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时间:2024-04-12 19:14:07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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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精选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精选7篇)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1

  一、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在时唛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方式、权责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强制区分。

  各等级对应比重及等级定义如下:

  1、员工:员工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进厂的人员纳入当月考核范围,10日以后进厂人员纳入下月考核。

  2、职员:职员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进厂的人员以当月开始计算,15日以后进厂人员则从下月开始计算。

  五、考评要素及考核表分类

  1、考评要素,各类岗位根据要素的重要性划分相应权重。

  1)、对员工的绩效考评项目主要为六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2)、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3)、对组长级以上的直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领导能力、沟通协调、授权指导、职业素养、团队能力。

  4)、对办公室职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状况、人品素养。

  2、考核表分四类

  1)、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文员、专员、办公室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3)、组长级(含)以上直线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4)、技术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六、绩效评价

  全部类型的考核按员工考核的总分,划分为四个等级;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加大激励效果,考核结果实行部门比例控制,各部门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公司比例进行。

  七、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新进人员上班一周以内,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试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并就相关考核内容进行沟通。

  2)、每月20日各部门文员根据本部门当月试用期满人数,类型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相关的试用考核表。

  3)、直接主管考评:直接主管根据考核表要素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对被考评人的得分进行汇总,拟定被考评人的综合评定等级,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以及报被考评人的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

  4)、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5)、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人员情况综合考虑等级分布,确定被考评人的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报人力资源中心。

  6)、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奖惩记录、出勤状况、部门等级分布等方面进行复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之考核资料退回,限期整改。

  7)、审核:总经理对全部考评结果应用进行核准。

  8)、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等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2、有以下情况者当月不得通过考核,不予转正、加薪。

  1)、试用期间有记过以上记录者。

  2)、试用期间请假超过5天(含)以上者。

  3)、试用期间迟到、早退超过3次(含)以上或累计超过20分钟(含)以上者。

  4)、试用期间有旷工情形者。

  八、考核申诉

  1、直接主管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后,被考核者如有持有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主管以沟通的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了解考评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主管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附后)

  2、间接主管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就申述的内容组织审查协调,进行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对申诉人员必须进行绩效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3、如间接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在接到处理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

  4、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评结果。

  5、各级主管对员工申诉应持积极心态,不得对下级申诉阻挠或打击报复;否则,一经查实,依人事规章相关规定处理。

  6、间接主管会同人力资源中心拥有最终裁定权。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xxxx个月,最长不超过xxxx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的基本原则物业保安员岗位职责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3

  总则

  1.为规范各岗位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只适用于本店。

  考核原则

  3.关键指标原则:考核指标既要精简又要易于操作,对本店具有重要意义。

  4.岗位职责原则:考核指标应具有高度体现岗位职责,而非针对工作者本人。

  5.目标导向原则:个人考核指标是本店总体目标的有效分解。

  6.具体量化原则:业绩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具体和量化,易于客观公正的评估。

  7.行为化原则:态度、主动性、积极性等非量化指标通过考察其行为间接考核。

  8.调整原则:考核指标按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9.透明原则:考核流程、内容、指标和评价标准应对新员工公开,使新员工理解。

  10.共识原则:考核指标应是被考核人与主管领导(指导员)共同认可的,并共同去实施。

  11.反馈原则:试用期同样要有业绩面谈和帮助员工改进绩效的具体措施,再考核其执行、合作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组织及分工

  12.办公室组织试用期满考核。领班及以上管理人员由店长领导办公室、用人部门领导及其同事组成考核组。

  13.领班以下人员由办公室、用人部门领导及其同事组成考核组。

  14.办公室负责考核流程、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的审批和考核结果的审查。通过分析明确指出被考核人的优点缺点;同时通过指导员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15.根据试用人员岗位级别高低分别由店长、办公室审批录用人选。

  16.办公室组织试用期考核检讨、统筹考核及结果整理工作;提出相关修订建议。

  17.部门主管(经理)具体组织对本部门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建议员工录用情况、录用后薪资、奖金及职位等,上报店长审批,办公室备案。

  试用期满考核主要内容

  18.考核结果关系到员工配置的合理性,为确保考核全面性、公平性以及提高考核效率,领班及以上中高层员工与普通员工采用不同的考核内容。

  中高层干部考核:

  19.工作绩效——是客观的.量化数据指标,直接反映实际工作结果。

  20. 领导素质和个人品德——为主观软指标,来源于领导、同事、下属的评价,反映其团队合作、适应能力等,具体内容请参照《新员工试用期满考核表》。

  普通员工综合考核:

  21.工作表现、能力、工作态度等各方面内容。

  22.用《新员工试用期满考核表》评估,由用人部门主管、同事打分。

  考核指标和标准的制定

  23.试用期考核的关键业绩指标见本店《业绩管理制度》中该岗位的关键业绩指标。

  24.综合素质指标主要是根据工作态度(主动性、积极性、劳动纪律)、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协调、适应能力)来设计的。

  25.沟通访谈:用人部门主管(指导员)应尽早与试用期员工就考核指标进行沟通。

  26.确定目标和权重:确定考核目标值,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27.模拟测试:办公室组织对考核指标进行抽样测试以分析整体考核的效果。

  试用期满考核评估

  28.试用期满考核的重点在于保证评估资料的全面性,给新员工自我解释的机会,以及上级向下级提供员工发展必要的反馈。

  29.办公室根据《新员工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指标组织考核。

  30.被考核人提供自我总结及其他信息资料,积极配合考核。

  31.部门主管(经理)根据考核结果对新员工录用以及录用后的薪资、奖金及职位提出建议。

  32.办公室组织对录用后员工的能力、管理技能及潜力作评估,并提出发展方向。

  33.办公室组织对录用后员工进行硬性排名,结合排名确定不转正新员工名单。

  34.店长负责领班以上员工考核结果和奖金发放建议的审批;办公室或部门主管(经理)负责普通员工考核结果和奖金发放建议的审批。

  35.办公室组织考核结果的汇总、备案。

  36.部门主管(经理)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与其确定出下一步发展方向和计划。

  考核结果应用

  37.考核硬性排名最后的部分人员不予录用或延长试用期。

  38.用人部门根据试用员工考核报告结果提出转正意见,交办公室进行报批。

  39.根据试用期员工考核结果对新员工发放正式任命书或转正通知书。

  考核检讨

  39.试用期满考核制度极为重要,故应不断检讨,提升其准确性和科学性。

  40.试用期满考核的执行情况应由下而上层层总结。

  41.各个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中,应对现有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运行效果作出评估。

  42.各部门将试用期考核改进意见汇总,报办公室作为下年度改进依据,由办公室组织讨论并负责制订出改进方案。

  43.检讨时主要考虑以下方面:责任是否明确考核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权重是否正确指标是否合理下一年应如何改进

  44.办公室调整考核指标或评分标准必须以相关部门提出的书面材料为基础。

  45.绩效评估指标调整需随时配合本店需要,但应有一套严谨的程序,以免被滥改、滥用。

  调整程序是:

  46.考核人/直接上级/办公室提出修改要求及原因;

  47.由办公室汇总所有修改意见,做出总结报告;

  48.由办公室和各部门主管(经理)共同讨论、决定;

  49.报店长批准后执行。

  50.指标修订于每年第一个月底前完成。附则

  5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店办公室。

  52.本制度经店长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53.本制度由办公室和部门共同监督实施。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4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管理,保障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发[20xx]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制定如下试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拟任岗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二、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崂山区公开招考、选聘(选调)、调配的试用期(见习期)届满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

  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等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二)能

  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论、业务、文字综合水平、组织协调、创新进取及其它适应职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

  (三)勤

  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四)绩

  指工作的数量、绩效和贡献。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效果、贡献大小等方面的实绩。

  四、考核要素及结果

  考核主要由思想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专业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实绩以及用人单位确定的考核内容等方面的要素组成。考核要素可参照《崂山区新进人员考核录用民主测评票》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加以确定。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每一考核等次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并配置相应的区间分值。表现特别优秀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其区间分值为10-8.5分;表现较好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其区间分值为8.4—6.0分;表现较差的可评为“不合格”等次,其区间分值为5.9—0分。评议结束后,对评议结果进行量化记分,最后总得分除以总有效票数,即为被考核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民主评议结果按100分计算,最终考核等次确定“优秀”的为85分以上;确定“合格”的为84-60分;确定“不合格”的为59分以下。评议结果作为新进人员是否正式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考核中,被考核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录用资格。

  1.发现与招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3.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4.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弱、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5.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有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行为者;

  6.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财物,在基层和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者;

  7.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8.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机关工作秩序者;

  9.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11.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

  12.因其他问题不适合录用者。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度),具体时间以招考简章、聘用合同或其他具体约定为准。区人事局负责试用期(见习期)满新录用人员的正式录用和取消录用资格的审批工作;本部门负责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管理工作,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录用考核。

  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试用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中既要向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领导了解情况,又要倾听其周围同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考核参考要素进行定性评价和分析,以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程序:

  1.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提交个人总结,并进行述职,所在单位(部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2.部门、单位依据其平时表现、述职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考察结果,提出考核意见及录用意见。

  3.征求领导意见。由考核小组征求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出评鉴。

  4.部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考察情况,撰写考核材料。考核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新进人员的基本情况;考核方法和程序;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适应职位任职要求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用人单位研究确定的考核结果、录用意见等。

  5.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录用意见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民主测评票、《崂山区新进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区人事局审批。

  六、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根据需要,区人事局可组织若干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2-3名人员组成本单位考核组,具体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敢于坚持原则;

  2.作风正派,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3.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考核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录用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指导考核录用工作;

  3.确定考核合格人选并提出录用意见;

  4.处理录用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七、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合格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按照不同管理方式,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到人才市场登记就业或自谋职业。

  八、考核结果公示及复核申诉

  为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即将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情况由各部门负责在上报审批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或有署名举报等情况的,由区人事局或本部门考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人事局或部门考核小组要在7日内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员对复核决定仍不接受的,可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诉。

  九、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考核工作。如发现在考核中有组织领导不力、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走过场或有其它严重侵犯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区人事局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其他

  1.本意见由崂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5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分公司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定义: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核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试用期限严格按照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限。

  2、转正:转正是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管理部提交转正材料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四、考核原则:

  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着重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态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3、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五、职责:

  公司为新进员工指定专人进行指导、考核,指导人必须对被指导人的岗位工作熟悉,能够及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指导人由组长及以上管理者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担当。

  1、指导人职责:

  1.1 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交接人。

  1.2 为新进员工解释岗位职责,与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1.3 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至少每月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1.4 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2、管理部职责:

  2.1 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审核考核结果,必要时,需找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作为判断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据。了解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2.1.1 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2.1.2 是否给予新员工提供足够的资源以做好阶段性工作。

  2.1.3 是否有与新工进行阶段性面谈。

  2.1.4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2.1.5 考评的结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实依据。

  2.1.6 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2.2 负责处理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对于指导人与新员就考核结果有争议提请仲裁,由管理部调查了解后给出仲裁结果。

  3、部门负责人职责:

  3.1 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3.2 及时向管理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性、正确性。

  六、考核内容:

  1、工作技能:(权重值:70%)

  1.1 对本岗位的熟识度:了解主项工作内容,懂得如何合理计划工作开展。(10%)

  1.2 适岗程度:表现出来的知识、经验、能力和技能与岗位的符合程度。(30%)

  1.3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1.4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20%)

  2、工作态度:(权重值:30%)

  2.1 出勤、纪律:迟早、早退、请假、遵守规章制度。(10%)

  2.2 团队意识:关注团队目标,积极与团队成员合作。(5%)

  2.3 学习能力: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速度,是否具有虚心学习的态度。(5%)

  2.4 责任心: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5%)

  七、考核方法:

  1、笔试

  2、实际操作

  3、指导人评价:指导人综合各方面收集的信息作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

  源包括以下几种(但不限于):

  3.1 指导人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3.2 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3.3 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3.4 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3.5 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6 主管与员工沟通(面谈)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处理:方案一:

  1、可以转正: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优秀,即可转正。

  2、延迟转正:员工考核成绩为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一般,延迟转正。

  3、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考核成绩低于60分,经管理部确认,终止试用,特殊情况的

  调至其他岗位再试用。 方案二:(按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对试用期长短有限制,故如岗位试用期限设定为2个月,延迟转正不可行。为针对考核的结果区别对待,可设定正转正工资调升等级〈原则:劳动法规定试用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在不违反劳动法情况下,设定两个等级的转正提升工资级别,普通职位级别工资以50元、100元、150元为一级不等)

  1、杰出:考核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为杰出。转正工资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再加

  一级工资。

  2、良好。考试成绩为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为良好,按劳动法规定提升转正

  工资,不另加工资。

  3、终止试用:考核在绩低于70分,经管理部确认,终止试用,不予以转正。

  九、投诉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管理部投诉或双方请求仲裁。投诉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或请求仲裁的双方。

  十、操作程序: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操作步骤如下:

  前期;中期考核;中后期

  十一、参考文件:

  《劳动合同法》《岗位说明书》《作业指导书》《员工入职管理程序》

  十二、附件: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6

  一、总则:

  为规范康复医院新入编制外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卫校(康复医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根据情况,新员工在入职试用内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考核成绩满70分以上者与之签订派遣合同。

  3.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不录用:

  3.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3.4试用期结束考核成绩为“差”的;

  3.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

  3.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3.7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4.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4.4医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体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签订派遣合同,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试用期考核

  7.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医院办公室负责,卫校、门诊部新入职员由校办公室负责。

  7.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

  7.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

  1.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自我评价表》,提交办公室,合格者在试

  用期满医院与其签定派遣合同。

  2.根据第三条第4款延期转正的,由办公室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

  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终止试用,不录用。

  3.根据每三条第3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7

  一、考核对象:

  试用期满3月人员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领取并填写个人总结表;

  2、人力资源中心考评招聘部组织被考核人、部门负责人、直接上级、同事等进行考核。

  3、根据汇总分数状况确定是否正式录用被考核人。

  三、考核内容:

  业绩考核、态度考核、能力考核、出勤状况考核。

  四、考核方式:

  由人力资源中心考评招聘部组织,各部门具体实行。

  五、考核办法:

  试用期内人员一律实行多方位业绩考核评估,采用加权评分制进行考核。通过自我评价、部门负责人、直接上级、同事等,全方位各个角度来了解试用人员的工作绩效、沟通能力、公共关系能力、忠诚度等。

  六、转正录用标准:

  1、累计分数在80~100分(含80分)以上的,可转正,并办理录用手续;

  2、累计分数在60~79分(含60分)的',试用期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6月后再次进行考核;

  3、累计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七、准备工作:

  1、被考核人员:个人介绍(基本情况+近期工作小结+最近一件在工作中感悟最深刻的事);

  2、部门负责人、直接上级:对被考核人员近段时间在工作中的优秀及不足进行肯定及评价;

  3、同级同事:真实反应被考核人近段时间在工作中的工作状态、沟通能力、公共关系能力、忠诚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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