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离职制度范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离职制度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员工离职制度范文1
为了加强公司对员工离职的管理,完善和规范人事制度,从而体现公司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离职(辞职、终止聘用)的定义及规定:
1、辞职:指员工为公司工作期间,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辞职申请书》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被批准后由行政部调查核实再审批,普通员工最后由主管副总批准,管理人员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2、终止聘用:劝退、辞退、开除、自动离职四种,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说服(或强制)员工执行,开出《终止聘用书》交行政部调查核实后审批,普通员工最后由主管副总批准,管理人员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a、劝退:劝退是指员工为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以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可劝退员工: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没有合适的工作的;
◆参加岗位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部没有合适的工作的。
b、辞退:辞退是指员工为公司工作期间,员工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
◆在岗位上工作态度差、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经过岗位培训后,再上岗工作表现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c、开除:开除是指员工为公司工作期间,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予以开除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等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d、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员工为公司工作期间,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行为。辞职、劝退、辞退员工未在报告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办完离职手续者,则行政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二、办理离职手续程序:
1、行政部根据已全部签批完毕的`《辞职申请书》或《终止聘用书》找出员工的所有资料档案夹放在一起,通知该员工在最后工作日起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员工必须自最后工作日起三天内前来行政部按以下流程办理手续:
⑴所在部门:离职员工与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办理移交工作,退还电脑、移动U盘、对讲机等工具并由被移交人签名确认。部门为其作考勤记录,附该员工“加班/补假汇总表”及考勤表,并在考勤表上做考勤说明,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签名确认;
⑵行政部:退工作服、员工证、考勤卡、员工手册、宿舍钥匙,领回所交证件,员工在《员工离职物品、手续移交清单》上签名确认已取回之证件;
⑶离职员工凭已签署确认后的《辞职书》或《终止聘用书》、《员工离职物品、手续移交清单》、《考勤表》到财务结算工资;
⑷当天上午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必须于当天搬离员工宿舍,当天下午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于第二天搬离员工宿舍;
⑸对于自动离职处理之员工,待《终止聘用书》签批完毕后,由行政部开出《员工离职物品、手续移交清单》,由行政部、保安部共同对该员工之宿舍床位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公司发给该员工的工作物品则由行政部负责收回,并交还相关部门,属于员工私人物品则由行政部保管,一个月内如员工没有前来办理离职手续,则作销毁处理。检查人员需在《员工离职物品、手续移交清单》上签名确认所检查之内容;
⑹离职员工超过三天不来办理离职手续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xx公司行政部
20xx年5月10日
公司员工离职制度范文2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xx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3.3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xx式xx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xx份,xx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xx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xx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试行。
【公司员工离职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员工离职制度03-29
公司员工离职制度4篇03-29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01-03
2022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09-01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1篇)05-07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2篇)03-25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2篇)03-21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2篇03-17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7篇01-03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7篇)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