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9 11:49:2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员工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汇总15篇]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薪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使员工劳动得到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薪资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所有员工工资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以“定岗定编、以岗定薪”为基础,以“按劳分配”的准则,充分体现市场化与激励性原则,对员工工资进行分层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级别和岗位性质不同,分别采用计时/计件工资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员工任职级别的确定依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套级定档。

  四、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薪酬规划、办理薪资考核、指导薪资管理具体工作等。其他相关部门薪资管理岗位接受人力资源科指导,办理具体工资、考勤、工时统计工作。

  五、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体制分为年薪工资制、月薪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三种。其中:

  1、工资类别

  生产部门的一线员工根据管理要求实行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

  1、其他行政、购销、技术岗位和正常工作时间的后勤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时间后勤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2、车间主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含10级以上人员)实施区分不同职级不同年工资总额的年薪制。

  2、工资结构

  公司实行结构化工资制,主要分为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和奖金四个部分,均为含税工资。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按照相应职务级别套级定档,并作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和有关津贴计算基数。

  2、各项津贴:包括学历和职称津贴、通讯津贴、伙食津贴。其中:

  学历和职称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级职称500元/月、副高级职称300元/月、中级职称1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技师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学历和职称两种津贴中的一种,有多学历的员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享受原则为就高不就低。职称津贴必须与从事的岗位相对应。

  附:职称分类表及岗位与职称对应表

  经济类政工类会计类统计类工程技术类工程师类技师类

  领导岗位行政人事岗位财务岗位生产岗位购销岗位物流岗位

  伙食津贴:员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贴计算方法:

  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当月总天数):伙食补贴=300元未满勤: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夜班在4小时及以上者,每次给予5元的夜餐补贴。

  非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固定满勤天数):伙食津贴=300元

  未满勤:伙食津贴=300-(满勤天数-出勤天数)x10元

  当月入职员工: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出差员工出差时间无伙食补贴。

  请假超过3小时的,请假当天无伙食补贴。

  其他补贴标准:公司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员工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其他补贴。其补贴范围和标准由相关具体制度规定。

  3、固定加班工资:公司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对一些工作岗位规定固定加班时间,支付固定加班工资。主要包括生产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其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单独约定。

  4、奖金:分为月奖、年终金。月奖适用生产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年终奖适用全体员工,具体标准由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

  六、工资级别与档次

  公司工资级别按照管理层级共分为18级,每级分10档,每个员工按照职务岗位套级定档。详见附件一。

  各级各档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组成。各岗位按照性质划分为领导岗、生产岗、购销岗、财务岗和行政岗5个类别。各岗位按照所属级别核算工资,岗位/职务变动则岗位工资作相应调整。员工最低级别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七、工资调整

  1、每年根据员工年度的工作业绩、技能和态度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给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员比例控制在50%以内(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加薪一般在工资档次上调整,调级的要从严控制,提级调档须按权限审批。

  2、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报集团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备案。10级以上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都要报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3、工作岗位调整,按照新工作岗位标准发放,直接由综合部人事科办理,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业绩突出者调薪,由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申请,综合部人事科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5、集体普遍调薪(3人以上),由部门经理择优推荐,综合部人事科审核,经理例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6、工资调整和学历津贴的调整时间:以学历证书原件交至综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验为准。查验方式:(1)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查验。(2)网上查验;(3)毕业院校出具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名册登记表。

  八、工资计算

  1、计时工资

  根据部门与工种的不同,公司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分为8小时工作制、12小时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时总数称为出勤工时。

  1、按小时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办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基础工资÷28÷8×出勤工时

  临时加班工资=基础工资÷28÷8×临时加班工时

  2、按月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方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总工资÷26×出勤天数

  临时加班工资=总工资÷26×临时加班天数

  2、计件工资

  公司生产部门实行按照产量、单价与积分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或按照产量与单价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分别采用如下计算方法:

  1、产量工资=产量×单价÷员工积分总和×个人积分;

  2、产量工资=产量×单价;

  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3、加班工资计算:超过工作制规定工作时间进行工作的,经批准后可计算加班工资。生产计件/计产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非生产人员工作制规定如下:

  岗位/职务保安采购、食堂/后勤人员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行政/财务办公人员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础工资的3倍计算(按时计算的,以8小时为准)。

  春节期间,各部门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三倍计算,其他时间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两倍计算;公司统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补助100元。平时加班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2、工作制规定的时间之外上班的,一天按两天计算薪资。计件(产)人员、10级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4、年薪工资

  公司对符合年薪标准的不同职级员工分别确定年度薪资总额,在扣除按月发放的薪资总额外,剩余部分分两次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管理部综合部人事科登记造册,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实行年薪工资的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属责任制员工。

  九、工资发放

  1、经综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确生产部门员工的产量和工资计算方法以及考勤状况。并明确所有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考勤情况,确定员工工资基数。

  2、每月18日前结算出所有员工的工资数目,交财务审核。22号前财务审核完毕,分别交各部门部长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再交分管副总审核。

  3、每月23~24日将全公司本月应发员工上月工资汇总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25日发放工资。

  十、附则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2

  1、员工只允许在上下班更衣时进入更衣室,平时不能随意进出更衣室。

  2、进更衣室后,应迅速在自己的更衣柜前更衣及装扮仪容。

  3、理衣完毕后应仔细锁好自己的'更衣柜并管好钥匙,如钥匙遗失应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前台)登记,办理借用备用的手续,半日内配好后将备用钥匙退还前台,钥匙费用自理。

  4、更衣和装扮仪容后应迅速离开更衣室,不得在更衣室停留。

  5、不得在更衣室、员工休息室及仓库、制作台场吃零食。

  6、不得在员工更衣室内闲聊、看书、报、杂志、不得佩带随身听。

  7、未经登记不得私自占用更衣柜,不得擅自配用更衣柜钥匙。

  8、不得擅自调换更衣柜,遇特殊情况需调换衣柜时,须到综合管理部(总台)办理登记后方可调换。

  9、特殊情况如需进更衣室须经主管批准。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3

  第一项:新员工入职规定:

  1.应聘员工需向管理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其它必要的证件。

  2.试用期:

  员工入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入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者,予以辞退。

  第二项: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公司在册员工。

  3.考勤方法:公司实行部门考勤办法(考勤人员记工表考勤)

  4.员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员工每月休假时间为4天,因为旷工或请假超出假期者,不予发放当月奖金。

  5.迟到早退管理: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按旷工半天算。

  6.旷工管理: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旷工者,取消当月奖金;

  7.旷工的扣罚标准:旷工天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25%40% 60% 80% 100%

  连续旷工三天者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者予以除名处理,不发薪资及奖金。

  8请假手续:

  员工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单)。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同意后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9.加班及奖金:加班在工作未完成不经领导同意擅离职守者,取消加班奖金,员工每月休假未超过规定假期者,发放200元全勤奖。

  第三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穿戴:

  公司规定员工上岗前必须佩带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大头鞋)。机床工作人员需要额外佩带眼镜。违法者每项罚款20元。

  2.防火:

  员工禁止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点火,或者向依然物品仍烟头,火源。如违反规定者,根据危险系数,罚款100元-500元不等。

  3.工伤:

  员工未按公司操作规范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工伤,公司不予承担相应费用。正常工伤的`员工向管理人员申请病假,如员工故意隐瞒已经恢复的事实继续休假的,按旷工处理,工伤休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工资的50%补助员。

  4.员工安全基本原则,禁止在工作时打闹,玩手机,睡觉,这些都有可能造成危险,发现者每项罚款20元。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 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 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司龄3年以下(含3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司龄4-6年(含6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 试用期员工;

  2)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 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 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5

  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公司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文件)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二、对企业中流动频繁的人员,缴费标准按照工程项目总造价的xx%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三、对企业中相对稳定的人员,以企业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xx%缴纳。

  四、工伤医疗。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

  五、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平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

  六、相关要求。

  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条每位员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个月因工作没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该天发一天半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扣发当月全勤奖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大胆揭发、勇于斗争有功绩者;

  3、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4、主持正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不低于5元的罚款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7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xxx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xxxx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8

  第一条 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 考勤条例

  1.作息时间:全年划分春季、冬季两个作息时间段,上下班时间以行政办每年的正式通知为准。

  2.执行方法:全体人员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个人所为,违者,每迟到、早退10分钟,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标准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假期分类

  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工伤假、产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条 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xx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 /30

  2.工伤假

  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基本工资100%发放。

  3.病假

  3.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请病假在3日内的享受带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数则按实际超出数扣除年假天数,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间停发任何工资补贴,超出2个月的按辞职处理。

  3.2 员工请病假的须于看病返厂当日内向行政办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

  4.产假

  4.1所在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

  4.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4.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5.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5.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100%补贴年休假工资报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6.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6.3如员工在年休假休满后,确有个人事宜需请假在0.5工作日内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带薪事假。

  第七条 请、休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部门员工请假在各部门主管处领取请假条,并当面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2、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程序后由本人亲自至办公室将请假条换取出入证,同时必须在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办公室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

  3、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将出入证上缴至门卫,并进行各项登记,回场后必须至门卫室登记回厂时间,出入证有公司印章则有效。

  4.年休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过申请,批准后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5.病假、工伤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及行政办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报到,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八条 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第九条 请、休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5.生产区相关人员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须在生活区隔离净化2日后方可进入工作,隔离净化期也记入休假期。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第十条 消假

  1、员工休(请)假回场后亲自至办公室登记消假,办公室按销假时间计算请假天数,如超出时间则视为旷工。并及时消毒、冲凉更衣;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第十一条 除上述休假外,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可以享受奖励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9

  一、为了规范管理及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住宿员工。

  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查房等相关工作。

  三、凡住宿员工之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勉互助,每间寝室推选一名室长并负责寝室的管理,住宿员工应服从室长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员工应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的'。

  2、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检查或公务外,男(女)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女(男)员工的宿舍。如发现带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3、寝室钥匙发放给每室每人一把,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准私配或转借他人。员工出门时,请勿忘携带钥匙。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住宿员工应于每月17日按规定缴纳水电费、清洁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

  5、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追逐、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在寝室内大声播放音乐;不得在寝室内吹口哨、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员工,应保持安静,切勿影响寝室内或外住宿人员的休息。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有伤风化之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

  7、员工离职退房时,应按规定于3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包括:清点财物、结清费用、归还钥匙、清洁所使用物品与床位、退还住宿押金等。

  五、宿舍卫生整洁管理

  8、员工应保持寝室内的卫生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物品摆放整洁;被子叠放整齐;床上、下物品摆放有序;鞋子在床下排放一直线;卫生间要经常刷洗,保持干净。寝室卫生由室长负责,轮流打扫。

  9、每间寝室只允许一个上铺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床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寝室天花板、走廊、卫生间等随处悬挂物品;不得在墙壁、设施上乱贴、乱画;不得在宿舍区域内张贴告示等。

  10、员工所住寝室内,造成下水道及卫生间堵塞的,由责任人承担该项清理费;未明确责任的,由该寝室人员分摊该项清理费。

  11、不准在寝室、走廊、卫生间等处随地吐痰及乱丢东西,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丢弃垃圾。

  12、宿舍厨房仅作煮饭、烧菜之用,员工在厨房内使用完毕后,应将灶台、水池、厨房地面擦洗干净,并及时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13、不得在厨房水池内洗头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厨房烧饭、烧菜的员工应按月支付相应的水电费用。

  14、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禁止在寝室内、走廊等摆放。

  六、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5、禁止在寝室内吸烟。第一次发现处以30元罚金;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金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6、注意寝室内安全用电。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寝室内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器具;违者没收并处以50元的罚金,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员工最后离开寝室的,应将灯、门、窗、所有的电源关闭,包括充电器应及时拔掉,以免发生充电器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如有遗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正确使用宿舍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如:空调、电视机、淋浴器等,禁止违规操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爱护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如:床、门锁、门、窗、灯、水龙头、淋浴器具、洗脸盆、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动或损坏设施,违者处以20―100元罚金,或照价赔偿。

  19、注意节约水电资源,做到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和水龙头。

  20、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寝室或动用他人物品,否则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21、寝室内不得私藏国家违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财物,如被发现将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在宿舍内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报刊、书籍、碟片及其他音像制品,如被发现处以罚金50元并没收。

  五、宿舍检查与处罚

  1、宿管处每日对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做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在检查过程中,对达标寝室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寝室应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及20―500元罚款等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9:30-下午17:30为工作时间(没事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半小时下班)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签到,不得代替他人代签。

  2、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做每次俯卧撑30个,并表演一个节目。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俯卧撑50个,并表演一个节目。超过1小时以上者每次俯卧撑80个,并表演一个节目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50元资金。每月迟到超过10次以上的,处罚相应的条款及罚款外,还扣发当月资金100元。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三节 人事异动

  一、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二、辞退管理

  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1及六2 .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三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 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本月工资。

  4、公司员工一年以上,年终需发年终奖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0-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

  第二节 福利

  1 、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公历5月1日、 2日、 3日)

  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 2日、 3日)

  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

  2 、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五章 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4、在外出差时,应注意好安全措施。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人事部门、总经理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5)对处理结果及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一级申诉。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1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2

  第一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 - 18:00

  夏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 - 20:30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报负责人批准,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二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全体合伙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三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长话短说,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严禁将任何办公用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用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四节奖惩

  一、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3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干净的休息环境,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财务部中领配备到位。

  2、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区域的'公共财务和卫生,损坏、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禁止随地乱扔杂物,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

  3、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内卫生以及负责清扫公共卫生包干区。被褥、衣着等问题堆放整齐,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

  4、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等发热电器。增设电器须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将饭菜端入宿舍,以保证宿舍内的卫生,有特殊情况报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员工应按照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严禁将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员工在宿舍内打牌、喝酒,员工不得大声喧哗,以保障大家安静休息的环境。

  9、员工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请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10、员工接待访客时间:8:00am——10:00pm,其余时间一律不予接待。

  11、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宿舍区域会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用证件换领《会客卡》,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会客。

  12、遇有员工家属、亲友到访需住宿的,由员工本人向部门早报同意后,再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来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视情节对受访员工处以50——200元罚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当班,休假员工外,员工必须于每晚迟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过,应主动登记,讲清原因。

  16、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宿舍区域,女员工也不得到男员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须由宿舍管理员陪同。

  17、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安全人员检查和管理,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员工手册》经予纪律处分,并予罚款50——200元,直至辞退处理。

  18、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未来企业工资分配基础性调节作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国家体改委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497号),并参局关于实行薪点工资的指导意见、成功企业工资分配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资管理分为管理岗薪酬管理、操作岗薪酬管理、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岗薪酬管理第三条管理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和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除外)。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以点数为标准,以单位经济效益定点值,以职工个人劳动贡献大小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形式。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 2。工龄工资:为了体现职工劳动的积累,对同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员劳动差别给予平衡,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学历及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等根据“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

  二、津贴:是一种福利性的补助和附加工资,包括七项内容:

  1、书报费;2、洗理费;3、高温费;4、物业管理费;5、取暖费;6、交通费;7、水电费。

  三、效益工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每季度初欲兑现上一季度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第三章操作岗薪酬管理

  第四条操作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对照标准,制定操作岗岗位工资。

  二、津贴:同管理岗薪酬管理中相应内容,。

  三、效益工资:以职工完成的工作量对照薪点标准,结合点值,依据企业效益情况兑现效益工资。

  第四章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

  第五条环卫工、绿化工、保卫、行政维修工等其他辅助岗薪酬由薪点工资构成:薪点工资由岗位薪酬和津贴二部分组成。

  1、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贴:此项数额与前述管理岗工资(保安人员享受保安夜班补贴)。

  第五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员工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以薪点工资为基数计提。

  第七条员工工龄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始算起。在本规定中,原参加带资分流人员的原有工龄按每年5元计算工龄补贴;原局以现金方式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出资入股并在公司内应聘上岗,其原有工龄不予计算工龄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事工资部附则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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