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激励制度

时间:2024-09-06 11:44:24 晓凤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激励制度(精选1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激励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激励制度(精选17篇)

  员工激励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企业内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加大对各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培训支持力度,奖励所内积极主动实施培训的员工,营造良好内训氛围,结合企业实际培训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部门对内部成员所进行的培训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四条 本奖励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 目 的

  第五条 调动企业内部培训师积极性,提升培训师培训水平,促进培训质量。

  第六条 具有针对性,对受训者起到促进作用。

  第七条 营造良好内训氛围,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三章 相关要求

  第八条 培训类别要求

  1、 思想教育培训:指对员工进行思想、观念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2、 基础知识培训:指对相关岗位职工进行应知应会内容,如安全常识、供热管理办法等知识的培训。

  3、 岗位技能培训:指对相关培训对象进行本岗位相关知识、技能应用,如cad 绘图等内容的培训。

  4、 制度宣贯培训:指对员工进行相关制度及办法等内容的宣传,以使员工熟知相关制度或法规的培训。

  第九条 培训时间要求

  单次培训时间必须达到45分钟以上。

  第十条 培训人数要求

  单次培训参训人数必须达到3人以上。

  第十一条 培训师要求

  1、 必须提前准备培训课件,熟悉培训内容,做好培训。

  2、 必须上交培训课件复印件至办公室主任或部门经理。

  第十二条 参训人员要求

  1、 参训人员必须在《 培训签到表》上签到。

  2、 所有参训人员须合理调配工作安排, 按时参加培训。

  3、 培训期间须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静音状态。

  4、 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发言,如需发言必须举手示意。

  5、 培训期间禁止吸烟。

  6、 自觉将培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绩效。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或站办公室主任要求

  1、 负责为下属培训创造条件。

  2、 负责按培训要求组织相关培训。

  3、 负责准备《 培训签到表》,并组织做好签到。

  4、 负责安排培训记录人记录本次培训内容,填写《培训记录表》

  5、 负责监督培训师实施培训的'工作。

  6、 负责留存《 培训签到表》的工作。

  7、 负责留存《培训记录表》的工作。

  8、 负责留存培训课件复印件的工作。

  9、 负责审核、检查培训资料的真实、完整情况。

  10、 负责上交本部门或单位培训资料至人力资源部的工作。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要求

  1、 负责协助各部门、基层单位及培训师做好各项培训活动。

  2、 负责收集部门或单位上交的培训资料,并留存。

  3、 负责对各部门或基层单位上交的培训资料进行核查、统计及汇总。

  4、 负责填写《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并上报。

  5、 负责填写《内训课时费审批单》并发送至培训师。

  6、 负责收集《内训课时费审批单》。

  7、 负责培训师内训费奖励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四章 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奖励金额规定

  1、 思想教育培训:每课时奖励100元(每课时即一小时,若达到45分钟不满60分钟按一小时计算)。

  2、 基础知识培训:奖励由审核小组根据培训师水平、培训课题、培训对象、培训次数及培训人数的不同,分为每课时奖励30元、50元、100元不等。

  3、 岗位技能培训:奖励由审核小组根据培训师水平、培训课题、培训对象、培训次数及培训人数的不同,分为每课时奖励50元、100元、150元不等。

  4、 制度宣贯培训:每课时奖励50元。

  第十六条 资料审核规定

  1、 部门经理或站办公室主任每年7月20日前上交本部门或单位1至6月份培训资料, 12月20日前上交本部门或单位7至12月份培训资料至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

  2、 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相关要求审核培训资料。

  3、 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筛选资料,汇总填写《丰台供暖所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

  4、 7月21日前、12月21日前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将《丰台供暖所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报评审小组统一评审的后报主管所长审批。

  第十七条 奖金领取规定

  1、 人力资源部根据《丰台供暖所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信息填写《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基本信息。

  2、 每年7月23日、12月23日人力资源部将填写好的《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发送至各相关部门经理、站办公室主任。

  3、 各培训师在《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签字确认。

  4、 由培训师携其《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经各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5、 经领导审核同意后,7月24日、12月24日各部门经理或站办公室主任将《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上交人力资源部留存。

  6、 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进行统一汇总及上报后,内训奖励费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注:培训奖励费不计入年薪工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员工激励制度 2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员工智慧和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达成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厅。

  第二部分 激励原则

  第三条 全面激励原则

  对员工的激励并不只是针对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所有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激励,以发挥激励对全体员工的鼓励和促进作用。

  第四条 激励方式差异化原则

  不同的员工和同一员工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下,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对员工的激励要因人因时因事而异,要做到激励手段的多样化和差异化,以求激励效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 绩效考评为基础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而不是依据管理者个人的主观好恶。

  第六条 奖励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对绩效表现优秀和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都要进行奖励;对绩效表现差的员工和无论以何种形式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都要进行处罚;对工作表现累积不佳的员工和工作能力始终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员工,以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要通过员工淘汰机制进行淘汰。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确保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不致因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奖励和处罚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第八条 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机会激励相结合原则

  对员工的奖励不能只适用物质奖励,要将适度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和机会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激励手段的协同作用。

  第三部分 激励方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以下激励方式,并将随着公司发展需要采用更多的激励方式。

  第九条 精神激励

  一、利用班前或班后会,对业绩表现的优秀员工进行通报表扬。

  二、建立“服务明星”、“营销能手”的机制。

  三、建立心理咨询机制,有效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工作情绪。

  四、每周/月的优秀服务案例或服务心得进行上墙激励。

  第十条 物质激励

  一、员工生日时,适当赠送小礼品。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

  二、不同的节假日,适当赠送书籍、礼品等。

  第十一条 薪酬激励

  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具有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的市场领先薪酬制度,通过对员工薪资需求的合理满足保证对员工的基础激励作用。

  一、对工作充满激情,乐于为客户奉献更优秀服务的.精神。

  二、对工作有责任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增加办事效率。

  三、工作中尽职尽责,坚持不懈,充分体现员工价值。

  四、工作中严于律己,工作兢兢业业,维持高效的业绩。

  五、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能与领导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将问题圆满解决。

  第十二条 培训激励

  一、公司对优秀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提供了各种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的机会,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相结合。

  二、同时,对绩效表现不佳者,公司也提供岗位适应性再培训,通过培训改善员工工作态度和提高员工工作能力,以使绩效表现差的员工也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半年内绩效考核2个B级以上或1个A级以上的员工优先提供外派培训的机会。

  四、半年内工作业绩表现优异的员工而无一操作出错的员工优先提供外派培训的机会。

  第十三条 职业规划

  通过全方位绩效考评,公司对工作表现好,工作绩效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将进行有针对性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员工的能力提高和晋升提供相应的发展通道。

  第十四条 职位晋升

  通过全方位绩效考评,对绩效突出、素质好、有创新能力的优秀管理人员,通过岗位轮换、个性化培训等方式,从素质和能力上进行全面培养,随着公司发展,需要补充和调整人员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备注:优秀奖、合理化建议、员工淘汰等激励方式将在后面单独详细规定)

  第四部分 附则

  第十五条 公司所采用的激励方式并不限于以上各种方式,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灵活采用其他多种激励方式激励员工。

  第十六条 本文内容大多属于对公司员工激励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下属公司可在本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和操作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规定,按流程报批后执行。

  员工激励制度 3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 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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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提高员工素质,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荷金来员工十条禁令》,制定《员工奖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公司对员工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坚持以奖励为主、批评教育及处罚为辅的原则。

  (一)为社会和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重奖。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批评、处罚为辅的原则。在处罚上,将故意违反和过失行为严格区分,对明知故犯,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处理。

  (三)奖励和处罚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晋升岗位工资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 员工奖励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公司每年初评选表彰上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突出贡献奖”、“奉献奖”等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部室”、“先进班组”等先进集体,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提供外出培训、旅游的机会。

  三、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经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可作为晋升工资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一)在生产、经营销售、科研、产品开发、设备改造、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完成公司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开拓市场、节能减排、安全、环保及原材料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

  (三)在日常工作和日常活动中,维护公司形象,给公司赢得声誉和利益的。

  (四)在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方面,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有功的。

  (五)见义勇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维护公司和社会治安,做出显著成绩的。

  (六)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部门或者个人进行举报或及时制止的。

  (七)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四、合理化建议奖:员工建议的成果和效益,由生产、工程、质控、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定。按各类建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实行分级累进制,具体标准如下:

  第三条 处分相关规定

  一、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分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停职调岗、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一)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形式。

  (二)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和降薪。经济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违纪处理方法并用。

  (三)停职调岗,停职一般为1至7天,停职期间,按时打卡签到(否则,按旷工论处),由处罚部门教育培训或安排其他杂活,发基本工资的60%。停职结束,根据停职期间表现,决定是否回原岗位或调岗,不接受调岗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犯有本制度没有列入的错误,公司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另外规定的,比照本规定相类似的条款处理。

  三、违纪员工能主动承认错误或积极配合调查的,可从轻处理;对故意违纪或破坏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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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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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制度

  (一)考勤

  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扣除1分,迟到、早退十至三十分钟内扣除2分,(包括培训、客房部组织的会议);

  2、事假每次扣除1分;旷工每次扣除5分;

  3、代人签到签退、打卡扣除3分,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班、换班者扣除4分;

  4、根据饭店工作需要员工主动配合加班者奖励2分;

  (二)礼节礼貌、仪容仪表

  1、与同事或上级见面不打招呼者每次扣除1分;

  2、接待客人不用礼貌用语,态度语气差,面无笑容者扣除2分;

  3、对客服务无“请”字当头,“谢”不离口扣除1分,与客人顶撞者扣除5分,与客人争吵者扣除6分;

  4、服务态度不好,被客人口头投诉一次者扣除3分,被客人书面投诉扣除5分,情节严重者按饭店制度处理;

  5、传接电话不按规定程序者每次扣除1分;

  6、主动帮助客人提行李、按电梯。不做好迎送服务工作,每次扣除1分;

  7、粗言粗语,当客人面讲客人听不懂的方言者扣除1分;

  8、仪容仪表不符饭店规定标准者扣除1分;

  9、当客人面及在客人活动区域吸烟、修指甲、剔牙、等有损饭店的举止,每次扣除1分;

  (三)工作纪律

  1、乘坐客用电梯,使用客用设施设备等扣除2分;

  2、工作时间干私活、聚集服务间中聊天扣除2分;

  3、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服从上级指挥、不虚心接受意见,下级顶撞上级者每次扣除3分;

  4、上班时间拔打私人电话、看书报刊物、在非指定区域吸烟、在客房内看电视每次扣除2分;

  5、向客人索要小费者扣除5分,另加报饭店处理;

  6、损坏公共财物,乱拿客房物品扣除4分,情节严重者另报饭店处理;

  7、如有违反饭店和部门相关规定、制度者根据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并扣除当月评分(具体标准参见相关规章制度);

  8、服务间、工作车脏乱每次扣除1分(当班员工);

  9、员工每漏报一次酒水或被客人带走客房内非赠品,未报或将借用物品未还每次扣除2分;情节严重者另加赔偿处理;

  10、员工不按规定回收物品每次扣除1分;

  11、当班员工称呼不出VIP、LG客人的姓名,每人次扣除1分;

  12、楼道地毯有严重污迹和纸屑杂物、客梯处的烟筒内有多于3个烟头,走廊休息处有垃圾当班员工每人次扣除1分;

  13、员工私自将客用品给其他部门员工和朋友每人次扣除5分,情节严重者加报饭店处理;

  14、楼层员工被办公室文员投诉回电话慢(时间太长),影响对客服务者每人每次扣除2分;

  15、不按工作程序安全操作每人次扣除1分。(如:进房不按规定敲门、用湿抹布抹电器等);

  16、员工隐藏走客房遗留或拿走客人物品,每次扣除10分。并报饭店处理;

  17、楼层中固定财产被损或不知去向,每件扣除责任人2分;

  18、员工在工作区域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每人扣除2分;

  19、员工和员工间或与其他部门员工发生冲突,每人次扣除10分;

  20、每天每项计划卫生完成不好每间次扣除1分;

  21、获得饭店通报表扬,每人次加10分;

  22、将工作钥匙未及时归还,每人次扣除10分;员工故意损坏钥匙,取消当月的评选资格,并依情节处理;

  23、工程人员维修房好后,员工在下班前没有清洁好,每房扣除2分;

  二、工作业务技能考核

  (一)饭店知识

  1、饭店各营业区域的营业时间、地点,经营特色、联系电话等;

  2、饭店及部门相应的'管理规定、制度;

  3、本岗位业务技能知识;

  4、岗位英语考核

  (二)业务技能

  1、每次必考铺床技能;

  2、房间卫生质量以每天领班查房评分,根据《客房检查表》进行评分(评分共50项,每项1分,不合格给予扣分)主管抽查评分,并予以记录,月底核算平均分;

  三、直接上级和经理鉴定

  根据员工在职期间的表现,员工直属上级及经理给员工以鉴定评分。

  员工激励制度 7

  员工激励制度

  制定目的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引导员工确立正确的工作动机,满足员工多方面的自我需求,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旨在充分发挥员工的价值,增加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和发扬到最佳状态,从而全面推动企业的生存发展乃至战略目标的的实现。

  制定原则

  1、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激励,即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神激励,即通过精神关怀的方式鼓励员工认真工作。实施激励机制,必须将物质激励同精神激励结合在一起,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2、建立多跑道、多层次的激励机制。激励,源于需求。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到员工在自我价值实现、自我能力提升及物质资源需要等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并在一定程度的满足。激励机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要随着时代、市场形式及公司内外部的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3、建立能够促进企业内部良性竞争环境的`激励机制。激励,不等于福利。在激励机制的推广和实施的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应注意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将激励机制同员工的工作水平、工作态度及业务素质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良性的竞争氛围。杜绝在激励机制下实行平均主义的行为。

  基本方式及内容

  根据现阶段公司员工的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激励方式分为四大类:成就激励、能力激励、环境激励和物质激励四大类。

  成就激励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员工参加工作已不仅仅是生存的需要,同时还是为了获得一种成就感,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公司对于员工在工作上所取得的成就进行表彰和激励,本身即是对于员工工作成绩的一种肯定,是对员工自我价值一种认可。具体内容如下:

  外部比赛获奖激励机制

  外部比赛,即由公司以外部门组织的、公司统一指派人员参加的各类关于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比赛。员工如在比赛中获奖,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市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奖金1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金8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金600元;优秀奖获得者,奖金200元。

  2、市市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奖金15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金12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金900元;优秀奖获得者,奖金300元。

  3、省省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奖金2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金16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金1200元,优秀奖获得者,奖金400元。

  参赛选手获奖后经本部门申报可持获奖证书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申请奖金,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奖金。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激励机制

  公司每年年底都会从公司全体员工中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来。当选的员工除获得公司颁发的获奖证书外还可以免费参加公司于次年五一节期间组织的免费外出旅游。(具体评选方法及奖励标准参见《员工手册》中的相关制度)

  创新案例评定激励机制

  能力激励

  环境激励

  倡导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必须多方面了解员工的需求,包括员工对工作坏境的需求。员工工作环境从狭义上来讲,主要是指企业文化的客观环境。建设优良的企业文化环境,应致力于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把员工当成“社会人”、“决策人”乃至公司的“自己人”,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的潜力,增强员工的公司主人翁意识和对公司的归属感,使员工的工作环境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部门负责人应努力加强本部门良性工作氛围的建设,现提出以下建议,供各级管理人员参考:

  1、尊重员工人格尊严,公司全体员工在人格上是一律平等的。各级负责人与普通员工之间只有分工不同,工作的性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尝试利用自发的社交活动和体育活动等来拉近与员工的距离。

  3、不要仅在工作总结时才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定期与员工进行聊天,讨论员工的工作情况,讨论时应在友善的氛围中进行,应使员工感受到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4、在分配工作时,将工作目标全盘告知员工,方便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来完成目标。

  5、充分利用员工正面特质,了解员工的个人能力并将其发挥到恰当的地方,创造机会使员工能够发挥自身能力,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并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6、在部门内部事务决策时,充分收集员工建议,感谢每一位提出建议的员工并巧妙的婉拒不合理的建议。

  7、批评员工应注意方式和方法,应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就事论事,批评应针对部门内部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而不是员工本人,切忌在批评的过程中对员工一味否定。

  8、及时准确的传递公司内部讯息,确保员工了解公司最新的规章制度及公司动态。

  9、在选才用人的过程中,应从员工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考虑,不能仅以员工的资历和职位来选拔任用员工。

  10、努力建设部门内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对员工工作的评价及批评应与员工面对面进行,不在私下议论部门内部的人和事。

  物质激励

  物质激励是激励机制中最为基础的一种激励方式。物质激励决定着员工最基本需要的满足程度,并影响着员工社会地位、社会交往及自我实现等高层需求的满足,主要包括薪资晋升、奖金发放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就目前而言,公司对于员工在物质上的激励措施主要依据公司现行的奖惩制度和绩效制度进行。待新版的员工薪资晋升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修订完备之后,本条内容将做进一步的修改。

  员工激励制度 8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本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安监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院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及个人;

  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

  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委会批准;

  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惩罚细则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1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

  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元;

  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

  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以上;

  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室500-1000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

  7)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元罚款。

  8)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100-500元罚款。

  9)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人罚款50元。

  10)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

  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员工激励制度 9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奖惩(暂行)办法。

  2、奖惩办法是以一种制约人员更好地、更准确地、更严格地、更自觉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奖惩办法应以奖励为主,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包括奖金或越级聘用,在以奖优的同时,对于玩忽职守、服务态度不好、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甚至造成了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惩罚、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甚至开除),以惩贬劣,达到促劣转化的目的。

  3、有关人员需要进行奖惩时,所在部门(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上报批准。

  4、凡本院员工,不分亲戚、朋友、关系户,均适用本办法,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5、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内部规定,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二、奖励

  1、年度优秀管理干部奖:奖金600元。

  (1)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

  (2)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发扬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脏,任劳任怨,服务热心、态度和蔼、有突出表现者。

  (3)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普遍称赞者。

  (4)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能团结群众、认真完成和超额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经济任务指标和工作责任指标)。

  (5)模范执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带头使用礼貌用语,带头实干、有突出表现者。

  (6)热爱集体、一心为公、坚持原则,对待损害医院利益和不良医疗作风和歪风邪气敢说敢管者。

  2、年度先进工作者奖:奖金400元。

  (1)―(5)条同上。

  3、月度先进个人奖:奖金50元/月。(全院共选8人)

  (1)无病事假。

  (2)同年度先进条款(2―5条)。

  (3)工作中,无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无处分、批评、罚款等不良表现者。

  4、立功奖:临时拟定。

  (1)打击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损害医院财产者。

  (2)勇敢地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突出表现者。

  (3)免除重大损失,在合理化建议中,使医院(门诊)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节约奖:

  (1)成本核算,材料节约奖。

  (2)设备保养好、无设备维护费、自行修理者。

  (3)按成本材料预算,计算节约部分给予奖励。

  6、绩效奖:

  (1)年初制定目标任务。

  (2)签定完成任务目标责任状。

  (3)完成任务目标给予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再奖励。

  三、处罚

  1、公共处罚:

  (1)医护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规定戴工作帽、戴胸卡,包括着装不整,不注重仪表、仪态,穿响底鞋、拖鞋,留长指甲,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女职工上班不浓妆艳抹、披过肩头发、穿奇装怪服、涂彩色指甲油、戴吊式耳环、手饰上班、穿露出工作服外的衣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男职工不理头发、不刮胡子、露纹身,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医护人员上班工作时间吃东西的、在服务对象面前抽烟、吃零食、双手叉腰、翘二郎腿,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工作人员上班不注意环境卫生、整洁,室内物品零乱、窗门帘不规范,各种台(桌)面乱放东西,不关抽屉,乱放衣帽、乱投(倒)垃圾、乱丢烟蒂、乱吐痰、乱倒茶水,室内无人开灯、开风扇、开空调,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夜间空调未关处罚40元)。

  (6)员工不注意公共及食堂卫生、穿工作衣帽到餐厅就餐,餐后桌面上残留食物不清扫,使用后的橙、椅不归位,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工作人员打水用餐不注意礼貌、不敬老爱幼,没有让病人优先,每发现抢先插队一次处罚20元。

  (8)上班时间不注意工作方式,乱喊乱叫,哼歌唱曲,进不敲门、出不关门,使用后的物品不放回原处,看电视、录像、小说和非专业性杂志,打非办公电话、聊天、发短信,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松弛、打瞌睡、到非办公(值班)地点睡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考勤处罚:

  (1)迟到、早退按1分种1元计算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视旷工1天,1天扣四天的工资;忘记打卡,每次按1元进行递增另需部门主管签字,否则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2)串岗一次,处罚20元。

  (3)溜岗按1分钟1元计算处罚,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四天工资。

  (4)代刷卡(指纹)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被代刷卡者处罚50元。

  3、其他处罚:

  (1)严禁私开处方到外店取药,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给举报者奖励1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2)严禁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班代(重)班,未经科室领导同意和院长批准处罚200元。

  (3)严禁个人用车,公车私行,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及院长批准,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车辆的各种违章处罚按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4)医务人员对服务者要热情,严格按规章程序操作,如有社会人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属举报(投诉),经查实确认属实,给予被举报者处罚50元,奖励给举报者。

  (5)岗位责任完成不彻底,或出现问题差错不上报,每发现一次在负责承担问题差错的经济责任外另处罚20元(问题差错按行政处罚和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6)劳动卫生定为每周(五下午四点开始)一大扫,每天(早8点后)一小扫,如无故不参加者处罚20元。每月不定期检查三次,卫生责任区打扫得不干净,每次发现有70%以上不干净者处罚20元(卫生按区域划分承担责任)。

  (7)后勤工作尽可能作好,如发现开水不开、冷水无水供应、米饭不煮熟,门卫正常叫喊不开、关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8)布置的工作任务(包括临时性工作)不按时完成,因特殊情况工作任务完不成者不逐级上报,每次处罚20元。

  4、值班处罚: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如有违反,每次处罚20元。

  5、会议(活动)处罚:

  (1)职工大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2)院务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30元。

  (3)院长办公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40元。

  (4)死亡(疑难)病例讨论,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取消该效益提成、抢救(手术)加班补助,另外每次处罚20元。

  (5)早八点交班,非特殊情况如有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组织集体活动(义诊、文娱、体育、社会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以上如有虚报、假报、错报、经查实确认属实,每次处罚原处罚金额的10倍。

  7、以上处罚在当日内(24小时内)兑现,报财务科登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奖惩说明

  8、员工在年度工作中连续五次以上评为先进个人,可提升一级基本工资;五次以上评为先进科室,可获团体奖一次(旅游一次)。

  9、在月度工作中连续做十次以上好人好事,或受到三次以上患者送锦旗、奖匾等,可以提升基本工资(另议)。

  10、员工在年度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三次以上作出开除处理;各级领导在员工年度差错事故3倍以上的调离该职位,并另行安排或开除处理。

  11、员工在月度工作中被处罚五次以上(包括五次)作出除名处理。

  12、学术及建设性意见方面奖励

  1)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贡献者,科研项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医院给予奖励(奖金由院务会讨论);

  2)以内江三桥医院的名义有论文在各级刊物发表者(国家级300-800元;省级200-500元;市区级150-200元),刊登费在论文发表后,凭发票报销;

  3)医院设精神文明奖,职工为维护医院利益和形象,而遭受到他人无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次奖励100-200元;

  4)医院设“金点子奖”,职工及科室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社会及经济效益显著者,奖励100-300元;

  员工激励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企业员工奖励暂行办法》,激励广大员工忠于职守、进取创新、甘于奉献,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成员企业集体或个人各类奖项的申报、评审、授奖活动。

  第三条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

  第二章奖励种类与评审条件

  第四条奖励种类分为创造奖、功绩奖、特殊贡献奖、品格奖四类基本奖项。

  (一)各成员企业可在符合此四类奖项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奖励的需要进行细化命名。

  (二)以上四类奖项均可以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合并使用。精神奖励依次分为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四个等级。

  第五条各类奖项的候选人必须能够模范地践行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拼搏、奉献精神,在所在岗位做出突出业绩并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一)研发或设计的新产品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二)技术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并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三)管理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后,显著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并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四)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直接或间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五)通过优化设计院所提交的最终设计方案,显著降低投资或提高使用效率的个人或集体;

  (六)通过创新管理机制,显著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增加显著效益的企业管理人员。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一)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工作者;

  (二)在提升企业形象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三)通过优化岗位结构,精干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实物劳动生产率连续三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集体或个人;

  (四)在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之前,提出预警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五)举荐或选拔的优秀人才为企业管理或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

  (六)在开拓市场或客户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七)执行专项任务超过企业原定预期,取得特殊业绩的个人或集体;

  (八)通过创新管理或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高管人员;

  (九)在节能、减排、修旧、利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给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十)在优化产品质量和强化服务以及品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特殊贡献奖:

  (一)通过产品开发或创新管理,给企业增加的效益连续三年超过企业净利润15%以上的集体或个人;

  (二)当企业取得上年利润50%以上的超额利润时,且其主要原因被认定为团队或个人管理所为的,其企业高管人员可计发特殊贡献奖;

  (三)被授予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奖励,显著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集体或个人;

  (四)在抢险救灾和事故救护中采取得当措施给社会或企业挽回或减少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企业五年以上工龄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品格奖:

  (一)一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个人;

  (二)一贯勇于担当,不向他人推卸责任的个人;

  (三)一贯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个人;

  (四)一贯善于和他人合作共事,且在建设和谐企业或团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五)一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处处做出表率的个人。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条创造奖按其实际创造的经济效益进行奖励:经济效益在10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5%奖励;5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4%奖励;1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3%奖励;3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2.5%奖励;5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2%奖励;1亿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1.5%奖励;1亿元以上的,均按其经济效益的1.0%奖励。创造奖总额按分段累进计算,单个奖项的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经济效益=当年产生的净利润×评估的成果贡献年限×折算比率;

  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系指单项受奖成果当年实际产生的净利润;

  评估成果贡献年限:系指经过专家评估,该受奖成果可持续贡献的年限,上限为8年;

  折算比率:系根据受奖成果风险大小按40%—80%折算。

  第十一条功绩奖按其功绩大小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受奖人贡献大小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单项奖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一)凡是能用经济效益计算的奖项,可比照创造奖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

  (二)不能用效益计算的奖项,其奖励金额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无形价值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特殊贡献奖根据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单项奖金额上限控制在500万元,具体奖金额参照创造奖和功绩奖的计算办法确定。

  第十三条品格奖根据奖励对象影响范围大小、示范程度强弱进行奖励,单项奖金额上限控制在10万元以内。

  第四章评审机构

  第十四条为确保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高效开展,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须设立奖励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审组。

  第十五条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所属成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内外专家、工会组织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

  (一)奖励评审委员会委员7~1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主任委员一般由各企业总经理或母公司总裁(总经理)担任。

  (二)奖励评审委员会下设奖励工作办公室和专业评审组。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奖项评审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奖励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受理奖项申报,包括政府机关等企业外部奖项申报;

  2、确定部分奖项表彰名额;

  3、审定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4、对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5、为完善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6、对评奖过程出现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7、研究、解决奖励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专业评审组由奖励评审委员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临时聘请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推荐奖项的经济效益、成果先进性等进行评估、审查,为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奖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六条参加各类奖项评审工作的人员对候选人和技术机密及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第五章申报和评审

  第十七条奖项由个人、部门或单位申请、推荐,受奖者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初审后方可申报。

  第十八条推荐单位推荐各类奖项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应当征得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同意,填写由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并说明推荐奖项的主要创造点、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等内容。

  第十九条奖项评选流程:个人、部门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专业评审组出具评审意见—奖励评审委员会按审批权限审定—公示。其中品格奖不需通过专业评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推荐奖项不予受理:

  (一)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的.;

  (二)同一技术内容或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重复推荐的;

  (三)未按规定的时间申报或推荐材料不齐全、未按要求填写的;

  (四)受奖者已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格兰系企业的;

  (五)不符合授奖条件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品格奖候选人须经所在企业全体员工表决,员工总数为200人以下(含200人)企业表决通过率须达到90%以上(含90%),200人以上企业表决通过率须达到70%以上(含70%)。

  第二十四条召开奖项评选会议,到会委员须达到奖励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以到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由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推荐授奖项目,通过OA网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第二十六条奖励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委不参与该项目的评审。

  第六章异议及处理

  第二十九条集团各类奖项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奖项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奖项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说明原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署名提出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参与异议调查的人员须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第三十二条推荐单位接到异议调查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奖励工作办公室可以组织评审委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异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候选人、候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内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

  第三十四条奖励工作办公室应当向奖励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提请奖励评审委员会决定,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和推荐单位。

  第七章奖金列支及发放

  第三十五条奖金列支遵照“谁受益谁列支”的原则,由受奖人所在企业、受益企业或表彰主办单位列支;多个企业同时受益的,由受益相对较大的企业列支或者由其母公司列支。

  第三十六条奖金要列入公司当年财务预算,并经年度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奖金的发放根据奖金类型分年度或一次性兑现。贡献年限超过1年的奖项,其奖金额分年发放,且当其贡献率在以后年度发生变化时,奖金额亦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八条如为集体受奖,其奖金按贡献大小由所在企业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董事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确定分配方案。

  第八章监督与罚则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奖励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各企业、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十条凡是违反审批程序或弄虚作假滥发奖金的,一经查实,不仅要追回全部滥发的奖金,而且还要追究推荐、审批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评先选优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严禁采用“轮流坐庄”的形式推荐奖项。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评审过程文件资料由奖励工作办公室存档,期限为两年以上。奖励文件由所在公司入个人档案。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员工激励制度 11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员工激励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

  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员工激励制度 13

  为了充分调动智业逸景项目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在短期内迅速完成项目销售的工作目标,特拟订如下销售薪资制度:

  一、基本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为:

  一般业务员:500-700元/月(按工龄确定)

  销售主管:1000元/月

  二、佣金提成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本案的佣金提成标准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销售月度计),即:

  完成销售1-3套,佣金提成按1‰计算;

  在完成1-3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1.5‰计算;

  在完成5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2‰计算;

  在完成7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2.5‰计算;

  在完成9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部分,佣金提成按3‰计算;

  完成15套销售量以上,超额完成部分,佣金提成按3.5%计算;

  每一销售量完成阶段完成量的佣金提成单独计算,不做累加。

  销售主管按总销提成,提成标准为:总销金额的1‰;销售人员的个人销售业绩提成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为销售主推期的佣金提成办法,销售后期(尾盘)、商业用房、停车位的佣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三、实行月销售任务制

  公司营销部根据销售进度,制定每月销售计划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一个业务员上,每月最低销售底线为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任务。

  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业务人员销售提成在此基础上,下浮0.5‰执行。

  四、优秀员工奖励

  为了严格执行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业务员进行奖励。

  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完成公司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或为当月销售冠军;

  2、在营销经理组织的员工个人测评中达到优秀的员工;

  3、无客户投诉;

  4、无工作失误;

  5、有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6、无违反工作制度的。

  奖励办法:现金200元。

  五、全员营销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对房屋销售的积极性,按时完成项目销售,尽快回笼资金,特制定下列奖励办法:

  1、公司其他部门员工、营销策划部员工、收银员、保安、清洁工介绍的客户(本人及直系亲属除外),其总提成按成交额的2‰计,提成方式为一次性结算。提取但介绍人必须在客户上门前通知营销策划部经理,统一安排接待;未按规定通知的,不予承认。

  2、总经理指定的购买客户,由营销策划部经理或销售主管接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营销策划部适当奖励。

  公司内部员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住宅、商业用房,可以优先选房,免交天燃气入户费,公司在内部认购价的基础上另给予总金额1%的优惠;由营销策划部经理统一安排接待,优惠额度较大的客户由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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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嘉奖制度

  1、每位恪尽职守,热诚服务,业绩卓着的员工均可获得嘉奖资格;

  2、嘉奖分店内嘉奖、区域嘉奖、全国嘉奖和全球嘉奖四个方面;

  3、店内嘉奖

  (1)、早晚会通报表彰

  (2)、张榜表扬

  (3)、授予荣誉称号

  (4)、出席上一级嘉奖会议

  注:嘉奖的类别和数额由店长根据员工贡献情况决定;

  4、区域奖励由武汉区域统一制定

  每半年区域会评选"TOP AGENT"、优秀经纪人、最佳经纪人,颁发奖品、奖状及获奖经纪人徽章;获奖名单会在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域的'内部杂志及网络上刊载。

  5、年度优秀经纪人可以获得免费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

  (二)、晋升制度

  (1)、初级

  经纪人助理:新招募的员工,正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无房产中介销售经验。

  房产(实习)经纪人:有房地产销售经验;新招聘员工,正处于试用期的员工。

  (2)、中级

  房产经纪人:有房地产销售经验,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经过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培训试用合格并通过21PLUS初级(房源及客户开发技巧)培训者。

  (3)、高级

  资深经纪人:通过21PLUS课程及在岗培训并取得证书,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具有房地产销售经验,能独立完成销售个案.

  (4)、特级

  高级经纪人:21世纪不支产体系内从业一年以上,有熟练的销售技巧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持有国家经纪人资格证;业绩突出;能带动和培训新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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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公司股票/股权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激励计划均为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激励计划;

  (二)审批公司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事会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激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授予额度、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日、授予价格等;

  (三)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的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关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六)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公司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修改公司激励计划;

  (二)拟订、修改公司与激励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拟订年度激励实施方案;

  (四)拟订、修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

  (五)向董事会报告激励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情况;

  (六)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与股权激励有关且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制订、修改、实施等,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二)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激励计划的组织管理、评定及程序、激励计划执行等;

  (三)如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则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专项汇报。

  第三章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第六条 激励计划制定条件:

  (一)公司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

  (二)财务状况能够承担未来激励费用;

  (三)为了有效地调动骨干员工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公司将依据经营需要进行制定。

  第七条 授予激励的模式:

  1、激励计划可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可的其他激励方式,按照董事会的审议持续授予,分期兑现,直至授予总量达到授予激励计划总量的上限。

  2、根据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的激励。

  3、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还应履行相关备案核准程序。

  第八条 激励的授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授予方案;

  2、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激励授予方案;

  3、监事会核查授予激励的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4、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激励计划协议书》,以此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激励计划协议书》是授出激励的证明文件,应载明姓名、身份证号、住所、通信方式、编号、调整情况记录、行权(解锁)情况记录、各种签章、发证日期、有关注意事项等。

  第九条 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一年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或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起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时间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针对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不得低于1年,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工作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工作日。

  公司每年实际行权(解锁)的期权(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公司当年财务业绩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针对股票期权,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十条 激励计划的行权(解锁)程序:

  (一)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三十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等待期及行权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是否达标进行确认;

  3、激励对象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提出行权申请;

  4、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审查确认;

  5、激励对象的行权申请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事宜。

  (二)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三十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分别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协议书》;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3、在解锁日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等待期及解锁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是否达标进行确认;对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锁事宜,并向其发出《限制性股票解锁通知书》,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锁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激励对象可对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章 激励对象入选条件及筛选程序

  第十一条 激励对象入选条件: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激励对象筛选程序:

  1、由各部门提名激励对象候选人提交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名单进行讨论及筛选确定拟激励对象名单,将名单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确定最终激励对象名单。

  第五章 激励计划授予份额的依据与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激励对象的具体激励份额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并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行权(解锁)条件

  第十四条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解锁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激励计划在行权(解锁)期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锁),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由公司董事会在实施该次激励计划之初确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的还应履行相关程序,并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七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任职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如激励对象不能胜任所任职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者,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依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取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3、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4、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

  6、公司应当根据激励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行权(解锁)。但若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权(解锁)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选择行权或者不行权,在被授予的可行权额度内,自主决定行权的数量,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依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

  3、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购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4、针对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分次行权,但是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交《行权申请书》并准备好交割款项;

  5、针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员工激励制度 16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体现公司奖罚分明,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二、原则:

  一切以集体利益、项目成功,为主要原则。

  三、提成主体

  1.提成主体为项目组,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2.每个项目成立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项目的跟踪和业务开展。

  3.项目负责人的职责:组织项目组;协调、安排项目成员的工作;制定项目跟踪策略;组织协调投标和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项目验收回款。

  4.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尊提成奖金的分配。

  四、提成条件

  1.公司对项目经理按公司规定的价格标准签单所得销售款项计入个人业绩,予以提成计奖。

  2.公司为每个项目给出个签单价格范围,项目经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报价必须高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价进行销售。如遇到特殊情况,需降价进行销售时必需向公司申请,由公司决定是否接单。

  3.公司规定签单价格:项目报价中毛利润率大于等于35%。

  五、提成办法

  每笔业务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货款总额的90%以上才可享受提成。 2.业务提成没个季度统计发放一次。每笔业务的提成在计提当月发放70%,余下30%在每年的最后一个结算月一并结算。 3.公司采用回款与提成挂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公司规定正常回款周期为90天,对在回款周期内回款的.业务公司予以提成奖励。 对90天的回款周期分三个时间段计提,以开票之日起计: 第一回款时间段为1-30天; 第二回款时间段为31-60天; 第三回款时间段为61-90天;

  对超过90天未回款业务,公司取消对该单业务的未还款部分的提成。 对超过180天未回款业务,公司将对项目经理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事先征得公司同意,签订供货合同的,其付款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其计算提成有效时限,以合同规定的到期日开始分时间段进行计算。 对由于公司交货、开票等内部原因造成的客户延后付款,在核算提成过程中应予以考虑,并扣除相应的顺延时间。

  六、具体提成比例:

  公司对业务类型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独立找到新客户,并运作完成的,按合同额20%计提;

  2、独立找到新客户、由公司协助其运作及完成的,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

  项目的,计提标准为:

  a)合同额在50万以下的按2%计提;

  b)合同额在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1-50万按2%计提,50-100万部分按1.5%计提;

  c)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1-50万按2%计提,50-100万部分按1.5%计提,100万以上的按1%计提。

  3、自第一单业务开始,6个月内视为新客户,之后为老客户。新客户按上面标准执行,老客户按上述标准的80%计算。奖励 在签订合同时项目经理应尽量使用预付款条款,如在签订合同中有预付款,并按期或在公司进货前付款的进行如下奖励: 预付款为合同额的30% -50%的增加0.5%计提,预付款为合同额的50%以上的增加1%计提。

  七、具体发放办法及调整:

  1.在开票后在第一时间段内回款的按合同额的100%计提;

  2.在开票后在第二时间段内回款的按合同额的95%计提;

  3.在开票后在第三时间段内回款的按合同额的85%计提;

  4.回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超过90天,则公司取消对该单业务的未还款部分的提成。

  5.对超过180天未回款业务,从第181天开始,公司将按该业务额的0.5%按月扣除项目经理的工资收入;按24个月计算扣除。如将延收货款在24个月内收回,则公司将一次性补发原扣工资。 对事先征得公司同意,或期间欠款单位与公司有新业务发生的,上述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议。 若在项目运作期间发生变化,比如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或人员发生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成部分的比例进行合理调整。

  八、各种费用的承担

  1、业务招待费

  a)业务费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按项目销售额的1%进行总量控制,项目经理需要招待客户的,人均花费在100元以上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业务费,公司予以报销,计入个人账户。

  b)业务费按人建立独立账户,可跨年使用。业务费必须用于对客户的公关、业务招待,不得挪作它用。

  c)业务费凭发票报销,报销时需写明时间、地点、用途、相关人员及职务,业务费应在规定的额度内使用,超过自理。

  d)业务费经批准后可以预支,预支额应小于预期项目业务费金额,超过自理。

  e)节约业务费用,公司奖励给个人。

  2、差旅费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每人每天120元

  九、项目合同及货款回收

  a)原则上所有用户项目必须先签合同才能发货。

  b)所有合同应在财务、商务部备案。所有的验收报告应及时提交商务部门备案。

  c)分期付款合同中,到货款不应小于50%;安装、调试完成后总付款金额应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90%;尾款金额应不大于合同总金额的10%。

  员工激励制度 17

  一、直接销售业绩提成

  直接销售提成10%-20%,直接销售人员固定提加盟商收入的20% ,业绩每月超100万者,公司授予当月整体营业额10%加权平分。

  二、分红 : 按每月业绩不定额加权平分

  第一个月购买额的10%进行分红,第二个月按当月业绩9%加权平分给上月;以此类推,第三个月业绩的8%加权平分,第四个月业绩的7%加权平分,第五个 月 业绩的6%加权平分,第六个月业绩的5%加权平分,第七个月业绩的4%加权平分,第八个月业绩的.3%加权平分,第九个月业绩的2%加权平分,第十个月业绩的1%加权平分,延长十五个月1%加权平分后不再享受分红;

  三、奖金发放

  市场销售提成 日结日发,运营补贴月结月发。销售提成持续享受,运营补贴在获得两倍收入后不再发放奖金。会员最低获得公司2倍分红;服务一位同级别会员享受3倍佣金;服务两位同级别会员享受4倍佣金;服务三位以上同级别会员享受5倍最高上限佣金;

  四、会员购买流程:

  加盟商最低一万起购买产品后,享受月佣金,每天可以重复购买,上限为20万元,成为会员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登记,采用实名制;一次性购买达到10万的,晋升为公司市场总监,公司安排讲师、车与办公室;并同时可以向公司提供产品,公司一旦代理经销后,按销售折后价格给予1.5%永续提成,同时可以提供项目,公司按运营利润的2.5%进行提成,必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一次性购买达20万的,成为公司分支机构,享有经营权;同时享受可以向公司提供产品待遇,公司按销售折后价格提成3%,只要销售产品就永远拿固定提成;也可以向公司提供项目,公司按运营利润的5%提成;必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

  五、促销方案

  1、月业绩排名前三者,公司给予第一名纯金重10克的奖牌一枚,第二名纯银 重20克奖牌 一枚,第三名纯铜重30克奖牌一枚;半年业绩排名前三者,公司奖励第一名纯金重50克奖牌,第二名奖励纯银重100克奖牌,第三名 奖励纯铜150克奖牌;全年业绩排名前三者,奖励纯金重100克奖牌,第二 名奖励纯银重200克奖牌,第三名奖励纯铜重300克奖牌 ,同时发放销售业 绩证书 。

  2、一次性购买10万,公司给1.5倍产品,同时销售业绩提成10%,可自留5% 销售提成。

  3、一次性购买20万,享受公司双倍产品,销售业绩提成10%,可自留10%提成。

  4、直接销售业绩当月达到50万,奖励价值5万元电动汽车,可兑换为现金不领 车。当月个人业绩达到100万,除公司当月营业额10%平分外,奖励价值15 万汽车,可兑换为现金不领车。团队业绩达到500万,直接授权为分公司, 同时享受10%佣金自留,所有促销奖励兼中兼得。

  5、奖金中的10%做为公司重复消费金额,如果经营者不再享受每月佣金时未使 用积分,所有积分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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