话明细单检查)。
6、收取现金要能过验钞机检验真伪,杜绝收取假币。如消失假币,由当班收银员负责。
7、优待卡、贵宾卡必需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
8、来宾结帐后,通知前厅顾导员为来宾取鞋,要报准鞋号,并且不准大声喊号。
9、手工记录的贵宾卡,根据卡号由来宾在帐单本上签字,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卡用完后准时收回,并在本上做好记录。
10、钥匙牌必需每周一固定盘点一次,其他不定期盘点一次。消失问题由盘点时的`当班收银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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