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员工管理制度(2篇)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卖店员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卖店员工管理制度1
新春伊始,为确保店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现特制订纪律如下:
1、上班时间必须注意使用店铺礼貌用语,做好店铺卫生,尤其是角落卫生;
2、上班时间严禁在店铺内玩手机qq或者游戏;
3、当班人员必须确保执行当班的点数、需时刻保证店铺卖场、后仓的'整洁;
4、严禁克扣顾客促销礼品、代金
专卖店员工管理制度2
考勤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不允许代打卡或签到
☆用餐,休息必须登记,时间由店长或领班统一安排
☆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处理私事,会见亲友
卖场纪律
☆上班时间按规定穿着工装,工鞋
☆不得在卖场上嬉笑打闹,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聚众聊天,倚靠货架,进食
☆不得将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
☆销售空闲时员工应及时整理货品,保证卖场/货仓清洁
工作态度
☆不得发表虚假言论,损害公司或他人声誉
☆配合服从公司人员的巡店督察
☆认真完成店长分配的临时性任务
☆注重团队精神,配合协作,不得推诿工作
财务制度
☆非收银员/店长严禁未经允许擅自开启电脑及收银柜
☆严禁向外透露公司营业额和操作规程
☆严禁任何未经允许的打折让利行为
☆严禁挪用营业额或店铺备用金作他用
☆严禁钱账不符,货账不符的交接班行为
☆员工离岗时必须主动提请店长检查背包
☆店长有责任每日检察员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如有不符现象发生,可以进行警告或者10元每人/次的罚款处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巡店督导或市场人员将就以上规定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不符规定现象发生,可以进行20—50元每人/次的罚款处理。
行为规范
1、每天准时上班(提前15—30分钟,按公司规定的仪容仪表要求到店铺报到)
2、每天每次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依情节严重者可考虑解雇,并不做任何补偿。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5元,2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记旷工。(备注:店铺所有员工罚款充当店铺员工基金备用)旷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日三天当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结算工资,不作任何补偿。
4、员工要满三个月方可辞职,如未满三个月辞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1个月,则半月工资和押金不退,当赔偿店损失。
5、10月1日以后,所有员工不准辞职,如有特殊情况。扣一个月工资。
6、员工要服从上级或公司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员工需要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写申请征得店长的同意。如是病假申请,必须在半个小时前通知店长,不可委托全人传达,回店铺应提交病历单证明,否则,视为矿工。
8、员工换班必须向店长申请,同意后方生效,每月换班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9、员工任何时间不能在货场内:闲聚、一起聊天、嬉戏、吵闹或高谈阔论。
10、员工在货场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照镜子、哼歌、讲粗话、修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11、员工任何时间不能在公司范围内吸烟,以免影响公司形象。
12、员工无论在任何场合,都应维护好公司名誉,不能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除因公事外、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携带手机。公司电话不做私人用途,员工若有特殊情况,应征得店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14、公司电脑只做公事用途,严禁私自使用。
15、上班时间不能与亲友聊天,若有亲友来访,应征得店长同意后,酌情给予几分钟时间,关店时,如有朋友来访,应请其在店外等候。
16、未经允许不可带走店内任何物品。否则,视为偷窃行为,严重者送到警方处理,并立即开除不做任可补偿。
17、卖场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拍摄及采访,如有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交于店长处理。
18、所有饮品使用后要及时清理卫生,保持干净的`工作环境。
19、员工要爱护店铺财产,爱惜店内设施和营业物资,员工丢失或损坏店铺物品须照价赔偿。穿着店铺的制服不能在公众场合抽烟、讲粗话或亲热行为,以免影响公司形象;制服若有损坏、丢失应立即重新购买。
20、当班收银员不能携带现金上岗,否则没收现金收缴充当员工基金。
21、同事任何时间离开店铺,包括:下班、重新来店铺、进仓等,必须主动接受店长检查,店长必须认真严格负责检查。
22、店长/店铺负责人请假或换班,必须向老板申请,批准后方可生效。
23、所有请假事宜,必须当时立即登记在排班表上,且应在月底做考勤表上统一上报。
24、店长有权随时检查员工口袋或衣柜。
25、所有同事在上班时间里未经看场允许不能接听私人电话。
26、员工要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营业额秘密及一切营运文件的资料、信息、决不向外界透露。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不作任何补偿。
入职规定:
1、试用期:店长试用期为三个月;收银员为二个月,店员一个月。
担保规定:
1、保证金:店铺入职人员,须交付服装保证金人民币300元,半个月工资押金。该项在员工离职后,不计利息返还;未满1年的离职按工衣吊牌价6折,满一年后赠送。
2、店铺之店长、收银员入职时,应提供担保证明及其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员工待遇:
1、每天上班8小时,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10个小时,超过按每小时3元计。
2、每月保底工资元,加1%提成,完成当月任务提成2%,超过20%的超出部份按2、5%提成,超过30%的超出部份按3%超过50%的超出部份按4%提成,地[地[全勤奖每月30元。
3、每月评出销售第1名奖100元,第2名50元,最佳进步奖30元。
4、工作满一周年的,表现良好,业绩突出,过年加一个月的底薪工资。工资在过年后一个月后发放。
5、为了奖励员工,凡在今年内完成个人销售达万元的,全部按2、5%提成,达万的全部按2、7%提成,达万元的全部按3%。(注:以前已提成的冲减,其他帮助完成不计)。
6、每人每月休假二天(星期六、日、节假日不得休息更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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